對這些過去的事和人,六度 看得夠通透:
‘毛澤東的失誤,造成的負面影響,只涉及這一兩代人,而且不能全歸罪於他,周公,劉鄧等都是逃脫不了的罪人,說的更嚴重一點,整個那一代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但對於漢民族幾千年不曾間斷,乃至永遠繼續下去的歷史長河來說,其正面影響的重大意義將是深遠的,會被後代越來越看重其價值,甚至可能高於秦皇漢武。這一兩代人中那些從自私自利的角度出發,對其污衊之能事,是短暫而沒有生命力的,是漢民族真正應該摒棄的罪人,他們受過的挫折是漢民族對其行為的超前報應。異族對毛澤東的誹謗,應該是反證。不足掛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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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止老毛,對鄧對六四,亦然。老實說,本定理的出國,就是因為六四後血雨腥風而不得不去的。從個人恩怨來說,當時對鄧是滿腔的階級仇民主恨。甚麼愛國不愛國,都在‘君視我如草介則我視君如寇讎’的社會契約前顯得無理無力。但出國多年,與西人同撈同煲,與他們或合作或竟爭,終於明白了西人作為一個文化和民族的整體是怎樣瓦解和邊緣化外族的,儘管單獨的西人不一定意識得到。現在中國文明雖尚居下風,但起碼仍有大陸作為她的穩定的大後方,拜託六四時老鄧的把持得住,否則中國現在就是南斯拉夫和伊拉克,在那個平衡宇宙里,被劃為恐怖分子的,恐怕要輪到中國人了。
一家哭勝如一路哭,就是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