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山案剛剛披露時,我的第一反應是他絕對不對。被開除了,肯定自己有錯,怎麼能怪別人,還去殺人呢?
後來從網上知道多一點了,他是內科住院醫,被殺的醫生是一個印度醫生,也是決定開除他的三個印度醫生之一。而且王立山認為他們對他的處理不公正,歧視他。這使我想起一件事來。
2001年,老婆經過千辛萬苦,在同學的大力推薦下,終於獲得了紐約Bronx一家醫院的住院醫的位置,專業是麻醉。第一年她需要在別的科做一年,當時我們還在威斯康星的Milwaukee。為了方便,也因為別的地方也很難找,她好不容易在Milwaukee的一家醫院的外科找了一個Preliminary住院醫的位置。外科很累,沒有多少人願意去做,所以有空位。而麻醉主要是和外科大交道,在外科做一年,對將來做麻醉會有好處。
不過當年住院醫還是老的一套制度,每周工作
90
小時。大概一周有一個36
小時的班。就是一口氣上36
小時的班。我以前不知道,住院醫這種摧殘人的工作制度。後來因為住院醫成立了一個協會,大力申述,才將90
小時一周改成了80
小時一周。最長的班改成了24
小時。仍然還是很摧殘人的。90
個小時的外科下來,你是精疲力竭,只能睡覺。但是她的工資是4
萬美元,每小時工資不到9
美元。什麼是資本主義殘酷,去做外科住院醫就知道了。當然別的科也累,只是外科更累。不僅是與血打交道,責任很大,常常處理emergency
的病人,搞得不好,病人就會死在手術台上。所以不但是體力的透支,也是腦力的透支。 所以我是不鼓勵孩子學醫的,除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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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熱愛,知道這種殘酷還願意去。這是題外話,如果有時間,我可能會寫一篇為什麼我不鼓勵孩子去學醫的文章,再細談。 大概是
2002
年的春天,有一個中國女士打電話給我們,說她曾經是內科的住院醫生,現在在家帶孩子,想和我們聊聊。我們那裡中國人很少,做住院醫的就更少了。她不知從哪裡得到了我們的信息,就打電話來了。 我忘了她叫什麼了,為了方便,叫
M
女士吧。她住在遠郊。我們在一個周末開車去了她家。她30
多歲,中等身材,很和藹可親。有一個孩子,大概一歲多。家裡房子不錯,也很大,請了一個保姆。先生不在家,她說她先生在中國有生意,所以不常在家。 慢慢聊開了,我們知道了她的情況。她曾經兩次在兩家醫院做過內科的住院醫生。現在回來帶小孩,位置還保留着。但是她很猶豫是不是還應該回去做住院醫。威斯康星那裡機會不多,做醫生就是一個很好的職業了。而且我覺得她做的是內科,比外科要輕鬆多了,體力上輕鬆,精神壓力也小些,因為病人如有什麼危險就送醫院了。幹嗎不做呢?當然要帶孩子,但有保姆。當時學內科的人比外科的多,所以他們不需要做滿
90
小時一周。但M
女士卻很不願意回去。原因有兩點,一是老公錢賺得不少,她不出去也不愁沒有錢。第二點是,她說現在美國的內科幾乎是印度人的天下。而印度人總是護着印度人,好的專業方向都是印度人優先,中國人只能去學印度人不願學的,干印度人不願干的。而且很喜歡找你的毛病,很不友好,讓你感到很難受。她兩次不做了都是因為幹得很憋氣,雖然孩子也是考慮的因素,但不是主要原因。所以即使孩子大一些,讓她再回去,她也心有餘悸。而且做完住院醫,還得找醫生位置,到處都是印度醫生掌權,她估計那日子也不會很好過。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些情況,有點吃驚。既然這樣,就只能是她自己拿注意了。後來我們離開了
Milwaukee,
就不知道她是不是又去做內科住院醫了,以當時她的口氣,可能性不大。 聯想到王立山也是在內科,也是在印度醫生手下工作,我才覺得有必要披露一下
M
女士的經歷。這不是說他殺人是對的,但那些印度醫生是不是沒有秉公辦事,沒有公正對待王立山呢?我們不知道。但從8
年前M
女士的遭遇看,這是很有可能的。 當然印度醫生再怎麼錯,王立山是不能殺人,我同意很多人的分析。這裡只想說一下我聽到過
M
女士的經歷,幫助大家從另一個角度看這個案件,對全面理解王立山的作案動機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