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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天甲:從法律角度看翟田田一案的情形
送交者: 武天甲 2010年05月25日12:36:44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從法律角度,翟田田一案的情形可以是這樣子的:

1. 翟與教授爭吵,氣頭上說了那句話 ,沒別人在場,教授報警,問翟怎麼回事,看雙方在心平氣和情形下怎麼描述事情發生的經過,這個時候,翟與警察的談話是個關鍵,警察都有多少受過心理學的表層訓練 ,如果有任何旁證或者直接的理由讓警察認為,你說過那樣的話, 警察就可以實施逮捕。而且,警察這個取證過程,必須是至少兩名警察都同意證據存在,才能實施逮捕。所以各位以後無論發生什麼事情,記得這個關鍵。

2.如果警察發現翟矢口否認說過那樣的話,又沒有證據顯示他是在撒謊,而且沒有犯罪前科,警察連懷疑,猜測的權力都沒有,就不能實施逮捕。

3.如果翟與教授爭吵的時候,旁的人也在,他們出來證明翟說過這話,警察就認為證據存在,並要翟解釋為什麼周邊的人也指正他,如果他的解釋不合理,就可以逮捕了,具體這些證據是否是真的,是否可以做為證據使用,那是法庭辯論的地方,不是警察應該負責的地方。

4.如果翟當時氣頭上說的是中文,他的教授問周圍同學,他嘀咕什麼,這個時候,證據也不利於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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