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墨說了句“不偷不搶的二奶有什麼錯?”被許多網友批評,主要反對論點“二奶偷了他人的老公、搶了他人的丈夫、父親,怎麼會沒錯?!”
看來曾子墨還是比較有文化的,而持以上反對論點的網友卻是蠻不講理、見識淺薄之輩。
原因太簡單。“二奶”根本就不可能“偷”或“搶”他人的“老公”“丈夫”“父親”。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所謂的“老公”“丈夫”“父親”都是活生生的有行為能力的人。一個大活人如何能被“偷”或“搶”走呢?除非是喪失了行為能力,或者被人用刀或槍脅迫了。
如果不是以上情況的話,那麼我們就得承認:包二奶者,那些所謂的“老公”、“丈夫”、“父親”在自己被“偷”或“搶”的問題上至少有50%的責任。因為他們或自覺自愿、或半推半就地選擇了被偷或被搶,沒有他們的合作,“二奶”根本就不成為問題。
更進一步,“二奶”是“被”包的,這個“被”說明了她們的責任較小。因為沒有包二奶的黨政官員、企業老闆等的主動奉獻、慷慨解囊,“二奶”現象就缺乏經濟基礎。而沒有經濟基礎,“二奶”市場如何能繁榮起來呢?所以,二奶們的責任遠遠低於50%,而包二奶者的責任遠遠高於50%。
再進一步,如果從中國社會的結構上說,“半封建半資本主義”的社會性質決定了婦女的弱勢群體地位沒有本質的改變,“二奶”現象不過是中國“封建的那一半” 沉渣泛起罷了,是中國今天的社會性質決定的。因此,我們可以肯定的說:二奶們主要的是中國畸形社會和男性特權的犧牲品。
因此,在二奶與包二奶者之間,如果一定要譴責,首先要譴責的是包二奶的男子,而不是被包的女子。
結論很清楚了:“不偷不搶”用在“二奶”身上也許不是100%正確,但是說“二奶”偷或搶他人的老公、丈夫、父親卻是100%不正確。由此看來,許多中國網民的素質和曾子墨的差距還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