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64的法理和人情
齐楠木
1989年发生的64事件可以算得上中国近几十年影响最大的群众运动之一,19年过后的今天,怎么评价64依然是个难题。正面和负面评价相去甚远,从法理和人情不同角度看可以有不同的结果。历史过程无法假设,历史分析不排除假设。
假如示威发生在欧美等地,会有怎样的走向?
假如温家宝当时是最终决策者,他会怎样处理?
假如现在有人号召游行和堵军车,有多少人会响应?
我觉得从法理看,即使用欧美政府的标准,大概还是政府小错,学生大错;从人情和政府人民关系看,政府大错,学生小错。
学生
过于浓烈的幻想和感情色彩。
幻想政府和解放军不会开枪,所以才会堵军车,在美国不敢这样做。
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愿望良好一腔热血,绝食、占领广场等行为都是合理的。
学生热衷于用大规模群体运动表达意愿,多少受了文革的影响。学生干部的政治热情驱动学生走向激进和决绝。学生群体缺乏统一的观念和思想,所以无从讨论谈判的妥协艺术。当政府开始有所退让的时候不知道见好就收。当政府不肯再退的时候,意气用事悲观地走向了推翻当局的对立面。骚乱多数始于有一定诉求的群体行为,动机和结果没有必然联系。
政府
处理学生问题手段过于简单和愚蠢,对大规模群体运动的定性沿用了文革方式,对话和解决矛盾缺乏坦诚。决策者习惯于用军队暴力解决对抗问题,总以为自己代表了国家利益和沉默的大多数。应该说,社会秩序需要恢复,关键是方法,64本可以不用军队和平解决,即使到了64这一天。
无论从哪个角度,64是一出没有胜利者的大悲剧,政府国内声望跌到历史最低点,国际形象倒退30年。
64留下了难以抚平的伤痕、不可再犯的深刻教训,敦促我们尤其是当年的学生及家属和现今的政府继任者反思。
将来的某一天,64肯定能够重新评价,或许已不是双方各自期待的结果。
20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