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里看厮杀 (11)
时至2007夏,预选的竞选活动方才开始,共和党内的局势却出现意外的变化:麦凯恩与朱里亚尼两人的筹款均如逆水行舟,不得不裁减选举班子的雇员。麦凯恩与朱里亚尼的坏消息,自然就成了别人的好消息。谁是“别人”?率先冒出头来的是前马萨诸塞邦长罗穆尼。罗穆尼出身政治世家,其父曾为伊利诺伊邦长,1968年竞选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时败在尼克松手下。1965年罗穆尼以SAT满分的成绩进入斯坦福大学,两年后休学加入摩门传教团,奔赴法国传教。回美后转学,毕业于摩门教的伯明翰·杨大学。1975年,罗穆尼以优异成绩从哈佛大学法学院与商学院联合举办的J.D 与 MBA联合班毕业,一举而获MBA与J.D两个学位。哈佛法学院与商学院的门槛皆极高,能够同时被这两学院录取并以优异成绩毕业,可见罗穆尼至少在读书方面属于有才之人。毕业后,罗穆尼就职于美国最有声望的咨询公司之一波斯顿咨询公司。1978年与同事Bain一起退出波斯顿咨询公司,创办Bain咨询公司,任Bain 咨询公司的副总裁。1984年罗穆尼离开Bain 咨询公司,自组Bain 资本公司,14年来 Bain 资本公司在罗穆尼领导之下,投资生意极其成功。1990年Bain咨询公司返聘罗穆尼为总裁,顺利扭转Bain咨询公司面临的财政危机。1994年竞选马萨诸塞邦国会参议员,败在马萨诸塞邦地头蛇肯尼迪家族的老三手下。2002年,罗穆尼成为盐湖城冬季奥运会的总裁。同年,当选马萨诸塞邦长,在邦长任上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卓然有成。
罗穆尼既出身政治世家,又会读书、会做生意、兼会做官。这么一个人物冒出头来,应当是如顺水推舟,轻而易举。不过,罗穆尼也有其致命的弱点。迄今为止,除肯尼迪一人为天主教外,美国总统全部为基督教徒。罗穆尼信奉的摩门教虽然也信耶稣、虽然也自视为基督教徒,毕竟被传统的基督教徒视为歪门邪道。大概是有鉴于此,半路里又杀出一个人来。这人是何方神圣? 前阿肯色邦长麦克·哈科比。与罗穆尼显赫的背景截然相反,哈科比是名副其实的草民出身。其父是个消防员、技工,其母是煤气公司的小职员。哈科比上的大学,是不为学术界认可的、浸信会大学。由副邦长而成为邦长之前,唯一可以称道的业绩,在于传教。在邦长任上最值得称道的业绩,还是在于传教。
2008年1月3日,共和党预选在爱俄华邦拉开序幕,拔得头筹的居然正是哈科比。罗穆尼屈居次席,演员出身的政客汤普森名列第三,麦凯恩仅得第四。5日后,麦凯恩在新罕布什尔邦预选中获胜,罗穆尼再度屈居次席,哈科比只得第三。新罕布什尔虽然是个小邦,输与赢在得票数目上无足轻重,却历来有风向标之称。麦凯恩在新罕布什尔获胜,预示不利的局势可能逆转。一星期后,密西根邦预选揭晓,罗穆尼凭借老子曾为邦长的影响,拔下头筹;麦凯恩获第二;哈科比再度屈居第三。1月29日,麦凯恩在南卡罗来纳、佛罗里达两邦再拔头筹。因经费不足,弃小邦于不顾、集中精力于佛罗里达的朱利亚尼仅获该邦15%选票,遂于次日宣布退出竞选,支持麦凯恩。2月5日,24个邦同时举行预选,罗穆尼因成绩远不理想,亦于次日引退,同样宣布支持麦凯恩。于是,舆论纷纷认为麦凯恩胜出当成定案。不过,哈科比不懂什么叫激流勇退。3月4日,麦凯恩在德克萨斯胜出、从而获得当选候选人所需之1,191张选票。直到此时,哈科比方才认输。
罗穆尼、朱利亚尼、哈科比等人为何一一败落?窃以为皆与宗教有关。罗穆尼信奉的摩门教为异端,朱利亚尼信奉的天主教为少数派,哈科比的问题则在于同宗教保守派的关系过于紧密。三人都没办法令非极端的选民认同,于是,在政治问题上偏向保守、在社会问题上倾向中间的麦凯恩得以脱颖而出。
共和党尘埃落定之时,民主党这边却还杀得难解难分。早在2007年之初,眼见美国国民对伊拉克战事的支持率与日俱减、经济不景之兆与日俱增,民主党人一片欢欣鼓舞,以为2009年该是民主党入主白宫的时候了。如果民主党在2008年推选出任何一位白男为其候选人,这想法恐怕是十拿九稳。然而,事实却是:在2007年夏民意测验中居领先地位的,不是白男而是白女;在2008年预选开张之日拔得头筹的,不是白男而是黑男。
谁是“白女”?前总统克林顿的老婆希莱莉。关于希莱莉,有这么一句介绍就够了,谁都知道她是谁。希莱莉的参选的计划,想必是克林顿还在总统任上之时就已经制定妥当。计划的细节,当然非如作者的外人所能知。不过,从其行动,也可窥见一斑。计划的第一步:在纽约邦买下住宅,成为纽约邦居民,不再回到阿肯色邦去。阿肯色那么一个区区小邦,出一个总统已经是破天荒了,哪还能再出第二个?第二步:在2000年竞选纽约邦参议员。以人口论,纽约如今虽然已经不是美国第一大邦。以政治势力论,纽约邦仍旧是美国核心之所在。但凡纽约邦参议员、邦长、甚至纽约市长,一个个好像都是问鼎白宫当仁不让的人选。如果竞选参议员不利,将如之何?做这样的假设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希莱莉旗开得胜,成为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位总统夫人出身的参议员,也同时改写纽约邦从来没有女性参议员的历史。早在2000年希莱莉当选参议员之时,舆论就纷纷猜测希莱莉有意竞选总统。参议员还没上任就侈谈竞选总统,自然不是明智之举。明智如希莱莉,当然不会干这等傻事。所以,但凡有人问起,希莱莉一概断然否认。6年一晃而过,希莱莉在2006年中期选举中轻而易举获得连任。记者们旧话重提:有意竞选总统吗?这一回,希莱莉笑而不答,两厢心照不宣。于是,从那时起希莱莉就成了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岂料世事难以逆料,正当希莱莉及其支持者以为稳操胜券之时,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来。
这程咬金是谁?就是那“黑男”?谁是那“黑男”呢?这问题就不像谁是那“白女”那问题那么简单了。首先,这“黑男”的姓名就不能随便说,搞不好还得道歉。原因何在?回答这问题之前,先得说说美国人的姓名结构。美国人的姓名全称,包括 last name, middle name, first name三部分。Last name,也叫family name, 相当于中国人的姓,因为写在最后面,所以称之为 last name。First name 相当于中国人的名,因为写在最前面,所以称之为 first name。所谓 middle name,在中国人的姓名中找不到对应的成分,因写在中间,所以称之为 middle name。一般来说,middle name 是三部分中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往往可以忽略,不予忽略时,也大都只写出第一个字母作为缩写。这“黑男”的姓名全称是 Barack Hussein Obama Jr. Barack 是first name,Hussein 是 middle name,Obama是姓。什么是 Jr.?Jr.是Junior的缩写。但凡姓名后加上这么个缩写的,意味着与其父或其祖同名,故须用Jr.以示区别。这么罗嗦,写起来烦,读起来也烦。为简便起见,从此下文简称这“黑男”为奥巴马。
一般说来,西洋人的名字与中国人不同,大都能从名字的选取而窥见其种族或宗教的渊源。比如,奥巴马的名字既有 Hussein,一望而知其具有伊斯兰教的背景。什么样的伊斯兰教背景?奥巴马之生父是肯尼亚人,伊斯兰教是肯尼亚的国教。奥巴马父母离异后,其母改嫁印尼人,奥巴马随母下堂,迁居印尼,伊斯兰教又恰巧是印尼的国教。既与伊斯兰教有这么深的渊源,有个伊斯兰教的middle name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奥巴马及其追随者不许别人提起这middle name。但凡有人提起,立即被指责为别有用心。别有什么用心?不就是想指出奥巴马与伊斯兰教的渊源么?不错。奥巴马之所以有这么个middle name, 不也是想表示这么一种渊源么?也不错。不过,奥巴马自己可以表示,别人却不可以。这难道不是岂有此理么?作者有同感焉。然而,美国舆论却接受奥巴马这种在作者看来极其横蛮无理的要求。比如,某邦民主党组织使用了奥巴马这middle name,旋即遭到奥巴马阵营的猛烈抨击,终于不得以正式道歉了之。为什么奥巴马不许别人提这middle name?因为想在美国当总统,尤其是在911事件之后,同伊斯兰教扯上关系无异于政治自杀。为什么美国舆论支持奥巴马的掩耳盗铃?因为美国人唯恐令人发觉其敌视伊斯兰教的心里。
说奥巴马是黑人,不错。至少,就法律而言不错。一个人只要有哪怕是64分之1的黑人血统,在美国也可能是就法律而言的黑人。说“可能是”,因为一个人算什么种族,联邦政府并无法律规定,视各邦的法律而定。各邦的法律在如何确定种族上并不尽同,亲兄弟姊妹因居住在不同的邦,竟然可以一部分为法定的黑人,而另一部分为法定的白人。不过,这一点与奥巴马无关,奥巴马之父是黑人,其母是白人,只有一半白人血统,无论在哪邦,都是法定的黑人无疑。然而,奥巴马并不是一般的黑人。所谓“一般的黑人”,指祖先从非洲贩卖而来为奴者的后裔。奥巴马之父是从肯尼亚来美攻读博士的留学生,奥巴马因而与黑奴的后代几乎没有任何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语言的共同点。如果对此存疑,不妨设想:一个在美国唐人街土生土长的华裔,与一个菲律宾或马来西亚留学生与白人所生的混血子女,二者之间能有多少共同点?可是,美国的黑人居然跟奥巴马认同了。奥巴马也凭借黑人的支持在南部各邦的预选中大获全胜,从而在预选中居领先地位。
除去黑人的支持,奥巴马在年轻人与白男之中,也比希莱莉更受欢迎。奥巴马之所以受年轻人欢迎,首先是因为他只有48岁。虽然已经不那么年轻,比起已经步入耳顺之年的希莱莉,毕竟还是年轻多矣。其次是因为他的竞选以“改变”相号召。年轻人大都思变,至于变成什么样?怎样才会变?奥巴马不曾说,听任年轻人自由遐想。
奥巴马为何会在白男中比希莱莉更受欢迎?原因只能在美国男人对女性的歧视中寻觅。美国的妇女解放运动虽说已经有年头了,可美国社会至今仍然操在男人之手。美国女性之遭受歧视,例子不胜枚举。最为明显的是同工而不同酬,女性的薪水大抵只有男性的70%。其次是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各行各业的高层领导几乎全由男性把持,身为女性而进入高层的,如凤毛麟角,属于可遇而不可求。
民主党各邦预选结束之时,奥巴马与希莱莉皆未能获得提名所需之2,118票,虽然奥巴马略微领先。如何解决?根据民主党的规则,但凡无人获得足够选票时,候选人由所谓的“超级选票”决定。谁握有总共796张的“超级选票”?民主党的核心分子。谁决定谁是核心分子?核心分子决定谁是核心分子。听起来好像滑稽可笑,其实,古今中外的组织原则都是如此。“超级选票”持有者的投票结果迫使希莱莉退出竞选,奥巴马从而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有希望成为总统的黑人。
半年前,希莱莉的形势本来不是小好,而是大好。如今却败走麦城。何以如此?难道也如当年关云长之败走麦城?失之大意的因素肯定有。以为自己能代表黑人,没料到有人比她希莱莉更黑的人,不曾安排下如何争夺黑人选票的计划。结果,面临黑人的反戈一击,露束手无策之窘。失之傲慢的因素也肯定有。在白宫当太太之时,锋芒毕露,颐指气使,不善礼贤下士。结果,出师伊始,老公的前下属一个个临阵跳槽,呈众叛亲离之势。
既束手无策,又众叛亲离,焉能不败?不过,窃以为除去这两点致命之伤,尚有策略性的失误。从头到尾,希莱莉的竞选卖点只有“经验”两字。一般来说,在美国求职,“经验”两字的确至关重要,可“总统”一职却是例外。有经验,可以抹黑为“陈腐官僚”;没经验,可以打扮成“清新草民”。卡特之所以能在大选时击败福特,靠的就是这一招。经验多,可以贬低为“平庸循吏”;经验少,可以吹捧成“不羁奇才”。里根之以能在预选时击败布什,多少也因为使出这一招。
竞选总统并不需要经验,希莱莉尤其不应该不懂。她自己的老公不过区区小州州长,却打翻了前参议员、前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前驻华联络处主任、前中央情报局局长、前副总统、现任总统布什。殷鉴不远,她怎能忘却?难道真有熟视无睹这么回事?
就算“经验”不是绊脚石,值得一卖。希莱莉的吹嘘与强调,也是愚不可及之举。没“有”,才需要吹嘘“有”。不“足”,才需要强调“足”。希莱莉比奥巴马经验丰富,世人皆知,不是什么秘密。既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反复强调之、大肆吹嘘之,不仅令人生厌,而且令人怀疑其智商低下。求职面试的人,如果只知一再重复履历上写得一清二楚者,别无他言,能令雇主满意而录用么?
输棋者之所以输,往往是因为只从自己的立场构想局势。如果能从对手的立场出发,想想对手会怎么出手,除非是棋力的确不如,否则,罕有能不胜者。希莱莉的棋力绝不在奥巴马之下,若能从奥巴马的立场设想,则势必能够猜出奥巴马除侈谈改革之外,别无他策。先手把这一点抢下,令奥巴马同自己在吹嘘改革上竞争高低。如此这般,焉会断送大好形势而败走麦城?
有希望成为总统,并不等于能够成为总统。美国人能接受黑人为其总统么?难说。况且,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并非极端右翼分子,是中间派或中间偏左派可以接受的人物。此外,据最近的民意调查,60%的希莱莉支持者不打算支持奥巴马。没有这批民主党人的支持,奥巴马能够击败麦凯恩么?作者不看好。当然,这只是作者的一己之见。究竟如何,2008年11月4日当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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