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消亡的族群:自梳女 |
| 送交者: 云乡客 2013年07月21日14:39:39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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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妇女解放”的诉求,国内有一套比较概括的阐述:
*政治上获得参政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及管理国家的权利;法律上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经济上有充分就业的机会和广阔的就业途径,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资料有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继承权。 *普遍享有义务教育的机会,接受符合自身发展能力的教育,使才智得到充分发挥,作用被社会完全承认。 *婚姻以爱情为基础,家庭内部夫妻平等,实现家务劳动现代化、社会化。 *意识形态中完全消除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建立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
未嫁从父:在“父为子纲”以及“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指导下,大多数的女子得不到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
既嫁从夫:当时“盲婚哑嫁”的婚嫁方式,女子没有机会选择配偶,如果嫁了一个不事生产,游手好闲的丈夫,每天忧柴忧米,心劳日拙。有些家庭经济条件不错,但又要面对婆婆的虐待。顺德有这样的民谣来描写为人媳妇的艰难困苦: 鸡公仔,尾弯弯,做人心抱甚艰难。早早起身都话晏,眼泪未干入下间。 心抱 = 媳妇;晏 = 晚,迟;下间 = 厨房
夫死从子:丈夫死了,儿子如果不肖,当母亲的还可能遭受凌虐。 因此,一些女子不堪忍受这样的婚姻状况,采取了各种逃避,反抗包办婚姻的手段。
咸丰三年(1853年) 《顺德县志》又有这样的记载:“昔人所谓妇女恋金兰,归母家不时返者,穷村僻壤囿于故习者有之,今则厥风大革矣。”这段话其实并没有准确地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
“归宁久羁不肯归夫家”以及“归母家不时返”讲的是“不落夫家”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广东》:“乡中女子,习染归宁不返之风,回转即返母家,及将满月,再回夫家数日。此后则元旦、端午、中秋照例须回夫家过节。有不愿者,先时避匿,谓之走节。节后数日,便归母家。”又“女子出阁后,约留夫家数日,即回转。自是除过年过节外,以在母家之日为多,必俟有子,始肯乐家,否则迟至十年八年者有之。若逼之太甚,则往往轻生服毒死...... 这种“不落夫家”的习俗在少数民族之间也甚为流行。据学者考证,“自梳”和“不落夫家”的习俗大约在明代中后期产生,到晚清至民国初期达至高潮。
“自梳女”习俗的兴盛和“养蚕业”有很密切的关系。十九世纪初,由于丝业的迅速发展,也带动了 广东丝厂的兴旺。丝厂对生丝的需求量很大,因此南海,番禺,顺德一带到处都是“桑基鱼塘” (图)。“基”是粤语“田基”的简化,田基就是田埂,在分割一个个鱼塘的堤埂上种上桑树,就是 “桑基鱼塘”。说到“桑基鱼塘“,顺带说一说广东还有“蕉基鱼塘”(图)。那就是在鱼塘的堤埂 上种满蕉树。根据环境科学的研究,基塘系统是珠江三角洲独特的人工生态系统和淡水养殖方式,它 本身是一个基本无污染、无浪费的水陆交互生态系统。
缫丝
蕉基鱼塘
展,一环扣一环。在机械缫丝厂出现之前,缫丝的工作基本上由女工手工操作,加上采桑养蚕所用到 的女工,形成一支庞大的女工队伍。这种产业结构为妇女提供了与外部社会接触的机会,并且提高了 她们谋生的能力(图)。20世纪30年代由于机器缫丝业的迅猛发展,丝厂女工的黄金时代结束了, 这些女工纷纷转为“家庭佣工”。她们到省城广州,到香港,到南洋 给富户当“妈姐” 。 关于“妈姐”我们稍后再讲。先讲一讲“自梳女”这个称呼的来由。
从前广东的未婚女子,不论年龄大小,都梳着一条长辫子,不能梳髻。结婚的时候,由母亲、女长辈 或者贴身大妗姐(结婚时专门侍候新娘的临时女佣)为她梳发髻,就是把辫子拆了挽成一团紧贴在脑 勺后,也叫做“上头”。这“髻”梳上了,就标志着少女时代的结束。那些决定终生不嫁的女子,另 有一套特定的仪式,她们自行把头发梳成发髻,这种仪式就被称为“自梳”或“梳起”,选择“梳起 不嫁”的女子就被称为“自梳女”。
自梳的特定仪式是这样:先要选一个良辰吉日,然后准备些新衣服(包括内衣)、新鞋新袜、梳子、 红头绳、梳妆用的小箱子(箱盖内嵌玻璃镜,有几个小抽屉,可以放置梳子、簪子、头绳等 – 自梳 女一般不用彩色的头绳,只用黑色)。还要置办一张新床、家具。自梳的前夕,要用 “黄皮叶”烧 水沐浴,然后请已经梳起的女子传授梳起后怎样面对家庭、面对社会,怎样坚持独身的理念,怎样独 立谋生,以及自梳姐妹之间互相扶持等等。第二天早上,就带着三牲祭品和新衣服,到附近寺庙,在 观音菩萨面前起誓终身不嫁。发过誓以后,自己拆开长辫,把头发盘起梳为云髻。我们来看看者“梳 起”的模拟片段。(梳髻时有“八梳诀”:一梳福,二梳寿,三梳静心,四梳平安,五梳自在,六梳 金兰姐妹相爱,七梳大吉大利,八梳无灾无难)。换上拜祭过菩萨的新衣服,再向菩萨叩拜,然后与 同往姐妹互拜,姐妹们为她道贺。仪式结束后,才回家告诉父母及家人(也有之前已经得到父母同意 的,父母及亲友也参加其自梳仪式),并将祭过菩萨的祭品分给亲友,宣告自己自梳了。有些比较富 有的家庭,还会宴请亲朋好友,宣之于众。进行过自梳仪式以后的女子,终身不嫁,父母绝不能强迫
“姑婆屋”。“姑婆”是对那些年老的“自梳女”的统一称呼,因此粤语里对那些年纪很大还没结婚 的女子,也会称之为“老姑婆”。“姑婆屋”对男子来说是禁地,绝对不允许有男子踏足其中。由于 约定俗成的惯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親戚家,死後亦不准由其父母收屍殮葬,要由姑婆屋的 自梳女姐妹放上門板,鋪上草蓆再草草挖坑埋葬了事;假若村中無自梳女替其殮葬,屍首會被村民拋 進河裡。所以选择走“梳起不嫁”这条路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承受多方面的压力。
姑婆屋
姐”,其中又以“顺德”的妈姐最为人称道,因为顺德“妈姐”一般都烧得一手好菜,富户都乐于聘 请她们。“妈姐”之间也有高下之分,一般分为四个类别: 近身:就是侍女,属于最高级的女佣; 凑仔:就是保姆,负责照顾小主人; 打杂:负责杂务的女佣; 一脚踢:没有特定的工作范围,什么都要做,薪水还最低。 这些“妈姐”大多数是“自梳女”,但是作为家佣,她们不再保留象征“梳起不嫁”的云髻,改为梳 一条松松的大辫子。一年四季都穿白色的大襟衫和黑色香雲莎,长度只到腳眼的吊腳褲。有人给这些 “妈姐”起了个别号,叫她们做“土鲮鱼”。据说“土鲮鱼”不会产卵,符合“自梳女”的生存状 态。其次,有一句粤谚歇后语是:土鲮鱼 – 多骨恶啃。把她们称为“土鲮鱼”隐喻这些“妈姐”不 会轻易让人占便宜。有人认为把“妈姐“叫做“土鲮鱼”源自街市的摊贩。原因是有些摊贩常常会向 女顾客说些双关语,吃吃豆腐。“妈姐”对这类轻薄行为特别厌恶,绝对不会假以辞色,甚至不再光 顾这个摊贩,所以这些摊贩就把她们称为“土鲮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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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注:本文所有图片均从网络上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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