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是共党对于贪赃枉法的党内人士的一种安排,其具体内容 是“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交待问题”。但也有舆论认为,双规是法外之法,是违法的。
分析一下,双规无论是从文字,还是从实际,都在正常的工作安排范围之内。事实上共党安排其成员的任何任务,一般都有“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这两个要素。例如,参加四中全会这项任务,地点就指定在人大会堂,时间就指定在十月十五至二十五之间。工作内容,则是通过共党的某些文件。事实上,任何组织,分配任何成员的任何任务,通常都必须包括时间和地点两个要素。可见,双规含有时间和地点两要素,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否则,任何一个组织对其成员的指令,都可以被认作违法。
那么,工作内容,是否违法呢。也不。所谓“交待问题”也就是请他涉嫌的事情交待清楚。这是共党对成员的一种非常正常的工作指示。同类性质的工作,还有清查账目,检讨工作的得
失等。
有人会说,贪官丧失了人身自由。俺认为这也不对。贪官有不遵守双规的自由,因为,他有退党的自由。一旦退党,就不受共党双规规则的约束,双规自然终止。不过,那时他的事情,
将像任何非党员一样,由法律系统调查而已。以上讨论,可以得出结论,说双规是违法不符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