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想冤枉好人,但有几句话还是想说.)
关于公安认定孙维是嫌疑的时间:
"98年8月26日,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怀疑后,我再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沟通,消除误解,公安说:“朱令家人误会很深,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即使你们和她家人见面,恐怕也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
大家请看: 这是98年8月26日,如果象孙维说的"两年后我也卷入此事",指的是她97年4月被突审8小时,如果那时(97年)朱家才认准孙维,那就不叫"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只有一年嘛. 朱令家的信息从哪里来? 我相信主要是公安和学校(朱令父母一开始也不相信是孙维).所以我更相信贝志诚的话:"95年底公安就已经锁定孙维为主要嫌疑人."
关于孙维声明里的说法:
孙维反复强调"97年4月2日我卷入此事",一个早就被公安于认定有最大嫌疑的人,是在查出朱令TA中毒两年后卷入此事的,我不相信. 或许孙维用词不当,但还是让人觉得有回避的意思.
看到孙维声明的第一句,"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震惊中外。" 这里,"导致终身致残"是"因为治疗不当"吗? 最根本的原因是被人投毒.不管是谁投的,孙维就是在为凶手开脱.
关于孙维的性格:
孙维自己在声明里说:"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爱开玩笑,嘴有点“损”,有可能得罪过一些人。我从不小肚鸡肠,更谈不上好嫉妒。" 不错,是这个样子.但是: 孙维绝对不是一个能忍气吞声的人,绝对不是一个眼里能揉沙子的人. 我很不理解孙维为什么如她自己的描述的这么低调: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 "由于知道朱令家人早在97年上半年就上书国家领导人,不得已我们才于98年1月也给高层领导写信反映情况,说明:我们只是恳请有关单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办案,决不是要求法外施恩。"
所以我猜想,一定是有间接的证据或线索在公安手上,而且孙维也知道.
孙维声明里说,网络发言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那么,以上只是我个人的评论,除了对孙维的性格的评论,没有提出什么其它事实,所以和诸君灌水没有区别,不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