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冬天的一個傍晚,我在上海天山路電影院門口吃烤羊肉串。那是我吃過最香的羊肉串,一元一大串,兩大串一頓晚飯。那並不是新疆人開的攤子,籽然也放得不夠多,但我總是吃不厭。它使我忘記天大校門外的新疆羊肉串是什麼味道。
那天除了吃羊肉串外,還要了點什麼湯水。所以坐在路邊小攤的凳子上,周圍很多人同我們一樣坐着。有人來來去去。我決定慢慢吃,時間用來打量周圍的人。這時我看見那個我再也沒忘記過的女孩。
說是沒忘記,我可不記得她具體長什麼樣子。大致秀氣容貌。關於她的穿着,我甚至都印象很淡。大致是一件束腰風衣之類。我記得她的神情,那是有點清傲的神氣,那是我注意到她的原因。
但是我沒忘記她還是另有原因。
我指給他看:瞧,那個女孩,向我們這邊小攤走來。他說:嗯,不錯。我知道他指的是氣質。的確,這女孩同城裡大部分別的年輕女子不大一樣,她分明有點拿定了主意不去討好男人的樣子。
他又說:境況不好。我說:是嗎,那件風衣顯得單薄了些。他說:不,是鞋子。從鞋子看人的境況。果然,女孩穿的皮鞋,磨得已經很舊很白得樣子。離得有點遠,看不出是否有裂紋,但是能看出已經穿着風裡去雨里來很有一段日子了。從整個人看來,那鞋子同人相當不般配。衣服哪怕舊點,至少尚有形狀。鞋子卻是連形狀也沒,老早該扔掉了。
但是扔掉了它,買什麼?拿什麼買?
我差點止不住腰哭了。但想想還是忍住,眼淚還是留給自己慢慢的好,慢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