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做人?还是做禽兽?
时不时听到国人攻击孝行,这类攻击又经常与禽兽的行为联系在一起。比如,最近就有网名“佳人”者,以“孔孟之道阴魂再起”为题,作如此攻击、作如此联系。窃以为,但凡作如此攻击与如此联系者,皆因既无知、也无识所致。
无知的表现之一:以为孝是国人的专利,或更进一步说,是孔孟之道的专利。其实,但凡是人,只要良心尚存,多少有些孝心。如果说孔孟有罪,其罪,充其量在鼓吹与提倡孝行,而不在发明与创造孝行。著名英国历史学家、《罗马帝国衰亡史》的作者吉朋曾说过:“我的孝顺出于自然而无须勉力为之”(“My filial obedience was natural and easy.”)。英国不是朝鲜、日本、越南等等接受过孔孟之道熏陶的国度,与孔孟之道素来毫无瓜葛,其文明乃是西方文明之真传。然而,英国人也讲孝,甚至也讲“勉力”尽孝。可见孝,不仅存在于西方文明,而且也是西方文明所鼓吹的内容之一。
无知的表现之二:以为孝仅限于下代对上代的服从与奉养。《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由此可见,孔孟之道其实以养育下一代为孝的最高境界,与如今自以为反孔孟之孝道者的观点并无二致。就这种意义而言,这些人反孔孟所鼓吹的孝道,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反对子女供养父母者提出的理由,通常是:但凡禽兽都不顾上一代的利益而只为下一代作出奉献。言下之意,禽兽的行为,应当取之为人类行为的准则。这想法是否合理?姑置之勿论。不过,禽兽的行为不止于不供养上一代这一端。比如,禽兽也有性行为。禽兽的性行为基本上是强暴式的,通常是公然示众的,大多是不分亲疏伦次的。如果人类的行为应当向禽兽的行为看齐,那么,在公众场合性交、强奸、通奸、乱伦等等行为,都应当视为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如果只取禽兽的不供养上一代这一点,而否定或无视其余,那么,“因为禽兽如此,所以人类也应当如此”的推理就不能成立。不能认识到这种推理的非逻辑性,正是无识的表现之一。
无识的表现之二:以为子女供养父母,阻挠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没有社会福利制度的时代或国度,孝道是维持社会稳定、避免老人流离失所、难以生存的唯一手段。在福利制度健全的现代社会,子女固然可以摆脱供养父母的责任,但这并不等于说供养老者的责任从而消失,只不过是将家庭的责任转移为社会的责任而已。社会的责任没有经费不可能执行,经费从何而来?从纳税者的钱包来。一般来说,由子女供养父母的社会开销,必然小于由社会负责老者的生老病死的社会开销。换言之,推行孝,恰恰是有利于而不是有损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如今在社会福利健全、本来不提倡孝道的社会,子女供养或照顾父母的优越性正逐渐为社会福利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所发现与认同。以美国为例,越来越多的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照顾父母的福利与机会,正其证明。
孟子曰:人与禽兽的区别极小。小人把这点儿区别给弄没了,至于君子嘛,还保留着。柞里子曰:人各有志,可以选择为君子、为小人,或者说为人、为禽兽。不过,既为人,就得彻底为人;既为禽兽,就得彻底为禽兽。倘若昧着良心、选择性地为禽兽,嘿嘿,那就当真是禽兽不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