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是不是应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这其实不是问题。既然诺贝尔基金会说应该,就是应该,因为这是诺贝尔奖。我对政治不太关心,也许现在应该说对和平不太关心,所以对刘晓波的事迹完全没有了解。单单从发奖理由看,我看应该。中国现在飞速发展,用非暴力的方式为底层人民争取权益,应该支持。
这让我想起现在同样在监狱里的肖传国。5年前,他在媒体前宣称,自己 “有可能在5到6年后获得诺贝尔奖”。没有想到,他对方舟子的打假愤怒到“院士暂时不当,诺贝尔奖暂时不想,此仇不可不报。” 居然买凶打方舟子和《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正在接受法律的审判。我对他们肖方两人过去的恩恩怨怨不清楚,也没有兴趣。但是完全不理解“揍”别人一顿比诺贝尔奖更重要吗?
看到公布的对话,真的为肖传国感到惭愧。警察问“你不知道打人是犯法的吗?”肖回答:“知道,但是我没有任何其它的方法来解决。”。肖传国究竟要解决什么呢?是解决房子还是解决工资,是解决院士还是诺贝尔奖?
先设想一下,如果他不打方舟子一顿,他会损失什么?他仍旧可以为病人看病,仍旧可以出国开会交流,仍旧可以推销他的“肖氏反射弧”。如果他的“肖氏反射弧”真的有效,一个外行的方舟子怎么能推翻的了?如果连一个小小的方舟子都可以把“肖氏反射弧”搞的抬不起头,估计这个方法也是有些不靠谱。那样的话,只有自己下功夫把这个方法完善起来,否则就是杀了方舟子也解决不了问题。
好了,现在他打了方舟子,他可以得到什么呢?先假设他没有被抓到,他得到只是一些心理安慰而已。为了一点心理安慰,就买凶打人,说轻了就是斯文扫地,说重了,就是-,我就不说了。实际上,更不幸,他被抓住了,这一点我相信他没有想到。肖传国毕竟没有当过流氓, “肖氏反射弧”给病人治病有没有用不知道,但是打人肯定不好使。你说他不好好用自己学问为病人看病,反倒耗尽精力的不让人家打假,值得吗?现在,他连得不偿失都谈不到,因为那点可能得到的心理安慰也没有了。
肖传国说“非常后悔”。可是还真的有人不让他后悔,非要证明他打的有理。有些象那句话“好人打好人是误会,好人打坏人活该”。这前提就认定他是好人,所以好人永远不会错。仔细想一下,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呢?
人其实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我是说从生理上分。昨天做好事的人昨天就是好人,今天做了坏事今天就是坏人。以后不做坏事了就又是好人了。这一点在法律分别的最清楚,触犯法律的就是罪犯,不论你是慈善家还是明星大腕都是一样。所以做了犯法的事情,就认罪改过,没有必要再强调自己多好别人多欠揍。否则在这条路上会越走越远。
米曾经有机会听一些犯罪分子谈他们的犯罪的心理过程,发现几乎每一个罪犯都有“理由”犯罪,都有犯罪的“合理性”,没有理由就犯罪的那是精神病患者。但是,你看到受害人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为什么需要法律。
肖传国的事情应该吸取的是教训,而不是再无休止的证明他干的好。毕竟现在只是“寻衅滋事罪”,现在打住还来得及,如果再错下去,连诺贝尔也救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