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这里,我整整搁了一天的笔。所有与他有关的往事如风一般迎面疾来,让我难以轻松呼吸。我难以忘记在上海时那些想念他而又不能让他知道的日子,难以忘记自认识他之后的三年孤独寂寞的时光。等到我从这段感情中走出来时,我已经二十四岁了。回家探亲,周延挺着个大肚子来看我,让爸爸急得跳脚,他把他的宝贝女儿左右打量,找不到她有可能要做老姑娘的理由,但事实如山一样摆在他眼前:我二十四岁了,三年来没有一个男朋友。
这三年里,不是我不想找,也不是没人要,只是我放眼望去,周围没有一个和他相当的人。
时间如潮水,而记忆是沙滩上写的名字,随着我离开上海到珠海再来加拿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的相貌开始在我印象中逐渐模糊。我只记得他偏瘦偏高的个子,微黑的皮肤,举手投足间一副倜傥不群的模样。还有他黑白分明的眼睛,总是充满睿智地望着你,让你不得不折服,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同意他的观点。
还记得有空的时候他喜欢来值班室和我聊天。开会前他一般比王书记早到半小时,没事可做就信步走到了值班室。
有天我正在那写日记,虽说是日记,但我还是一丝不苟地拿它当文章来写,并幻想着哪天出了名,这日记也许有重见天日的机会。正在那全神贯注地无病呻吟着,一只手冷不防从我肩后伸过来,抓住了本子。我吓了一跳,本能地抢回本子,并从坐在椅子上一下子跳到在一旁站着。站定了一看,是付秘书,我连忙把日记本藏到背后。他能写是出了名的,也在省报和地方报纸上拜读了不少他的大作,我正暗自庆幸着有这么一号人物就出现在我现实生活中呢,怎么可以拿我的这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来玷污他那双好象总是沉思着的眼睛呢?可他对我的日记本不感兴趣,只饶有兴趣地看着我,问:“你每天都吃什么来着?怎么跳起来象只鹿?”我下巴微微一扬,自得地笑了起来,是啊,我可以跑八百米不及格,可以不敢跳鞍马,不敢跨栏,不敢参加任何剧烈运动,但我跳跃时还真的就轻盈好看——如果一个人自成年后每天坚持做柔软体操,她跳或跑起来能不协调好看吗?
那次以后,他看我做什么事都会嘲笑一番:笑我临摹的字帖太烂,笑我送进会议室的水果不干净,笑我接电话时讲的普通话,笑我粉色的短袖衫配粉紫的裙子......我知道他是个恃才傲物的人,又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和他斗嘴,永远别想赢 。所以我根本不理他,大家一起时,我有意去和别人说说笑笑,把他当空气一样,漠视他的存在。但私下里我不知不觉养成了一种习惯,打开报纸,我就去翻副刊,然后在那里搜索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