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比利时殖民者在非洲的图片,有一些感想。
说西方文明野蛮,这并不是一个问题,问题是一直到近、现代,它仍然惊人地野蛮,这让人很难理解。因为作为一个文明,你不再是幼年、少年、青年乃至壮年,你已经步入老年。奴隶制,不是个问题,问题是你走过雅典、走过罗马、走过两希合流、走过文艺复兴乃至启蒙时代,仍然野性未脱,仍然有奴役同类的野蛮意志,这个就不好解释了。
当然人类文明史上从来就不缺少野蛮,比如战争和屠杀的野蛮,但这一类的野蛮属于人类非理性的野蛮,它受到仇恨这样一种负能量的激情所支配。这一类的野蛮虽然可怕,但它不是人性的常态,只要人类恢复理性,这种野蛮的冲动就会减弱乃至不复存在。
还有一类野蛮可以称之为习俗野蛮,比如原始部落或者少数民族中的一些野蛮习俗,这也包括中国过去的小脚。习俗的野蛮有两个基本来源,一个是迷信,另一个是风俗中的某些古怪特殊的偏好。
最后人类文明中还存在第三类的野蛮,这一类的野蛮比战争屠杀和匪夷所思的习俗都更可怕,因为它是一种理性的野蛮。理性的野蛮之所以可怕,就在于它是一种常态,它不具有突发性,也不依赖于风俗,它属于普适的、可持续的常态,即常态下的理性的野蛮,比如西方人近代在非洲和美洲所搞的黑奴制度。
区分人类习俗野蛮、暴力野蛮与常态野蛮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最后两类,即非理性野蛮与理性野蛮。严格来讲,习俗野蛮属于相对野蛮,而暴力野蛮和常态野蛮则属于绝对野蛮。所谓相对野蛮,一是指这种野蛮依赖风俗而存在,二是指在风俗中,这类野蛮并不被视为野蛮。而所谓绝对野蛮,同学们可以比照相对野蛮来疏理和加深理解。
其实到现在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到十八、十九世纪,西方人还会产生奴役人类的想法并且付诸实践,按理说奴隶制度属于人类社会的早期形态,早就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而剥削意识,并不能构成奴役人类的充分理由。
那一位给希腊文明唱赞美诗的同学,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既然今天的西方文化都是雅典的子子孙孙,那就不能说其中一个长得特别丑怪的,就不是雅典女神的后裔,或者是给个什么“例外”的解释。
在对历史长河中人类诸文明的回溯和审视中,应该认真区分“非理性野蛮”与“理性野蛮”、“相对野蛮”与“绝对野蛮”。。。这是今天一个很重要的收获。用这样一个准则和思路,我们可以公平客观、条理清晰地分离和锁定一种历史文化中文明与野蛮的特殊层次定位,并且描绘出这种文明与野蛮的全息图像,这对我们深刻理解东、西方文化,具有导向性的重要意义。
芝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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