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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廷頓政治視野的整體性考察
送交者: 我叫小龍魚 2018年11月06日20:21:0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歐樹軍: 作為制度的國家——亨廷頓政治視野的整體性考察

  • 歐樹軍

    歐樹軍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2018-11-07 07:42:50
來源:《學術月刊》







【核心提示】現代政治學是世界時勢巨變的產物,如果說“國家中心論”是英美霸權更迭之際的理論反映,那麼,亨廷頓的“作為制度的國家理論”也可以說是英美霸權更迭之後、美國先是對西方世界後是對非西方世界的支配地位的理論反映。對他來說,國家就是不斷變化的經濟社會條件下不變的政治要素,國家的有效性和正當性是一個政治共同體治亂興衰的關鍵所在,二者並非非此即彼、二元對立而是彼此之間緊密關聯、相互影響,因此,重要的不是國家是否“現代”,而是國家的實然構成。


大約十年前,弗朗西斯·福山在塞繆爾·亨廷頓的學術墓志銘上這樣寫道:“亨廷頓堪稱美國世紀的最偉大政治學者。”亨廷頓浸淫美國政治六十餘年,見證了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洗禮中崛起又在冷戰終結後漸顯衰頹的全過程,其論著覆蓋政治學的所有關鍵領域,還培養了整整一代在政治學各個分支領域各有建樹的政治學者,比如華盛頓大學的喬爾·米格達爾(Joel S. Migdal)、哈佛大學的斯蒂芬·羅森(Stephen Rosen)、斯坦福大學的弗朗西斯·福山和斯科特·薩根(Scott Sagan)、普林斯頓大學的阿倫·弗雷德伯格(Aaron Freidberg)、美國《外交事務》主編吉迪恩·羅斯(Gideon Rose)等。這個蓋棺定論,對他來說或許並非過譽。

塞繆爾·亨廷頓

但是,亨廷頓在身後備享哀榮,生前卻又充滿爭議。他既是政治上的新政自由主義者,又是文化保守主義者,其學術作品大都散發着濃郁的保守主義氣息;他既堅持思想學術上的保守主義,又主張保守主義並沒有自己的烏托邦,保守主義在冷戰情境中必須保守自由主義。亨廷頓思想中的這些衝突對立是否不可調和?亨廷頓不同時期的政治理論有沒有一條縱貫線?亨廷頓的學術影響力究竟來自其多變還是其不變?亨廷頓一生致力於關注政治世界的重大問題,作為政治學理論中樞的“現代”國家問題不僅當然在其視野之內,甚至可以視為其政治理論圖景的門戶所在。進而,由於亨廷頓的學術生涯貫穿了美國的興衰全程,釐清亨廷頓如何在現代政治世界中安放國家,有助於更深入地把握其思想的變化與不變,也有助於更真切地探索大國的治亂興衰之源。

一、國家的出場

“現代”國家問題貫穿了亨廷頓的主要學術論著,使其政治理論具有了一致性和整體性。亨廷頓學術生涯的第一個十年(1946—1956)主要處理了政黨政治、官僚政治和軍政關係三個主題,1957年的《軍人與國家:美國軍政關係的理論與政治》(下文簡稱《軍人與國家》)是這個階段的集大成之作,也使之成為美國軍政關係研究的主要開創者。1968年的《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是其學術生涯第二個十年的代表作,他主張區分政治體系的差異與政體的差異、“政府的形”與“政府的度”、“在統治”和“不在統治”,進而區分國家的有效性與正當性,最終區分國家與“現代”國家。在亨廷頓的政治思想圖景中,政黨制度、官僚制度、軍政制度都是國家的頂梁柱。

五十年前,在寫作《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之際,亨廷頓正是沿着這條清晰的國家問題意識展開的。他批評並在很大程度上扭轉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20世紀60年代中期美國政治學也即現代政治學流行的、簡單化的直線性現代化理論,他主張政治現代化並非經濟-社會現代化的必然產物,正在進行現代化的國家或曰變化社會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實現政治穩定,因此,政治學者應該像經濟學者分析經濟發展和國民財富的聚散那樣,討論政治發展和政治權力的集中、擴大與分散,探索通過政治制度的發展走向政治秩序的方式方法,而不論人們對於政治秩序的正當性和可取性有什麼樣的分歧。正是在某種“權力的物理學”的基礎上,“作為制度的國家”出場了。

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的首章首節首段首句堪稱亨廷頓國家觀的凝練表達,即“國與國之間最重要的差異不在於政府的形(form of government)而在於政府的度(degree of government)”。亨廷頓在這裡把“政府”用作雙關語,在“政府的形”中作名詞用,指靜態的、形式化的權力結構;在“政府的度”中作動詞用,指動態的統治水平、例行化的制度過程。三聯書店的中譯本將這句話中的“政府的度”譯為“政府的有效程度”,從而把亨廷頓定位為流行的社會意見所認為的“國家主義者”。或許也正因此,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回歸國家範式”的主要開拓者西達·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認為,亨廷頓、莫里斯·賈諾威茨(Morris Janowitz)、詹姆斯·威爾遜(James Quinn Wilson)等人突破了多元主義、結構功能主義所堅持的“社會中心論”,延續了兩次世界大戰和大蕭條期間反映英美霸權更迭的“國家中心論”,後者的代表作包括哈羅德·拉斯韋爾的《衛戍國家》和卡爾·波蘭尼《大轉型》。而喬爾·米格達爾(Joel S. Migdal)更是把亨廷頓和卡爾·波蘭尼並稱為“回歸國家範式”的真正開創者。但是,問題在於,“有效程度”這個譯法本身其實縮減了亨廷頓的國家思考。

亨廷頓區分了兩對重要的學術概念,一對是“政府的形”與“政府的度”,一對是“政體的差異”與“政治體系的差異”。亨廷頓強調的是後者,即不同國家間的“政府的度”和“政治體系”的差異,而非“政府的形”和“政體”的差異。亨廷頓認為,不同國家在下述政治品質上的差異大於其“政府的形”的差異:共識、共同體、正當性、組織、效率、穩定,這就是說,“政府的度”意味着一個國家是否具備這些積極的、正面的政治品質,這些政治品質決定了“政府的度”也即統治水平。這六大政治品質分別指向“正當性”與“有效性”,由共識、共同體、認同所構成的“正當性”,不同於由組織、效率和穩定所構成的“有效性”。儘管冷戰時代的美國、英國、蘇聯的政府形式不同,但它們的政治體系都具有這些政治品質,從而都是強大而非無能的,它們的政府都“在統治”。

接下來,亨廷頓進一步解釋了所謂“在統治”意味着什麼。首先,每個國家都是這樣的政治共同體,其人民對政治體系的正當性有壓倒性的共識,這個論斷包含了三個重要的政治品質:“共識性”“共同性”與“正當性”。隨後,亨廷頓再度強調了共識的重要性,即每個國家的公民對社會的公共利益和政治共同體賴以建立的諸傳統和原則,秉持基本相同的判斷、想象、視野或願景。這三個國家之所以擁有正當性,又是因為它們都擁有強大的、有適應性的、有凝聚力的、自主的和複雜的“政治制度”。這是“政治制度”這個詞在全書中第一次出現,而且是複數形式的,對國家而言至關重要的制度包括:有效的官僚機構、組織完善的政黨、民眾對公共事務的廣泛參與、文官對軍隊的有效控制體系、政府在經濟領域中的廣泛活動,以及規制政治繼承和控制政治衝突的、合理有效的程序。此外,這三個政府還都能謀求、要求、擁有、贏得公民的忠誠,進而有效地徵稅、徵兵、征役以及創製並執行政策。如果政治局、內閣、總統做出了決策,通過政府機構付諸實施的可能性都很大。在這裡,亨廷頓將指向正當性的謀求公民忠誠的能力,視為指向有效性的政治能力的前提。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為止,亨廷頓所討論的都是國家而非“現代”國家,在亨廷頓看來,在這九種重要的國家政治制度和政治能力中,只有政黨才是現代政治的產物,只有政黨制度才是“現代的”,官僚制、代表大會和議會、選舉制度、憲法法律和法院以及內閣和行政委員會都不是現代政治體系所特有的。更重要的是,政黨不是現代政治的輔助組織,而是現代政治正當性和權威的根源所在,是國家主權、人民意志或無產階級專政的制度體現。政黨最重要的政治功能就是組織,組織政治權力的過程就是創造政治權力、走向政治穩定和政治自由的過程。進而,“在進行現代化的世界裡,誰組織政治,誰就控制了未來,在現代化世界中,誰組織政治,誰就控制了當下”。因此,正是政黨讓國家像個國家,也是政黨讓國家變得“現代”了。亨廷頓認為,美國、英國、蘇聯都擁有現代的政黨制度,都堪稱現代國家。亞洲、非洲、拉丁美洲正在進行現代化的國家往往在經濟和社會方面缺乏很多東西,但它們更缺乏的是享有共識性認同的政治共同體以及從中獲得正當性的有權威的強大政府,左右這些國家的政治局勢的,是“政治衰敗”而非“政治發展”。總之,如果一個國家的政府沒有統治能力,根本不在統治,它算不上是“現代”國家。

二、“現代”國家的非現代性與“政治變化理論”

亨廷頓致力於分析重大問題並提出不流俗的可能方案,這讓“現代”國家問題在其思想譜系中的出場與眾不同。在1971年的《求變之變》長文中,亨廷頓闡明了自己這種反主流問題意識的論辯對手,他把美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政治理論分為三個階段,不同階段有不同的理論重心:第一個階段的重心是現代化理論,第二個是政治發展理論,第三個是他針鋒相對所提出的“政治變化理論”,集中體現在《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一書中。

現代化理論與政治發展理論存在內在的關聯,現代化理論用傳統-現代的社會二分法來解釋西方社會和非西方社會的差異,認為西方化是現代化的唯一方向,政治發展理論也接受了這個方向並把自己建立在現代化理論的基礎之上。對此,亨廷頓表達了不同意見。在他看來,“政治現代化”的絕大多數定義都是圍繞現代政體與傳統政體的差異建立起來的,“政治現代化”被視為包含權威的理性化、職能的分化和參政的擴大三大方面的政體轉變。但是,權威理性化、職能分化和參政擴大化並不等於現代化。政治現代化雖然涉及傳統政治體系的變化,但這種“變化”帶來的往往是崩潰,而不一定走向政治秩序。亨廷頓認為,只有典型的“韋伯主義者”,才會把政治體系的最終目標的特性等同於政治體系的變化過程和功能的特性。他認為,現代國家與傳統國家的最大區別在於,人民在大規模政治組織中的參政和受政治影響的程度都擴大了。非西方國家的現代化與西方國家的現代化在目標、模式和道路上都非常不同,前者在現代化的起始階段,就面臨中央集權、國家整合、社會動員、經濟發展、政治參與和社會福利等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它們希望學習西方國家的現代經驗,但在思想和實踐層面都遭遇巨大挫折。它們所面臨的全局性挑戰在於,經濟發展加劇了不平等,社會動員又降低了經濟不平等的正當性,二者疊加導致了政治失序。所以,亨廷頓強調不能把現代化等同於現代性,不能把過程等同於結果,沒有哪個國家真正排斥現代性,但現代化往往增加傳統群體與現代群體彼此之間和各自內部的衝突,現代性產生穩定性,而現代化卻產生不穩定性,向現代性變化的速度越快,政治的不穩定性也就越大。因此,每個希望追求現代性的國家都需要強有力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能力,需要在不同的發展目標、發展模式和發展道路之間做出權衡抉擇,調節、控制現代化的速度,以提高人民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方面的平等程度為要務,而不是丟棄自主性去盲目追求西方化的現代化。

正是在意識到現代化理論和政治發展理論無法涵蓋不同發展水平的社會的政治變化、無法處理更複雜的變量及其彼此之間的廣泛關係之後,亨廷頓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變化理論”,將焦點放在各種政治因素及其相關性上,充分靈活、高度包容地囊括政治體系在國內外環境下的變化根源和模式。在現代化和政治發展理論中,重要的不是國家而是現代,而要成為現代國家,重要的不是政治,而是經濟和社會因素;重要的不是過程,而是西方化的現代化這個方向;重要的不是在不同發展目標之間進行選擇、排序、權衡,而是僅僅認準其中一個政治目標。在亨廷頓的“政治變化理論”中,重要的不是現代而是國家,重要的不僅是經濟社會因素更是政治因素,重要的不是方向而是出發點和過程,重要的不是某個目標而是必須兼顧多重目標並做出輕重權衡。對於任何國家而言,發展的目標都是多樣的,不僅僅包括西方化所意指的自由民主,也包括發展中國家所必須追求實現的經濟增長、公平平等、國家自主以及安全穩定。在亨廷頓看來,穩定和秩序對於任何政體而言,都是最為重要的核心維度。因此,“政治變化理論”強調現代性與現代化在供給穩定性上存在雲泥之別,強調西方化並不是現代化的唯一目標,強調非西方社會應該建構適合自身的“美好社會”模式,強調政治體系的政治品質、政治質量的重要性。歸根結底,一個國家是否具備最為基本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能力,決定了它是否在統治、有沒有自主性、能否實現兩個以上的發展目標,以及是走向政治秩序還是走向政治衰敗。

1952年美國大選

概言之,亨廷頓把“作為制度的國家”視為政治世界萬千變化中的不變。據此,亨廷頓的學術生涯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前後各三十年左右。在第一個三十年(1948—1976)中,亨廷頓的重心放在官僚制度、軍政制度、政黨制度所指向的國家的有效性上。在1949年寫作完成的博士論文《孱弱的州際貿易委員會》中,亨廷頓處理的是政府監管機構在經濟領域的專業性與自主性之間的關係。流行的學術意見認為,監管機構的專業性越高,自主性越強。但是,亨廷頓通過梳理州際貿易委員會的發展史,並比較了它與交通委員會和海軍委員會的專業性與自主性,得出了相反的結論,在美國的利益集團政治機制下,專業性越高,自主性反而越弱。在1957年的《軍人與國家》中,亨廷頓反覆追問一個自由主義社會如何提供軍事安全,什麼樣的軍政關係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在比較了歐洲和美國軍事專業化的不同道路之後,他主張職業化的軍官群體是國家官僚體系的組成部分,軍事制度是國家的政治制度,自由主義社會同樣需要權威,服從文官控制的職業化軍官群體和保守主義軍隊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條件。在1968年的《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中,他反覆強調政黨是唯一的現代政治制度,把傳統政體的政治變化、軍事專制政體的政治轉型、通過革命的政治現代化以及階層分化重組帶來的不同改革戰略的重心,都寄托在政黨身上。在政黨對於現代政治的意義上,亨廷頓和韋伯的觀點很接近,韋伯同樣認為,政黨是代議制下通過選舉來組織政治生活的不可或缺的關鍵要素。在1976年的《民主的危機》中,亨廷頓處理了民主制國家的統治能力問題。總體而言,儘管亨廷頓並沒有直接提出“國家能力”和“國家自主性”等“回歸國家研究範式”的核心概念,但他所處理的統治水平、統治能力、政治制度的自主性等“現代”國家問題已經充分處理了這兩大理論支點。

如果說官僚制度、政黨制度、軍政制度所指向的國家的有效性,正是亨廷頓學術生涯的第一個三十年(1948—1976)的思考重心的話,那麼,亨廷頓第二個三十年(1977—2007)的主要精力無疑是放在國家的正當性上,他1981年的《美國政治:失衡的承諾》(以下簡稱《美國政治》)、1991年的《第三波:20世紀晚期的民主化浪潮》(以下簡稱《第三波》)、1996年的《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和2004年的《我們是誰:美國國家認同面臨的挑戰》(以下簡稱《我們是誰》)都把重心放在政治共同體的共識性、共同性和正當性以及不同國家之間的相關競爭之上。他認為,共同性對於一個政治共同體而言極為重要,在二戰後民主化運動風起雲湧的美國政治中,新教倫理支撐的“美國信念”根深蒂固,年輕一代人質疑的是老一代人的統治能力而非體制的正當性。在20世紀最後四分之一時間的轉型政治中,在轉型初期,程序的正當性大於績效的正當性,在轉型中後期,績效的正當性決定程序的和體制的正當性。在後冷戰時代的世界政治中,世界上的幾大主要文明及其核心國家都在追問“我們是誰”,都以自身政治共同體的共同性為標準劃分他我、敵友,文明的差異可能引發文明的衝突。在21世紀初美國國內的文明衝突中,美國國族認同的正當性危機源於1965年開始的文化民主主義和文化多元主義所導致的“去美國化”,在國家存亡的危急時刻重塑正當性,需要充分重視美國的“英國性”,因為美國的所有政治制度都可以從英國新教革命時期找到根源。

貫通亨廷頓前後兩個三十年的,正是國家的正當性與有效性之間的辯證關係。統治水平低、統治能力弱等國家的有效性及其引發的正當性問題,不僅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第一個二十年新生發展中國家的普遍問題,也是西方民主制國家自20世紀70年代初起就同樣遭遇的重大困境,更是第三波轉型國家普遍面臨的轉型困境、情境困境和系統困境。轉型困境主要是指如何處理轉型前業已存在的文官群體和軍官群體。對於前者,亨廷頓之所以建議採取消極的無為原則:“不起訴,不懲罰,不寬恕,不遺忘”,是因為在他看來,官僚體系恰恰是國家的共同性和正當性的根基所在。對於後者,他的主張是其1957年的《軍人與國家》和《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第四章核心主張的自然延伸,區別只是《軍人與國家》發掘的是文官控制軍官的理性化模式,而《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和《第三波》則描述了這個理性化模式的反面,這個反面,就是很多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軍人干政困境。情境困境考驗的是一個國家在經濟社會領域中的發展能力、轉型能力和干預能力。系統困境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就會導致人們失去對“政府的形”的信心,無論民主制還是所謂威權制,都將因為統治能力的孱弱而失去正當性。

也正是因為秉持國家的正當性有有效性之間關係的辯證觀,亨廷頓的政治變化理論才可以解釋現代化理論和政治發展理論所提出“現代”國家範式所無法解釋的一個悖論。這個悖論就是美國究竟是一個“新社會、舊國家”,還是一個“舊社會、新國家”。亨廷頓似乎單槍匹馬挑戰了聯邦黨人、托克維爾和“美國世紀”的政治學界和外交決策者所堅持的文化與政治上的“新政治科學”“民主世界主義美國論”和“美國例外論”。聯邦黨人的“新政治科學”認為,美國意味着人類社會實現了從小國寡民的古典共和向廣土眾民的現代共和的轉變,美國因此是一個新國家、一個全新的現代國家。托克維爾則認為,美國沒有經歷歐洲式的社會革命,卻享受了社會革命的政治成果,美國新大陸與歐洲舊大陸之間的最大差異在於,以身份平等為前提的民主制與以等級制為前提的貴族制之間的分野,美國代表着民主這個不可逆轉的世界潮流。“美國例外論”則認為,美國是理性化的現代國家楷模,美國的政治制度、政治能力和政府形式以及正當性和有效性都是非現代國家學習的典範,這一點與美國人作為“上帝選民”、美國作為“世界帝國”的政治神學互相證成。按照亨廷頓的思路,這三種看法都意味着美國和美國人把自身的獨特性當成了普遍性,從而把希望其他國家變得和自己一樣之類的政治條件作為美國對外政策的主軸。亨廷頓對這幾種不同樣態的“美國例外論”進行了釜底抽薪式的反駁:即美國並不是一個“新國家”,並不是一個現代國家,它既不是一個歐洲式的民族國家,也不是一個理性化的現代國家,美國事實上、實質上是一個“新社會、舊國家”。

托克維爾

亨廷頓這個“新社會”的提法受到了托克維爾的影響,但是,二者的“新”之為“新”又相當不同。在《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中,亨廷頓直接借用了托克維爾的說法,即美國是一個身份平等的“新社會”,但並沒有深入探究這個“新社會”除了政治之外還有沒有其他根源。在《美國政治》中,亨廷頓完成了這個工作,“舊國家”是相對於歐洲大陸國家而言的,即美國並不具備歐洲近代民族國家的“國家性”,美國的所有政治制度都有孤懸於歐洲大陸之外的英國的新教革命時代的根源,“美國信念”的諸政治原則都根源於英國新教革命,新教革命雖然沒有在英國本土取得成功,卻在英國的美洲殖民地開花結果,所謂“新社會”實質上是新教社會,這是亨廷頓與托克維爾的差異所在。同時,各殖民地繼承的是英國中世紀晚期的“都鐸政體”,美國在誕生時就已經有了一個政府、一個政治秩序,英帝國對它們來說已經是一個巨大的權力和權威,因此,美國人所擅長的不是創建一種擁有極大權力和權威的政治體系,而是限制權威和分割權力;也正因此,美國是一個“舊國家”而非“新國家”,美國的政治架構不是“現代”的,而是傳統的。

可以看出,亨廷頓之所以強調“政府的度”而非“政府的形”的重要性,恰恰是意識到美國政府形式中根深蒂固的傳統性、保守性和反現代性。從美國建國到1968年,這一點基本上始終沒有發生重大的變化。在1968年《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出版至今的50年中,這一點也沒有什麼實質的改變。如果用新與舊來區分現代和傳統,美國顯然不是一個現代國家,但它卻又擁有現代的政治制度,亨廷頓認為,美國是政黨制度這個“唯一的”現代政治制度的真正發源地。

對亨廷頓而言,只有揭示“現代”國家本身的“非現代性”,才能超越現代與傳統二分法,形成新的理論視野。他之所以提出不同於現代化理論和政治發展理論的“政治變化理論”,就是為了剝去籠罩在國家身上的現代外衣,使國家從政治現代化和政治發展理論中被經濟社會因素左右的被動狀態中走出來,獲得自主性,凸顯國家在政治世界中的至關重要性。進而,他認為必須區分政治變化的目標和方向,重視通往現代性的道路和過程。國家可能走岔道、走彎路、走錯路,但這主要是因為不同國家的統治能力千差萬別,這一差異超越了政治的、宗教的和文化的意識形態。亨廷頓的這一洞見,不僅提升了政治變化及其過程本身的重要性,更揭示了國家的政治制度、政治能力和統治水平對於政治生活治亂興衰的現實與理論意義。

三、“政治變化理論”之後

美國歷史學者約瑟夫·斯特雷耶(Joseph R. Strayer)認為,現代人已經無法想象一個沒有國家的社會。但在亨廷頓看來,美國之所以成為現代國家的例外,國家對現代人之所以重要,恰恰不是因為“現代”,而是因為“作為制度的國家”“作為諸政治制度集合體的國家”所蘊含的公共美德。亨廷頓認同托克維爾所指出的,“如果人想保持為文明人,或成為文明人,就必須隨着人們境遇平等的增長,同步提高和改進共處一體的藝術”。但是,亨廷頓的重心是國家建構而非托克維爾的民主建構,他進一步指出,保持共同性的統治技藝,就是政治的制度化也即“作為制度的國家”的現代化,如果參政的擴大速度大大超出共處一體的藝術,如果政治制度的發展落後於社會經濟的變化,就會產生不穩定。

對亨廷頓來說,國家的發展意味着政治的制度化,制度化的水平表現在組織和程序的適應性、複雜性、自主性和內聚性,適應性越強、越複雜、自主性越高、凝聚力越強,制度化的水平就越高,國家的現代化水平也就越高。但是,“作為制度的國家”的重要性並不僅僅是因為與權力結構關聯的有效性,更是因為與倫理道義關聯的正當性;不僅僅是因為“力”與“利”,更是因為“信”與“義”。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政治制度,一個社會就沒有能力約束恣意縱橫的個人慾望,就沒有界定和實現共同利益的手段,其政治生活就會成為不同社會力量無情競爭的霍布斯世界。在他看來,倫理道義需要信任,信任涉及可預期性,可預期性需要規則化和制度化的行為模式,創建政治制度的能力也就是創造公共利益的能力。進而,制度化水平低的政府不僅無能而且腐敗。亨廷頓指出,這是因為,政府的最重要職能就是統而治之,無能且沒有權威的政府是不道德的,正如枉法的法官、怯懦的軍人或無知的教師那樣不道德。政治制度的道德基礎,植根於人在複雜社會中的需求。因此,他認為總統或中央委員會都是一種職位,都是一種能夠賦予公共利益以實質的政治制度,都是獨立於社會力量的權威。有沒有這樣的政治制度,是政治發達與不發達社會的區別,是倫理共同體與非倫理共同體之間的區別。在這裡,亨廷頓改造了潘恩的政治觀念,把政府從必要的惡轉變成為必要的善,從而和聯邦黨人保持了某種思想上的聯繫。

亨廷頓認為,發展中國家普遍缺乏權威的狀況讓共產主義運動取得了成功,因為共產主義政府有能力實行統治,提供有效的權威和意識形態的正當性,黨的組織提供了制度性的組織機構,可以動員群眾支持和執行政策,共產黨人為正在進行現代化、飽受社會衝突和暴力折磨的國家帶來了建立政治秩序的信心。因此,亨廷頓主張,一個好的政治體系應該具有好的政治品質,不同的政治制度各自蘊含着內在的價值追求。民主及其所蘊含的自由當然是人類社會的公共美德,但這僅僅是現代人更加偏愛的一種公共美德而已。換言之,不僅民主是個好東西,秩序也是個好東西,而具備基本的政治制度、有統治能力的國家正是連接民主與秩序兩種價值目標的關鍵。沒有政治制度和政治和能力,人類社會無法變得更美好。正如亨廷頓在1987年就任美國政治學會主席的主旨演講中所說的那樣,政治學是飽含“信念激情”的進步運動時代的產物,政治學和政治學者事實上都試圖追求實現某種美好的價值目標,而非絕對的價值中立。

對亨廷頓來說,“政府的度”或曰統治水平既包括統治的有效性也包括統治的正當性,進而也可以說亨廷頓的國家理論包含民主理論。在亨廷頓這裡,通常意義上的“政體”並不那麼重要,“現代”與否也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彼此之間存在辯證關係的國家的有效性與正當性。就此而言,亨廷頓的國家思考和韋伯的國家思考比較接近。韋伯沒有提出系統的國家理論,但他對國家的定義深刻影響了其後的國家理論,韋伯把政治視為“對國家的領導和對這種領導所施加的影響”,他把現代國家的起源視為一個有效性問題,即對特定領土之上人口通過壟斷合法暴力的使用權所進行的支配,這是在霍布斯的利維坦式國家觀基礎上強調國家的中立性。不過,這也必然需要超越契約論的服從理論,韋伯因此馬上處理了支配的正當性問題,即“被支配者在什麼情況下服從、為什麼服從以及這種支配依據什麼樣的內在道理和外在手段”。正是基於這一考慮,韋伯提出了支配正當性的三種心理學依據或曰理想型:傳統型、超凡魅力型和法理型。當然,韋伯所說的支配正當性也與有效性密切關聯而非截然二分,有效性與正當性的關係事實上是複雜的、動態的。

韋伯的國家視角着眼於國家的實際構成,在這個意義上,亨廷頓的確可以說是一個“新韋伯主義者”。韋伯的國家概念是對霍布斯國家理論的再次抽象,即把暴力和對暴力的恐懼轉化為正當權威的服從,而亨廷頓則進一步將合法暴力的壟斷轉化為軍官群體受文官群體有效控制的軍政關係,他不再把暴力和對暴力的服從視為現代國家唯一重要的起點,而是把國家的制度構成問題複雜化了。亨廷頓認為,正是在追求建構國家的九種重要制度上,不同政體的國家具有很大的共性,西方國家內部的制度共性遠遠大於非西方國家之間的制度差異,西方國家的政治現代性也比非西方國家更為顯著。因此,亨廷頓和社會學者邁克爾·曼都可以說是典型的“制度主義國家論者”,他們都把國家視為多種基本政治制度的集合體,都在馬克斯·韋伯的基礎上擴大了“現代”國家的有效性、正當性、多樣性和包容性。

“現代”國家理論通常認為,在現代國家的興起時期,國家建設包含民主建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第一個三十年中,國家建設與民主建設互相扶持;而在此後的近五十年以來,民主建設開始和國家建設分道揚鑣,這似乎是美國、蘇聯和第三世界國家的普遍政治趨勢。隨着冷戰對峙格局的結束,民主建設壓倒國家建設。在這個意義上,亨廷頓的“現代”國家理論是反主流的,他把民主化過程中的國家建設的重要性凸顯了出來。

在亨廷頓的國家問題域中,民主建設與國家建設的關係是一條縱貫線。對於非西方國家來說,政治現代性也許是“無中生有”,對於西方國家來說,政治現代性可能“得而復失”。只有在超越傳統與現代二分法的國家理論視域中,才能理解這種“得而復失”,才能理解亨廷頓為什麼用《美國政治》《我們是誰》和《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這三本書處理信念政治、國家認同和文明衝突問題。簡言之,五十年來,美國的國家認同之所以受到挑戰,恰恰是因為美國謀求公民忠誠、建構共同性和正當性的統治能力在下降。如果說國家建設和民主建設都始終是進行時而非完成時的話,那麼,1965年以來的“去美國化”進程實際上就是民主化運動對國家建構過程的衝擊。

在亨廷頓的“政治變化理論”之後,政治理論似乎並未形成新的範式。“回歸國家研究範式”認為可以把國家視為核心的解釋變量,把政治變化作為因變量,國家及其統治能力作為自變量,這可以說是亨廷頓“政治變化理論”的拓展。“民主化範式”或者“轉型範式”更多是在試圖解釋政治變化,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被視為亨廷頓“政治變化理論”的局部延伸。21世紀以來,民主質量研究逐漸促使人們關注國家的有效性問題,這似乎又回到了50年前亨廷頓“政治變化理論”的開端。對其本人而言,除了一些被貼上“民主的馬基雅維里”標籤的論斷之外,民主建設和國家建設之間的關係始終需要相對持中地審慎處理。

1955年蘇聯

綜觀而言,亨廷頓兼顧了加布里埃爾·阿爾蒙德(Gabriel A. Almond)所界定的“發展的政治經濟學”的兩個核心維度,即國家的發展和民主的發展,並且從統治水平、政治品質、政治制度、政治能力這些核心概念出發,把民主發展放到了國家發展的理論框架中。他把民主的目標界定為發展的目標之一,一個在人類追求的各種價值中十分重要的美德,但同時還存在許多其他公共美德,對於西方國家尤其是非西方國家而言,這些包括國家整合、民族獨立、革命變遷、政府效能、社會滲透、軍事實力、經濟增長、公平平等、廣泛民主、安全穩定、生態環保和國家自主等。

亨廷頓的好友埃里克·諾德林格(Eric A. Nordlinger)說,亨廷頓最喜歡的哲學家是埃德蒙·伯克。亨廷頓對“美德”政治內涵的論述表明,他並沒有徹底與聯邦黨人和托克維爾決裂,他事實上回到了聯邦黨人和托克維爾的立場上,將現代政治理論與古典政治哲學緊密聯繫在一起,這也許正是其政治理論創造力的源泉。亨廷頓試圖告訴我們,現代人之所以已經無法想象一個沒有國家的社會,最根本的原因或許在於,只有蘊含古典政治德性的政治制度才是現代的政治制度,只有具備古典政治德性的國家才能稱得上現代國家。在這個意義上,亨廷頓堪稱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現代政治世界的埃德蒙·伯克。

四、永恆的探索:政治興衰之源

現代政治學是世界時勢巨變的產物,如果說“國家中心論”是英美霸權更迭之際的理論反映,那麼,亨廷頓的“作為制度的國家理論”也可以說是英美霸權更迭之後、美國先是對西方世界後是對非西方世界的支配地位的理論反映。與對美國崛起為“新羅馬(共和國/帝國)”的樂觀主義不同的是,亨廷頓堅持從現實主義和保守主義出發,探究人類社會的統治技藝乃至統治藝術,他反思了西方化的政治現代化與政治發展理論,把探尋治亂興衰的本源視為政治學的要義,構建了一套獨特的、系統的、統一的政治理論。對他來說,國家就是不斷變化的經濟社會條件下不變的政治要素,國家的有效性和正當性是一個政治共同體治亂興衰的關鍵所在,二者並非非此即彼、二元對立而是彼此之間緊密關聯、相互影響,因此,重要的不是國家是否“現代”,而是國家的實然構成。國家對於政治學和現實政治世界而言都不可或缺,正如政治學者西奧多·洛伊(Theodore J. Lowi)說,國家始終在場,從未退場。

2002年2月3日資料照片:塞繆爾·亨廷頓(右)在紐約與以色列外交部長西蒙·佩雷斯交談

只有在高度開放的“現代”國家問題域中,國家理論與民主理論、民主建設與國家建設、“國家的發展”與“民主的發展”之間關係及其模式的變化,才把亨廷頓政治理論的不同支點連成一線,並成為其政治思想的一條縱貫線。正是因為其思想的包容性和開放性,因為他始終堅持在變化中探尋不變,因為他在“美國世紀的政治學”的關鍵領域所扮演的扳道工角色,在經歷了冷戰終結與“轉型範式”的樂觀主義高潮之後,人們才開始重新認識到亨廷頓政治理論的深刻性。

今天,重新描繪亨廷頓的政治思想圖景,當然不是為了停留在這個圖景之上。向後看,終究還是為了向前看。亨廷頓不僅僅屬於已經成為過去的“美國世紀”,也屬於或許正在成為未來的“中國世紀”。理解亨廷頓的政治理論,既有助於我們走向未來,也有助於我們回望過去。

三十年前,三聯書店的《變化社會的政治秩序》中譯本將“政府的度”譯為“政府的有效程度”的譯法既是又不單單是一個語詞的誤用。不無誇張地說,正是這個語詞的誤用奠定了整個時代的思想基調,給此後包括中國在內的非西方國家貼上了一個政體符咒。同樣不無誇張地說,只有告別碎片化的理解、找到亨廷頓不同思想的接縫、拼出其不同理論的全景,才能真正理解亨廷頓,進而才能像亨廷頓思考“多文明社會”中的美國與世界關係及其相應的重大問題那樣,思考同樣處在“跨體系社會”中的中國與世界的關係及其相應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命題。

當然,這或許又首先需要,讓亨廷頓及其所描繪的“美國政治”,所見證的“美國世紀”,所建言的“美國內外政策”,所展望的“美國與世界”,在走向世界的中國思想中,真正有助於中國人探究人類政治生活治亂興衰的根源。也許只有如此,人們才會形成更堅定的文明自覺,進而開啟中國政治學的新篇章。

本文載於《學術月刊》201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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