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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共識網就“政教分離”的辯論之二:必須正確理解中國的“政教分離”原則(徐進)
送交者: beiqian2016 2016年07月15日15:10:2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前一陣,有人在共識網就“政教分離”進行了幾個回合的激烈辯論;其中一位是李雲飛阿訇(兼任清真寺昭元師範教師,伊斯蘭教歷史學者)。另一位是徐進博士(法學),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政治理論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員。有意思的是,自稱“中共黨員,唯物主義者和無神論者,相信科學”的徐進博士明顯地不認同伊斯蘭的信仰;李雲飛阿訇則打着“批判文革”或“宗教自由”的旗號,以及引用美國人的某些觀念等。特此把這些文章copy在本人的博客,以供繼續反思。】

轉帖共識網就“政教分離”的辯論之二:必須正確理解中國的“政教分離”原則(徐進)http://www.21ccom.net/html/2016/bianyan_0709/5597.html

  【摘要:培養具有科學精神的青少年唯物主義者,是中華民族保持其世俗本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持其社會主義性質,是中國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必要條件之一。膽敢挑戰這一教育方針的個人或組織,必將成為人民公敵!】

  筆者的專業是國際問題研究,但因偶然看到李雲飛在共識網上發表的文章《“政教分離”原則如何被濫用》(http://www.21ccom.net/html/2016/zlwj_0709/5593.html),訝然於作者對政教分離和信仰自由問題的極端錯誤認知,故作此文,以盡一個學者的社會責任。順便說一下,筆者不知道李雲飛的政治背景和宗教信仰,但筆者是中共黨員,唯物主義者和無神論者,相信科學。

  一、為什麼要實施政教分離?

  李雲飛稱,政教分離的本意是對宗教權力和國家、政府統治權力的分割,其目的在於保障宗教自由。這話對了一半。他沒說出的另一半是為了防止宗教對政府和政治的干涉。說白了,就是為了“讓上帝的歸上帝,讓凱撒的歸凱撒”。西方國家實施政教分離是基於16-17世紀痛苦的宗教改革和宗教戰爭的教訓。經過宗教戰爭,西方國家意識到必須在社會層面實行宗教寬容原則,允許民眾自由選擇宗教以及宗教內的派別,這就是宗教信仰自由;在國家層面實行政教分離,將教權與政權剝離開來,嚴格防止兩者相結合。自此之後,宗教信仰成為民眾個人事務,任何政府和社會組織不得強制個人信或不信宗教,不得阻止個人信哪個宗教,不得阻止個人轉換宗教信仰。與此同時,任何宗教組織與個人不得利用宗教來干涉本質上屬於世俗政權的事務,比如,許多國家規定不得按宗教信仰來組織政黨,不得在選舉中打出宗教口號,未經允許在公共場所不得舉行宗教儀式或實施宗教行為(比如傳教),不得穿着帶有宗教意味的特定服飾。

  二、什麼是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freedom of worship)是美國前總統羅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之一。近現代以來,民眾的宗教信仰自由與世俗國家權力之間是個什麼關係,這就涉及到如何理解宗教信仰自由這樣一個抽象的原則。其實純就個人而言,信仰天生就是自由的,因為信仰是大腦的思維活動。當我安靜地坐在你面前時,你知道我的腦子裡信仰什麼嗎?當然不知道。或者我說我信佛,但其實我真信什麼你也不知道。因此,如果一個人從不表述或僅僅表述自己信什麼不信什麼,在實施政教分離的國家裡就不存在保障信仰自由的問題。

  問題在於任何宗教不單純是個人大腦的思維活動,還涉及到一系列的宗教行為。故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實際上是世俗政府能在多大程度上容忍宗教信徒的宗教行為?這個容忍的邊界在哪裡各國有不同的理解和實踐。比如,在美國,穆斯林女學生可以在學校戴頭巾,在法國就不行。在韓國,基督徒可以隨意傳教,在中國就不行。

  筆者認為20世紀以來最嚴格執行政教分離的國家是土耳其。根據土耳其國父凱末爾制定的世俗化規定,土國男性公職人員和軍人不得留大鬍子,不得穿阿拉伯長袍,女性公職人員不得戴面紗和頭巾。兩年前筆者在安卡拉參加一個會議,有幸下榻老國賓館。館中走廊上有不少當年土國政要及夫人在此參加宴會和會議的照片。讓人驚訝的是,他們完全是西式着裝,男性着燕尾服或西服,女性着西式長裙,不知道的還真以為是歐洲人在舉辦宴會。筆者心想或許當年凱末爾及政要們要為國民做個表率,一般老百姓可能做不到這一點吧。沒想到,當天晚上一家公司在館內舉辦宴會,筆者發現來參加宴會的青年男女的着裝與照片上的政治家們別無二致。在土耳其,穿最現代的服裝的人和穿最傳統穆斯林服裝的人同時存在,考慮到該國傳統的宗教背景,你不能不佩服凱末爾的長遠眼光,以及世俗化政策的堅決、有效。

  三、中國的政教分離原則和宗教信仰自由

  李雲飛說:“‘黨國體制’下並不存在西方意義上的政教分離。”我不知道這句話是暗諷還是純粹指出一個事實,但從用詞來看,我寧願相信是前者。中國是一個由共產黨執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因此中國的政教分離與西方的政教分離既有一致之處,但也有自己的特點。一致之處在於,雙方都堅持政教分離和信仰自由,而且許多具體政策的內容亦相仿。不同之處在於我國宗教政策來源於馬克思主義,具體政策設計考慮到本國的歷史與實際。

  馬克思說:“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鴉片。”這一論斷是新中國宗教政策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國共產黨意識到在相當長時間內,消除宗教是不可能的,無神論與有神論將長期共存,而且在特定情況下,宗教亦能發揮正面作用。因此,新中國對於宗教採取的是限制、改造和利用原則,建國後一段時期重限制和改造,改革開放以後重利用(儘管筆者認為政府對限制和改造有所忽視,因為對宗教的限制和改造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但是千萬不要錯誤地以為,無神論與有神論的共存就表示中國政府同意和支持有神論與無神論處於同等重要的地位,恰恰相反,根據中國的憲法,唯物主義、無神論、科學精神是上位原則,有神論是下位原則,後者在政治上要服從於前者。因此,在具體政策設計上,中國政府更強調對宗教組織的有效管理,而不是政教分離後對宗教組織的不聞不問。

  李雲飛聲稱,在西方運作得很好的政教分離到中國就變成了反宗教的工具。我請李雲飛們注意,中國政府干涉的是個人的宗教行為,而不是個人的宗教信仰。在中國,每個人都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但沒有實施宗教行為的自由;而政府有干涉個人宗教行為的權利和權力,但沒有干涉個人宗教信仰的權利和能力。

  至於李文中所舉“清真食品立法”、青少年接受宗教教育等例子,更是體現中國政府對政教分離原則的堅持。比如“清真食品立法”問題,世俗政府怎麼能為事涉宗教的食品立法,如若立法,豈不是將伊斯蘭教的教法變成世俗法律,這反而違背了政教分離原則。退一步講,就算要立法,怎麼能單為清真食品立法,這豈不是違反了一切宗教平等的原則。

  李文聲稱:“公立學校不是一個無信仰區域,更不是一台消滅宗教信仰的政府機器。某些人打着“政教分離”的旗號,試圖把國家教育系統變成一條消滅青少年宗教信仰的流水線。”這簡直是笑話和謬論。中國教育的宗旨培養信仰唯物主義、共產主義、科學精神的國家接班人,不是培養什麼牧師、和尚、道士和阿訇。《教育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這一條正是為了防止有的宗教或像李雲飛這樣的宗教代言人擾亂國家教育活動。

  中國的《教育法》和《刑法》對於在教育領域違反政教分離原則的行為的打擊力度已經是夠寬鬆的了。我強烈呼籲,一切敢於引誘、強制和教唆青少年信教、參加宗教活動和進行宗教學習個人和組織,必須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培養具有科學精神的青少年唯物主義者,是中華民族保持其世俗本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持其社會主義性質,是中國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必要條件之一。膽敢挑戰這一教育方針的個人或組織,必將成為人民公敵!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 徐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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