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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引導
送交者: 肢體交通 2019年05月20日20:49:1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聖靈的引導

  羅馬書第八章論到正常基督徒的標記,就是被神的靈引導。使徒約翰在約翰壹書中論到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由此可知正常基督徒生活就是住在主裡面(聖靈的內住)並接受聖靈的引導。

  引 言

  羅馬八章十四節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這話不是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才成為神的兒子;乃是說,被神的靈引導這件事,證明凡被神的靈引導的人,已經都是神的兒子了。加拉太四章六節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所以凡是神的兒子,都有神的靈,既有神的靈,就有聖靈的引導。但在經歷上,每一個神的兒子,是否都享有這種被引導的權利?事實告訴我們,大多數神的兒子,極少享有這種權利,而且還不知道什麼是聖靈的引導。因此,我們特別要研究這個重要的題目--聖靈的引導。

  我們必須先知道聖靈的引導,才能明白神的旨意,以便遵行神的旨意。我們能夠遵行神的旨意,才能使神喜悅,我們自己也因之得着平安;因神的旨意,是我們的平安。所以我們不但要研究什麼是聖靈的引導,更要存着遵行神的旨意並尋求神喜悅的心來研究。

  第一章 聖靈引導的應許

  有人確實極誠懇地要得到神的引導,並要明白神的旨意。但因他未有正當方法,便看這是一件頂難的事,甚至因此心中□慮,極其痛苦。在這情形之下,我們應當明白,在越□慮煩惱的時候,神的旨意越無法知道。因神的旨意,要在我們內心安靜自由,無憂無慮的時候,才能清楚地向我們顯明。這樣神的旨意才能得着。我們要知道煩惱睾慮,正是明白神旨意的一個大阻礙。羅馬八章十四節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我們所受的心乃是兒子的心,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奴僕受捆綁,兒子卻享自由。我們的心靈,必須有自由平安,沒有黑雲遮蓋,不像奴僕害怕,那就容易得到聖靈的引導。我們的心如何能平靜?惟一的方法,就是信靠神的慈愛和誠實。若我們有尋求神引導的心,要知道神是更願意來引導我們的。若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要知道神是更喜歡把他的旨意向我們顯明的。所以我們要安靜等候,深信神要引導我們,遠過於我們要尋求他的引導。

  茲就聖經上神應許要引導我們的兩處經節,分別研究如下:

  一、新約雅各書中的應許

  經文:雅各書一章五至六節:“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只要憑着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

  雅各書一章五至六節所指的“智慧”是神的智慧。我們能得着神的智慧,就能得着神的引導,茲分成四步敘述:

  ( 一 ) 、“你們中間” 這裡給我們看見,每一個信徒,都可以求神的智慧,並沒有限定那一等的信徒才配,這是極寶貴的應許。所有的信徒,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可以享受神的引導,並沒有分別。唯一的條件,只要我們自覺缺少智慧,自知無能,真的能夠這樣,神就會給我們智慧,而得着神的引導。所有得不着的,只因我們的自滿自足或自以為是,才攔阻了神的施予。

  ( 二 ) 、“求” 神有應許要引導,我們的本分就是“求”。我們應常常等候,尋找,仰望、祈求、懇切祈求,包含存着要明白神的旨意,並順服遵行的心;這是一件極要緊的事。許多人得不着聖靈的引導,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他們沒有存着遵行神旨意的心去求,聖靈縱有如何引導,他們並不願意去行。祈求的時候,要憑着信心,一點不疑惑,相信神必照着他的應許,要引導我們。

  ( 三 ) 、“求……神” 我們不但要祈求,還要注意,應當向那厚賜與人,也不斥責人的神求。一切的引導,都必須從神那裡直接來的,有時候,我們雖然可以請教屬靈的弟兄,有經驗的聖徒,從他們得着幫助並勸告,但一切從人來的幫助,只可作為參考,不可認為就是神的引導。要確實知道,由神直接啟示的,永不後悔,由人來的,總不完全。

  這樣直接向神求,起始學習固然不易。但長久熟練,就不難了。

  ( 四 ) 、“主必賜給他” 這是主可靠的應許。請注意神的話,神不是說可能賜給他,乃是說主必賜給他。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着。(約翰一書五章十四至十五節)。神應許賜給我們智慧,神應許必定引導我們,這是神的旨意。我們憑着他的旨意求,就必然得着。

  二、舊約箴言中的應許

  經文:箴言三章五至六節:“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箴言三章五至六節可與雅各一章五至六兩節對照,也分為四步。

  ( 一 ) 、“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這與雅各一章五節所說的“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其意義相同。人若靠自己的聰明行事,則神對於我們一生的美好旨意,必遭攔阻;他的計劃,變為徒然。我們要承認,神的旨意總是好的。自己的聰明是靠不住的。以賽亞五十章八節說“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哥林多前書一章廿五節說“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

  ( 二 ) 、“你要專心仰賴” 這也就是雅各一章八節所說的,“只要憑信心求”因信心仰賴,仰賴即是信心的表現。“專心”就是“一點不疑惑”的意思。心裡若有疑惑,就像海中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所以我們要得神的引導,就要專心仰賴神。

  ( 三 ) 、“認定他” 這與雅各一章五節“求……神”的意思相同。“認定”,是注目仰望的意思。我們所祈求是神,我們所仰賴的是神,所以要認定“他”,惟有“他”肯賜智慧,也惟有“他”能賜智慧。

  ( 四 ) 、“他必指引你的路” 這是何等確實可靠的應許啊!尋求神引導的人,都當信神的應許,神“能”指引我們的路,神也必指引我們的路。

  貝爾遜( Dr.A.T.Prierson )幼年時,他的父親贈他箴言三章五、六兩節聖經的格言。他自己見證,一生得到這兩節聖經無上的幫助。從那時起,他遇事無不尋求神的引導,且能遵行,絕不徒然。他說,這兩節聖經,在許多聖徒的生命中,好像是航海的南針,船的錨和舵。千萬聖徒可作同樣的見證。

  總之,神必引導我們,這是可靠的應許。但也須具有條件,那就是不依靠自己的智慧,專心祈求,認定只向神求,就必得着。

  或問,聖靈如何引導?在舊約時代,聖靈的引導有固定的方法。在新約時代則不然。新約時代,聖靈的引導沒有固定的方式,一切要憑聖靈自己的意思,我們不能勉強聖靈要這樣或那樣來引導。我們所知道而且深信的,就是神有應許,必定指引專心仰賴他的人,並賜智慧給求他的人。

  第二章 第二章 聖靈引導的原則

  在舊約時代,聖靈引導有固定的方法,如用烏陵、土明:制簽等等。在新約時代,雖有聖靈親自來引導。卻無規定的方式。新約書中有許多地方記載聖靈引導的事,但從來不詳述如何引導,其原因是免得人人效尤。若新約時代,聖靈的引導有固定的方法,那麼信徒無須常常祈禱,尋求神旨,也無須專心仰賴和認定神了。

  新約時代,聖靈的引導固無規定的方法,但從聖經的教訓,和聖徒們的經歷,也能找出幾種原則來。在未討論原則之前,先說一個比喻:神將他的旨意指示人,猶如無線電播音一樣。一方面須有一個播音機,另一方面,須要一個收音機。神是播音方面,人是收音方面。神的方面發音極其清楚,而且無時或間,人如果得不着神的引導,必然是收音機發生障礙,或是根本上收音機還未曾備便,這是我們要注意省察的地方。

  一、靈引導所用的器皿

  (神的方面)

  (一)真理

  經文:約翰十六章十三節;約翰一書五章七節;詩篇廿五篇五節;一一九篇一零五節。

  聖靈就是真理,所以稱為真理的聖靈。他引導人進入一切的真理,他也用真理引導人。神的話就是真理,所以聖靈的引導,必根據真理,就是根據聖經的話語。聖靈的引導必不違背聖經的教訓,這是可以斷言的。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聖靈的引導與聖經的教訓,是不能分開的。聖徒如何行事為人,從聖經中,都可以得到教訓,特別在使徒的書信中。

  聖靈的引導,是根據聖經的真理和教訓,但聖經只記載其原則,這是我們必須知道的。譬如聖經上沒有記載聖徒穿什麼尺度,式樣、顏色的衣服,才合乎神的旨意,但“正派”二字,(提摩太前書二章九節)就是原則。一切關於服裝的教訓,都包含在裡面了。

  因此,我們應當注意讀聖經,並明白其中真理的教訓,還要把神的話藏在心裡,(箴言四章四節,詩篇一一九篇十一節),常常默念,常常思想,以便聖靈隨時藉着聖經的話來引導我們。

  (二)環境

  經文:啟示錄三章七節;使徒行 傳十六章六至七節;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九節。

  神除了用真理來引導外,還用環境來引導, 他的旨意,向人顯明。他開了就沒有人能關, 關了就沒有人能開。有路無路都是神的旨意 禁止許可,都有神的引導,(詩篇三十七篇 廿三節,箴言二十章廿四節),但當神禁止時.就是各方面的道路都塞住時,我們就應當靜候不動。

  (三)微小的聲音

  神不但用真理與環境作為引導的器皿,且有時直接用微小的聲音向人顯明他的旨意。 此點併入下一段如何接受聖靈的引導第三項微小的聲音,詳細論述。

  二、如何接受聖靈的引導 (人的方面)

  (一)全部的才能:神方面既用真理並環境與微小的聲音,將他的旨意向人顯明,人方面就應當用神所賦予的全部才能,來接受神的引導。所謂全部的才能,包括所有思想、理智、聰明、智慧、良心、意志、心意、決斷力等等。聖靈引導人行事,不是要被動,乃是要人用思想考慮,用理智討論,用良心辨善惡,用判斷力判斷。用意志定肯否……。但是要注意,人的心思意念,必須完全受聖靈的管理,不得存有自己的意見和私心,否則人就用私意解說真理,觀察環境,那就必定發生錯誤並違背神的引導和神的旨意。

  (二)心意與意志: 人方面要接受聖靈的引導,必須運用神所賦予的全部才能,並非單用一種才能,不過,在全部才能中,最重要的是心意與意志。心意必須更新,意志必須克服,方能明白聖靈的引導。茲分別說明如下:

  心意方面(心意包括思想與悟性)

  1. 暗昧的心地: 在未曾從聖靈重生得着神新生命的人,他的心地昏暗,不認識神。他的思念虛妄,良心喪盡(以弗所書四章十七至十九節;羅馬書一章廿一節)。這等人的心意絕對不明白神的旨意,也不能接受聖靈的引導。

  2. 屬肉體的心意: 一個人已經重生得救,若不隨從聖靈,他的心意還是屬於肉體,並體貼肉體的事(羅馬八章五節),不肯順服神,也不能順服神,不但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也得不着神的喜歡;因為肉體是以“自己”為中心的。

  3. 工更新的心意: 未重生人的心意,是魔鬼的巢穴,不能領會聖靈的引導,必須藉着神的能力,攻破堅固的營壘,把人所有的心意奪回 ,使他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十章四至五節 ),已重生仍屬肉體的心意,必須更新而變化 ,才能察驗何為神的旨意。(羅馬十二章二節),怎樣才能更新呢?舊的心意是屬舊人的,屬肉體的。新的心意是屬新人的,屬靈的。要叫心意更新而變化,那麼我們的舊人和肉體必須藉着信心與主同釘死在十字架上。舊人是與世界為友的,所以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意思就是說,舊人、肉體釘死在十字架,然後心意就能更新而變化,能明白神的旨意,接受聖靈的引導。舊人、肉體釘死在十字架,是生命的問題,所以聖靈的引導,關係我們屬靈的生命,並非單靠我們的頭腦來思想(羅馬八章十三至十四節)。有屬靈的悟性,才能知道神的旨意(歌羅西一章九節)。心意愈屬靈,愈能明白聖靈的引導。心意要屬靈,必須生命先屬靈。我們的心意並生命,被聖靈充滿並管理,聖靈就能把當行的事指示並引導我們。

  4. 意志方面: 意志關係一個人的決策,也決定人生的道路與結局。肯不肯、願不願,順服神與背逆神,都看意志所揀選的,是否合乎聖靈引導的正路。

  我們要接受聖靈的引導,不特心意要更新,還有我們的意志要被克服。因為人的意志大都是強硬的,不肯順服神,如耶利米十八章十二節說,“他們卻說,這是枉然,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噁心作事。

  ”(參看撒母耳記上八章十九節,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節)

  我們要克服意志,使從善而不從惡,這是不容易的;猶如東風轉為西風,是一件難事,又如以手使竹枝彎曲,手一松,竹仍挺直。而且克服意志,不能用強硬的方法,要是用強力,就如要使竹枝彎曲,用力過猛,必至折斷,而成廢物。但人的意志,被神的恩典感化,神的慈愛激勵的時候,他就被克服,願意順服神的旨意。馬太廿一章廿八至廿九節所載那個兒子,他的父親叫他到葡萄園裡去做工,起初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這是證明他回心轉意。我們因被主的愛所激勵,神的恩典所覆庇,以前所不肯的,變為肯了。所不能的變成能了。同時我們更要知道,我們的意志,縱是強硬,若和神的旨意比較,好像是卵與石;假設卵碰到石,沒有不破的。一個信徒如果不睬神的恩與愛,一直不肯順服,那麼,神有時也要藉着苦難來管教,來折服他的意志,這樣、我們就要受虧損了。所以我們寧可及早順服,不要等到鞭打。

  約翰七章十七節說:“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着自己說的”。 “立志遵行”就是意志被克服,願意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的人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否出於神,這裡“教訓”二字可做“旨意”看。因為主耶穌的教訓都是從神來的,合於神的旨意。所以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接受聖靈的引導,我們的意志必須先被神的恩與愛所克服,才能願意遵行神的旨意。詩篇廿五篇九節說,“他必按公平引導謙卑人,將他的道 教訓他們” “謙卑人”,就是在神面前自卑,肯順服依靠神的人。這樣的人,必蒙引導。

  (三)微小的聲音: 我們的心意若能更新,意志若有讓神克服,生命被聖靈充滿和管理,那時,聖靈的引導與神的旨意就極容易明白。那時我們的內心有什麼感動,那就是聖靈的感動,也就是聖靈微小的聲音。我們能夠達到這個地步,那麼我們的心不但可以作接受聖靈引導的器皿,也可以給聖靈使用,作為直接引導的器皿,好像聖靈藉着真理並環境,來引導我們一樣。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的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二章十三節)。譬如你站在岔岐路上,你若要明白向右才是神的旨意,並且確實具有要遵行神旨意的心,這時神若要你向右,那末,聖靈就在你的心裡運行工作,同時你的心,就會覺得有一個向右的傾向,那就是聖靈的引導。但是這時候必須知道沒有自己的私意存在,也沒有從魔鬼來的強力催逼。否則,你誤把自己的意思,或魔鬼的欺騙,當作聖靈的引導,那就危險極了。還有一點,我們更要注意的,就是聖靈在我們心裡運行,不是他替我們揀選和決斷,乃是我們自己決心要揀選神的旨意。同時,聖靈在我們心中一直作工,一直引導,直到我們自己深知,他所引導的是合乎神的旨意,然後我們自己就決斷去遵行。不然,我們就是完全被動的。

  “神阿,求你監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詩篇一百三十九篇廿三節)。我們的心思,對於聖靈的感動,若要領悟容易,感覺銳敏,還須時刻用功夫。在神面前我們應時時省察。我們的裡面有沒有什麼惡行。若心裡有罪,對於聖靈的引導,必定模糊不清。所以不要容罪在心裡掌權。親近神的人,認識神的聲音(約翰十章四節),與神交通親密的人,明白神的指引(詩篇廿五篇十四節)

  總之,要得聖靈的引導,明白神的旨意,是沒有捷徑的。心意必須更新,意志必須克服,內心要清潔,生命要成聖,要被聖靈充滿,要與主親密交通,你若能這樣時時練習,就能熟悉通達了。

  三、 真理 、環境、 內心的感動

  以上說過,聖靈引導人,好像無線電播音一樣,神發音所用的器皿就是:(一)聖經的教訓-真理,(二)環境的安排,(三)聖靈微小的聲音,人方面收音所用的器皿就是:全部的才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心意和意志,簡言之,就是內心的感動。真理是寫在聖經上,也是安定在天,固定不變的。環境的安排,要我們來觀察。內心的感動,是要更新的心意和順服的意志,隨時預備妥當,那我們才能夠去接受。當我們尋求聖靈的引導時,我們要用神所賦予的全部才能來察驗,看他是否合乎真理的原則,和我們心中的感動怎樣,並觀察神所安排的環境怎樣,我們對這三件都已看明確是神的旨意時,還

  經過再三的考慮和祈禱後,心中也覺得平安,那就可斷定他是神的旨意了。不過真理,環境和內心的感動,這三件中,那一件由神先向我們顯明,是不一定的。神有時先有話語啟示,真理啟示,有時先將環境指引,有時先在內心感動(即微小聲言)但這三件必須都是符合一致的,都經看明全是出於神的引導,這樣才行,若單靠任何一件是不夠的。我們切要注意。

  四、聖靈引導的試驗

  當我們已經認清並斷定某事是神的旨意,在遵行當中,還可試驗有無憑據來證實我們是行在神所安排的道路上。

  (一)賜給平安

  讀經:腓立比四章七節

  我們若按架靈的引導:行在神的旨意中,那麼聖靈必賜給我們意外的平安,來除掉一切的懼怕疑惑和不安的心。但有時,我們在開始行走時,或感一些不安,這也可能是出於魔鬼的試探,是神用來試煉我們的信心。神所指引的道路,我們雖未曾走過,但會愈走愈平安,主也必發出他的笑容來招呼,好像在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以賽亞三十章廿一節)。因此我們的心就得着安息,覺得有主同在,一路同行(出埃及三十三章十四節)

  如果,我們在行走當中,起了疑心(心中一直不安),不能確定是否神的旨意,我們不妨重新考慮。

  (二)供給需用

  讀經:腓立比四章十九節

  主若差遣我們去行一事,他必供給一切的需用。雖然我們的信心難免受試煉,有時貧窮,有時饑寒,但遵行神旨意的人,最後必不缺乏一樣好處。

  ( 三)加給力量

  讀經:腓立比四章十三節

  主是我們力量的源頭,他如吩咐我們行事,必不斷將他的力量加給我們,使我們能行所當行的。

  以上所述賜給平安,供給需用及加給力量三點,是用來證實並試驗我們所行的道路,是否在神的旨意中,而不是用這些來作決斷遵行的根據。還有,聖靈的真理引導,那是絕對不致有錯的。至於環境的安排,內心的感動,心裡平安等等,都會因自己的私意被誤認為聖靈的引導,所以除了真理的引導以外,其餘的,只可作為參考,不可認為絕對可靠,而確說這些是神的旨意。不過敬畏神的人,親近神的人,必得神的引導(詩篇廿五篇十四節),這是我們可以安心的。

  註:

  一、舊約時代聖靈引導方法有: 1. 雲柱火柱, 2. 烏陵土明, 3. 制簽, 4. 以預擬事之成否為憑(如亞伯拉罕僕人為以撒娶妻), 5. 聽神聲音(如神向撒母耳呼喚), 6. 夢與異象。

  以上六種,在舊約時代,神雖然曾用以引導人,但在新約時代的今日,卻不合用。最大的原因可用一節聖經來解釋,那就是哥 林多後書五章七節,“因為我們行事為人,是憑着信心,不是憑着眼見。”(參詩廿五: 4 、 5 、 9 、 12 ;詩四十三: 3 )但也不是沒有例外,後三種雖然神在新約時代也曾用以來指示人,但這些只是遇着特殊情形才用,而不是普通的引導方法。

  二、此外還有兩種不合聖靈引導的方法:

  (一)衝動與意念 :有人以為忽然來的衝動或意念,就是聖靈的引導。這是易錯的,因為我們的意念甚多,衝動常發,不能認定那個即是神的旨意。因此我們裡面若有一個衝動或意念,就當求聖靈指示,是否由聖靈而來的,否則當求聖靈將衝動或意念消滅。

  (二)選擇難易: 有人到了不能決定神旨意時,因良心軟弱的緣故,就想難行的事應該是神的旨意,其實不然難事未必都是神的引導。所以我們不能以難易來分別神的旨意。

  第三章 聖靈引導的辨識

  現今是撒旦迷惑人最厲害的時代,他會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十一章十四節)。主耶穌說:“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馬太廿四章十一節廿四節)。此外我們還要注意邪靈的工作。按聖經的教訓,魔鬼有一個國度(馬太十二章廿六節),跟隨他的有犯罪的天使,與成群的污鬼,就是邪靈(路加八章三十節)。這些邪靈,雖然我們眼不能見,但他們實在是有的,雖然沒有身體,但有智力,他們能聽、能看、能說話、能理論。撒旦所做的某一件事,都是要假冒神的作為。這些邪靈,就是奉撒旦的差遣,來迷惑並欺騙神的兒女。特別在假冒聖靈的引導的工作上,來成就他的目的。所以有兩件我們須特別留意:第一,當知道引導是有假冒的。第二,不要以為別人會受欺騙,自己是屬靈的,必不至受欺騙。要知道說這話的人,他已經受欺騙了。

  一、 假冒聖靈引導的記號

  有幾樣明顯的記號,是假冒聖靈的工作,茲分述如下:

  (一)時常改變:

  經文:希伯來十三章八節;六章十七節;雅各書一章十七 節;民數記廿三章十九節 ;撒母耳記上十五章廿九節;瑪拉基三章六節。

  神是不改變的,他的旨意也是不改變的。出乎聖靈的引導,同樣是不改變的。所以時常改變的即是一個記號,顯明這引導是假冒的。

  神是沒有改變的,真理也是沒有改變的。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十四章六節),所以由於聖靈所引導來認識的真理,總不會是而又非的。固然亮光可能有加添,總是愈久愈完全,越久越明亮。如經上所記,“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言四章八節)總不會有改變的。因此,如果有人很輕易的並肯定的說,“這個”是神的旨意,他過不多時,就改變了,又說“那個”是神的旨意,甚至與起初所說的大不一樣,先後矛盾,這樣時常的改變,就是一種記號,表明這引導不是出於聖靈的。

  (二)單獨行動

  經文:腓立比二章四節;羅馬十二章五,十五節;箴言十八章一節。

  單獨行動,也是假冒引導的記號。單獨行動有兩個意思:“只顧自己的方便,不顧他人的損失。譬如有人深夜裡大聲唱詩,說是因被聖靈感動。但沒有顧念到有礙鄰居的睡眠,這樣害人利己的行動,便證明這引導是假冒的。(二)行事不能與眾聖徒有交通,這也是假冒引導的記號。但要注意,這不是說,凡事必須得眾人的同意,才算是聖靈的引導。乃是聖靈所引導當行的事,必定可以也樂意與真心愛主的聖徒有交通。不然,便不能確知是否聖靈的引導。

  (三)懼怕亮光

  經文:約翰三章廿一節

  凡行真理的,必來就光,但邪靈假冒的引導,必怕光,或懼怕別的聖徒查問。懼怕亮光,是一個記號,判明不是聖靈的引導。凡能顯明的就是光,光明的事不怕人知。做了事情,怕人家知道,譬如先進的信徒,教導了後進的許多話,末後又鄭重的說:“我這些話你不要給別人知道”,這樣的引導,多半是假冒的。因為邪靈的假冒,在於欺騙,如果公開出來,怕被較有真理亮光的人揭穿其錯誤;由是那受騙的,不再受迷惑,如此則不能達到其欺騙的目的。所以懼怕亮光,是一個記號,指明這引導是假冒的。但這不是說,做了一件事,就應當向眾人宣布,才算是不怕光,才算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因為有的事情,可以不必須告訴人,就不必告訴;那是“不必須”,不是怕人知道,乃是沒有讓人知道的必要。這並不是要遮掩起來,怕亮光顯明其暗昧的意思,這是我們不可不分辨的。又如有人說某一種經歷,是出於神的靈啟示,但說來說去都是用幾個人的經歷,來支持他的說法,你若指出他所說的經歷,與聖經教訓不一致,他就不高興,這也是證

  明不是聖靈的工作。

  ( 四)有熱心而無知識

  經文:腓立比一章九、十節;歌 羅西一章九節。

  聖靈不會引導人做沒有知識的事。有熱心而無知識,是假冒引導的另一個記號。例如遇着人就傳道,看起來固然是熱心,但卻沒有知識,而且也浪費時間。又如某次有人分送“勸人不要跳舞”的福音單張給一個瘸子,這顯是浪費力量,沒有知識。按聖靈的引導,對於所用的時間在某人身上的,應比在別人身上的,更為有效,更能榮耀神才是。聖靈的引導,不會無的放矢,總會適合環境的需要,總有一確定的時間,正當的用意,及妥善的方法,不浪費力量,不空花時間。又如有人看見教會缺乏傳道人,便大力募捐,有了錢就開辦神學院,但卻多年找不到聖經教師和適當的院長,結果勉強維持門面,誤人子弟,害了有心獻身為神工作的青年人。

  (五)體貼人情

  經文:馬太十六章廿一至廿三節

  體貼人情或肉體,也是一個記號,指明這引導是由於假冒。撒旦常以美好而有利的外表,來引誘人。這種引誘,多在肉體和情感方面工作,例如:當你要遵行神的旨意時,與你極親近的人,以極親密而動情的態度來勸阻你,這時你被他的話語所動搖,便把心中已蒙神所引導要做的事放棄了,這就是體貼人情。固然我們不是不要顧及人情,然而將人情與神的旨意相比,則其經重,不如要差多少。所以當我們聽到人家好像善意的勸阻時,應當在心靈的深處和無偽的良心裡,靠若聖靈,想一想,照一照,這樣就能分辨是非,不易受外來的人情所欺騙了。

  當彼得勸阻主耶穌不要上耶路撒冷的時候,主耶穌說他是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馬太十六章廿一節至廿三節)。可見這時彼得的靈性墮落到屬肉體的地步了。在這情形的前一刻,彼得正受主耶穌的稱讚。因他被天父指示,能認識主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馬太十六章十七節)前一刻的彼得,是屬靈的,下一刻卻變成屬於肉體的。可見今日得勝,難保明日不會失敗。所以我們不能以一次的得勝,為永遠的得勝,乃是要時刻謹慎自守度日。

  現今在教會裡有許多聖工,因着人體貼人情的緣故,受到阻撓,攔阻了神的旨意,我們真不可不慎。

  (六)喧嚷聳動

  經文:彼得前書五章八節,列王紀上十九章十二節;使徒行傳十九章廿三至卅二節

  撒旦常以喧嚷的聲言,聳動人行事。聖靈的聲音,卻是安靜而且微小的。喧嚷聳動是一種記號,指明這引導是出於假冒。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主耶穌是溫柔的羔羊。魔鬼是吼叫的獅子。從此我們就可以分別聖靈的引導;和假冒的引導。

  使徒行傳十九章廿三至三二節,記載底米丟和銀匠煽動噪鬧的事情。那時“滿城都轟動起來”(廿九節)“聚集的人紛紛亂亂,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大半不知道為什麼聚集”(三二節)。這就是證明出於魔鬼的聳動。所以當聲音噪雜時,說這個要做,又說那個也要做,我們對這樣的聲音,要十分小心,不然就容易受了欺騙。

  (七)着急

  經文:以賽亞二十八章十六節

  撒旦的引導,常是急促的。他說的話,也是頂快,無論何事,他一提議,立刻就要人決斷並實行,沒有時間讓人思想,祈禱,詳細考慮,關察環境。千萬聖徒可以見證這樣的引導,不是出於聖靈,結果必定失敗。有一句拉丁的格言說:“慢慢的着急”。雅各書一章十九節說:“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能夠慢慢的說,就不會失言;慢慢的動怒,怒氣就消了;慢慢的着急,就不會急了。從前有一位軍長在敗北逃遁時,看看敵人快追到了,還下馬換了新的馬蹄鐵,然後再跑,卒能逃脫。又有某商人因買賣事,請求莫勒先生立刻為其助禱,看看是否神的旨意。莫勒先生辭以無暇。商人不耐等候,急急進行,第二天即告失敗。

  但是要注意,不着急並不是懶惰拖延的意思。如果某件事已經看明是神所引導要我們做的,就當立即遵行毋違。

  (八)強迫

  經文:詩篇七十八篇七十二節,約翰十章四節;馬太四章 八節;路加四章一節

  神是用他手中的奇妙,引導人行事,撒旦卻是強迫人行事。強迫是一個記號,表明這引導不是出於聖靈。凡是出於勉強的,不自然的,都當謹慎。有時我們意念中覺得要做一件事,不做不平安,做了也不平安,例如有人覺得有個壓迫的力量,要他向人認罪,不認罪不平安,認了罪也不平安。仔細一想研認的罪,是不必須的。像這樣強迫的引導,就是出於邪靈。邪靈捆綁人,使人受束縛。聖靈釋放人,使人得自由。聖靈引導人行事,是勸導、教導、勉勵,卻不是強迫。約翰十四章四節說:“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主耶穌是我們的好牧人,自己是在前頭引導我們,不是在後面催逼。這又像個母親教小孩子學習行走,不是在後面催,乃是在前面引導,且是十分小心地看顧,小孩如稍有跌倒的傾向,母親立刻伸出雙手扶持,從沒有把自己的孩子推一推,叫他跌倒的。

  (九)斷章取義

  經文:馬太四章六節

  聖靈引導人進入真理,是以全部聖經的教訓為根據。邪靈的假冒,則常是斷章取義。所以斷章取義,是假冒引導的一個記號(馬太四章六節)。魔鬼試探主耶穌,是用上下不相連的並更改過的經文,“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把其中的一句:“在你所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摘去了,這樣他拿來試探主耶穌,以為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殿頂跳下去。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有神為他見證,已經夠了,不必再由殿頂跳下,來證明是神的兒子。聖經上所應許保護的,是在所行的道路上,沒有應許保護故意由殿頂跳下來的。所以主耶穌說,“經上又記着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這樣,就勝過了曉鬼。所以我們解釋聖經,不可不顧上下文,或根據不完全的經節,而應當以全部聖經的教訓為根據,這樣才不至於陷在假冒的引導中。

  現今是撒旦假冒神的一切事工最厲害的時候。我們特別需要明白聖經的教訓,因為幾乎沒有一種真理,撒旦不假冒的,有時真理被人講解得太過,趨於極端,變成錯誤。如約翰一書三章九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此有人主張信徒絕對不會犯罪,犯罪的就不是信徒。但事實上,許多重生得救的信徒,仍難免有犯罪的可能。請再讀約翰一書一章八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所以三章九節所說的“就不犯罪”。乃是不可繼續犯罪的意思。

  還有一點,一種真理縱使是絕對可靠,若我們過份的被吸引住,專注這真理,單單談論這真理,以致不能想到或看到其他的真理,這樣的偏差,對於我們的靈命,也是大有妨礙的。

  (十)沒有信心的確據

  經文:羅馬十四章廿三節;約翰一書一章五節。

  羅馬十四章廿三節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約翰一書一章五節說:“神就是光”。在聖靈引導之下的人如同在光中。反之,人若在黑暗中摸索,沒有把握,沒有確據,這就是一個記號,表明這引導出於假冒。當你心中起了一個意念,如果不能確實認識是聖靈的引導,就不可隨便去做。因為有疑心,就不是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聖靈引導不會使你沒有信心,或沒有確據的。當你未得到確實證據的時候,就應當等候。

  假冒引導的記號,大約分為十種,已如上述。現在要加以申明的就是,假冒引導大部份出於撒旦,但有時也可能出乎自己的無知。例如一個人起初認為是真理的,以後被聖靈光照,便知道以前所認識的是錯誤的。先前的錯誤誤解,可能因自己知識缺乏而來的。又如一個人做出費時費力而無知識的事,也可能是出於自己。但以上的十種記號,表明不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則可以斷言的。

  二、聖靈引導分析

  (一)特別引導與平常引導

  聖靈的引導,按照他的正確方法,可分為特別的與平常的兩種。特別的是指,在特別情形之下,神所使用特別的引導而說。平常的是指,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神所施行平常的引導而說。

  1. 特別的引導:特別的引導是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如聽見神的聲音,看見異像,作與夢等是。有的人以為,必須有特別的方法,才算是聖靈的引導;其實不是。特別的引導,是不常用的。一個生命成熟的-極屬靈的,經常與神有親密的交通,這在特別情形中,有時才用的。此外,第二章中我們已提及一個沒有知識而只用赤誠依靠神的人,在特別需要引導時,有時神也會特加憐憫,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他。但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們說沒有需要,也沒有道理,要求神使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特別的引導,是在特別需要的時期,有時才用的。平常的生活,神就不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這是我們要確實知道的。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有固有的常識,聖經的明文來引導。例如,神不必用特別的方法,來指示或禁戒人說“不呵貪心”。因為聖經已有明文教訓我們不可貪心。神會吩咐烏鴉銜餅和肉給以利亞。主耶穌也曾將五個餅給五千人吃飽。但我們,在平日生活中,不能盼望也有同樣方法的供給。彼得被希律囚在監里,神差遣使者救他出監(使徒行傳十二章四至十節)。這是用神跡釋放了彼得。保羅在大馬色城中,卻被人用筐子從城牆槌下,脫離了提督的手,(哥林多後書十一章卅二至卅三節)。這給我們看見,縱使在非常的環境中,神也不一定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人。

  總之,聖靈隨着己意,在特別情形中,有時用特別的方法,有時不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人。這是他的權柄與自由,我們無權來要求或揀選。同時,我們在平常中活上,如盼望或追求特別的引導,不但不可能得到,而且還有極大的危險,這是要注意的。

  2. 平常引導的三個原則

  甲、關於一切天然的事,神藉着我們固有的常識來引導,如飢當吃,寒當衣等是。

  乙、關於我們品行的事,神用他的話語-聖經的明文-來引導。因為聖經都為教訓我們而寫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羅馬十五章四節;提摩太后書三章十六至十七節。)

  丙、關於我們的事業,或其他比較艱難解決的事,神用真理,環境,並心中的感動來引導。(請詳參第三章)

  ( 二)一般人的與個人的引導

  聖靈的引導,有關係一般人與專對個人的分別。

  1. 對於普通一般人的引導,是向所有信徒而發。如馬太五章主耶穌在山上的教訓,是要每一個信徒遵守實行。又如腓立比四章八節至九節的話,也是所有信徒們都要思念,都要去行的。

  2. 對於個人的引導,是向某一特定人而發。即使徒行傳二十二章十四節,神的旨意是特別向保羅個人指示的。又如使徒行傳八章二十六節,聖靈引導腓利“向南走”,也是特向某一個人引導的例。

  因此,神若引導別人去行一事,而不引導你我去行同樣的事,我們不可批評或非議,反要遵重聖靈在他身上的引導。

  (三)引導與時間

  1. 遲延: 聖靈引導的時間,人常以為太遲。主耶穌何以等到四更天,才從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裡去?(馬太十四章二十五節),主耶穌何以等到拉撒路在墳墓里,已經四天了,才到伯大尼?(約翰十一章十七節),神何以等到彼得將要被提出監的前一夜,才差遣天使救他(使徒行傳十二章六至七節)這些事在人看來,以為聖靈引導的時間,都是太遲慢。若是早些,那就更好。其實聖靈所引導的時間,並不太遲,也不太早,總是恰好的。我們雖然不明白何以如此,但我們要相信,聖靈的引導都有他的美意在裡面。

  2. 內心騷擾: 我們行事,若比聖靈引導的時間較早,雖然我們所行走的道路,是在神的安排當中,所做的事,也是合乎神的旨意,但我們的心中總是像波浪翻騰地騷亂不安。譬如兩條路擺在你的面前,神引導你向右行,按神的引導所規定的時間是要你用一點鐘來考慮並決定,而你卻只用三刻鐘的工夫,便決定向右前行,結果你雖然是行在神所安排的道路上,但你的內心總是騷亂,聽不見“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以賽亞三十章廿一節)。主耶穌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我的時候還沒有滿”(約翰七章六至八節)所以我們行事,不特要按照神的旨意,還要按照神所規定的時間去做,這樣才能蒙神喜悅,而我們也得了平安。

  3. 義人的腳步被神立定(詩篇三十七篇廿十三節)。聖靈的引導是一步一步的,他不能將下月或明年所當行的事,在一個時間內,全都告訴我們。我們有了第一步的亮光,就行走一步,隨後,神也就將第二步的亮光賜給我們。我們明白了神第一步的旨意,就立刻遵行。隨後,神也就將第二步的旨意向我們顯明。我們若要等到全部的亮光得着了,才走,那是不可以的,也是不可能的。許多人已得了神所指示的第一步亮光。但卻憂慮到第二步究系如何,就連第一步也不敢行。例如神引導一個人不要再做某種生意,但那個人想到家口的眾多和生活的困難,就不肯順服,因此第二步的引導也就永遠得不着。所以不要為明天□慮,現刻的本分現刻就該去盡。雲柱火柱,是一步一步地引導以色列人,行走曠野的路程(民數記九章十一至廿三節)

  ( 四)引導與保證

  或問:人能否保證,所尋求得的神的旨意,是絕對不會錯的?依筆者的意見,極少數的人能作這樣的保證,極少的人能肯定說,他所尋求得神的旨意,是不錯的,他所行走的道路,完全順服在聖靈引導之下。因此,第一,我們應當安靜地與神同行;讓神親自向人證明,我們所行的,所為的,是合乎神的旨意;這樣,比我們自己宣告,是更為妥當的。第二,人,因肉體的軟弱,對於事情難免有誤解或錯看的,所以我們應當十分儆醒地觀察所行的有無越出神旨意的指引,若有一些,我們寧可自動地認罪,宣布自己曾錯看了神的旨意,切不可為要顧全面子,將錯就錯,以致貽辱主名。

  (五)神直接的旨意與神所許可的旨意

  神直接的旨意,是神直接所定,要人遵行的。神所許可的旨意,是人自己所喜歡行的心意,經向神要求而得到神的許可的。但要注意,神所允許可行的事,不是可以犯罪,可以不合道德教訓,或可以越出範圍以外的。神直接的旨意,是神最好的旨意,遵行這樣的旨意,是最有福的,蒙神喜悅的。許多人因揀選神所許可的旨意,而失去神直接旨意中最好的賞賜與祝福。從前有一父親帶他的女孩子到百貨商店去,父親定意要買某件極貴重的禮物給他的女兒,就先問女孩子說,今天你願意自己揀選禮物,或是由我替你選擇呢?那女孩子便要自己揀選。結果他只揀選了一個平常洋娃娃,而得不到父親所定意要買給他的極貴重,美好的禮物。啊!今日許多的信徒,都因為揀選了所許可的旨意,而失了更大的屬靈祝福。但願我們不要像那個自己揀選禮物的女孩子!主耶穌在客西馬尼的三次禱告中都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旨意”(馬太二十六章三十九節)。這是我們惟一的榜樣。

  神所許可的旨意,從聖經中,舉數事為例。

  1. 雅各下到埃及去: 神直接的旨意,在創世紀十二章七節,已向亞伯拉罕顯明,要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創世紀二十六章二至三節神再一次向以撒顯明所指定旨意,並禁誠他不要下埃及去。創世紀四十六章三節神卻對雅各說,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這是因為雅各自己要趁未死以前,下埃及去見他的兒子約瑟的面:神就許可他去。參看創世紀四十五章二十一至二十八節,因雅各的這一去,以色列人卻在埃及做了奴隸四百多年。

  2. 以色列人要求立王 :“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做你們的神”(出埃及二十章二節,十九章五節,耶利米三十章二十二節),這是神直接的旨意,以色列人要求為他們立個王來治理,神雖然也許可他們(撒母耳記上八章五節及七節)。卻警戒他們將來那王怎麼管轄他們(撒母耳上八章九節)

  3. 巴蘭往摩押去: 在民數記二十二章十二節,神已將所指定不可往摩押去的旨意直接向巴蘭顯明過,但是巴蘭自己要去,神雖然也許可他去(民數記二十二章二十節),卻再三警戒他只要遵行神對他所說的話,而且他因這事幾乎死在耶和華的使者的刀下。

  4. 以色列人求肉契: 以色列人厭棄神所賜的嗎哪,在曠野大起貪慾的心,要求食肉,神雖然許可,並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詩篇一 0 六篇十四至十五節,參看民數記十一章四至二十三節又三十一至三十四節)

  (六)神的旨意與神的法則

  經文:希伯來十章七節又八章五節

  我們明白了神的旨意,在遵行的時候,還需要依照神的法則。例如摩西已經知道,建造會幕是神的旨意,但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照着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樣的話,在出埃及三十九章里,曾經提了九次(一,五七,廿一,廿六節又廿九,三十一,三十二,四十二節)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這句話,在出埃及四十章里,又重申了六次(十六,十九,廿三,廿五,廿九,三二節),可見。神不但要摩西遵他的旨意建會幕,至於一切所作的還要照着神的法則。

  (七)凡事要察驗

  經文: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一節

  凡事總要察驗,要曉得甚麼是神的旨意。對每一小事,每一細節,我們都要謹慎,都要察驗,若我們不加謹慎,不加求問,便自以為是神的旨意,就隨便做去,這樣,會極易受欺騙的事情,聖經上也有記載。茲舉例如次:

  1. 以色列人因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中了基遍人的詭計(約書亞九章十四節)

  2. 列王紀上十三章十五至十九節,所說那位神人,被老先知匡哄是因為沒有察驗。 A. 那時伯特利是拜偶像的所在,從那地所出的先知,自然是要加以察驗的。 B. 神人已知,不可在伯特利契飯喝水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自然不會更改的。 C. 如果老先知確是被神感動的,為何神人自己沒有得到神同樣的感動,可見,老先知是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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