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剛離異不久的單身女人,有一個19歲的兒子,現在大學念書。我們現在都各自在日本生活。前夫出身於農村,一直是那種生性多疑,性格孤僻,總懷疑我跟其他的男人有不軌行為,而且經常當着兒子的面,破口大罵不堪入耳的髒話,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前夫是一個有博士學位和並有一個令人羨慕的研究職業的人,而他自己到處沾花惹草,他自己都承認,我就不一一舉例了,如果僅僅是這些我也都忍了,可是隨着年齡增大他這種心理疾患越來越嚴重,後來他發展到懷疑我父親,甚至當面謾罵侮辱我的父母,我父母都是70多歲的人了,一直是受鄰里,同事及上級尊重的老實人,這是我再也不能容忍的,於是我決定與他離婚。離婚兩個月後前夫馬上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小他17歲的女人,第一次見面就登記了,然後那女人馬上就得以來到日本。
說這些是想讓大家了解我的兒子是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表現出來的就是不太願意與人交談,對人特別冷漠,從不知道感恩,對父母動不動就惡語相加,比如他說,你去死吧!就像說口頭禪一樣,蠻不在乎別人的感受。我們原先並不是有錢的人家,但是前夫卻寵慣孩子,要一元給五元,使孩子養成了高消費的習慣,我曾經下過決心要改掉他的這些壞毛病,但是前夫不以為然,還縱容兒子,我沒辦法。但是這個孩子偶爾還能跟我說一點他的事情,而不跟他的父親說。我覺得這也許是孩子對我有一點信任。
現在我有一個煩惱的問題想求救於大家:兒子就讀於一所公立大學,我們在協議書上已經講好,前夫為兒子的監護人,學費及生活費由前夫出,我因每月出一萬日元補貼兒子生活。兒子自從上了大學後,就吵着要學車,但是他父親就是不肯出這筆學車錢。我原先是跟兒子說過,再等一兩年,學個自動車為將來就業做準備。我把每月一萬日元湊在一起可以提供10萬日元的學車費用,這樣你就不用那麼拼命地打工,自己再攢一點,就夠了。可是兒子偏偏不聽,自己打工掙了一點點錢,硬要學摩托車並花了13萬買了一輛原付摩托車。結果不到半年就摔傷過兩次,這摩托車還沒騎到一年,就不想要了準備賣掉要學大型的摩托車。跟他父親要過錢,人家就是不給。今天放假到我這裡來,一進門拿出一個貸款學車的申請書,讓我簽字,然後要我拿出那十萬日元來準備學車。我說這事跟你爸說了沒有,他說不願意跟他講。真是把我氣壞了,我告訴他,第一我不是他的監護人,不能給他簽字貸款,第二,我現在生活還很緊張,你這樣升級換代,我不能給你提供援助,第三我是答應給你10萬日元學車,但是為了你學自動車用的(我覺得開摩托車比較危險),因怕你生活緊張,才同意給你用作補貼。然後兒子就跟我大吼大叫,說我不守信用。並說,你不簽字,再過幾個月我就到了20歲,我自己就可以簽字,用不着你管了,以後什麼事情也不再找你了..... 。我聽了以後真的很傷心,忍不住就掉淚,可是兒子卻滿不在乎說:“我要出去了,不願看你這副樣子”然後就揚長而去。作為一個辛辛苦苦把兒子養這麼大的母親,誰聽了誰不難過。
我現在的問題是:1我雖然是他的母親,但兒子的父親是監護人,他歷來是反對兒子學車,理由是在日本不需要用車。我擔心如果我簽了字,以後萬一兒子出了事情,他的父親會把責任全部推到我身上。這種貸款學車雖然錢不太多,但在法律上是否有什麼講究?
2 如果我就是不給兒子簽,他也許找別人代替簽照樣能去辦這件事,反過來他會不會從此記恨與我,真的以後再也不跟我來往了。我怕他這種叛逆心理會越來越嚴重,將來再出現像趙承熙那樣的孩子就遭了。
3 我不是反對學車,但是目前的現狀還不是到了非要學車不可的地步,已經有了一台摩托車還有一台電動的自行車。他自己的生活還經常入不敷出,這樣花錢如何是個頭。我自己平時都是省吃儉用的,我真的與兒子在消費觀上有很大的差別,是我錯了嗎?
我想要不然我就給他10萬元,履行我的諾言,我再也什麼都不管了,他馬上就要20歲了,自己該負什麼責任自己去負吧。記得有人說過這樣一句話:兒子有兩種:一種是感恩型的,一種是要債型的。現在他在逼我,你們說我該怎麼辦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