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及英文學術寫作的5大基本要求,今先談文法/用法方面的問題,因為這是我們絕大多數華人學生丟分最多的地方。
當初老猿我在沙大念完英文博士後曾教過本系老外大一及大四的英文課,發現他們也常常犯文法用法錯誤,最常見的莫過於‘連續句‘(run-on sentence),主/謂語或代詞/先行詞不一致(disagreement between the subject and object, or between the pronoun and the antecedent),口語用法 (colloquialism )及‘盪空結構’( dangling modifer );而我們用英文寫作時所犯的錯誤則大大不同:
1/ 華人最常犯的大錯:動詞錯誤,包括形態(拼寫或構成形式),謂語動詞缺項,時態,語態,與主語搭配,與賓語搭配,重疊(即錯誤的‘連動式’)及動作的先後順序八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強調的是,動詞不過關,英文絕對永遠是蹩腳鴨;
2/ 華人最常犯的小錯:名詞錯誤,主要是單複數及其與限定詞是否連用的問題,這一錯誤最頑固,再聰明再用功的學生至少10年也很難完全解決。
此外,還有兩種錯誤特別影響判卷人的‘觀感’:
1/ 華人所犯最離譜的錯誤:濫用詞性,如果兩三次以上把詞性搞混,比如把名詞當動詞用,把介詞當副詞或動詞用,改卷人馬上會意識到寫作者還遠未跳出ESL水平;
2/ 華人所犯最彆扭的錯誤:中式英文,如果不管英文的習慣用法,對翻譯一竅不通卻把母語思維硬譯成英文,常常會使讀者莫名其妙,不得其解。
如果每句都含有以上任何一種錯誤,文章其他方面再好也不應給以及格;每段都有最好也只能給以C級分數。實際上,華人學生英文作文的分數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已占了很大‘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