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疇與範例的關係(範例解釋) 鑑於<論範例>發表一年以來理解的人很少,最近我寫了一系列解釋的貼子,力圖將其中最困難的部分,範例本體,解釋清楚。希望一旦最困難的部分過去,其他的部分就會使讀者領會起來有勢如破竹的效果。但我發覺,最近網友們看了這些解釋的反饋,還不是我期待的理解那樣。 比如,我們“萬維三哲”寫下:“什麼是“絕對的絕對”?您自己說不清楚吧?讓弟子給師傅教一次算了:實際就是宏觀與微觀的集合,是還是不是?”(老幾)。“你的絕對的絕對只是一個空名詞那是我前年在你剛要用“絕對”作為什麼潛在的前提(那時你還沒有提出“絕對的絕對”一詞)時就指出的你的問題。”(慕容青草),“...意識形態屬於微觀世界,應當是“相對的絕對”。但是他卻批判起了集權制度的絕對權威。另一方面,他認為自然界屬於宏觀世界,應當是“絕對的相對”,但是他卻將西方科學的成功歸結為對“絕對真理”追求的結果。”(嘎子)等。 首先,我要說,範例哲學的基本思想都寫在<論範例>書中了,我這些解釋,沒有新的內容,頂多就是將其含有的意思再重述一遍。其次,必須說明,一個人不可能理解範例本體是什麼意思僅靠讀這幾個貼子,而必須讀“論範例”一書才有可能懂得。最後,我要強調,即使是懶惰,企圖從這幾個解釋中理解範例本體的願意,也須要反覆讀幾遍才有可能知道作者的本意,否則肯定是自己對作者意思的隨意想象了。我下面再重新解釋一下範例的本體範疇和範例名稱之間的關係,看是否使人閱讀起來變得容易理解些。 範例(Instance),本來是一個物理概念。嚴格地說,是一個哲學化了的計算機軟件的術語。因為範例在計算機應用中的生命力,即,它象徵着“新物質/新生命/新功能”的產生,所以我將其抽象化,寫成了“範例哲學”。 範例有4種,如“自然範例”,“高級範例”,“普通範例”,“原始範例”。範例哲學的本體範疇有5個:絕對,在,存在,定在,思在。另外還有4個範例範疇的關係:絕對的絕對,絕對的相對,相對的相對,相對的絕對。和兩個世界的劃分:微觀世界和宏觀世界。前者運動為本質,運動產生物質;後者物質為本質,物質產生運動。 在使用“絕對”和“相對”這兩個詞時須注意,它們分別都同時用於作形容詞和名詞。 絕對的絕對,即是“絕對”範疇。意味是一切的背景,或一切世界的背後或基礎。絕對範疇,除名字解釋外,只有三個定義: 絕對的絕對也稱為“雙絕對”; 雙絕對是背景或基礎; 雙絕對自身不能被懷疑,否定或拒絕;雙絕對具有產生範例的能力。如果您感覺“空洞”,你的感覺也許是對的。正像維特根思坦說的:“What we cannot speak of, we must silence。” 在,是所有範例的起點,又是“潛在的存在”。那為什麼不直接用“潛在的存在”呢?因為,“潛在”有邏輯的先後或時間的前後的意思,所以不適合作為一個世界純粹開始的範疇。 普通範例,有“原始範例”和“自然範例”二種。自然範例存在於三維度(時間,空間和心理)中。“相對的相對”指的是自然範例。自然範例屬於“定在”的範疇,即,“有規定量”的存在(黑格爾)。自然範例存在於宏觀世界。因為自然範例產生於人類的主觀感覺,它們有時空和人類認知心理,這三個維度的影響。自然範例的心理的感覺(維度),如,冷熱,大小,美醜,簡單複雜等物質。自然範例都存在於“宏觀世界”。 普通範例的第二種,原始範例,是“絕對的相對”,屬於存在範疇。因為它們是純粹客觀的,所以稱為“原始範例”,以區別於“自然範例”。原始範例僅存在於時空二維中,如微觀量子。原始範例存在於微觀世界中,因為它們的存在超出了任何科學的測量儀器之外,但我們知道他們肯定是存在的。 高級範例,存在於僅僅時間一維中,它們是“相對的絕對”,僅存在於微觀世界。它們都屬於“思在”的範疇。可以說,一切人類大腦的產物,包括心理感覺,都屬於思在。比如,語言,邏輯,數學,符號,概念,夢境,美術,音樂等。高級範例沒有結構,所以沒有現象,本質之分。比如,我們在夢境中不可能再夢見自己在作夢。任何企圖對高級範例分析的努力,如喬穆思基的“普遍語法”,都是錯誤的。因為高級範例本身是已經對自然範例抽象的結果,高級範例本身是沒有結構的實體。所以對高級範例再作一次抽象是不可能的。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我們說,高級範例是“相對的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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