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48.賞對罰錯支撐着人生歷程 |
送交者: luis 2023年01月26日15:48:5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48.賞對罰錯支撐着人生歷程
前面討論行為後果的“賞成罰敗”時,曾經分析性地說過,一個行為成功了,會給主體帶來得到目的好的獎賞,是謂“賞成”;一個行為失敗了,會給主體帶來既沒達成目的好,又丟掉了工具好的懲罰,是謂“罰敗”。廣義上講,這種好壞維度的“賞成罰敗”,也是“自作自受”的一部分。
不過呢,這條人性元理的更重要部分,還是“賞對罰錯”。它雖然位於正當維度上,並且圍繞行為的整體(不僅僅是後果)展開,卻同樣屬於廢話一句的同義反覆,分析性地蘊含在行為的本性中,只是由於涉及到了好壞悖論交織,比起一根筋趨好避壞的“賞成罰敗”,內容上要稍微複雜些。
先來看“賞對”的一面:你從事了一個取主舍次的正當行為,雖然要經歷你覺得可以接受的次要壞,並體驗到它帶來的痛苦麻煩,從而遭遇一定程度的負面懲罰,但同時又會獲得權重更高的正面獎賞,包括實現了你很看重,甚至認為不可缺少的主要好,並享受到它帶來的快樂愉悅。
再來看“罰錯”的一面:你從事了一個取次舍主的不正當行為,雖然會實現你認為值得意欲的次要好,並享受到它帶來的快樂愉悅,從而獲得一定程度的正面獎賞,但同時又會遭遇分量更重的負面懲罰,包括經歷到你很厭惡,甚至認為不可接受的嚴重壞,並體驗到它帶來的痛苦麻煩。
和“賞成”與“罰敗”之間的鮮明對照比起來,“賞對”與“罰錯”之間,好像沒那麼大的區別,都是既享受了某種好,又體驗到某種壞。其實不然,因為這裡面實際上還潛藏着,“可不可以接受”這條你不允許自己突破的“正當”底線;否則的話,你何必要在好好衝突的時候,通過權衡比較,給自己弄出個這樣子畫地為牢的圈圈呀,不是?
說白了,恰恰是正當底線的深層效應,才讓賞對罰錯的機制大顯身手,促使人們遵循“自作自受”的人性元理,對自己打算做的事情,採取“負責任”的態度,尤其是努力按照“取主舍次—行對拒錯”的行為模式,展開符合底線的自決選擇,以免事後發現自己犯了錯,遭到“不可接受”,文言又叫“受不了”的嚴重後果,陷進“出來混,遲早要還滴”,這種不堪回首的可悲結局,嗯哼。
比方說,碰上搶劫的時候,你為啥覺得,舍財保命才是“正確(正當)”的呀?因為權衡之後你會發現,只要命還在,以後還能賺到不少錢;可假如命沒了,手裡的這點錢,也會被搶走咧。所以唄,此情此景,你“對自己負責”的態度,自然是捨棄手裡這點錢,把命保住了。否則的話,要是做出了相反的選擇,你就不得不接受,對你來說不可接受的死亡之壞,連擔責的主體也沒了,明顯屬於“對自己不負責任”,不是?
也因此,舍財保命與捨命保財兩種選擇,雖然表面看都是,一方面得到了好的獎賞,另一方面受到了壞的懲罰,可正當底線的深層效應,卻讓二者的意義,有着雲泥之別:前者是正當的,足以讓你防止不可接受的死亡之壞;後者是不正當的,只會讓你遭遇不可接受的死亡之壞。這樣子看,你要是真對自己負責的話,當然就會做出舍財保命的選擇,不會做出捨命保財的選擇啦。
自作自受的意思上,“義務”即“責任”的分析性同義反覆,也是這樣子形成的:誰要是不履行自己“不可不”履行的義務,就得承擔自己“受不了”的責任,從而強制着他,“不得不”履行自己的義務,盡到自己的責任,俗話或曰“對自己負責”。
當然嘍,日常生活里,並非所有的好好衝突,都是這樣子主次清晰,輕重分明的;許多情況下,往往充滿了各種“不確定”,並會因此生成“試錯”的現象:主體實在拿不定“主意”,於是乎嘗試不同的取捨,看哪一種的負面後果更嚴重,這樣子一步步設法找到,對自己負責的的正當選擇。
比方說,我想改行經商,賺一筆錢,提高提高生活水平,可又拿不準自己有沒有這方面的能力,以及是不是真心喜歡新的行當,於是乎抱着試試看的態度,辭掉了已經做了許久,收入一直比較低的活兒,下海做弄潮兒去啦。
弄了一段時間潮後,我就會圍繞新老兩種工作,做點權衡比較了,看看哪一種對我來說更有“意義”:要是我覺得,現在的經商,雖然發揮不了自己的特長,卻能撈到不少銀子,同時也比較刺激,不像原來的事兒那樣子枯燥,我就會慶幸,當初的嘗試碰“對”了,並且繼續做下去,甚至當成了畢生的事業來干……
反過來看,要是我發現,現在的經商,儘管能掙到許多票子,提升了財務自由的檔次,可既不是能力上擅長的,也不是很感興趣的,甚至還與不愛交往的個性牴觸,總感到彆扭,我就會後悔,當初的嘗試搞“錯”了,有不可接受的負面後果,於是乎再度跳槽,又干回雖然沒啥錢,可確實自在的老本行去咧……
友情提醒一句,某些生死攸關的緊要當口,如同半路碰上搶劫那樣子,你其實是沒有這樣子的試錯機會的,因為只要你的取捨錯了一次,就會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如同剛才說的那樣子,連擔責的主體也找不到了,嗯哼。
說白了,從“責任”的描述意思,向訴求意思的轉型,也就是從“你會自作自受地承受後果”,向“你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演變,正是這樣子植根於“賞對罰錯”的機制:人們一旦意識到了,自己要承受自己行為的後果,要麼可以接受,要麼不可接受,他們就會被逼着,設法對自己負責了。有點兒犯賤,不是?
說穿了,人生歷程的綿延繼續,也是靠這個機制支撐起來的:一個人做了符合正當底線的行為,就會享受到自己看重的主要好,並在這樣子的獎勵下,鼓動自己繼續從事正當的行為,以求維持自己想要的那種存在;一個人做了違反正當底線的行為,就會遭遇到自己反感的嚴重壞,並在這樣子的懲罰下,阻止自己繼續從事不正當的行為,以免毀滅自己想要的那種存在。。
說破了,你要是沒意識到自作自受的描述意蘊,或者意識到了,照舊對自己不負責任,既不肯履行自己應當履行的義務,又不在乎自己的取捨選擇是對是錯,那結局就和慢性自殺差不多了,因為你肯定會犯下一個接一個的錯誤,遭遇一個接一個不可接受的負面後果,慢慢地,卻又是穩步地,走向自己的毀滅,嗯哼。
一言以蔽之,圍繞正當底線展開的賞對罰錯機制,不僅迫使人們採取對自己負責的態度,而且支撐着人生歷程的動態延續,強制人們遵循“取主舍次—行對拒錯”的人性元理,只從事自認為正當的行為,不從事自認為不正當的行為……
趁機劇透一回,“道德元理”系列裡,還要論證一個淺見:賞對罰錯的機制,也會以“胡蘿蔔加大棒子”的形式,落實到人際關係中,迫使人們採取對某些他人,或者所有他人,負責的態度,並且因此支撐着社會生活的動態延續;就連某些論者強調的“制度決定論”,也只有訴諸這個機制,才能勉強說得通。
其實吧,“胡蘿蔔加大棒子”的口頭禪,雖然是直接針對“人際責任”講的,但同樣適用於這裡說的“自主責任”,區別僅僅在於,就個體而言,無論胡蘿蔔式的獎賞,還是大棒子式的懲罰,都是自作自受地展開的,這樣子用自我教化的方式,規範着個體的行為,一方面鼓勵他做對的事,另一方面懲罰他做錯的事。
同時哈,如同好壞維度的“避壞”,以及正當維度的“止壞”一個樣,這裡討論的“罰錯”,相對於“賞對”來說,也有前提性的效應,並且清晰地體現在中文“責”字的語義上:它的原意是說,你借了別人的東西,該還的都得還,所以與“債”字相通,後來卻演變成了,“責備”“責怪”“責難”“斥責”“問責”“鞭責”等等的構詞要素,重心明顯放在了“懲罰”,而非“獎賞”上。
不僅如此。“罰錯”的前提性地位,還連累了與“義務”等價的廣義“責任”,讓它在狹義上也偏重於強調:誰要是沒完成任務(義務),或是做錯了,誰就應當受到責罰。否則的話,要是承認了它也有“獎勵”的意思,你還會振振有詞地宣布,“責任全在對方”麼,不是?
這樣子看,“避壞”“止壞”“罰錯”這些針對負能量的要素,在人性邏輯中其實是一以貫之的,始終發揮着前提性的效應,要求人們優先加以考慮,萬萬不可像主流學界那樣子,以記吃不記打的忘乎所以方式,只把重心放在了,“趨好”“得好”“賞對”這些衝着正能量去的要素上,嗯哼。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22: | 讓鳴罉做“30xx年高考物理負分題”不算 | |
2022: | 《調查》記者問馮勝平 | |
2021: | 四聖諦-2,苦諦之無常 | |
2021: | “絕對真理(Instancology)”-哲學的“ | |
2020: | 866、30省市啟動肺炎防禦一級響應;宇 | |
2020: | 习主席为我们੨ | |
2019: | 如你跟貼想討論,我24小時不回帖,請自 | |
2019: | 氣論二 : 什麼是“元氣” ? | |
2018: | 368 元氣說植根於開天闢地之前的洪元時 | |
2018: | 彭運生談藝錄(1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