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真愛國, 卻事先未定義好何為愛國, 何為不愛國的人類共同標準. 因為,沒有人類共同標準,必將各說各話.最終搞成為雞生蛋, 蛋生雞,不可能有任何結論. 連國賊也可以冠冕堂皇地說自己愛國. 國家的存在,歸根結底,是叢林法則仍然存在人類世界的結果. 國家是叢林世界,不同群體間,維護群體利益相對公平分配的極限劃分. 二戰期間的猶太人, 當今滿大洋漂流的難民等等就是沒有國家的情景. 國家只有在叢林世界消失後的理想狀態下, 才有可能消失. 所以,愛不愛國與這個國家的文化的 “相對”先進與落後無關.只要叢林世界存在一天, 人類世界只能以群體為單位, 而非以個人為單位存在於人類世界. 簡言之, 理想世界,即不存在叢林法則的世界,國家的利益是個人利益的集合; 然而,在叢林世界卻正好相反,國家利益是個人利益的,相對的,唯一保障. 事實上,理想世界也根本不需要國家.
這是其一。 其二,一個國家的國民當然有理由聯合外國“正義力量”強制自己國家政權改革其政治體制, 但是,前提條件仍然是,叢林法則已經不復存在。 即,這個外來勢力必須認同一個理念或原則,即, 願意與這個“被幫國家”的國民一起“共同致富”共同分享財富資源. 而顯然,這在叢林世界,是個天方夜談。 因為叢林世界的強者都可以打着“好人消滅壞人”的晃子,侵略弱者, 而弱國的所謂“壞人”難道就不能為自己辯護道: “俺也是對自己國家的壞人壞”?這就必然成為雞生蛋,蛋生雞, 最後強這定“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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