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真爱国, 却事先未定义好何为爱国, 何为不爱国的人类共同标准. 因为,没有人类共同标准,必将各说各话.最终搞成为鸡生蛋, 蛋生鸡,不可能有任何结论. 连国贼也可以冠冕堂皇地说自己爱国. 国家的存在,归根结底,是丛林法则仍然存在人类世界的结果. 国家是丛林世界,不同群体间,维护群体利益相对公平分配的极限划分. 二战期间的犹太人, 当今满大洋漂流的难民等等就是没有国家的情景. 国家只有在丛林世界消失后的理想状态下, 才有可能消失. 所以,爱不爱国与这个国家的文化的 “相对”先进与落后无关.只要丛林世界存在一天, 人类世界只能以群体为单位, 而非以个人为单位存在于人类世界. 简言之, 理想世界,即不存在丛林法则的世界,国家的利益是个人利益的集合; 然而,在丛林世界却正好相反,国家利益是个人利益的,相对的,唯一保障. 事实上,理想世界也根本不需要国家.
这是其一。 其二,一个国家的国民当然有理由联合外国“正义力量”强制自己国家政权改革其政治体制, 但是,前提条件仍然是,丛林法则已经不复存在。 即,这个外来势力必须认同一个理念或原则,即, 愿意与这个“被帮国家”的国民一起“共同致富”共同分享财富资源. 而显然,这在丛林世界,是个天方夜谈。 因为丛林世界的强者都可以打着“好人消灭坏人”的晃子,侵略弱者, 而弱国的所谓“坏人”难道就不能为自己辩护道: “俺也是对自己国家的坏人坏”?这就必然成为鸡生蛋,蛋生鸡, 最后强这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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