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这样说无论如何都不过分: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
“他(说)”这类人的谬论就在于,永远故意掩盖一个事实! 即,人类世界仍然属于一个尚未摆脱丛林法则的,非理想世界环境! 在他们的荒谬逻辑中,一个国家的国民的唯一威胁(包括自由),仅仅来自于其国家内部的腐败,特权和专统治!?
而“他(说)”这帮愚民愚己,自欺欺人者之最荒谬之处是, 莫名其妙地将当今人类世界环境,变相地假设成了一个完全理想的世界环境,一个不存在丛林法则世界! 然后,在此基础上孤立,片面,谈论所谓“法制”,“自由”!仿佛这样就能创造出人类朝思墓想的“永动机”似的。 其用心十分险恶(愚蠢者例外)。因为,本质上,这正是一种地地道道的[独裁][专制] 思维! 就是企图在一个根本不理想的丛林世界,孤立地用一种,在特定时代的,世界超级强者定订的法律规范,行为规范, 来征服和独裁整个人类世界!
再强调一次:
丛林世界, “虎”,“兔”都可以有相同,且酷爱的“普世价值”!但是,
绝对没有“虎”,“兔”都共同认同并主动遵循的相应的 [价值标准] ! 除非丛林法则已经在二者之间彻底消失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