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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老二单骑闯京门,臭老九双膝跪部长
送交者: 亦明_ 2021月04月14日05:58:11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邱氏鼠药案——中国科学纳粹制造的第一起冤案亦明_ 于 2021-04-14 05:14:34

第三章 农老二单骑闯京门,臭老九双膝跪部长




就在五专家的“呼吁书”到达田副总理的案头那一天,《人民日报》发表了一则图片新闻,其说明如下:

“河北省无极县邱氏鼠药厂厂长邱满囤,经过28年潜心研究,制成特效诱鼠剂,可在光天化日之下,诱鼠出洞灭杀,被誉为‘灭鼠大王’。4月21日,他应北京园林部门邀请,在北京动物园禽岛表演灭鼠,当场诱杀21只老鼠。图为他在回答园林部门同志提出的有关灭鼠问题。”【1】

同日,《北京日报》也发表《邱满囤灭鼠记》一文。显然是有这样的主心骨,邱满囤才会在最初没有搭理五专家在《健康报》上的匿名鼓噪。但是,当五专家的“呼吁”被《中国乡镇企业报》公开发表之后,形势陡然巨变:“全国19家报刊转载。北京、天津、南京、山东、湖南等省市下令禁止使用邱氏鼠药。”【2】当时邱氏鼠药厂不仅新货滞销,连已经卖出去的旧货也被客户要求退货。据《中国经营报》的一篇文章,邱氏鼠药厂1991年的销售额是五百万元人民币。但是,1992年前三个季度的实际销售收入却只有170万元人民币。【3】而邱满囤预计的1992年产值是一千万。也就是说,要想生存下去,邱满囤除了拿起法律武器自卫之外,再就没有任何其他选择。

一、邱满囤告状

在当时,邱满囤本来可以在河北省的地界起诉五专家,但他却决定到北京去起诉,理由是:“我既然要打这场官司,就不在我的家门口打,这样打赢了也没有什么意思。我就是要到北京去打。”【4】而他的这个“相信法律”的信念无疑为自己最后的惨败埋下了祸根,因为他不知道,在当时的中国,不仅“权力”大于法律,连“科学”都可以践踏法律,所以他起诉的那些“科学家”根本就不相信、也看不起法律。

这是邱满囤起诉状的主体部分:

“事实与理由:1992年4月,汪诚信等五被告联名撰写《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宣传灭鼠》一文,并广为散发,该文对我进行了诽谤和侮辱。主要是:1.捏造虚假事实,诬蔑我发明的诱鼠剂对鼠没有引诱力,说我无知,分不出老鼠是公是母,侮辱我的人格。2.编造‘邱氏鼠药’含有国家禁用的氟乙酰胺,诽谤我的名誉,具体事实如下:

“一、呼吁文章称,1990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灭鼠技术研讨会’期间,‘邱氏引诱剂试验结果表明,所谓的神奇引诱剂对老鼠没有引诱力,老鼠一口也没吃。国务委员李铁映同志也事加了会议,会议纪要及领导讲话己转发各地有关单位’。这段文章的内容,不仅明确说会议期间,我的‘邱氏引诱剂’没有引诱力,而且,使看文章的人得出领导、专家、会议纪要都否定了‘邱氏引诱剂’的印象。

“然而,事实和被告说的正好相反,恰恰是在这次灭鼠研讨会上,我当着李铁映同志的面,诱杀出24只老鼠,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会议期间,李铁映同志亲切同我握手,笑容满面地看我灭鼠,李铁映同志在会上指示我说:专家的工作要做到实验室和现场相结合,要和土专家交朋友。参加此次研讨会的只有我一个人是土专家。

“我发明的‘邱氏诱鼠剂’,已通过了去年专家评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河北省科委的鉴定,鉴定意见是:‘邱氏诱鼠剂己是目前国内最好的诱鼠剂,此项研究为国内首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邱氏诱鼠剂经全国28个省市的300个县(市)的应用,灭鼠效果显著,如全国有二分之一的地方应用此药,可节省粮食2亿斤左右,款9亿多元,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这些都说明了被告汪诚信等人完全不顾事实,是睁着眼说瞎话。

   
“二、被告汪诚信等文章中,说我‘表演者并不能分辨老鼠的公母’‘表演者无知’。

“我是个农民,要说我写不出大厚书,这对,但要说我观察研究了三十多年的老鼠都分不出公母来,这是对我名誉的诽谤,在文章中公然使用‘表演者无知’这样骂人的话,是对我人格的侮辱。

   
“三、文章中还说他们收集了11个邱氏鼠药样品,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定性分析,11个品种含有国家禁用的氟乙酰胺。

   
“事实上我所在的河北邱氏鼠药厂生产两种邱氏鼠药,根本没有11种,邱氏鼠药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证,邱氏诱鼠药是邱氏诱鼠剂配上杀鼠剂和饵料制成的,‘邱氏诱鼠剂’本身无毒,已申报国家有关部门,购买的是国家允许使用的杀鼠剂,我从未使用国家禁用的氟乙酰胺。

“四、汪诚信等五被告是故意诽谤我的名誉,侮辱我的人格。

“从1989年起,汪诚信就应聘当我厂的顾问,先后两次从我处领取了1500元钱。1990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灭鼠技术研讨会上,汪诚信又是这次会议的主持者,我诱杀老鼠时他都在场,他是故意编造虚假事实,诽谤我的名誉。

“至于赵桂芝等其他四位被告,是由于不了解情况还是受汪诚信的蒙蔽或者其他目的,我不清楚。”【5】


邱满囤因此要求五专家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五万元人民币。

二、五专家应诉

邱满囤起诉状的落款日期是1992年8月8日,递交到海淀区法院是在四天后。8月20日,“五专家”在收到诉状后,聘请了北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后改名为“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的五名律师应诉。这五名律师中,除了两人是该校的毕业生外,其余三人都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黄卓著是经济法教研室主任,1991年刚刚入选“收入中国古代、近代、现代法学家760余人”的《中国法学家辞典》;刘金国是法理教研室主任,在1994年入选《中国当代教育名人大辞典》;于齐生是刑法教研室主任,她在1994年成为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与之相比,邱满囤聘请的律师冯增书则名不见经传——他1985年刚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所以,有人说,邱氏鼠药案是“两个‘一比五’:一个农民对五个专家;一个学生对五个先生”。【6】据说邱满囤第一次与冯增书见面时曾这样问他:“你看俺一个农民,能告赢那五个教授?”冯增书答道:

“只要你的诱鼠剂真的能诱老鼠, 只要你在鼠药中没有使用氟乙酰胺, 你就准赢。”【7】

洋专家请的洋律师们果然出手不凡,其答辩状中不仅全盘否认原告的指控,而且还对原告提出了两项反诉,据说是“怕他跑了。”【3】这是他们在9月5日提出的三点辩护:

“一、‘邱氏鼠药’确实含有国家一再明令禁止用于灭鼠的氟乙酰胺等剧毒药品。它已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威胁。我们有大量的事实、充分的科学和法律证据。科学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是不能以人们的社会地位、舆论宣传作标准的。

“二、我们这些专业人员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宣传灭鼠,是我们作为灭鼠科学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对违反科学,危害人畜安全,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任其在社会上泛滥成灾,我们还不闻不问,不按科学事实说话,则是我们的失职。

“三、我们的呼吁不存在不实之词,不存在也没有构成‘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邱满囤的名誉权,而是在用科学事实的和法律依据说话,更不存在赔偿原告什么经济损失的问题;相反在答辩人揭露了‘邱氏鼠药’的真相后,原告却对答辩人横加指责,多次在报刊上谎称答辩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给答辩人造成了不良形像,侵害了答辩人的名誉权。据此,答辩人依法提起反诉。”【8】


看到了满篇的“科学”二字了吗?难怪“答辩人”的律师会说出这样的话:

“这起诉讼不仅仅是一场名誉权之争,而是科学的澄清,不存在什么侵权问题。”【9】


对于这句驴唇不对马嘴的话,你必须这样理解:只要我披上“科学家”的白大褂、戴上“科学”的大盖帽,打出“科学”的招牌,那我就可以任意造谣、构陷、诽谤,而“不存在什么侵权问题”。事实是,那些“法大律师”不仅仅要大打科学牌,他们还要大打政治牌:

“被告辩护律师黄卓著先生对个别新闻记者大造舆论表示气愤,认为‘此案的根本是大政府和小政府的问题,是科学的澄清,不存在什么侵害名誉权。’”【3】

所谓“大政府和小政府的问题”,就是暗指河北省、无极县政府对抗中央政府。对于中国的官员来说,还有被它更可怕的罪名吗?所以,黄律师的“升级”,就是要堵住河北省地方官员的嘴,让他们不敢出面为邱满囤作证。

那么,他们用什么法子制裁邱满囤本人呢?这是“答辩人”提出的反诉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建议有关部门按国家法律规定,取缔未登记批准而擅自生产、销售禁药的邱氏鼠药厂,限期收回、销毁其已流入社会的产品,追究其应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

“2.责令原告停止在报刊等宣传舆论工具上和其它公开场合继续对答辩人名誉权的不法侵害,在已报道过此案的报刊上发表声明,公开对答辩人赔礼道歉,消除对答辩人名誉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切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8】


关于上述两点,你只需要知道这样一点即可:早在1984年,氟乙酰胺就被中国政府明令禁止,所以,作为政府雇员,汪诚信、赵桂芝等五人在掌握了邱氏鼠药含有氟乙酰胺的“大量的事实、充分的科学和法律证据”之后,他们首先应该做、也必须做的事情就是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河北邱氏鼠药厂,而不是到处写信告状、到处给报社投稿“呼吁”,一边说邱氏鼠药含有剧毒禁药,一边大肆渲染邱满囤是如何如何的无知,他的邱氏诱鼠剂是如何如何的无效;更不是在被起诉诽谤之后,要求海淀法院“建议有关部门按国家法律规定,取缔未登记批准而擅自生产、销售禁药的邱氏鼠药厂”——海淀区法院既没有这个权力,也没有这个义务。也就是说,五位洋专家在聘请了五位大牌律师为自己辩护之际,仍旧在继续犯法。

不仅如此,在中央爱卫会那份《关于灭鼠药的生产、加工、收购、经销问题的通知》中,还明确地把批准鼠药加工厂的权力交给了地方政府:

“为便于群众使用灭鼠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定点安排灭鼠毒饵加工厂(点),设立毒饵加工厂(点)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批准,并报化工部备案。”【10】

所以说,被告在应诉状以及后来的答辩中一再说邱氏鼠药厂“未登记批准而擅自生产、销售”,就是故意造谣诽谤,因为邱氏鼠药厂确实得到了河北省化工厅的批准。

几乎与五专家递交了答辩状同时,汪诚信主编的杂志上发了一个匿名帖子,题为《灭鼠界知名人士邱满囤告状》:

“最近,河北邱氏鼠药厂厂长邱满囤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汪诚信研究员、全国植保总站赵桂芝高级农艺师、中国科学院马勇研究员、军事医学科学院邓址研究员和北京市植保站刘学彦高级农艺师提出民事诉讼,以‘我们从未使用过氟乙酰胺’等等为理由,认为赵桂芝等五人所写的《呼吁新闻媒介要宣传科学灭鼠》一文,是对他名誉的侵权。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估计此一民事诉讼案将在全国灭鼠界引起较大反响。”【11】

那个蒙面人的“估计”果然没错:在1992年9月举行的“中国北方灭鼠科研协作第二届学术研讨会”上,发生了下面一幕:

“与会代表还针对目前国内杀虫、灭鼠药械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在代表们的强烈要求下,会议决定向国家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紧急呼吁:强烈要求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氟乙酰胺、四二四等非法灭鼠药。”【12】

而汪诚信和邓址不仅出席了那次会议,而且还是被特邀出席的。猜出那个无头帖子是谁写的了吗?

三、程咬金半路杀出

五专家虽然在“灭鼠界”大名鼎鼎,但在中国社会,他们的名气加到一起,也不如邱满囤的一根手指头。再加上他们在“呼吁”中红口白牙地否认人们亲眼所见的“邱氏诱鼠剂”确实能够在大白天把老鼠从洞中诱出这一事实,所以惹怒了燕赵大地一众慷慨之士。在当时,河北省的记者们同仇敌忾,组成了一个“河北邱氏诉讼案记者团”,其中的最早成员之一、也是最著名的一位,就是《河北日报》高级记者、有“河北的鲁迅”之称的储瑞耕。这是他1992年9月19日的日记:

“昨天下午,《共产党员》杂志社冯凌同志电话告我:我省‘灭鼠大王’邱满囤(我对邱本人并不亲熟,但1989年省‘两会’期间看过他一次现场灭鼠,对他的诱鼠、灭鼠之术十分惊叹。)及其事业,受到了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汪诚信为首的5位专家的攻击和破坏。晚上,请无极县‘河北邱氏鼠药厂’代理厂长马国玺和有关律师冯增书来,听了他们的详细情况介绍,我非常愤概。今天同省会部分新闻单位联系,下周一(9月21日)举行一次‘新闻界“邱氏鼠药问题”听证会’,朋友们都很踊跃。人民的新闻工作者,正义感普遍很强,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13】

“新闻界‘邱氏鼠药问题’听证会”于1992年9月21日在石家庄举行。据储瑞耕说,当时有21家新闻单位派记者出席。在会上,邱满囤除了复述自己起诉状中所说的“事实和理由”之外,还补充道:

“尽管9月12日我登报解除了汪诚信顾问的聘约,但现在他如果能够正确对待一个农民的发明,给‘邱氏诱鼠剂’和‘邱氏鼠药’恢复名誉,让这项发明继续为我们国家灭鼠事业作贡献,我原来尊重他,现在还尊重他,继续聘请他为技术顾问。”【9】

邱满囤的全权代理人、邱氏鼠药厂副厂长马国玺则在会上说:

“该厂自建厂以来,合成配药都是汪诚信推荐的,从未使用过氟乙酰胺。现在,由于被告等人的文章刊登后,一些群众对‘邱氏鼠药’产生顾虑,厂里遭到重大经济损失,‘邱氏鼠药’面临被毁灭的危险,邱满囤个人精神上也遭到巨大痛苦和损害。被告等5人作为灭鼠专家不去研究老鼠,如此攻击一个农民发明家,实在太不公平。”【9】

这是邱满囤律师冯增书的发言片段:

“我认为,群众之中蕴藏着巨大的发明创造力,许多发明都是从实践中得来的。邱满囤虽然不识字,但他三十多年倾心于诱鼠剂的研究,靠他的观察、实践发明了‘邱氏诱鼠剂’,这是对人类灭鼠事业的贡献。尽管它的命运现在受到考验,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明永远不会被扼杀。我相信此案会得到公正的处理。只有调动起干百万普通劳动者的创造积极性,国家才能昌盛。土专家和洋专家都要交朋友,我希望原被告能团结到一起,共同为我们国家的灭鼠事业做贡献。”【9】

可以毫不含糊地说,面对着这样的舆论压力,五专家当时的处境极为尴尬。但更让他们狼狈不堪的事情发生在三周之后。

10月11日,《河北经济日报》在头版加按语发表了储瑞耕的长篇文章,题为《土专家的发明和“洋”权威的发难》。这是编者按语中的一段话:

“我们历来主张,科学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就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同时不论对‘土专家’还是‘洋’权威,都要在笃诚尊重的同时,还要敢于超越。只有这样,才能在共同目标下,切磋琢磨、互相竞争,在神州大地形成一个千舟竟发、百舸争流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动人局面!”

而储瑞耕的文章则几乎是逐字逐句地驳斥五专家的那个“呼吁”。看看其引言部分的最后一段话:

“《呼吁》称‘要科学宣传灭鼠’,这个标题本身应该说是极好的。然而,人们只要仔细读一读《呼吁》,就不难发现,所谓‘要科学宣传灭鼠’不过是一个幌子,其实质在于否定‘邱氏鼠药’、‘邱氏引诱剂’和‘灭鼠大王’。”【14】

这是第一部分的第一段话:

“《呼吁》的第一部分是否定‘邱氏鼠药’,最主要的依据是‘含有氟乙酰胺’。问题在于:其一,真正的‘邱氏鼠药’并没有用氟乙酰胺,而是用的国家允许使用的杀鼠药,而且请注意:用药恰恰是汪诚信教授亲自推荐的!《呼吁》中说:‘收集到11个邱氏鼠药样品,均含有氟乙酰胺’。据查,全国各地冒牌‘邱氏鼠药’有上千种之多。那么,怎么能以‘11种’为根据就要邱满囤和河北邱氏鼠药厂来承担罪名呢?试问:有人假冒‘红塔山’香烟、‘茅台’酒、‘金狮’自行车,难道我们可以归咎于这些名烟、酒、自行车的真正厂家么?其二,汪诚信先生1989年8月26日起担任邱氏鼠药厂的技术顾问,如果真的用了国家禁用的氟乙酰胺,那您这位技术顾问是怎么当的?如果实在原本就没有用氟乙酰胺,那么请问:您和四位先生为什么要凭空捏造事实?”【14】

这是第一部分的第三段:

“《呼吁》为了否定‘邱氏鼠药’,用了相当的篇幅介绍某地毒死家禽多少,家畜几何,何地什么人误食中毒,等等。这里又有三点要向先生们讨教:其一,先生们所举例子中,究竟多少是邱氏鼠药厂的产品,各位查清了没有?其二,‘邱氏鼠药’到目前为止,同其它任何农药、鼠药一样,尚未解决对人畜中毒的问题,这是一个事实。邱氏鼠药厂正在下力气解决(采用急、慢性两种杀鼠药等等),该厂厂长邱满囤和经营厂长马国玺在今年9月21日石家庄‘新闻听证会’上还郑重宣布:如有人提供‘无毒’杀鼠药,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其三,解决鼠药对人畜有毒的问题,首先恐怕该是专家权威的事,你们把这种科学尚未解决的责任一古脑推给一个加工鼠药的工厂,并以此来否定和打击‘邱氏鼠药’和‘灭鼠大王’,是否有失公道?”【14】

接着看第二部分:

“《呼吁》的第二部分是否定‘邱氏诱鼠剂’,这是邱满囤历经30余年的艰苦摸索做出的核心的、也是最主要的发明,是他蜚声海内外的根本原因。《呼吁》称:引鼠出洞、招公来公、要母来母、叫鼠上树、‘诸如此类缺乏科学常识的问题,我们不做过多解释。’

“用一句‘缺乏常识’、‘不做过多解释’来否定一种客观事实,我以为决不能算坚持科学精神,同专家权威文章的标题也恰恰相悖。‘引鼠出洞’已为千万人所见;‘叫鼠上树’,只要不否认‘引诱剂’的引诱功能,那么就一定可以办到。请看事实之一:1989年9月29日上午,衡水火车站广场,市委、市政府领导、新闻记者和数百位群众在场目睹。至于‘招公来公、招母来母’,在以往的宣传中,确有夸大和绝对化的地方,但不能据此否认它是可能的。也请看事实之一:时间,1982年冬,地点,陕西大荔县官池镇政府院,镇书记扣群众都亲眼所见。老鼠既分公母,它们的性特点及对外部刺激的反应就会有不同,‘邱氏引诱剂’的药理深入到这一层次,当然就可以做到。况且,外国学者认为:在未来诱鼠剂开发研究中,性信息素(外激素)和鼠味是有可能成为具有种的、甚至属的高选择性诱鼠剂,这个鼠防领域的新的科技信息,各位专家权威决不至于一无所知。”【14】


这是文章的结尾部分:

“《呼吁》是改革开放时代进行曲中的一股小小的不和谐音、杂音、噪音。

“《呼吁》是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科学命题的反动。

“《呼吁》反映了是注重实际还是坐而论道的两种科研作风的斗争。

“《呼吁》反映了某些知识分子的薄弱面、阴暗面,是当今知识分子的悲哀和耻辱。”

“尊敬的专家权威们:人人得而诛之的当是可恶的老鼠,不要再把精力和时间耗在同灭鼠者的斗争上了,不要再一天琢磨怎么去否定和贬低他人的劳绩了。多搞些实实在在的学问,多出些有益于人类的发明创造,才是各位的正道,不知先生们以为如何?”【14】


难怪有人说,“……全文刊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轰动。报纸进入北京,读者反响强烈:据说5
位专家拿了这篇文章向卫生部部长‘哭诉叫屈’。……河北新闻界内外,有人认为这是储瑞耕多年来写得最有气势最漂亮最令人解气的好文章”。【15】而那些站在专家一边的文人则完全相反。例如,“上校参谋”邢军纪就这样评论道:

“邱满囤的‘表演’赢得了满堂喝彩,这篇战斗檄文式的文章像一组漂亮的组合拳,击得五位专家分寸大乱,就像发动了攻击前的炮火压制一样,原告方一阵怒射,使被告失去了许多支持。在记者们的笔下,汪诚信等人成了嫉贤妒能的卑鄙小人,而邱满囤则成了‘凌云木’。科学家们成了‘伪科学’成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际准’的反动。这些‘洋专家’真如鸡叻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真该再来一场‘文化大革命’把他们再脱胎换骨改造一番!由于这篇文章的出现,社会舆论纷纷倒向邱满囤一方。看着邱满囤拖着羸弱的瘦体含辛茹苦地‘表演’,想起这位流浪十几年的艰辛生活和今日的遭遇,再念一念储瑞耕这篇尖锐泼辣的文章,不少人鼻酸眼热,破口大骂五位专家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继这篇文章之后,又有不少直抒己见、仗义直言的文章出现在报端,言辞比储还激烈,大有赤膊上阵刺刀见红的气势。”【16】

四、科学家倒地打滚

事实是,储瑞耕的文章不仅仅是“解气”,更重要的是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问问题的方式把五专家的“薄弱面、阴暗面”展示在世人的眼前。所以,尽管五专家在面对邱满囤时气势汹汹斗志昂扬,但对储瑞耕的文章却张口结舌,连一个字儿都吐不出来。怎么办呢?此时,他们花高价聘请的律师派上了用场:

“原告方的此番动作提醒了被告方。黄卓著等被告方分明看到了对方关于‘功夫在诗外’的精彩表演,也是一场活生生的国情教育课。打官司不忙着去取证,不在案头做缜密的思考,而是曲径通幽,足见对方非等闲之辈。黄律师们坐下来冷静分析一下‘敌我’双方形势,才突然发觉:原来一向认为占优势的方面,实际上优势全无,科学家们是那样孤立无援,势单力薄,他们是一群毫无自卫能力和没有保护能力的人!……这事想来,黄卓著和汪诚信便心底发慌起来,他们决心向邱满囤学习,鼓励专家走出实验室,上找领导下找报社。这样一来,汪诚信们心明眼亮起来,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真是其乐无穷。……黄卓著与刘金国等稍作商议,便作出如下决定:一、开展宣传攻势,不能让新闻媒介一边倒,出席《健康报》、北京电视台等首都新闻单位召开的座谈会。二、给卫生部部长写信,利用政府职能,狙击邱氏的舆论激流。”【17】

   
下面就是五专家在大律师黄卓著的指点下联名写给卫生部部长陈敏章的信【18】:

陈敏章部长:

现奉上河北省政府机关报——《河北经济日报》1992年10月11日署名储瑞耕的文章《土专家的发明和“洋”专家的发难》。

该文在邱氏鼠药案尚未审结阶段,采用讽刺、挖苦和诽谤等手法,并使用“文革”中写大字报的语言,大肆攻击我们,不仅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干扰了该案的正常审理。鉴于原告邱满囤弄虚作假,非法生产和销售有国家明令禁用的氟乙酰胺的邱氏鼠药,蒙骗群众,谋取暴利,不仅干扰了国家科委灭鼠工作的正常进行,而且危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的安全。我们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于1992年4月23日联名撰写了《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宣传灭鼠》一文,经有关领导批示后,于1992年6月17日在《中国乡镇企业报》上摘要发表,这是我们作为灭鼠科学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992年8月8日,邱满囤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我们《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灭鼠》一文侵害了其名誉权,并要求赔偿名誉损失5万元。现该案正在审理中。我们相信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判决。

《土专家的发明和“洋”权威的发难》是在深入学习、落实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之际发表的不尊重事实、不尊重科学、不尊重知识分子的具有煽动性和挑衅性的文章。我们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改革开放时代进行曲中的不和谐音。”

恳请拨冗阅处

此致

敬礼

附件l:《土专家的发明和“洋”权威的发难}
附件2:《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宣传灭鼠》
附件3:《邱氏鼠药案情简介》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媒介生物学及控制分会主任委员汪诚信
农业部全国植保总站高级农艺师、中国植保学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赵桂芝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植保学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勇
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研究员、中华预防学会媒介生物及控制分会常务理事邓址
北京市植保站高级农艺师、中国植保学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学彦
1992年11月6日


此时,你首先应该思考这样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五专家的求助对象从主管农业的副总理转向了与农业毫不沾边的卫生部长?第二,既然发表储瑞耕“文革”文章的是《河北经济日报》,他们上告的对象岂不应该是河北省委、河北省委宣传部、甚至是中宣部吗?它与卫生部有什么关系?尽管我们对上面的问题没有确切的答案,但我们却对从那个黑箱中输出的结果一清二楚,那就是:五专家告官这一招儿再次显灵——这是陈部长做出的批示:

“这确实是一个十分严重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支持真正的科学和科学家还是支持违反科学的人和事,科学是客观的不能造假的,宣传舆论究竟是支持弘扬科学家坚持真理向人们负责的高尚精神,还是攻击、诋毁他们,这里根本谈不上‘土’‘洋’的问题而是‘科学’‘不科学’的斗争。建议此信转李铁映阅知,健康报应给科学家提供阐明真实情况的机会。”【19】

上面这个批示,最早由《中国青年报》【20】和《中国检察报》【21】在1993年2月披露。但是,这两家报纸却都不约而同地把最后一句话给贪污了。为什么呢?因为那几个“科学家”至今也没敢利用这个“机会”在《健康报》或者任何其他媒体上“阐明真实情况”——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是躲在幕后,让其他媒体记者给自己当炮灰。问题是,这五个专家、权威、科学家肯花那么大的力气来抹黑邱氏鼠药,他们怎么就不肯再花费一点点力气“阐明真实情况”呢?他们怎么就没有想到,如果自己肯逐条回答储瑞耕的问题、驳斥他的论断,他们还用得着“恳请”陈部长“拨冗阅处”吗?


恶意篡改“最高指示”
1992年12月24日,中国卫生部长陈敏章在五专家给他的信上做出了一个批示,把洋专家欺侮土专家之争定性为科学与不科学之争。一个多月后,《中国青年报》和《中国检察报》先后披露了陈敏章的批示,但他们全都将陈敏章批示的最后一句话——“建议此信转李铁映阅知,健康报应给科学家提供阐明真实情况的机会。”——删去。不仅如此,《中国检察报》还将陈部长说的“不科学”篡改为“伪科学”。(截图来源:【20、21】。)



无论如何,用“上校参谋”邢军纪的话说就是,陈部长的批示“对于官司缠身的五专家来说,不啻是一道最美丽的阳光注进了心房。”显然,与这道“最美丽的阳光”相比,还有“次美丽的阳光”、“较美丽的阳光”。

原来,陈部长的批示是在12月24日做出的,此时距离五专家向他“哭诉叫屈”已经过去了将近五十天。而在那五十天期间,汪诚信等“科学家”根本就不可能坐以待毙,他们一定会在黄卓著等讼棍的指点下继续搞小动作。果然,在陈部长批示出炉之前半个月,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以无照经营为名查封了邱氏鼠药厂在该区的销售点,将库存的700多公斤的邱氏鼠药封存。【21】“与此同时,北京市爱委会与农业、工商、卫生和公安等9个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坚决禁用和取缔含氟乙酰胺、毒鼠强等国家禁用的剧毒灭鼠药。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局市场检查队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查封了河北无极县邱氏鼠药厂在该区设立的销售点,并将现库存的700多公斤鼠药予以封存。”【22】而在那之前,1992年9月22日,也就是在五专家提出反诉之后17天,“农业部确定‘邱氏鼠药’为打假重点。”【23】


显然,所有这一切都不可能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报复行动,就像五专家当初抹黑邱氏鼠药那样。

五、黑媒体赤膊上阵

在被“一道最美丽的阳光注进了心房”之后,汪诚信一伙的斗志愈发高亢昂扬:

“此时黄卓著及律师团根本不给邱满囤一方有喘息的机会,虽然一时找不到重型武器,但是运用大规模小编队成批次地向敌方轰击的战术,使对方阵脚大乱,在未开庭之际,敌营越乱,另一方的获胜系数就越大。黄卓著和他的律师团长鞭一挥,于是1993年元旦前后,辩方在《健康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等有关媒介上,发动了‘凌厉攻势’,而且由于有‘上方宝剑’在手,声势十分骇人。不消说认真研读报纸,只要看看上面醒目的大黑字,一个感觉正常的人就会嗅到一股股呛人的火药味:”【22】

这是邢上校给他们罗列的战绩:

《北京决定取缔违禁鼠药》——“邱氏鼠药”在京销售点被查封
《鼠药,岂能叫卖》(鼠药市场行之一)
《新瓶旧酒,骗术百态》
《呼吁科学灭鼠》(鼠药市场行之二)
《科学不容玷污》——邱满囤与科学之举
“邱氏鼠药”又爆新闻:驻京经销人员溜之大吉


简言之,在那轮“凌厉攻势”中打头阵的就是《中国青年报》,它在1993年2月13日发表了王伟群的长篇报告,题为《科学不容玷污——邱满囤与科学家之争》,标题的正下面,就是用粗体字排印的陈部长的“批示”。仅看这个架势,你就会明白,这是要把邱满囤放在“科学”和“科学家”的对立面。事实是,当这篇文章在一年后出现在一本叫做《笔墨惹官司
名人上公堂——20起名誉权纠纷案记详》书中时【8】,它的五个小标题中每个都含有“五科学家”这四个字儿:

五科学家上书:“邱氏鼠药”用禁用毒药制成后患无穷
邱满囤上告法院:五科学家上书是“诽谤和诬蔑”
五科学家向邱满囤提出反诉
五科学家提出七条论据,否定“邱氏鼠药”、
《河北经济日报》发表文章,批判五位科学家


尽管这篇文章写得那么长,但其目的却只有一个,即落实陈部长的批示,反驳储瑞耕的文章。这是它在摘引了储文章后的评论:


“30岁以上的中国人对这种风格的文章都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它给人们带来了一些回忆,一些对过去了的时代的痛苦回忆。那是一个置科学、科学家、知识分子于18层地狱的时代,那是不应该再回来的时代。”【20】

实际上,为了强行要“30岁以上的中国人”对储文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这家报纸还故意在储文最后一段话的“尊敬的专家权威们”后面伪造了“(以前似乎叫作专家老爷们)”这么几个字。这是它接下来的文字:

“‘邱氏鼠药’是不是含有氟乙酰胺?邱氏鼠药厂是不是非法生产?‘邱氏引诱剂’是不是国家专利?用大批判的方式什么也解决不了。”【20】

如果你注意到上面提出的三个问题之中,有两个与“五科学家”当初的“呼吁”毫不相干;并且,“五科学家”当初说的“邱氏诱鼠剂连玉米面加自来水都不如”连问题都不算的话,你就知道这家报纸不仅是一屁股坐在五专家的炕头上、而且还直接扑进了他们的怀里。事实是,这篇文章造假的地方多了去了。它的第一部分的原标题是“绥芬河口岸”,这是第一段话:

“最近从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名噪一时的‘邱氏鼠药’因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的‘氟乙酰胺’剧毒品,当第一批出口俄国的20吨运抵绥芬河口岸后,被俄方拒收。”【20】

俄罗斯拒收邱氏鼠药事件在邱氏鼠药案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第一,在这个事件中,出口方不是邱氏鼠药厂而是绥芬河市爱卫会的一个下属公司;第二,俄罗斯方面拒收的原因也不是“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的‘氟乙酰胺’剧毒品”,而只是说它“剧毒”(详见下章)。也就是因为开篇第一段话就充斥着谎言,当一年后这篇文章改头换面重新发表时,它被改成下面这样,并且被从篇首挪进文章的中间,当作被告“律师团调查和搜集”的“论据之一”的之五:

“1992年8月,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爱卫会举报说:他们1991年11月通过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直接从河北邱氏鼠药厂购买了60多吨‘邱氏鼠药’,准备销往俄罗斯,但因首批含有剧毒药物,俄方拒收,邱氏鼠药厂又不予退货,以至积压至今。绥芬河爱卫会负责人送样给首都四个权威单位化验,结果证实鼠药中确实含有氟乙酰胺。现已被绥芬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封。”【8】

实际上,上面这些事实他们在1993年2月就知道,而他们之所以在当初敢于瞪着眼睛撒谎,就是因为他们以为别人不知道。同样,下面这段话的核心也是谎言:

“1992年1月9日,以直接从邱氏鼠药厂进货、邱氏鼠药厂主动提供、多部门多人共同取样等方式,先后共分5次提取的43个‘邱氏鼠药’样品中,经公安部第二研究所、北京市公安局技术鉴定科、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等单位进行化验分析,其中42个含氟乙酰胺,另外一个含有毒鼠强(四二四),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销售的剧毒品。”【20】

它在一年后被改成这样:

“1992年1月至8月,以直接从邱氏鼠药厂进货、邱氏鼠药厂主动提供、多部门多人共同取样等方式,先后共分五次提取的28个‘邱氏鼠药’样品中,经公安部第二研究所、北京市公安局技术鉴定科、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等单位进行化验分析,其中27个含氟乙酰胺,另外一个含有毒鼠强(424),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销售的剧毒品。”【8】

为什么时间延长了7个月,“‘邱氏鼠药’样品”却从43个减少到28个了呢?实际上,假如被告真的在“1992年1月9日”或“1992年1月至8月”就已经掌握了上述证据的话,他们就不会对那张从绥芬河飘过来的大馅儿饼那么欣喜若狂了。事实是,在邱满囤起诉之前,“五科学家”根本就不曾从邱氏鼠药厂取样;而在邱满囤起诉之后,“五科学家”还专门、特别反对“邱氏鼠药厂主动提供”样品,因为他们认为,“在邱满围告状后”取样,邱氏鼠药厂提供的样品“显然是不可信的。”【24】也就是因为明知道自己是在造谣,所以这篇文章的作者故意没有点明这两段话的主语:你搞不懂是谁“直接从邱氏鼠药厂进货”、是谁“先后共分五次提取的43(或28)个‘邱氏鼠药’样品”。可笑这篇文章用这样一句话结尾:

“让法律维护正义,让舆论保持公正,让科学永远纯洁。”【20】

毫无疑问,这家媒体肯定拥有一本自己编写的《汉语大词典》,它对“正义”、“公正”、“纯洁”,甚至“科学”,都有自己的毒特解释。


《祸国青年报》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青年报》造了不计其数的谣,撒了不计其数的谎。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从2004年起,他们让科学巨骗方舟子独掌“一言堂”长达七年。(详见亦明《方舟子与〈中国青年报〉邪恶同盟的终结》。)2006年,该报记者董伟还公然炮制了一个网上有万人签名要求废除中医的谣言,逼迫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对此表态。(详见亦明《没羞没臊的张功耀——中医黑方粉系列之一》。)



除了《中国青年报》之外,加入那轮“凌厉攻势”的另一家媒体就是《中国检察报》。这是它以“《河北经济日报》起哄 卫生部长挺身正名”这个小标题评论储瑞耕的文章:

“这篇文章发表后,五专家深感‘该文在邱氏鼠药案尚未审结阶段,采用讽刺、挖苦和诽谤等手法,并使用“文革”中写大字报的语言,大肆攻击我们,不仅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干扰了该案的正常审理。’五专家重申,不管该文如何施加压力混淆视听,也要坚持对邱氏鼠药的禁用进行科学宣传的立场,因为‘这是我们作为灭鼠科学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应五专家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的要求,卫生部氏陈敏章挺身而出,于1992年12月24日作出批示强调:‘这确实是一个十分严肃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支持真正的科学和科学家,还是支持违反科学的人和事?科学是客观的、不能造假的。宣传舆论究竟是支持弘扬科学家坚持真理向人民负责的精神,还是攻击,诋毁他们?这里根本谈不上“土”、“洋”的问题,而是“科学”、“伪科学”之争。’”【21】


上面这几百个字的全部重心都落在那个“伪”字上:把陈部长说的“不科学”篡改成“伪科学”,和把自己说成是“科学家”,是那五名被告后来能够翻案的最大秘器。

《中国检察报》不仅仅篡改了陈部长的批示,它也和《中国青年报》一样,编造了俄罗斯拒绝接收邱氏鼠药的理由:

“禁用氟乙酰胺不仅为中国法律确定,而且在国际上亦得到广泛承认。1991年10月,河北省无极县邱氏鼠药厂曾根据与黑龙江绥芬河市边境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拟将65吨邱氏鼠药出口俄罗斯。但第一批20吨邱氏鼠药运抵绥芬河交货,俄方了解到邱氏鼠药含有禁用剧毒品氟乙酰胺,当即拒收。”【21】

还是和《中国青年报》一样,《中国检察报》也在邱满囤的专利问题上大做文章:

“邱满囤曾于1989年4月28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邱氏诱鼠剂’的专利申请,申请号为89102633•9。但提出专利申请并不等于获得了专利。邱氏鼠药厂在未获国家专利批准许可之前,擅自将其生产销售含有氟乙酰胺禁品的‘邱氏鼠药’冒充国家专利产品,在散发的产品广告中声称于1989年获专利,并将产品外包装打上‘中国专利89102633’的字样,是一种严重违法的欺诈行为,扰乱了国家专利保护的法制秩序。”【21】

难怪邢上校会说那场“凌厉攻势”的“声势十分骇人”。毫无疑问,这两家报纸之所以会在报道“邱氏鼠药案”之时,“不约而同”地紧紧盯着一件与该案没有任何关系的问题,只有一个可能的原因,那就是他们受同一个人、同一伙人的暗中指使。果然,《中国检察报》又和《中国青年报》一样,也搬出了“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只不过它造谣的对象不是俄罗斯,而是国务院:

“邱氏上京告状案目前虽未审结,然而有关邱氏告状原因和真情已逐渐明朗。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国务院经贸办质量管理司负责人指出‘

“邱氏鼠药”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的氟乙酰胺剧毒品’,生产销售邱氏鼠药‘这种短期行为,虽可谋利一时,但终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来消除这些不良影响。’由此足见邱氏上京告状案的焦点,以及明辨科学与不科学、真与假之争的实质意义。”【21】


用邢上校的话说,这是“‘动脚动手又动口’式的反击”。也就是说,在邱氏鼠药案中,被告“科学家”根本就不相信“科学”,他们也没有使用“科学”的手段来为自己辩护。同样,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和律师们也根本就不相信“法律”、“法官”和“法院”,所以他们才会玩政治、耍权术、搞宣传。后来有人责怪储瑞耕,说他的文章把事情搞砸了。其实,即使没有储瑞耕或者他的文章,汪诚信、黄卓著之流也照样会搞告官、策动媒体搞反宣传、怂恿地方政府围剿邱氏鼠药这些“凌厉攻势”的,因为当“科学”不在自己的手中而只在自己的嘴里之时,这些下流招术就是他们一伙打赢“科学官司”的唯一胜算。 

六、五被告是“科学家”吗?

五专家后来之所以能够在那场持续了两年半的官司中反败为胜,有很多原因。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在那几个律师的指点下,齐刷刷地披上了“科学家”的白大褂。问题是,这五个人真的是“科学家”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科学家”
大约从1993年2月起,特别是在一审败诉后,“五专家”摇身一变变成了“五科学家”;并且,他们的构陷行为也被粉饰与“不科学”、“伪科学”作斗争,甚至是为了“维护科学尊严”。(截图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网站:《邱氏鼠药案》。)



1、“学科”vs.“科学”

“科学”一词来自日文对西语“science”一词的翻译,词源是中文的“科挙之学”,词意却是“分科の学”。也就是说,一个“科学家”的立身之本就是他所在那个“科”。但问题是,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
“灭鼠科学”,就像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
“灭蝇科学”、“灭蚊科学”、“灭蟑螂科学”、“除四害科学”一样。事实是,在九十年代以前,中国农业院校植物保护专业的下属学科主要有病害、虫害、杂草三大类,根本就没有“鼠害”什么事儿——既没有“灭鼠学”教材,也没有“灭鼠学”课程。也就是说,五专家中没有一个人是科班出身,因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门学科。所以,媒体把这五个人称为“科学家”,我们就不免要问:他们到底研究的是哪一“科”、什么“学”?


实际上,汪诚信之所以要“创建”一个所谓的“媒介生物学及控制学会”,就是因为他们那帮人和其他学会不沾边——用汪诚信的话说就是:“即使勉强参加流行病学会、植物保护学会、动物学会或昆虫学会的活动,均处于边缘地位,

不被重视”、“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媒介控制人员比其它学科的医药卫生人员低下一等,难入学会之流。”【25】可是,即使在建立了“学会”十多年后,汪诚信还在“呼吁”,要人们“承认并重视”这样一个事实:“迄今为止已形成独立的有害生物管理学学科”。【26】这个“呼吁”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在汪诚信看来,“灭鼠学科”属于“管理学”,而众所周知,所谓的“管理学”就是一个“百搭学”,它和谁都能搭上关系,但没有谁愿意主动和它搭关系;第二,“有害生物管理学”只是汪诚信自己叫出来的,并没有得到世人的“承认”和“重视”。最奇的是,汪诚信论证这个“学科”存在的四条证据竟然是:学术组织、技术队伍、刊物和论著、市场。这相当于说,传销组织、老鼠会、甚至黑社会也都可以称自己为“科学”或“学科”。汪诚信显然不知道,一个“学科”最关键的标志就是它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其实,民间“灭鼠高手”层出不穷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灭鼠学科”的门槛极低,根本就没有、也不需要什么高深的学问——这是汪诚信本人说的话:

“对于灭鼠方法,不少人认为非常简单,没有什么学问。殊不知无论是布放鼠夹还是选择毒饵,都需要动一番脑筋,克服老鼠的适应性,才能得到满意的效果。近几年来,有的地方由于使用毒饵不得法,误伤了猫狗,因而得出毒鼠必定死猫的错误结论,个别地方甚至错误地禁用一切灭鼠药。其实,只要熟习各种药物的特性,掌握老鼠的活动规律,不仅在一般住宅能够做到安全毒鼠,就是在养鸡场,动物园,也能杜绝事故。问题在于灭鼠的科学知识还远远没有普及。”【27】

也就是说,汪诚信本人承认,所谓的“灭鼠的科学知识”也不过就是“如何布放鼠夹”、如何“选择毒饵”而已。实际上,二十多年后,汪诚信甚至把邱氏鼠药风行一时的原因归咎于此:“由于不需高深技术和精密设备,更易造假造劣。”【28】难怪连“文盲”邱满囤都瞧不起这帮人,不断地向他们叫号要和他们比试比试。

实际上,关于“灭鼠学科”到底是不是“灭鼠科学”,我们还可以通过考察该“学科”到底都干些什么来找到答案。这是他们在自己的“学术会议”上讨论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灭鼠标准:灭鼠达标检查时鼠夹法、粉迹法仍按以往标准进行由于种种原因今后着重采用直接检查鼠迹的办法;鉴于过去的达标标准偏高,建议鼠迹法阳性房间率的达标标准从2%改为3~4%,准确指标预定今年八月在北方协作组会议期间由学组成员现场考察后确定;议定在检查鼠迹时,如查到一只活鼠,应折成5间房屋鼠迹阳性;所查房间应包括的种类及数从为:百万以上人口城市随意抽查粮店2处,个体饭馆6家,2个食品加工行业的成品、原料库,4个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库房,200间平房住宅。百万以下人口的城市抽查量减半。在计算房屋间数时,房间小于25平方米者为一间,等于和超过25平方米者按总面积计算,每15米为一间超过,10平方米的大仓库等按每5米墙根为一间计算。若相邻的两处或多处鼠迹距离不足10米,计为一间阳性,超过则各算一间阳性。”【29】

也就是说,他们口口声声津津乐道的“达标”的那个“标”,全都是他们闭门造车拍脑门子杜撰出来的,没有任何“科学”根据。

再看看他们所谓“灭鼠研究”的“八五规划”都有哪些内容:

“城镇灭鼠达标后巩固的关键措施(如下水道及其他特殊环境的灭鼠)”

“残存鼠有关情况调查”

“两种综合防制措施(以放毒饵盒为主和以监测为主)的对比”

“鼠毒饵的剂型、防霉及投毒方法研究”

“灭鼠代粮毒饵的研究”。【29】


实际上,这个“鼠类防制学组”的“八五规划”中最有“学问含量”的项目就是“灭鼠毒饵引诱剂的研究”,而在这方面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他们极力将之打成“伪科学”的“邱氏诱鼠剂”。这是在他们制定“八五规划”一年后、也是五专家因为极力诋毁邱氏诱鼠剂而遭到起诉之际,“中华预防医学会媒介生物学及控制学会鼠类防制学组”主办的最高级学术刊物《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上发表的一篇“研究论文”的开头部分:

“在实际灭鼠工作中,有一个鼠类对诱饵的适口性和摄食率的问题,除了灭鼠剂带来的鼠类味觉外,诱饵本身也存在对鼠类的味觉问题。往往加些矫味剂,好像可以提高适口性和摄食率。但鼠类对不同味道的食物到底爱好情况如何,过去缺乏试验,也少有报道。我们在实验室内用不同的调味剂配制不同味道的饵料(大米),对黄胸鼠,褐家鼠和小家鼠三种家鼠进行味觉爱好的初步试验,现将结果报告如下:”【30】

这是该试验的结论之一:

“通过3
种家鼠对不同味道的食饵(大米)不同爱好的初步试验,说明家鼠具有与人类相似的味觉爱好,这是由于家鼠与人类长期生活在一起演化的结果。它们比较喜食带有甜味、酒味、蒜味、咸味的食饵,今后在配制毒饵时,可考虑适当加些糖、酒、蒜、盐等调味品,可以提高毒饵的适口性和摄食率,提高灭鼠效果。如果以灭黄胸鼠为主,可加酒和糖;以灭褐家鼠为主,可加糖或盐、蒜;灭小家鼠为主,可加酒或蒜。这方面的试验值得今后进一步尝试。”【30】


这样的研究水平,比邱满囤落后了至少二、三十年。而汪诚信一面刊发这样的文章,一面一口咬定邱氏诱鼠剂连玉米面加自来水都不如,其自相矛盾有如一个人一面拼命宣传喝酒吃肉不益健康,一面却自己整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一“学”两制
1981年,经过二十多年的研究,上千次试验,邱满囤研制成功“邱氏诱鼠剂”,并且在1989年申请了国家专利。1992年,汪诚信一面率领自己的同党到处宣传邱氏诱鼠剂不能诱鼠,一面在自己控制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自己的好友、“中国南方灭鼠科研协作组”组长的一篇与邱满囤的研究内容类似、但在深度上相差甚远的“初步试验”文章。对于这个看似无解的矛盾,有一个非常简单并且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汪诚信等人当时是故意、蓄意、恶意贬低邱满囤的研究成果。


最后,我们还可以从汪诚信等人口口声声的“科学灭鼠”来看一看“灭鼠学科”到底是不是“灭鼠科学”。前面提到,虽然五专家在“呼吁”之时又是“科学宣传灭鼠”、又是“宣传科学灭鼠”地喋喋不休,但他们实际上从来就没有把“科学灭鼠”的内容一五一十地告诉世人。在汪诚信主编的《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上,第一篇在标题中就含有“科学灭鼠”字样的文章是《科学灭鼠是创建灭鼠先进地区的重要环节》,其中的“体会”部分有两条,第一条是“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得力是关键”;第二条如下:

“严格要求、
科学灭鼠:在大面积灭鼠中,我们制定了科学的灭鼠方案,规定了明确的指标,提出严格要求,狠抓六个落实,即组织落实、经费落实、方法落实、药物落实、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落实、宣传落实,开展综合防制,强调毒饵的覆盖率、到位率、保持率均达99%以上,做到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从而取得显著的灭鼠效果。”【31】


看明白他们所说的“科学灭鼠”到底是啥了吗?而在中国南方灭鼠科研协作组组长看来,所谓的“科学灭鼠”不过如此:

“科学灭鼠包括以下几方向①要有一个健全的组织;②要有强有力的措施;③要合理选用药物;④要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灭鼠巩固措施。”【32】

难怪汪诚信要把“灭鼠学科”改称为“有害生物管理学学科”,因为它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科学”的元素——一丁点儿都没有。

2、“专家”vs.“科学家”

中国有句古语,叫做“行行出状元”。所谓“状元”就是某一行当的“专家”。从这个意义上讲,五被告等人被称为“灭鼠专家”是完全够格的,就像邱满囤也是名副其实的“灭鼠专家”一样。但问题是,他们够格当“科学家”吗?

根据定义,“科学家”是专指那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有一定成就的人。”【33】我们且不论五专家的“成就”大小,仅看他们的“工作”:这五个人之中,除了马勇之外,他们的本职工作都不是“科学研究”,而是实地灭鼠。

一般来说,科学家的职责是探索未知领域,创造新知识。而他们创造新知的标志就是“科研论文”。据邓址说:

“灭鼠原系指杀灭家栖鼠而言,现已扩大到对整个啮齿动物的防制,发展成为研究有害动物的生态行为,管理和防制技术,控制种群数量的科学。”【34】

查遍这五位“科学家”的发表记录,你也找不到他们对“有害动物的生态行为”和“控制种群数量”有过什么“研究”,更谈不上取得什么“成就”了。看看汪诚信是怎么“研究”老鼠的:

“……老鼠经常出没之处,忽然出现了一个扣着的大空筐。老鼠摸不清这是个什么样的庞然大物。三天后,它们认为这‘大家伙’很和气,咬了它也不还嘴,就放心大胆地在它周围活动起来。谁知汪诚信悄悄地坐在筐里,一坐就是一天,将老鼠的活动规律尽收眼底。

“……一个老鼠成灾的工厂,忽然一连五天灯火通明。起初。老鼠感到不正常,有所收敛。后来它们习惯了,觉得一切照常,又猖狂起来,该啃的啃,该吃的吃。没想到门上钻了一个小洞,一双锐利的眼睛正在盯着它们。它们出入老窝的路线,都被汪诚信侦察去了。”【35】


这样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水平,一定能让邱满囤笑出声来:“伪科学”邱满囤还知道饲养老鼠进行观察、并且一养就养了十多年呢。不仅如此,邱满囤还知道通过利用蚂蚁来研究老鼠喜欢的气味。这一点,汪诚信大概连做梦都没有想到。所以说,邱满囤比五专家更有资格被称为“科学家”,因为他的研究方法和思路与科学家搞“科研”完全是一个路数,所以他才能够研制出“邱氏诱鼠剂”,而五专家却两手空空如也。

说五专家两手空空如也,他们一定不服气,因为他们之所以能够爬上研究员、高级农艺师的宝座,肯定是积攒了一些本钱的。确实,汪诚信有如下获奖记录:“1979年,他指导的科研小组研制非粮诱饵成功,得到中国医学科学院的奖励。此法如加以推广,也节约大量粮食。1982年4月,他在《中国农村医学》杂志发表的《浅淡防鼠》一文,又得了优秀作品奖。”【36】除此之外,汪诚信在山西领导的那次没有“达标”的灭鼠活动还获得了“1985年全国除四害,农村环境卫生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大连、吉林、丹东、青岛等地的灭鼠指导获得“1988年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科技二等奖”。【37】可想而知,如果邱满囤有工作单位、有研究课题、有研究经费、有研究团队的话,他获得的类似奖励只能比汪诚信多,绝不会比汪诚信少,除非评奖有猫腻。

同样,汪诚信在“中华预防医学会媒介生物学及控制学会鼠类防制学组”的副手邓址也有不少成果:

“在他关心支持下,完成了亚急性灭鼠剂溴甲灵和敌溴灵、抗凝血灭鼠剂澳敌隆的研制工作。其中杀鼠灵、杀鼠迷及灭鼠优等课题研究,分获军内科技进步一、二、四等奖。大隆的研制获得卫生部科技成果三等奖。他还多次受到部队嘉奖,曾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上述灭鼠剂中杀鼠灵、杀鼠迷、大隆及灭鼠优等已完成中试生产,并先后技术转让给地方鼠药厂投产,为我国药物防治鼠害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8】

邓址获得“军队成果一等奖”的成果题为“抗凝血灭鼠剂杀鼠灵的研制”。【39】“杀鼠灵”又名灭鼠灵、华法令、华法林,英文商品名为Warfarin或Coumadin,它早在四十年代初就已经被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科学家人工合成了。【40】天知道邓址是怎么“研制”的。

在五专家中,赵桂芝获得的那个“农牧渔业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最值得玩味。这是她取得的“科技进步”:

“在推广使用抗凝血剂的过程中,进行了两方面的改进:一是将田间使用浓度从0.3%~0.5%降低到0.05%,提高了安全性,效果相近;二是改多次投饵为一次饱和性投饵,省工省料,降低了成本。另外,改进了急性灭鼠剂磷化锌和熏蒸剂氯化苦的使用技术。鉴于老鼠拒食长期使用的磷化锌毒饵,遂改用磷化镁毒糊堵洞,使老鼠被迫取食。熏蒸剂氯化苦的载药剂,改棉球为玉米芯,投资少,见效快。”【41】

这不就是大跃进年代“合理密植”、“多快好省”之类“科研”的翻版吗?实际上,“改多次投饵为一次饱和性投饵”就是“偷工减料”的另一种说法,因为慢性灭鼠药的特点就是“慢”,需要几天、甚至十几天才能见效,因此需要多次投饵。而“一次饱和性投饵”的目的就是要克服这个最大的缺点。只不过是,它只能“省工”,而绝不可能“省料”;并且,“偷工减料”的必然结果就是“减效”。赵桂芝后来公布的数据不仅极为可笑,而且根本就不可信。这是她取得的经济效益:

“1982-1984年农牧渔业部植保总站,组织全国农田鼠害防治协作组,对我国部分地区农田害鼠的种类、分布及其生活规律、危害习性、防治方法等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调查研究,对抗凝血杀鼠剂敌鼠钠盐、杀鼠灵,速效灭鼠剂磷化锌、毒鼠磷,熏杀剂磷化铝、氯化苦等进行了试验示范,和大面积推广,在4140.16万亩的灭鼠示范田内有效地控制了危害。显著减轻了人畜中毒及二次中毒和对环境的污染,降低了使用成本。并带动了全国农田大规模的灭鼠活动,据统计三年来全国防治面积共5.2亿亩,占总发生面积的60.5%,灭鼠1O.75亿只,挽回粮食损失193.5亿斤,折款35亿元。鼠传疾病发病率也有所下降。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放益和生态效益。”【42】

据《中国植物保护五十年》,从1982年到1984年,全国农田鼠害发生面积分别为13811.33、14604.66、12041.81千公顷,合6.0687亿亩;防治面积分别为3755.01、5946.47、7318.35千公顷,合2.5530亿亩。【44】即使根据赵桂芝本人后来公布的数据,在1982-1984年间,全国防治农田鼠害的总面积也只有3.15亿亩。【45】也就是说,赵桂芝所说的“防治面积”和“挽回损失”数字,比注水猪肉的水分还要大。实际上,按照赵桂芝公布的数据,他们灭鼠前的老鼠密度也不过就是每亩地十几只甚至几只老鼠而已【42】;并且,恰如邱满囤所说,灭鼠专家们毒死的老鼠大多死在洞里【43】。那么,赵桂芝们是怎么在“5.2亿亩”的土地上找到并且“统计”出“1O.75亿只”老鼠——折合每亩地灭了2.06730769只老鼠——这个数字的呢?答案只有一个:瞪着眼睛瞎编的。


欺上瞒下,欺世盗名
1985年,赵桂芝获得农牧渔业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理由之一就是她在1982-1984年间“带动全国灭鼠5.2亿亩”。而根据赵桂芝在1996年公布的数据,那三年间,全国农田鼠害防治总面积仅有3亿余亩。不仅如此,他们搞的灭鼠示范田面积,既可以是3808.16万亩,又可以是4140.16万亩。(截图来源:【46、47】。)


在“五位科学家”中,最有趣的就是北京市植保站高级农艺师刘学彦,也就是出面到集市上“搜集”邱氏鼠药样品的那个人。在邱氏鼠药案之前,刘学彦很可能从来就没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任何文章;而据1999年出版的《中国专家人才库》一书,刘学彦能够说出具体事实的“业绩”就是把邱氏鼠药打成了“伪科学”——除此之外,一无所有。换句话说就是,邱氏鼠药案不仅仅是“洋”专家围剿土专家,而且还是土专家造就“洋”专家。


靠“打假”打出来的“科学家”
(截图来源:【48】。)


如上所述,在“五位科学家”中,唯一专职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就是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的马勇。而马勇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哺乳动物的分类,与“灭鼠”几乎扯不上关系——据中国知网检索,马勇在邱氏鼠药案爆发之前发表的论文中,唯一与“灭鼠”能够扯上点儿关系的研究,就是在文革期间对“黄兔尾鼠”做了四个月的“野外观察”。【49】与之相比,邱满囤搞“野外观察”搞了几十年。除此之外,马勇还曾发表过《我国农、牧区鼠害类型区划的几个问题》、《我国农业害鼠的分类与分布》这样的论文。【50】而这样的“研究”,与邱氏鼠药、邱氏诱鼠剂,甚至与急性、慢性鼠药,都没有直接的关系——它们之间连间接关系都十分勉强。换句话说就是,马勇之所以会参与举报邱满囤,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帮自己的哥们儿姐们儿打群架,与“科学”没有一点儿关系。

总而言之,如果五被告、五专家可以被称为“科学家”的话,那么邱满囤被称为“科学家”的资格即使不比他们强十倍、百倍,那也可以说是比背齐肩、并驾齐驱——他的唯二短板就是:第一,他不会炮制所谓的“科研论文”,制造“学术垃圾”;第二,他没能把持“学会”、控制“杂志”——据汪诚信的学生李镜辉说,他的导师汪诚信“生平立下两大志愿,一是建立学会,二是开办杂志”。【51】

3、稗贩vs.偷窃

其实,汪诚信等人对中国“灭鼠学科”最大的贡献,也是邱满囤这样的民间科学家所无法企及、无法取代的价值,就是把国外的相关知识和发明转运到国内。所以,有人早在八十年代初就一脸豪迈地这样称赞汪诚信:“他曾经先后参与二十五种灭鼠药物的引进和效果观察。现在国内使用的灭鼠新药,大部分由他率先引进并试用的。”【36】而在这五个人之中,邓址的英文可能是最好的,所以陪同外国专家周游各地讲学考察就成了他的主要业绩之一,“对推动我国灭鼠工作和国际间学术交流起了积极作用。”【38】而一个极为偶然的机会,让我见识到了他是怎么进行“国际间学术交流”的。

前面提到,在1990年5月召开的“中国南方灭鼠科研协作组”会议上,不仅汪诚信发表了“讲话”,邓址也作了一个题为《诱鼠剂》的报告。现查明,这篇报告的主要内容全部译自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农业推广站一个叫Rex.
E.
Marsh的人两年前发表的一篇文章,题为《改善鼠类接受性的饵料添加剂》。【52】简言之,邓文不仅与后者在结构上大致吻合,而且正文的文字超过一半(约2100字)直接译自后者。最奇的是,邓磊引用的33篇文献中,有28篇,即85%,与后者重合;但实际上,邓址很可能根本就没有阅读那些文章。为什么这么说呢?原来,在该文的第一节,“一、糖和糖的替代物”,邓址写道:

“糖也能增加田鼠(Microtus spp.)对毒饵的接受性,但是对美洲的黄鼠(Spermophilus spp.)没有作用[29]。”【53】

邓址的文献[29]是印度人Soni等人在一份印度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其标题是:“Laboratory evaluation of
poison-base for the control of Funambulus
pennanti.”仅看标题,即知该文的研究对象是一种印度松鼠,而不是“田鼠”或者“美洲的黄鼠”。邓址的这个错误是怎么来的呢?因为他的文字译自Marsh的这句话:

“Sweeteners may also improve bait
palatability for certain field rodents such as Microtus californicus;
however, Spermophilus spp. (ground squirrels) and Thomomys bottae
(pocket gophers) seem little influenced by added sugar.”【52】


但紧接着这句话,Marsh写道:

“Soni et al. (1980) found that neither sugar
nor vegetable oils enhanced bait consumption in Funambulus pennanti
(northern palm squirrel) in India.”


显然,邓址把这两句话读窜笼了——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曾读过“[29]”。




亦步亦趋
邓址的《诱鼠剂》一文总共引用了33篇英文文献,其中28篇与Rex E. Marsh的文章所引文献重合。红色双箭头线连接相同的文献。根据邓文中的失误来判断,邓址很可能没有读过他引用的大部分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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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 亦明_ 04/14/21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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