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科學畫皮遮不住,構陷真相撲面來
應該承認,儘管“五專家”與邱滿囤之間存在私人恩怨,但是,假如他們在針對“邱氏鼠藥”而發出的批評和“呼籲”中所說全部屬實,則不要說別人奈何他們不得,連邱滿囤本人也只有低頭認栽的份兒。可惜的是,他們的言論不僅邏輯荒謬怪誕,連他們所列舉的事實也大多是虛假甚至偽造的。不僅如此,儘管他們口口聲聲要求新聞媒介“科學宣傳滅鼠”,但實際上,這五個人口中的“科學”也是扭曲的,是貨真價實的“偽科學”。下面,我們就看看他們的“呼籲書”中到底有多少虛假之處,以及它們的來歷。下面的分析對象,以《中國鄉鎮企業報》上發表的摘要版“呼籲書”為綱,五專家散見於其他地方的不實言論也間或論及。
一、虛假陳述
本來,“呼籲書”的第一段屬於事實和科學概述,與“邱氏鼠藥”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即使是在這樣的段落中,也存在不實之詞。例如,他們大談慢性滅鼠劑的好處,但絕口不談它們的缺點,更不談既然它們那麼好,為什麼從普通老百姓到各級政府官員,甚至某些“專業人士”,都對它們那麼不感冒。不過,在這一段中,他們撒下的最大謊言是這句話:
“每年全國30多個大中城市及農田、草原、森林使用慢性抗凝血劑近3億多畝面積,搜集滅鼠後鼠屍6億多隻,涉及30個省、市、自治區上千個縣,未曾發生一起中毒事故。”【1】
據“五專家”之一鄧址的《城市滅鼠》一書(科學出版社1992年版),“慢性抗凝血劑”類滅鼠藥最主要的品種就是“殺鼠靈”、“殺鼠迷”、“敵鼠(敵鼠鈉鹽)”、“大隆”、“溴敵隆”等。而在知網中,我們可以查到如下文獻:
吳存崗:《馬騾敵鼠鈉鹽中毒病例報告》,《吉林畜牧獸醫》1986年2期38頁。
程剛:《敵鼠中毒2例誤診為過敏性紫癜的教訓》,《臨床誤診誤治雜誌》1988年4期55-56頁。
徐恆、龔育幾:《殺鼠靈中毒的誤診和誤治》,《臨床誤診誤治雜誌》1988年4期20-21頁。
馬獻圖等:《敵鼠鈉鹽中毒32例臨床分析》,《醫師進修雜誌》1988年6期38-39頁。
趙學禮等:《敵鼠鈉中毒24例治療分析》,《中原醫刊》1990年1期40-41頁。
張順淑:《嬰兒敵鼠鈉鹽中毒一例》,《湖南醫學》1990年3期131-132頁。
翟奇等:《小兒敵鼠鈉鹽中毒45例搶救體會》,《實用醫學雜誌》1990年5期48頁。
孔坤林:《溴代毒鼠磷中毒7例》,《新醫學雜誌》1991年2期101頁。
實際上,在一個縣級醫院醫生寫的文章中,其第一段話就說:
“滅鼠靈又名殺鼠靈、華法令,化學名稱為3-(1-丙酮基苄基)-4-羥香豆素。近年來被廣泛用於滅鼠,中毒者屢有發生。我院1984-1989年收治22例,報告如下。”【2】
不僅如此,在汪誠信、鄧址署名的一篇介紹使用“大隆”滅鼠的報告中,就有這樣的記載:
“初次投餌後第10天,據報告,有3隻貓因吃了大隆死鼠而亡。”
“當地居民大約養了20,960隻雞。據報告有29隻(0.14%)吞食毒餌致死。屍體解剖觀察到的病徵證實是抗凝血劑中毒。”【3】
顯然,如果“五專家”所說“使用慢性抗凝血劑……未曾發生一起中毒事故”為真,則上面那些些報告——包括汪誠信、鄧址本人的報告——就全都為假;而不論孰真孰假,“五專家”中的汪誠信和鄧址都涉嫌造假。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就是:他們為什麼要造假?
二、刻意挑刺
毫無疑問,“呼籲書”的關鍵之一就是“五專家”的這個自問自答:
“‘邱氏鼠藥’究竟是什麼藥?最近我們搜集到11個‘邱氏鼠藥’樣品(其中有的來源無極縣邱氏鼠藥廠,也有的在集市貿易市場上銷售),經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定性分析,11 個品種均含有氟乙酰胺。”【1】
顯然,“五專家”的意圖就是要在“邱氏鼠藥”與“氟乙酰胺”之間劃等號。問題是,即使他們所說全部屬實,這個等式也不一定成立;而事實是,他們說的話,連北京兩級法院的法官都不相信。
原來,眾所周知,中國的鼠藥市場十分混亂,假冒偽劣是其最顯著的標誌——“賣耗子藥的”不僅是“地攤小販”的代名詞,而且與“賣假藥的”是同義語。這是貴州省部分地區的世紀末亂象:
“1999年通過對餘慶、都勻等10縣(市、區)鼠藥市場的調查表明,全省鼠藥市場十分混亂,有27個鼠藥生產廠家生產的70種不同市場名稱的鼠藥在市場上銷售,主要表現為:鼠藥品種多,來源廣,無‘三證’急性鼠藥的比較普遍,占92.85%;無證和無照非法經營鼠藥現象嚴重,分別占經營總數的86.64%和78.32%;鼠藥名稱千奇百怪,包裝奇異,說明書不詳,引起人、畜禽中毒事故時有發生。”【4】
對於這種情況,“五專家”當然全都心知肚明。這是汪誠信後來的現身說法:
“在某些農村地區,利潤豐厚的鼠藥企業甚至成為當地的經濟支柱。上個世紀90年代末,汪誠信曾經隨中央電視台的記者去湖北某地暗訪,親歷了鼠藥市場的猖獗。他說:‘一到那裡,就是一個大牌子,全國第一大鼠藥市場。’據汪誠信介紹,當時該市場有三個隨便:買藥隨便,要買什麼給什麼藥,不管國家是否禁止;包裝隨便,可以用合法的包裝,裝國家禁止的藥;開發票隨便,要開多少錢,就開多少錢。”【5】
注意,上述情況都是在邱氏鼠藥廠在因為五專家的“呼籲”而被關閉之後的“上個世紀90年代末”;而在“呼籲”之前,“鼠藥市場的猖獗”到底達到了什麼程度,他們更是瞭如指掌。這是五專家在《中國鄉鎮企業報》上發表“呼籲書”之前兩年零一天新華社一份內參上的標題:《“滅鼠大王”邱滿囤的發明成果遭剽竊
冒牌“邱氏鼠藥”充斥市場亟待整頓》。據這篇文章,“目前全國已有一千多家生產假冒的‘邱氏鼠藥’,嚴重損壞了‘邱氏誘鼠劑’的聲譽。”【6】你以為五專家看不到內參就不知道這樣的情況?
實際上,直到1994年,明確標有“含氟乙酰胺” 的“邱氏鼠藥”還在河南出售。【7】這是邱滿囤對新聞界公開說的:
“現在仿冒‘邱氏鼠藥’的有上千家企業,僅廠里收到的仿冒包裝物就有30餘種。而汪誠信等5位專家從未到廠里提取鼠藥。”【8】
對於這一點,五專家從來就沒有予以駁斥或否認。也就是說,“五專家”通過對“在集市貿易市場”上採集的樣品來給“邱氏鼠藥”定性,就像是一個偵探拒不直接化驗犯罪嫌疑人的血樣,而是非要化驗一些來路不明的血樣,然後一口咬定它們來自犯罪嫌疑人。除了故意陷害之外,一個人還有這麼做的任何其他理由嗎?
最絕的是《健康報》:它後來在其為五專家站台的文章中不打自招,透露汪誠信等人所說的那11份“邱氏鼠藥”樣品全都來自“非法販賣的”。【9】實際上,根據這篇文章,當時市場上“非法販賣”的鼠藥多種多樣,“還有一些無任何標記的液體鼠藥”;而五專家們購買的11種樣品卻全都是“邱氏鼠藥”,這不明擺着就是要找茬整治“邱氏鼠藥”嗎?所以說,這五位專家的第一條證據是非常明顯的構陷。
從另一個角度說,河北邱氏鼠藥廠1991年的產值只有五百萬元人民幣(一說68萬),1992年因為“五專家”的“呼籲”,銷量直線下降,前三個季度只銷了170萬元。【8、10】而據汪誠信後來說,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一個鼠藥販子半年就能賣出價值十萬元人民幣的鼠藥,“賣幾個月藥就夠蓋五間房了”;而在21世紀初,“僅北京、上海等20個城市的鼠藥市場就達近1億元。”【5】換句話說就是,號稱全國最大鼠藥廠的河北邱氏鼠藥廠生產的正牌“邱氏鼠藥”在全國鼠藥市場的份額連百分之一都不到。可是,“五專家”搜集的11個樣品,卻全都是“邱氏鼠藥”。除了是在專門盯着“邱氏鼠藥”搞“選擇性打假”之外,他們的行為還能有其他解釋嗎?事實是,他們的這個心理,早在兩年前就被汪誠信不打自招了:
“對於當前宣傳的引誘劑,當然不是毫無價值。但我認為,只有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地介紹、認真地克服其不足,才是真正的愛護與扶持。否則,從長遠看,適足以幫倒忙。此外,為了保護已經取得的進展,還要實行技術保護政策,取締冒名產品。否則,在出售產品時,個個都是正宗傳人,都是某某鼠藥;但銷出之後,如若效果不佳,責任只能由真正的正宗承擔。久而久之,正宗也將拖垮。”【11】
而五專家後來的所作所為,其實質就是要讓“真正的正宗”來承擔“冒名產品”的責任,促成“正宗也將(被)拖垮”的早日現實。
三、肆意“科唬”
顯然是為了強調“邱氏鼠藥”罪大惡極,“呼籲書”極力渲染氟乙酰胺的毒性和危害,而下面這句話,曾被上百家報刊甚至書籍引用:
“1克氟乙酰胺可毒死6-7人,目前尚無特效解藥。”【1】
事實是,氟乙酰胺對人的半致死劑量(LD50)都是根據動物試驗估算的,一般認為在2-10
mg/kg。取其中值,毒死一個體重在60公斤的成人需要300毫克——注意:這是半致死劑量,即在這個劑量下,只有一半的可能導致死亡。事實是,有資料說,氟乙酰胺對人的致死劑量遠遠超過2-10
mg/kg,可高達23
mg/kg【12】;一個一歲半的女孩在誤食了300毫克氟乙酰胺之後四天才死亡【13-14】。【13-14】按這個劑量計算,一克氟乙酰胺連一個體重為60公斤的成人都不一定能毒死,遑論6-7人!確實,有人用猴子做試驗,一隻體重為10公斤的雄猴在累計飼餵了6.020克氟乙酰胺之後,它“仍未呈現明顯中毒症狀”;另一隻體重為7公斤雌猴在被飼餵了1.085克氟乙酰胺之後,雖然有中毒症狀,但“仍未致死亡。”【15】可笑的是,儘管“五專家”把“1克氟乙酰胺可毒死6-7人”這句話說得斬釘截鐵,但他們至今也沒有透露自己這麼說的根據是什麼。
至於氟乙酰胺的解藥,早在1957年就有人發現乙酰胺是其解藥。【16】在文革期間,中國醫學科學院的研究人員也發現,“乙酰胺具有良好的解毒效果,尤以肌注效果更佳。”【17】也就是因為如此,醫學界一直把乙酰胺當作氟乙酰胺中毒的特效解毒藥,如說“氟乙酰胺中毒的特效解毒藥品是乙酰胺”【18】、乙酰胺(乙醯胺)是氟乙酰胺中毒的“特效解毒藥”【19】、對氟乙酰胺中毒“乙酰胺有特效解毒作用”【20】,等等。實際上,汪誠信本人在極力推介使用氟乙酰胺時也是這麼說的:
“乙酰胺對氟乙酰胺中毒有一定的解毒作用,有試驗證明,可將致死中量提高三倍。輕度中毒時,4-6小時飲白酒1-2兩,至微醉為度,據報告亦有一定的解毒效果。”【21】
而到了九十年代,汪誠信等人卻改口說氟乙酰胺“目前尚無特效解藥”,這是為什麼?
也就是因為五專家言之鑿鑿,導致這一斷言在當時被當成科學定論而廣為流傳,以致有人說“不少人誤以為(氟乙酰胺)無解藥。”【22】問題是:“五專家”為什麼要故意誤導公眾?
肆意科唬
為了強調“邱氏鼠藥”的危害性,汪誠信一夥先是把它打成國家禁用的氟乙酰胺,然後嚇唬政府官員和公眾說,“1克氟乙酰胺可毒死6-7人,目前尚無特效解藥。”事實是,這句話從頭到尾都是唬人鬼話。首先,沒有任何資料能夠證明“1克氟乙酰胺可毒死6-7人”;其次,只要搶救及時,乙酰胺對氟乙酰胺中毒具有非常好的解毒效果,存活率接近百分之百。(圖片來源:【17】。)
實際上,五專家在“呼籲”中誤導公眾的地方多了去了。例如,據他們說,中國政府對氟乙酰胺的禁令始於“1982年農牧漁業部、衛生部聯合頒發的《農藥安全使用規定》”。而事實是,在查封邱氏鼠藥廠之際,化工部農藥處處長林岩就說,國家早在1976年就已經明令停止生產氟乙酰胺。【23】這個說法在一年後被中央愛衛會在一個文件中複述。【24】既然五專家要強調“邱氏鼠藥”的非法性,他們豈不應該把氟乙酰胺被禁的歷史追溯得越早越好嗎?實際上,他們後來在妄圖利用邱氏鼠藥含有毒鼠強來搞垮邱氏鼠藥時,就是這麼做的,即非要謊稱化工部1991年的一個文件相當於宣布毒鼠強是“禁藥”(下詳)。既然如此,他們為什麼不提1976年的那個“禁(氟乙酰胺)令”呢?原來,直到1983年,汪誠信還在其“農村醫學普及小叢書”中向農民推薦氟乙酰胺【25】;直到1984年,汪誠信和鄧址還在向國外同行炫耀中國使用氟乙酰胺滅鼠的業績【26】。
四、任意栽贓
還是為了渲染“邱氏鼠藥”的罪大惡極,五專家的“呼籲書”還舉了幾個“邱氏鼠藥”造成危害的具體例子。而恰恰就是從這幾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清他們的“呼籲”到底是出於公心,還是出於私怨。
首先,五專家所說“廣西橫縣六休村用‘邱氏鼠藥’後毒死雞40隻、狗4
只,玉林縣毒死62頭牛”這個例子很可能是他們蓄意編造的,就像汪誠信在1992年2月編造“北京兒童醫院就收治一名誤食含氟乙酰胺的邱氏鼠藥的3歲兒童”那個例子一樣;因為我們不僅在任何文獻庫中都找不到相關信息,即使到地方志中去找(如玉林市水產畜牧局2003年出版的《玉林市畜牧水產志》),也還是找不見。唯一與他們所說有點兒類似的記載是下面這個事例:
“我區某鄉政府為了減少鼠害,
於1990年3月6日在田間大面積投放滅鼠藥氟乙酸鈉,由於處理不當,引起人畜中毒事故,其中耕牛中毒73頭,
死亡41頭;豬中毒死亡6頭;狗中毒死亡2隻;雞中毒死亡4隻;另有二人因食中毒死亡的牛內臟而出現頭暈、腹痛、嘔吐等症狀。”【27】
且不說上述案例與邱氏鼠藥毫不相干,它與“氟乙酰胺”的關係也不大,因為氟乙酸鈉與氟乙酰胺是兩種不同的化學物質和鼠藥:儘管前者比後者毒性強好多倍,但它並沒有被國家明令禁用。而對於這個“真相”,五專家之一鄧址顯然心知肚明,因為他在1990年6月曾到廣西,並且在其後呼籲使用慢性滅鼠藥的文章中還特意提到此事:
“……就以此次在廣西了解到的情況就足以說明問題,玉林縣一個村子使用氟乙酰胺滅鼠,毒死耕牛48頭,1人中毒致死,至於雞、狗、貓等家禽(畜)中毒死亡的就更多了。”【28】
看到鄧址把“氟乙酸鈉”硬說成是“氟乙酰胺”了嗎?看到他把耕牛的死亡頭數飆升了將近20%了嗎?看到他把“豬中毒死亡6頭;狗中毒死亡2隻;雞中毒死亡4隻”說成是“(比48頭耕牛)更多了”嗎?也就是說,這位專家在推銷自己的“慢性滅鼠劑”時,使用的最拿手把戲就是偽造數據。但即使如此,他也沒能在邱氏鼠藥和氟乙酰胺之間劃上等號。
從另一方面講,五專家連“毒死雞40隻、狗4
只”這樣的東西都要搬出來當作“邱氏鼠藥”為害的證據,再清楚不過地說明,他們手中根本就沒有什麼過硬的證據,因為在農村和野外施用農藥——不僅僅是滅鼠劑——,這樣的情況多如牛毛、擢髮難數。如上所述,汪誠信、鄧址等人在施用他們極力推薦的“慢性抗凝血劑”滅鼠藥“大隆”時,不也毒死了3隻貓、29隻雞嗎?更何況,比“毒死雞40隻、狗4
只”嚴重得多的鼠藥中毒事件也比比皆是,層出不窮,僅在1991年就有如下人、牛鼠藥中毒的報告:
王得厚等:《血液灌流搶救鼠藥中毒21例》,《人民軍醫》1991年9期22-23頁。
柯怡等:《耕牛磷化鋅中毒死亡14例》,《畜牧獸醫科技》1991年3期24-25頁。
王振崗等:《誤食鼠力殺毒餌中毒死亡一例報告》,《中國媒介生物學及控制雜誌》1991年6期368頁。
姚亞軍、王樹理、張澤民:《耕牛溴敵隆鼠藥中毒的救治》,《中獸醫醫藥雜誌》1991年2期40頁。
這些中毒事件中,不僅沒有一例來自“邱氏鼠藥”,而且除了一例被懷疑是氟乙酰胺作祟之外,其他都與氟乙酰胺無關。問題是,五專家幹嘛放着西瓜不揀,專揀芝麻?
前面提到,五專家之一趙桂芝曾將安徽死牛事件的禍水潑向邱氏鼠藥。實際上,直到2003年,汪誠信還要這麼幹:
“事實上,‘邱氏鼠藥’已經引發了多起人畜中毒案件,‘光是安徽省一個地方,就毒死了幾千頭牛。’汪誠信說。”【29】
事實是,安徽死牛事件與邱氏鼠藥根本就扯不上關係。這是最早報道五專家“呼籲”並且一直力挺五專家的《健康報》的相關報道:
“去年3月,在安徽省政協六屆五次會議上,兩位委員在《滅鼠藥市場亟需整頓》的提案中說,該省阜陽地區有專門土法合成氟乙酰胺和毒餌的‘專業戶’。據淮北18個縣市的不完全統計,因誤食鼠藥而死亡的黃牛9490頭、豬762頭、山羊274隻、犬3004隻、兔1280隻、雞鴨847隻,直接損失達數百萬元。死亡家畜胃的內容物和飼草,經檢測均含有氟乙酰胺。”【9】
我們假設一頭黃牛的體重是三百公斤,氟乙酰胺對黃牛的致死劑量與人相似,也是23
mg/kg,則毒死一頭黃牛需要7克氟乙酰胺,毒死9490頭黃牛需要大約66公斤氟乙酰胺。因為這些黃牛是被隨機毒死的,並且毒餌主要是被老鼠食用,因此,實際施用的氟乙酰胺至少應該是上面這個數字的50-100倍,即3-6噸。按照《健康報》的那篇文章,每公斤氟乙酰胺可以製成一百公斤鼠藥,則3噸氟乙酰胺可製成300噸邱氏鼠藥。按照網上一篇匿名帖子《20噸含劇毒“邱氏鼠藥”至今還未銷毀
五科學家不敵“一鼠藥大王”》、——幾乎可以肯定,其作者就是“五專家”中的某人——,“其每噸的最高價格可達4萬多元,高出一般鼠藥7-10倍”,則300噸邱氏鼠藥價值1200萬元、600噸是2400萬元——也就是說,如果趙桂芝和汪誠信所說屬實,那就相當於邱氏鼠藥廠投產之後的全部產品都跑到“淮北18個縣市”去了;而即使如此,他們的產品還不到所需用量的一半,甚至不到四分之一。如此荒誕不經的故事,這些專家卻說得津津有味。你以為他們真的不會算賬嗎?
五、蓄意構陷
五專家不僅栽贓說“邱氏鼠藥”毒死牲畜,他們還在“呼籲”中舉出了兩起“群眾誤食‘邱氏鼠藥’的中毒事故”當作邱氏鼠藥的罪證。且不論他們所說是否屬實,只說他們所使有的邏輯:誤食或者故意服用“邱氏鼠藥”怎麼能夠是“邱氏鼠藥”的罪過?難道這個世界上存在對人類無毒的鼠藥?從另一方面講,假如五專家真的相信自己的邏輯能夠成立,那些因誤食“滅鼠靈”而中毒的人【2】,包括死者【30】,是不是都可以追究“研製”該藥並且獲獎的鄧址的責任?所以說,五專家拿出這樣的例子本身,就說明了他們對邱氏鼠藥和邱滿囤含有極為強烈的主觀惡意。而實際上,他們的惡意遠不止於此。
原來,“《人民軍醫》1991年第8
期”所“載”的那篇文章說得非常清楚,中毒的毒源根本就不是“邱氏鼠藥”,而是在邱氏鼠藥廠建成兩年前生產的“滿囤牌邱氏滅鼠誘殺劑”。後來經過化學檢驗,從該誘殺劑拌制的毒米中檢查出的毒物並不是氟乙酰胺,而是“4次甲基二礬四胺”。【31】“4次甲基二礬四胺”,又名“四亞甲基二碸四胺”,俗稱“毒鼠強”、“沒鼠命”、“四二四”(424),其毒性比氟乙酰胺高出幾十倍甚至上百倍——趙桂芝後來就在《人民日報》上說“‘毒鼠強’的毒性比‘氟乙酰胺’大數十倍”【32】、在《植物保護》上說“毒鼠強1g可毒死數十人.
氟乙酰胺1g毒死6-7人。”【33】
同樣,“1991年38軍某連隊也是誤食‘邱氏鼠藥’致78人中毒”事件的罪魁禍首也是毒鼠強,與氟乙酰胺一丁點兒關係都沒有。【34-36】由於當時分析中毒原因的單位就是“五專家”之一鄧址所在的“軍事醫學科學院”,所以“五專家”對於這一事實根本就不可能不知道——相關報道既沒有提“38軍”、也沒有提“邱氏鼠藥”,因此他們的消息來源只能是內部渠道。事實是,在“呼籲”之前一年多,鄧址確曾提到此案:
“北京某部一個連隊由於使用急性滅鼠劑滅鼠管理不當,90餘人的單位一次竟有70餘人誤食中毒。”【28】
後來,在搞倒邱氏鼠藥廠之後,趙桂芝親口承認那次中毒事件的罪魁禍首是毒鼠強:
“如1991 年駐石家莊地區某部一個連隊因誤食混有河北省無極縣邱民鼠藥廠生產的毒鼠強大米造成83 人中毒,……。”【33】
實際上,“軍事醫學科學院”那組研究人員在1990年就已經報告了161人毒鼠強中毒病例【19】;而據全國愛衛會的資料,在1989-1992年這段時間,在北京、河北等6省市因誤食急性鼠藥而中毒的總人數也不過164人【24】。也就是說,毒鼠強不僅對人類的毒性比氟乙酰胺大得多,它對人類造成的實際危害也遠遠超過氟乙酰胺。對此,汪誠信心裡清楚得很。這是他在1990年說的話:
“近幾年來,出現了新情況。除少量氟乙酰胺繼續流入市場外,其它未曾禁用的強強毒急性藥,如鼠立死、沒鼠命(毒鼠強)等大量上市、使用,已在不同地區造成數十人誤食中毒和牛、豬、雞等死亡數十頭(只)的多起惡性事故。……沒鼠命、鼠立死等強毒急性滅鼠劑和氟乙酰胺相仿,最主要的缺點是對人畜很不安全。它們毒性很強,作用很快,對人畜無明顯的異味,甚易誤食和二次中毒。而且一旦誤食,搶救非常困難,既無足夠的搶救時間(沒鼠命服藥3分鐘內即可能致死),又無高效的解毒藥物。沒鼠命不僅不易分解,且能被植物內吸,滯留保毒達數年之久。”【37】
可是,“五專家”卻在針對邱氏鼠藥發出“呼籲”之時,獨獨不“呼籲”媒體關注這一急性劇毒鼠藥,這是為什麼?更重要的問題是,為什麼別人從“邱氏鼠藥”中查出了“毒鼠強”,但“五專家”卻非要說“邱氏鼠藥”含有氟乙酰胺而閉口不提毒鼠強?為什麼他們明知導致“群眾誤食‘邱氏鼠藥’的中毒事故”的元兇是毒鼠強,卻非要誤導讀者和“新聞媒介”,讓他們以為“群眾”中的是氟乙酰胺的毒?實際上,汪誠信據以猜測邱氏鼠藥含有氟乙酰胺的消息來源,即雲南省衛生廳地方病辦公室的那個文件,也說邱氏鼠藥使用毒鼠強,但不僅汪誠信對此一言不發,五專家中的其他四人也都對此噤若寒蟬。這到底是為什麼?
謊報軍情
1990-1991年,解放軍至少發生了兩起重大鼠藥中毒事件,元兇都是劇毒鼠藥“毒鼠強”(又稱“沒鼠命”、“四二四”)。但是,為了構陷邱氏鼠藥,汪誠信等“五專家”對這一真相極力掩蓋,反倒拼命要製造一個“邱氏鼠藥使用氟乙酰胺、是氟乙酰胺造成士兵中毒”的假象。
實際上,最遭五專家嫉恨的邱滿囤南寧滅鼠,使用的滅鼠劑也是毒鼠強。【38-39】這一事實後來被一位全國愛衛會檢查團成員所確認,確認地點就是汪誠信擔任主編的《中國媒介生物學及控制雜誌》。【40】而汪誠信一直喋喋不休津津樂道的那個“南寧衛生檢查沒達標”故事,其信息來源也是這篇文章。可是,他和同夥卻一直在明示或暗示邱滿囤在南寧使用的是氟乙酰胺。這又是為什麼?
要解答上面所有這些問題,你必須首先知道以下事實:
第一,在中國,最早使用毒鼠強滅鼠之人就是汪誠信【41-42】;
第二,汪誠信曾向邱滿囤推薦使用毒鼠強【43】;
第三,當時國家尚未明文禁止使用毒鼠強,儘管“五專家”顯然明確地知道“在世界衛生組織的技術文件中,仍將它和氟乙酰胺、氟乙酸納、士的寧等同等看待”【44】、“國外早已限制其使用”【19】。
而就是從這樣的事實中,我們可以找出上面那三個問題的唯一答案:“五專家”一口咬定“邱氏鼠藥”含氟乙酰胺,並且極力渲染氟乙酰胺的危害性,就是要讓政府查禁“邱氏鼠藥”,至少是要讓它沒有市場,而對鼠藥或邱氏鼠藥是否“安全”、是否“生態”這樣的問題並不真正關心,甚至可以說是毫不關心。
六、否認常識
僅看標題,五專家“呼籲”的目的似乎是要提倡“科學宣傳滅鼠”,或者“科學滅鼠”,但實際上,在讀完整篇文章之後,你也搞不明白他們所說的“科學宣傳”或“科學滅鼠”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確實,在文章中,除了“控制鼠害必須進行科學滅鼠”、“應當尊重科學事實”這些空洞的口號之外,他們唯一與“科學”沾點邊兒的言論就是說“邱氏引誘劑能引鼠出洞,
招公來公,要母來母”是“缺乏科學常識”。顯然是對自己所說的“科學常識”有些膽怯,所以他們馬上以“不做過多解釋”這句話來打馬虎眼。那麼,“科學常識”真的能夠否定邱氏誘鼠劑嗎?
事實是,早在1952年,法國科學家就發現現雌性大白鼠的氣味對雄性大白鼠有引誘作用。【45】這個發現後來被多家實驗室證實。【46-48】而在那之前,這類在動物體外起作用的物質就已被命名為“外激素”了。【49】所謂“外激素”,其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傳遞性信息。很快,人們就想到利用外激素來滅鼠。【50】
在中國,科研人員從六十年代初即開始了對外激素的研究。【51-52】而在文革期間,最熱門的生物學研究領域之一就是利用性誘劑來消滅害蟲。【53-55】實際上,對鼠類性誘劑或外激素的研究也始於文革期間,並且就在五專家之一馬勇所在單位,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看看這些論文的標題: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動物生態室一組:《鼠尿氣味的誘鼠作用及其在滅鼠中應用的可能性》,《動物學報》1975年1期46-50頁。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動物生態室一組:《雄小鼠氣味影響雌鼠性成熟的研究》,《動物學報》1976年2期207-212頁。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動物生態室一組:《外激素在防治布氏田鼠中的應用》,《動物學報》1978年4期366-372頁。
劉炳謙、劉素霞:《雌大白鼠包皮腺分泌物的性引誘作用》,《動物學雜誌》1979年3期49-51頁。
《動物學報》和《動物學雜誌》都是中科院動物所主辦的刊物,前者還是動物學界的權威刊物,它在七十年代一年只發表五十多篇文章。就算馬勇再怎麼懶惰、再怎麼不務正業、再怎麼孤陋寡聞,他也決不可能對自己同事的相關研究一無所知。
除了馬勇之外,“科學家”汪誠信、鄧址也都知道“外激素”、性誘劑這碼事兒。例如,汪誠信就曾在1979年說過這樣的話:“近年來,曾試用鼠的外激素作為引誘劑,顯露了可喜的苗頭。”【56】三年後,他又引用動物所的《外激素在防治布氏田鼠中的應用》一文來證明“外激素對提高毒餌消耗量和滅效可起積極作用。”【57】這當然不是汪誠信的獨家心得,而是人們的共識。當時,有人已經做出了這樣的斷言:“鼠類外激素及其他引誘劑的研究,今後必將提到日程上來,因它能吸引老鼠攝食,大大提高滅效。”【58】四年後,鄧址在一篇介紹外激素的文章中還特意介紹了一下“性引誘劑”:
“動情期的雌鼠尿和成年的雄鼠尿對異性都有引誘作用。鼠尿中含有的性引誘外激素,來源於雌鼠陰道分泌物和雄鼠的包皮腺分泌物。”【59】
1990年,也就是在他的老搭檔汪誠信與邱滿囤翻臉那一年,鄧址還專門在那篇抄襲而來的《誘鼠劑》一文中講到“外激素和動物的氣味”,這是他抄來的結論:
“齧齒動物的外激素(Pheromones)用於防制,提高毒餌和捕鼠器的引誘力,有很大的前景。”【60】
儘管我們不知道邱滿囤是通過什麼方式來達到“招公來公,要母來母”的,以及他的誘鼠劑是否真的能夠達到這樣的效果——河北省鼠疫防治所的試驗就沒能證實此點【61】——,但誰都無法否認,他的說法在理論上是能夠成立的。而五專家在明明知道相關“科學常識”的前提下,卻斷然以“缺乏科學常識”來否定其可能性,這充分說明,為了徹底否定“滅鼠大王”,他們不惜犧牲、甚至否定“科學”。除了心懷惡意之外,他們有什麼理由這麼做?
事實是,當“河北的魯迅”、評論家儲瑞耕用下面這段話來教訓這五位專家時,他們根本就無言以對,所以只能轉向高官求救:
“外國學者認為:在未來誘鼠劑開發研究中,性信息素(外激素)和鼠味是有可能成為具有種的、甚至屬的高選擇性誘鼠劑,這個鼠防領域的新的科技信息,各位專家權威決不至於一無所知。”【62】
這才叫“此時無聲勝有聲”!
七、瞪眼撒謊
五專家在“呼籲”之中撒下的最大謊言就是說邱氏誘鼠劑不能誘鼠,而他們在撒這個謊時言之鑿鑿信誓旦旦,把“國務委員李鐵映同志”也拉了進來,不知內情的人,誰能想到那是他們撒下的一個彌天大謊、並且是故意撒謊!
事實是,邱滿囤滅鼠的最大賣點就是他能夠在大白天把老鼠從洞中誘至洞外,並且吞食他布下的毒餌。沒有這一絕招兒,他也不可能屢屢出現在報刊上,也不可能有膽量闖進中國科學院去“獻寶”——除非自稱是“老鼠精”的邱滿囤是一個弱智。
“邱氏誘鼠劑”的神奇不僅僅被不計其數的觀眾所見證,而且還被科學試驗所證實。原來,1990年,河北省鼠疫防治所發表了一篇實驗報告,題為《邱氏滅鼠引誘劑對家鼠引誘效力的試驗研究》【61】。據該文,這項研究是“根據河北省愛衛會、省科委指示”進行的,因此可以斷定該試驗結果就是邱氏誘鼠劑通過河北省科委鑑定的主要依據。這篇文章的參考文獻只有兩本書,一本是汪誠信的《藥物滅鼠》,另一本是鄧址的《鼠類的防治》。顯然,他們的實驗完全就是按照這兩位專家的“規範”設計的。那麼,他們都得到了什麼樣的結果呢?
首先,他們在裝有10隻老鼠的籠子裡分別放上拌有邱氏誘鼠劑(他們稱之為“1號誘餌”)或者“我國正常引誘劑”如香油或糖(“2號誘餌”)的玉米,以及只加白開水的玉米,然後定時測量飼料被食用的多少。這是他們得出的結論:
“1號誘餌對褐家鼠適口性好,有明顯的引誘作用,在同一時間內,1號誘餌消耗量與2號誘餌(油、糖和未加引誘劑誘餌)均有明顯差異。”【61】
當上述實驗在實地進行時,效果更為明顯:他們在120間民房內布置了258個飼料盤,一半盛放拌有邱氏誘鼠劑的玉米(他們名之為“3號誘餌”),另一半盛放只用水攪拌的玉米(“4號誘餌”)。這是他們的結論:
“72小時時內3號誘餌消耗量為4441克,4號誘餌消耗量為1731.5克,3號與4號的誘餌消耗量之比為2.55:1。”
當上述玉米與滅鼠劑相混合之後,其誘鼠效果與未摻滅鼠劑的試驗結果相似;惟滅鼠效果除了一組有顯著性差異之外,其餘兩組差異不顯著,研究人員認為“可能是毒餌投放時間短,庭院未做處理,試驗區外鼠糞不斷遷入所致。”需要指出的是,這項研究還測試了邱氏誘鼠劑能否特異引誘不同性別的老鼠,其初步結論是“邱氏引誘劑對誘鼠的性別無選擇性。”
真科學與偽科學
在與邱滿囤的纏鬥中,五專家一直擺出一副正統科學家的架勢,並且將邱氏誘鼠劑稱為“偽科學”。而實際上,真科學與偽科學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偽科學從來不敢公布自己的試驗數據供世人驗證。不僅如此,偽科學還故意無視對自己不利的科學試驗結果。事實也確實如此:儘管五專家對邱氏誘鼠劑和邱氏鼠藥提出了種種指控,但他們從來就沒有發表一篇能夠證明自己指控的試驗報告或者論文。與此同時,他們對能夠證明邱氏誘鼠劑的試驗報告一律採取選擇性失明的態度。上圖為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對邱氏誘鼠劑的測試報告。直到二十多年後,參加了該試驗的石家莊地區研究人員還在自豪地宣稱:“1989年參與邱氏滅鼠引誘劑對家鼠引誘效力的試驗研究。邱氏滅鼠引誘劑對家鼠有明顯的引誘作用,適口性好,取食量高,適合在城鎮、鄉村各類環境滅鼠中使用。”【63】
同樣,遼寧省愛衛會也對邱氏鼠藥進行了評審,其結論是:
“評審委員會認為邱氏誘鼠劑的招引作用明顯高於目前國內常用的引誘物, 能夠使家鼠和小白鼠對毒餌的攝食量明顯增加, 對急性殺鼠劑和高濃度慢性殺鼠劑的異常氣味有明顯的遮蓋作用。
“邱氏誘鼠劑是目前經過科學驗證確有引誘效果,
而且可以批量生產的一種良好的誘鼠劑。這種誘鼠劑更適用於器械滅鼠、鼠傳性疾病疫區的緊急滅鼠、鼠密度較高的地區採用急性殺鼠劑滅鼠以及某些特種場所和重點場所如儲倉、車船飛機、養殖業、飲食副食行業、糧食業等部門的急性毒餌滅鼠。”【64】
毫無例外,汪誠信在以後幾年評論邱氏誘鼠劑或邱氏鼠藥時,對上述研究結果和評審意見全都隻字不提,就像它們根本就不存在似的。假如汪誠信等人“呼籲”真的“完全是出於對中國滅鼠事業的考慮,是站在科學的立場上寫的,是滅鼠科學工作者應盡的資任和義務”【65】,並且真的手握科學鐵證,他們豈不應該在學術刊物上發表自己的實驗結果、進而控告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弄虛作假、偽造數據嗎?而他們之所以只敢拿邱滿囤開刀、只敢通過寫上告信的手段來儘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至今不敢公布自己的試驗數據,充分說明他們不僅心虛、而且手虛——他們兩手空空,一無所有。
八、信口雌黃
確實,被告後來在法庭上承認,他們那次所謂的“科學試驗”不僅沒有邱滿囤的參加,連邱氏誘鼠劑也是冒牌的——“由曾經是他徒弟的單承儀用誘鼠劑做的實驗”。【66】而邱滿囤早在1989年去廣西滅鼠期間就曾做出過這樣的公開聲明:
“到目前為止,我的技術沒有向任何單位轉讓。近年,有人向我從師,對個別弟子也教他一些技術,要出師可不容易哩!”【67】
事實是,邱滿囤對邱氏誘鼠劑的配方視為至寶,連給他做成果鑑定的河北科委都不肯告訴、寧可得罪自己的高級顧問汪誠信都不肯透露,他怎麼可能把它白白地送給一個“徒弟”呢?顯然是因為這個緣故,單承儀所在“瀋陽軍區空軍新型鼠藥廠”生產的“C型邱氏顆粒毒餌”在與一些常規滅鼠藥進行比較時,才會敬陪末座。【68】所以說,五專家明明知道單承儀的“邱氏誘鼠劑”與邱滿囤的“邱氏誘鼠劑”不是同樣的東西,但他們卻就是要拿它來做那個莫名其妙的“科學試驗”,並且將其結果扣在“邱滿囤邱氏誘鼠劑”頭上,這與他們從集市上搜集冒牌邱氏鼠藥樣品然後根據這些冒牌樣品的檢驗結果來給邱氏鼠藥定罪完全是如出一轍——除了懷有主觀惡意之外,他們沒有任何其他理由來這麼做。
再看看趙桂芝後來透露的那個神秘莫測的“科學試驗”的細節:
“經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北京市衛生防疫站室內外試驗結果‘邱民引誘劑’與對照經統計分析無差異。”【69】
上面這句話充分說明,高級農藝師趙桂芝對“統計分析”完全是一竅不通:“統計分析”必須建立在一定數量的基礎之上,對於像“老鼠一口也沒吃‘邱氏引誘劑’,只吃了一口參試的玉未面加自來水的對照餌”這樣的數據,不僅根本無法進行分析,即使強行分析,得出的結果也毫無意義。這是汪誠信在試圖否定邱滿囤“表演”具有說服力時說的話:
“其五,表演場地一般較小,鼠密度雖高但鼠數往往不足,不符合統計學要求。”【70】
實際上,“趙高”的那句話不僅說明她這個“高級農藝師”對統計學一竅不通,而且還說明她是在蓄意撒謊:假如她所說是真,他們為什麼不將自己的結果發表出來?這麼做,對他們有百益而無一害,並且易如反掌:因為在當時,汪誠信是《中國媒介生物學及控制雜誌》的主編、馬勇是《動物學雜誌》的主編,並且,趙桂芝連誹謗文章都可以在《植物保護》上明目張胆地發表,在它上面發表研究報告豈不如同探囊取物?
最奇的是,顯然是要證明邱氏誘鼠劑沒有誘鼠效力,一位“農業部有關人士”——幾乎可以肯定她就是趙桂芝,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只有她一個人敢於公開宣稱邱氏誘鼠劑是氟乙酰胺的“改名”,連汪誠信都不敢這麼說——,還這樣對《中國經營報》的記者說:
“這種藥對老鼠來說有特殊的香味,老鼠很愛吃,當然致死的速度也極快。另外,這種毒藥可以象添加劑一樣,隨時混入藥品中。生產者可以隨時加入,也可隨時停用,並不影響流程。”【8】
假如這位“農業部有關人士”所說的第一句為真,則邱滿囤根本就沒有任何必要在氟乙酰胺被禁之前發明邱氏誘鼠劑了,因為即使他發明了,也不會引起那麼轟動的效應。而事實是,“農業部有關人士”所說的第一句是徹頭徹尾的謊言:首先,任何一本記載氟乙酰胺的農藥或者化學書籍都不會告訴你說“這種藥對老鼠來說有特殊的香味”,因為“這種藥”是無臭無味的晶體。例如,汪誠信在大力推介使用氟乙酰胺滅鼠之時就這樣介紹道:
“純品氟乙酰胺是白色無臭無味的針狀結晶……”。【71】
而另一個“五專家”鄧址也說,氟乙酰胺“純品呈白色無臭無味,針狀結晶。”【72】既然“無臭無味”,老鼠是怎麼聞到它的“特殊的香味”的呢? 難怪王宏甲說趙桂芝“指鹿為馬”,並且連說了兩次。【73】
實際上,這位“農業部有關人士”所說的後兩句話恰恰暴露了這五位專家的天大秘密:他們怎麼知道自己從那些來自農貿市場的樣品中檢測出來的氟乙酰胺到底是來自邱氏鼠藥廠的原裝,還是其他人後來“隨時加入”的?難怪他們請的律師會堅持這樣“認為”:“據民法122條,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者都應對其最終產品負責,而‘邱氏鼠藥’是做為一個產品註冊登記的,不能將其分為誘鼠劑和殺鼠劑而推卸責任。”【8】對這句話,只能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我們就是要整死“邱氏鼠藥”,我們根本就不在乎其他劇毒、急性鼠藥的危害!確實,在法庭上,那些律師就是這麼說的:“原告使盡渾身解數也難以掐脫這條被抓住了的尾巴的。”【74】
那麼,邱氏誘鼠劑在1990年7月到底誘沒誘到老鼠呢?這是王宏甲在二十年後披露的真相:
“我看到《呼》文時,最令我吃驚的也是《呼》文說1990年7月滅鼠技術研討會上‘邱氏誘鼠劑’沒有引誘力那段話。因邱滿囤當着李鐵映的面誘殺老鼠24隻,我也在場。我目睹了全過程。
“那天,7月19日上午9點整,李鐵映果真來了,一下車,面帶微笑。陪同前來的有全國愛衛會副主任張義芳。接下來的事,邱滿囤自己只記得‘跟李鐵映握手’。中央電視台一位攝像走過去把邱滿囤耳朵上夾着的香煙拿掉,邱後來說‘我一點兒都不知道’。接着是邱打開那個鋁飯盒,撮出麥粒就用手掌托着,又用三個指頭直接布藥——在限定範圍,從一根水泥柱布到另一根水泥柱,李鐵映始終跟在邱滿囤身後觀看。接着是邱的徒弟布藥,李鐵映就站住了。邱滿囤注意到這個細節,心裡很暖和,覺得是中央首長對自己這個農民發明家的格外關懷。邱的徒弟剛布完藥,有幾個聲音幾乎同時從邱這邊響起:看,看,有吃的了!
“後來是回到會場。李鐵映講話,邱滿囤記得最牢的是:‘專家的工作要做到實驗室和現場相結合,要和土專家交朋友。’還有:‘滅鼠工作要走向世界,爭取在中國召開國際滅鼠會議。’
“再後來,李鐵映與邱滿囤並肩走出會場,與大家一起再去看現場。結果,邱滿囤布藥的場地,有死鼠24隻。
“以上,是我親眼所見,也是幾位專家親眼所見。他們怎能公然說邱氏誘鼠劑沒有引誘力呢?他們的《呼》文不怕李鐵映看到嗎?不怕當時在場的其他滅鼠專家看到嗎?他們真的一點兒都不怕那麼多在場的人會怎麼看他們嗎?”【75】
只不過是,在“科學家”汪誠信的眼中,這樣的“表演”一錢不值,哪怕他本人也親自在場。後來在二審法庭上,汪誠信狡辯說,誘殺現場是他多次觀察鼠情後采定的,老鼠本來就多。【76】顯然,汪誠信的言外之意就是,老鼠多,什麼東西都可以把它們引誘出來。既然如此,他為什麼不當場用玉米麵加水來誘殺幾隻老鼠給大領導看看呢?
心懷鬼胎
1989年8月26日,汪誠信接受“河北邱氏鼠藥廠”聘書,擔任該廠的高級技術顧問(左下圖)。1990年7月19日,邱滿囤在參加北京“滅鼠研討會”時與國務委員、國家愛衛會主任李鐵映握手,汪誠信當時在場。李鐵映在那天親眼看到邱滿囤誘殺了24隻老鼠。但是,在獲得邱氏誘鼠劑配方的企圖失敗之後,汪誠信從1992年2月開始拉着一幫人四處走訪、寫信告狀,說邱氏鼠藥含違禁劇毒化學品,邱氏誘鼠劑毫無作用。(圖片來源:【77-78】。)
九、瞪眼造謠
事實是,五專家不僅敢於編造自己“主持”並且“參加”的會議的內容,他們還能無中生有地編造出這樣一個謊言:邱滿囤“本人已公開承認引誘劑引老鼠上樹的電視鏡頭,是虛假的”。事實是,即使是在私下,邱滿囤也從來就沒有說過那樣的話。這是他的矢口否認:“我從來沒說過那是假的。我根本不可能說那是假的。”【79】顯然,五專家之所以要死死咬住“老鼠上樹”這個問題不放,就是因為在他們眼中,這是邱氏鼠藥宣傳中最虛假之處——根據他們的所謂“科學”,這種事情永遠都不可能發生。而據王宏甲說,老鼠上樹的鏡頭最早是中央電視台的《神州風采》節目在1990年12月29日晚7時41分播出的。【80】但五專家卻從來就沒敢打上中央電視台的大門,而只敢到北京電視台去胡鬧。那麼,那些鏡頭是怎麼來的呢?這是王宏甲的記敘:
“這組鏡頭是河北省電視台主任記者李希才拍攝的。他看到《呼》文,談起當時的拍攝,總是激動地說:‘絕對沒有假!’
“李希才回顧說,拍攝地點在河北衡水火車站,有人讓老邱把藥放到樹杈上試試,別總放在地下。起初老邱也覺得可能性不大。當時地下也布了藥,圍觀的人有上百人吧。老鼠出來吃地下的藥了,我扛着攝像機正拍地下老鼠吃藥的鏡頭,忽聽東北角有人喊:‘老鼠上樹了!’
“李希才立刻跑到東北角,一看果然,有兩隻老鼠正在上樹,他立刻把鏡頭對準上樹的老鼠。天吶,老鼠到了樹杈,真的把包藥的紙咬開,在眾目睽睽之下,吃起藥來。
“老鼠上櫃頂的鏡頭,也是李希才拍的。
“那是在屋子裡,老鼠沿着牆壁和櫥櫃之間的縫隙爬上去吃藥。李希才今已年近70。他說:‘老鼠咬開紙包,目中無人地吃藥,那是倉皇逃跑嗎?老鼠不是演員,它能聽你導演嗎?’”【79】
在另一個作者寫的文章中,其經過被敘述得更為詳細:
“為否定邱氏誘鼠劑的引誘作用,有人對中央電視台曾播發的一組鏡頭提出了質疑和假設。譬如‘那是把樹放倒,把鏡頭橫過來拍的……’,‘利用科技手法倒着拍的,實際上是老鼠下樹的鏡頭……’現代科技手段什麼都能剪貼,什麼順序都能顛倒,15年前做的到麼,我們不知道。
“‘絕對沒有假!’河北省電視台主任記者李希才同志有幾分不平的說:‘那段錄像是我親自攝製的。’原來,老李十多年前參加了對邱滿囤滅鼠專題報道。在衡水火車站廣場,開始僅僅是一個策劃和想法,專門讓老邱把藥放到樹杈上。此舉連老邱都覺得可能性不大,因為圍觀的老百姓有上百人,有的地方雖用石棉瓦擋起來,但總共留出的空地也就百餘平方米。希才扛着攝像機正拍地下老鼠吃藥的鏡頭,忽然聽到東北角有人喊‘快看,老鼠上樹了!’他連忙跑到東北角,一看老鼠真的上樹了,一共兩隻,他立即將這一珍貴的鏡頭攝下來。老鼠到了樹杈上,竟將包藥的紙咬開,在眾目睽睽之下,貪嘴地吃起藥來。老李很興奮,感到心臟都跳得不正常了:‘太神奇了。’老鼠吃完藥,可能由於藥力發作的緣故,根本沒有跳下來,而是一步一步向樹稍爬去。老李的攝像機已經夠不着了,他就搬了個梯子,上了平房頂。天漸漸黑下來,光線已經逐漸漠糊不清了。老鼠打開了哆嗦,最後終於做了個自由落體運動。李希才同志現在62歲,已經退休賦閒在家,每當講到那天拍片的鏡頭,眼裡就放出異樣的光彩,好象又回到那令人興奮的時刻。‘老鼠上立櫃吃藥的鏡頭我也拍到過,比這簡單多了。我們把立櫃與牆離開了一個一寸多的縫,老鼠就沿着縫,背頂着牆爪子抓着立櫃板爬了上去。’老李不但對老邱佩服得可以,對老鼠的智慧也不停地感嘆:‘這老鼠真是精得很。’
“《無極之路》電視報告文學編入的鏡頭,大部分是老李拍的。這些不可思議的鏡頭,對人們認識老邱,認識誘鼠劑,起到了用語言無法達到的效果,也凝集了一個老新聞工作者可貴的敬業精神和辛勤的汗水。”【81】
顯然,唯一與五專家所說沾一點兒邊兒的事實就是,“連老邱都覺得可能性不大”。換句話說就是,五專家所說的話,充其量也不過是捕風捉影,而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是“含沙射影”。
十、故意誹謗
“邱氏誘鼠劑”不僅能夠誘鼠,它的一個最大的噱頭就是能夠特異地把公鼠或者母鼠引誘出洞——即五專家所說“招公來公, 要母來母”。顯然是要否定這一“神奇”,五專家在“呼籲”中還說了這樣一句話:
“至於引公引母的問題,早在1984年見報宣傳,可直到1989年表演者在北京一個養鴨場表演時,當場被北京專業技術人員揭穿。”【1】
在“呼籲書”的原稿中,這句話的後面還有這麼幾個字:“表演者並不能分辨老鼠的公母。”
假如孤立地看上面這句話,讀者也許不會把那個“表演者”當作邱滿囤;但是,恰如邱滿囤的辯護律師馮增書所說,“任何人對照上下文都知道這裡表演者特指的是邱滿囤,而不是別人。”【82】後來汪誠信在法庭上承認,那個“表演者”根本就不是邱滿囤,而是他的徒弟單承儀【66】;而五專家的辯護律師則指責邱滿囤“對號入座”【83】。問題是,五專家如此行文,其目的不就是要讓人們“對號入座”嗎?
實際上,在謊言被戳破之後,“汪誠信還列舉了《無極之路》中的描述以及邱本人說過的一些話來證明邱滿囤並不識老鼠公母。”【66】這說明,即使是在給邱滿囤當了三年顧問之後,汪誠信也沒有拿到邱滿囤確實不能識別老鼠公母的直接證據,因此他只能通過咬文嚼字摳字眼兒來進行誣陷。而他們之所以要如此,和他們根據邱滿囤在“專家”以“鑑定”為誘餌逼迫邱滿囤脫掉衣褲表演而認定他“無知”完全是出於一個目的,那就是暗示,邱滿囤連最基本的知識和本領都沒有,怎麼可能發明他所宣稱的那麼神奇的邱氏誘鼠劑?!
那麼,邱滿囤到底能不能分辨老鼠公母呢?這是邱滿囤在陝西省大荔縣表演專滅母鼠:
“果然,不出3分鐘,第一隻老鼠竄至人面前。這種本該夜晚出沒而又特別見不得人的東西,此時卻在眾目睽睽之下急不可耐地衝到毒餌跟前,毫不遲疑地吞進一顆麥粒,旋即,全身哆嗦,兩隻前爪狠抓了抓嘴巴,掉頭逃遁。緊接着,第二,第三,第四……一共19隻,逐一重蹈覆轍。
“半小時後,19隻老鼠相繼又從旮旯里跑了出來,神經質地在屋子裡亂竄。過了一個多小時,邱滿囤說:‘行了,抓死老鼠!’人們從案板下、鍋台後、門角落等處,提出19隻,扒開後爪子仔細看,只只都是母老鼠。”【84】
“又過了十多分鐘,發現中毒老鼠在洞口急劇而痛苦地呼吸,半個小時後,第一隻老鼠從洞裡逃出來,光天化日下眾目睽睽中繞着院子轉圈兒,幾分鐘後倒地而亡。
“緊接着,第二、三、四……只,一共十五隻,全都即興做了一番大同小異的表演而後走上同一歸宿。
“邱滿囤將死鼠集中在一起看了看,得意忘形地宣布:‘沒有一個帶蛋的!’”【85】
顯然,一個人宣稱自己能夠選擇性地滅掉公鼠或母鼠,其先決條件就是他能夠識別老鼠的公母。而老鼠公母之間最顯著的區別就是“帶蛋”與否——公沙鼠(Gerbillinae)的睾丸可占身體總重的8%。【86】事實是,公老鼠的“蛋”是那麼的大,以致在西方有大量關於“鼠蛋(Ratballs)”的笑話。所以說,邱滿囤通過老鼠是否“帶蛋”來區別公母,可謂抓到了老鼠性別的關鍵。換句話說就是,五專家說一個研究了幾十年老鼠的人分不清老鼠公母不僅暴露出了自己的惡意,而且還暴露出自己的無知——他們大概以為那是多麼高不可攀深不可測的“知”。
既不撲朔,亦不迷離
老鼠最顯著的性別特徵就是如邱滿囤所說:“公的有蛋,母的沒蛋!”所謂“蛋”,就是睾丸。
(圖片來源:Sexing Twisters。)
實際上,邱滿囤不僅能夠辨識老鼠公母,他還熟悉它們的不同習性。看看這段敘述:
“在無極縣一帶,田鼠打洞有它的規律:公鼠打4個洞3豎1斜,母鼠打4個洞均為斜洞。這是為什麼?邱滿囤夜復一夜地蹲在田頭乘着月色觀察。呵!發現了,發現了:公鼠出洞時翹着尾巴飛跑,歸來時卻是一步一步地慢慢爬。爬到中間的豎洞口,把嘴裡的糧食吐到洞裡。原來豎洞是為了方便運輸。他把洞挖開了看,公鼠的中間豎洞下是一個大糧侖,最大的一個竟儲存着35公斤糧食!另外兩個豎洞底下一是臥室,一是廁所。一個斜洞是為了方便出入。相比之下,母鼠則是個懶婆娘,它不打豎洞,也不儲存糧食。交配後,公鼠便擔負起母鼠生兒育女後的全部供給。一隻公鼠同時有許多‘伴侶’,難怪它要拼命地囤積糧食啊!”【87】
如果不能識別公母,邱滿囤怎麼能夠說出這麼一大套?再看看下面這些記載:
“我這老鼠藥不是吹的,我淨養老鼠就養了11年。有的報紙吹我養了20多年,那不對,我是研究了20多年,到今年是30年了。你知道一隻母老鼠一窩產幾仔不?那傢伙可會生,一窩最少產5隻,最多16隻.每年從打春到立冬,一隻母老鼠要下8窩,下一窩換一次鋪蓋,所以你的衣服、被子、書本被老鼠咬了,那大部分都是母老鼠干的。公老鼠每年就立春前咬一次衣物,母老鼠立春換季也咬一次,以後還要咬8次。”
“你要是聽到老鼠打架,那準是公老鼠在干。母老鼠跟母老鼠從不干架。母老鼠跟公老鼠更沒有糾紛。公老鼠為啥干架?一是進錯了門,二是爭‘對象’。”【88】
邱滿囤上面所說,或許有些絕對或不是那麼精確,但卻與科學家的觀察結果大致吻合。例如,關於老鼠打架,美國夏威夷大學的科學家發現,老鼠中93%的打架時間都是在公鼠之間進行的,母鼠之間或母鼠與公鼠之間很少打架。【89】同樣,關於老鼠的叫聲,有研究證明,公鼠和母鼠的叫聲在頻率上確有不同。【90-92】除此之外,不同性別的老鼠在打洞方面的差異早就被老百姓注意到,所以才有“公鼠挖丘一條線,母鼠挖丘一大片”的說法。【93】至於公母老鼠在尾巴姿勢方面的區別,也有結構方面的根據:
“仔細觀察,雄雌麝鼠的尾形是有差異的。雄鼠尾根部較圓,而雌鼠尾根部較扁;雄鼠尾中部較窄而厚,雌鼠尾中部寬而薄。”【94】
也就是說,邱滿囤雖然是個文盲,但他對老鼠習性方面的感性知識,絕對不亞於那幾個自命不凡的“專家”——你甚至可以說邱滿囤讓他們“望塵莫及”。
十一、否定事實
實際上,五專家不僅敢於睜着眼睛編瞎話、瞪着眼睛說假話,他們連邱氏誘鼠劑已經通過了商業部的科技成果鑑定這樣的事實都敢否認,說什麼“有的新聞媒介報道‘邱氏引誘荊’已通過國家級鑑定,是不符合事實的。”顯然,這句話脫胎於汪誠信在北京電視台座談會上說的“在報告學文中,還把1989年在大連召開的評審會,改成鑑定會,也是不符合事實的。”而他們之所以要將之改頭換面重新拋出,其原因就是在評審會和鑑定會上咬文嚼字不僅看上去非常可笑,而且沒有任何殺傷力:只有徹底否定那兩個“鑑定”,才能夠徹底否定邱氏鼠藥——這是他們後來在上訴狀中紅嘴白牙說的話:“原審法院根本不應以此作為‘邱氏誘鼠劑’具有誘鼠力的法律依據!”【95】
那麼,他們所謂的“事實”到底是什麼呢?看看這兩個站台報道:
“‘邱氏誘鼠劑’的鑑定與國家規定相悖。國家科委《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辦法》規定,鑑定委員會的成員必須是同行業或同一領域的具有高中級技術職務的專業人員,參加課題研究的人員不得作為鑑定委員會的成員進行自我評定。而‘邱氏誘鼠劑’的鑑定連這一規定都未達到,談何國家級鑑定?”【96】
“邱氏誘鼠劑通過的鑑定,不符合國家科委《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辦法》中關於鑑定委員會的成員必須是同行業或同一領域的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的專業人員,以及參加課題研究人員不得作為鑑定委員會成員進行自我評定的規定。”【97】
也就是說,即使有兩家全國性大報給他們搭梯子、建平台,提供讓他們把話說清楚的機會,五專家也還是不肯直說邱氏誘鼠劑的鑑定到底是違反了國家科委的哪條規定:到底是那些鑑定委員會的成員資格不夠、還是他們涉嫌“自我鑑定”?或者是二者都是?最好笑的是,就在故意含糊其辭之際,他們還亮出了這樣一個理由:
“5位專家之一的趙桂芝告訴記者,‘邱氏鼠藥’通過的兩次鑑定,都不符合國家科委《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辦法》中有關規定,而且1987年頒布實施的‘科技成果鑑定辦法’,已明確規定不再劃分鑑定的級別。”【8】
也就是說,五專家之所以敢於否認事實,就在於他們會咬文嚼字:國家科委說“不再劃分鑑定的級別”;而“新聞媒介”卻說邱氏鼠藥已經通過“國家級鑑定”。問題是,這與邱滿囤有什麼關係呢?五專家怎麼不抱怨“新聞媒介”把汪誠信稱為“‘人鼠之戰’的‘參謀長’”呢?汪誠信有總司令簽署的委任狀嗎?
那麼,五專家說的“不符合事實”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一審敗訴後,五專家總算是露出了自己的底牌:
“涉及此案的5
位科學家強調,國家科委規定,科技成果鑑定委員會的成員應是該行業的專業人員,且不得是參加該課題組研究的人員。而河北省科委和商業部的兩個鑑定不符合國家科委的規定。第一,其鑑定委員會除1
人外,均非同行業專業人員;第二,而僅有的1名專業人員卻是該課題研究組成員,是自我鑑定。”【98】
既然如此,他們幹嘛不直接向國家科委舉報商業部、河北科委弄虛作假違法亂紀,而是給國務院主管農業的副總理寫信告狀、並且向媒體發出“呼籲”?事實是,邱氏誘鼠劑是邱滿囤在陋室之內獨自發明出來的,他哪兒來的“課題”、哪兒來的“課題研究人員”呢?顯然,五專家是把所有那些支持、贊同、認可邱氏誘鼠劑功效的“研究人員”,特別是河北省鼠疫防治所的全體員工,都當作邱滿囤的同黨了。由此可知,這五個人湊到一起倒邱,其實質就是結黨營私,所以他們才會以己度人。
事實是,國家科委在發布《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辦法》之後不到一年,就重申“科技成果可以通過市場機制進行鑑別、評價得到社會的公認,無須都經過鑑定。”【99】顯然是根據這一說明,上海市法學會對《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辦法》這樣解釋道:
“凡已經在生產實踐中證明技術上成熟並導經濟社會效益的,……均視為已通過鑑定。”【100】
也就是說,“邱氏誘鼠劑”本來就不需要通過什麼勞什子“鑑定”。但是恰恰就是因為有五專家這樣的“權威”的存在,所以獲得“鑑定”對於邱滿囤來說才是那麼至關重要。確實,五專家之所以能夠從邱氏誘鼠劑的科技成果鑑定中嗅到異味,就是因為他們一輩子都在那些鑑定、評獎之中打轉轉、討生活,因此他們對其中的貓膩也最清楚不過:國家科委之所以會在《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辦法》出台之後不到一年就做出說明、在出台七年後就將其廢止,原因之一就是它實際上為學術腐敗打開了一扇大門。【101】同時,“鑑定”也成為“洋專家”壓制“土專家”的一個最有力的槓桿:不論你能否通過“鑑定”,“洋專家”都可以用它來找“土專家”的茬:你通不過就是無效,你通過了就是作弊。這實際上就是趙桂芝當年要邱滿囤“回你們當地實驗去”的底氣所在。也就是因為對這類貓膩心知肚明,儲瑞耕才會這樣質問五專家:
“其一,商業部的這個鑑定符不符合實際?如符合實際算不算數?其二,鑑定與實踐,哪個更重要,更說明問題,更值得注重?其三,倘若掌握‘國家級鑑定’大權的人不實事求是,不秉公辦事,不主持公道,那怎麼辦?其四,退一萬步說,就算連‘商業部鑑定’甚至省級鑑定也未通過,可不可以就否定成了鐵的事實的‘邱氏誘鼠劑’的實際作用?一紙文憑,一個職稱壓死一個人才,一項鑑定壓死一個發明的事,難道我們見的還少嗎?在這裡我冒昧抬一點槓,試問:愛迪生發明電燈通過的是哪一級鑑定?千家萬戶大受其益重要還是一紙鑑定重要?”【62】
五專家雖然沒敢回答儲瑞耕提出的問題,但他們的答案卻全都寫在了自己的臉上,所以儲瑞耕問了也是白問。可惜的是,邱滿囤雖然對老鼠的心思瞭如指掌,但他卻搞不明白五專家的心思:那些專家把獲獎、通過鑑定看得比性命還要重要,而他這個文盲卻有能耐把這些東西大把大把地抱回家,那種羞辱感,比母老鼠夾着尾巴走路還要本能。
十二、出爾反爾
前面提到,五專家之所以非要把邱氏鼠藥打成“氟乙酰胺”不可,唯一原因就是氟乙酰胺是當時國家唯一明令禁止的急性滅鼠劑。而為了強化邱氏鼠藥的罪名,五專家就給氟乙酰胺扣上了兩頂大帽子:除了引起人畜中毒之外,就是“禍及鼠類天敵,致使野生動物、益鳥、益禽二次中毒死亡”,而“鼠類天敵死亡,必將導致鼠類的大量繁衍,嚴重干擾我國的滅鼠工作,破壞生態環境。”實際上,這就是所謂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原來,五專家的領隊汪誠信根本就不相信什麼“生態滅鼠”、“生物防制”,而是堅信藥物滅鼠、化學滅鼠。例如,1980年,汪誠信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對消滅鼠害提出七條建議,前三條都是化學滅鼠:
“一、扶持鼠藥生產單位,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
“二、迅速落實二、三種新藥(如毒鼠磷、滅鼠安)的生產單位。在大工廠指定車間,交替生產鼠藥和另一產品,既保證鼠藥供應,又可完成產值指標。
“三、撥出一定數量糧食,生產毒餌商品,直接在藥店、百貨店、合作社賣給群眾。”【102】
當時,有個叫任光華的人特意寫了一篇題為《為貓請命》的文章,提倡生態防治,與汪誠信商榷,結果他被工作單位炒了魷魚。【103】
1984年9月,汪誠信在“全國滅鼠工作經驗交流會”上作了一個學術報告,題為《國內外滅鼠技術的現狀》,其中他不僅極力鼓吹化學藥物滅鼠方法的效力,而且還強調急性藥物滅鼠的優點。這是他扳着指頭盤點“毒餌法的主要優點”的第一點:
“1、效果好;只要做好組織工作,普遍投藥,效果都可以達到80%以上。根據國外學者推算,滅鼠後鼠密度的恢復,和滅鼠效果的高低直接相關。滅效為30%,經1.4個月恢復至原有水平;滅效為50%,需3.3個月;滅效為70%則需7.7個月;若滅效為90%,恢復到原有水平需要14.7個月。所以,收效的高低是衡量滅鼠方法優劣的首要標準。”【104】
也就是因為看重“藥物滅鼠”,汪誠信著有《藥物滅鼠》一書,其中反覆強調“天敵滅鼠”的缺點:“被天敵吃掉的,主要是那些剛剛單獨活動的幼鼠、病鼠以及行萌遲緩的老弱鼠”、“只在一部分老鼠會被天敵吃掉,其他反應快的老鼠天敵抓不到”、“天敵吃老鼠,還在幫老鼠去劣後存優,起着選種作用”。【105】實際上,汪誠信貶低“生物防制”是一貫的。例如,他在六十年代這樣說道:
“鼠的天敵在消滅一部份鼠類的同時,客觀上對這個鼠群起着較次要的良好的作用。因為首先被抓住的,往往是有病的或衰弱的,這樣便減少了鼠間動物病流行的可能性。有人調查,在猛禽窩中找出的178具鼠的殘骸中,染鼠疫菌者有3隻,占1.7%;但在同一地區,用捕鼠器捕獲的2,1929隻小獸中,卻沒有一隻帶菌。又如西歐有些國家為了保護雷鳥,而採取了消滅雷鳥的天敵——猛禽類的辦法。結果,在剛消滅猛禽後,雷鳥的數量的確有增加,但不久以後,憊劇下降。後來查明,在雷島之間,本來有球蟲病流行,當有猛禽時,首先吃掉的是病鳥,疾病的流行受到阻抑;當猛禽被消滅後,球蟲病就廣泛流行起來,造成雷島數量下降的粘果。”【106】
直到八、九十年代,即使在有人證明了養貓可以滅鼠之後【107】,汪誠信的這個觀點也還是沒有絲毫改變:
“應以防鼠為主,但在鼠害猖獗之時,則應首先用藥物,然後輔以綜合措施。夾子只能對付少量的老鼠,養貓也不能大批滅鼠,而且貓兒有寄生蟲,也會傳染疾病。據統計,一星期養貓的糧食,足夠一年滅鼠的毒餌。”【108】
“生物防制的另一分支天敵滅鼠,又可分家養和野生天敵兩個方面,情況互不相同。野生天敵如鷹、蛇、狐、等歷來是人類滅鼠的助手。可惜,從五十年代以來,由於棲息地被破壞,人類無計劃地濫捕以及大量使用農藥等原因,數量銳減。近年來,還因為基乙酰胺的使用而再次減少。有人以為,只要禁捕和禁用劇毒藥物,它們的數量便可回升到以前的水平。這似乎過於樂觀。和五十年代相比,不僅‘時過’,而且‘境遷’,現在已不具備五十年代天敵生存的條件。因此,恢復天敵數量需要在更多的方面進行工作。另一方面也應看到,通過長期的進化和適應,在自然界裡,天敵和其捕食物在數量上的比例總是相差懸殊的。只有這樣,二者才能長期共存。否則,天敵若過分繁殖,捕食過度,無異於自掘墳墓。所以,依靠野生天敵來降低鼠密度並長期維持下去是不可能的,天敵只是人類滅鼠的助手而巳。”“關亍天敵滅鼠的作用,有一點常被忽視。即,天敵吃鼠是細水長流式的,在天故吃鼠的同時,鼠群繁殖的幼鼠更多。因此,儘管一隻天敵一年吃鼠幾百隻,鼠群的元氣未傷,如果這些鼠是在一兩周內被吃掉,即使隨後十一個月一隻不死,對鼠群的影響也要大得多。”【104】
“既然天敵、老鼠、鼠疫菌都是生態系統中的原來成員之一,他們經過長期的適應得以共存至今,那麼,想要通過天敵來控制老鼠,進而消除鼠間疫情就是脫離實際的幻想。這種局面過去既未出現,現在也不可能由於人類採取一兩項措施而成為現實。”【109】
“消滅鼠群的絕大部分,是保證滅鼠成功的前提,選用方法必須符合這一要求。……大量的實踐證明,在現有方法中,只有毒餌法在使用正確時,滅效可超過90%。毒氣法、水灌法和弓形夾捕打法在某些場合也能取得高效,但適用面太窄。器械法通常只能在初用階段消滅30-50%的個體,以後迅速失效。天敵滅鼠屬於細水長流,隨滅隨生模式,雖可使鼠密度控制在稍低水平,但效果不高。”【110】
不僅如此,汪誠信的老搭檔鄧址還為“藥殺為主”的策略找到了這樣的理論根據:
“生態學上,鼠類是哺乳動物中的R適應者,即個體小,繁殖力強,具有遷移能力,能適應各種人改變的環境。對R適應者的防治策略應以化學防制為主,捕殺為輔。”【111】
這樣一伙人,突然間高呼“鼠類天敵死亡,必將導致鼠類的大量繁衍,嚴重干擾我國的滅鼠工作,破壞生態環境”,不奇怪嗎?難道突然間天敵就不再“只是人類滅鼠的助手而巳”、它們“吃鼠”不再是“細水長流式的”、“幫老鼠去劣後存優,起着選種作用”了嗎?或者,鼠類的繁殖模式突然間發生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答案是:所有這些都沒有發生任何改變,唯一發生變化的就是邱滿囤變成了汪誠信的敵人。換句話說就是,所謂的“科學滅鼠”,實際上是“科學家的嘴巴滅鼠”——那些自詡的“科學家”以為自己說什麼,什麼就是“科學”;並且,被他們今天說成是“科學”的東西,在明天完全可以被他們打成“偽科學”、“反科學”,因為他們玩兒的就是“科學”。
十三、南寧真相
對於五專家來說,邱氏鼠藥1989年在廣西南寧滅鼠的業績,最讓他們眼紅。原來,1989年8月,邱滿囤被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韋純束請到廣西表演滅鼠,大獲成功,《廣西日報》曾在頭版報道此事。【67】但邱滿囤當時在廣西沒能久留,因為他急着回老家給汪誠信頒發“高級顧問”聘書。12月,邱滿囤派徒弟單承儀到廣西指導滅鼠,在南寧一次滅鼠二十多萬隻、玉林滅鼠二百多萬隻、來賓滅鼠五百多萬隻,《廣西日報》予以報道,並且配發了題為“首戰告捷,死鼠堆成山”的照片。【112】也就是因為廣西的戰績,中央愛衛會主任李鐵映才會注意到邱滿囤。【78】所以,五專家極力貶低那次滅鼠活動。例如,在北京電視台,
顯然是為了證明急性滅鼠藥的“低效”,汪誠信舉出了這樣一個例子:
“以報告文學中提到的滅鼠幾十噸的某市來說,恰恰是幾十個省會市、直轄市中,在1990年全國衛生大檢查時,少數幾個未達標市之一,以後通過投放慢性藥補救,才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標準,多費了許多人力、物力。”【70】
汪誠信所說的“某市”,就是指廣西首府南寧。而在給田紀雲和中共中央辦公廳的“呼籲書”中,這個例子也都被他們提及,說明它在五專家眼中的地位確實非同一般。為什麼呢?先看看這段報道:
“1989年12月8日傍晚,南寧市在全市各老鼠出沒地點,放上老單新研製的‘邱氏滅鼠藥’。幾十分鐘後,老鼠紛紛出洞,爭相搶食藥物,不一會,便抽搐痙攣,相繼斃命。夜間,消滅老鼠18噸。
“滅鼠持續了三夜,斃鼠42噸!南寧垃圾中心處理站好不熱鬧:各式各樣的車子運來了老鼠的屍首,推土機隆隆地把死鼠推進坑內——焚屍坑鼠。
“市政府的位負責官員激動地抓住老單的手:‘你這真是神藥!這次滅鼠一次達標(滅鼠率95%以上),你是大功臣。’
“這位官員不能不激動。往年滅鼠,至少要用100噸糧食製成的藥,今年才用6.8噸;往年滅鼠至少要一個月,這回只用4天,而且一下子把老鼠幾乎消滅殆盡。”【38】
“老單”就是邱滿囤的徒弟,瀋陽軍區空軍衛生科中校科長單承儀。而上文所說的“往年滅鼠,至少要用100噸糧食製成的藥”、“往年滅鼠至少要一個月”,指的就是使用汪誠信們極力推薦的“慢性滅鼠藥”。這是史書記載:
“1987年2月15日至4月10日,全市開展大規模的春季滅鼠運動,全市共投放緩效殺鼠迷毒米41.6噸,撿獲死鼠319384隻,全市平均鼠密度由滅前的86.12%下降到20.15%(粉跡法),滅效率達77.66%。1988年春,全市再次統一投放殺鼠米26.7噸,平均滅效率為50%。同年秋,全市開展滅鼠競賽達際活動,共投放溴敵隆玉米16.67噸,撿獲死鼠94321隻。鼠密度由滅前64.5%下降到29.95%(粉跡法)。市區鼠密度降至5%以下的有93個單位。市郊區使用敵鼠納鹽105公斤,配毒餌45.4噸,滅鼠108.44萬隻,平均滅效率達82.9%。1989年,為達到全國愛衛會提出的‘省會城市要求1990年實現無鼠害’的目標,市政府批轉市愛衛會關於《南寧市滅鼠達標活動方案》的通知,這次活動的總目標和要求是:政府領導,系統保證,一役達標。共投急性鼠藥強毒米6.8噸、緩效鼠藥澳敵隆毒米26噸、敵鼠納鹽10噸、磷化鋅蠟塊2噸。1990年1月,各城區進行全面考核驗收,5個城區共驗收1261個單位,其中1214個單位達標,達標率為96.27%,全市平均鼠密度由滅前的44.7%降到1.71%(粉跡法),實現了一役達標。9月,市滅鼠指揮部進行再次覆核,5個城區平均鼠密度(粉跡法)陽性率2.33%,鼠夾法陽性率0.29%,有鼠房間陽性率1.02%。同月28日,自治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科學技術指導組對南寧市的滅鼠達標成果進行複查,粉跡法陽性率為2.01%。同年10月,全國城市衛生檢查團對南寧市進行現場抽查,平均鼠密度為3.81%,未超過國家標準。”【113】
如果你知道那幾個不管用的殺鼠劑——殺鼠迷、溴敵隆、敵鼠納鹽——恰恰就是那幾個“洋專家”極力推薦的慢性殺鼠劑的話【69】,則你就會明白為什麼廣西政府主席韋純束會不遠千里專程到邱滿囤的家中給他送匾了。如果你還知道在那之前五年,汪誠信這個“滅鼠參謀長”曾在山西襄垣轟轟烈烈地指揮滅鼠,但其戰績也不過是把鼠密度由36.4%下降到7%【114】——那次滅鼠,讓汪誠信發表了三篇論文、獲得了一個“全國除四害、農村環境衛生科技進步二等獎”——則你就會明白這些專家為什麼會那麼恨邱滿囤、為什麼會對“南寧市衛生檢查未達標”那麼幸災樂禍了。也就是說,汪誠信之流之所以要死死咬住“南寧滅鼠失敗”,除了要用它當作邱氏鼠藥或者邱氏滅鼠劑無效的證據之外,還是因為南寧市沒能在“科學滅鼠”這個問題上與他們這些“專家”保持一致,沒能接受他們的“指導”。而他們眼中的“失敗”,也不過如此:
“另有個城市滅鼠的科學性講究不夠,除組織不夠健全外,用藥亦較混亂,因此,走了一段彎路。他們從1989年底開始用急性藥(4、2、4)6.8噸,五個城區只有一個達標(3.97%),其他四個均未達標,鼠密度為5.46~7.02%。後來補投澳敵隆毒餌23噸,然後再投敵鼠鈉鹽5噸,耗資較大,最用總算達標(1.57%)。這次衛生城市檢查、鼠密度已有回升,為3.81%,食品行業仍然超標。這告訴人們:科學滅鼠十分重要。”【40】
上面這段話是全國衛生城市檢查團成員、中國南方滅鼠科研協作組組長詹紹琛——一個主張“慢性滅鼠劑是滅鼠的主要手段”的“滅鼠專家”——透露的。而這段話的重要意義不僅僅在於暴露出了他們所謂的“科學滅鼠”是多麼的可笑——他們判斷滅鼠效果不是根據統計學分析或者縱向、橫向比較,而是使用一個人為的硬性標準(即5%)——,更在於它泄露了這樣一個天機:滅鼠專家們早就知道“邱氏鼠藥”中的滅鼠劑是“4、2、4”;但是,汪誠信們卻一直力圖掩蓋這個事實,非要說邱氏鼠藥中的滅鼠劑是氟乙酰胺;而其他滅鼠專家對汪誠信等人的這一構陷行為或者裝聾作啞,或者跟着鼓譟起鬨。這到底是“科學滅鼠”,還是“偽科學滅人”?
其實,就算我們完全採用滅鼠專家制定的標準來衡量滅鼠效果,南寧未達標的罪責也算不到邱氏鼠藥的頭上。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五專家一直強調,滅鼠的效果取決於多種因素。例如,汪誠信在1985年就將自己領導下的山西滅鼠效果不佳的責任歸咎於“主要是投餌量不足和投餌點未能覆蓋家鼠的全部活動區”,而不是滅鼠藥不靈。【115】1995年5月,也就是在剛剛搞垮邱氏鼠藥廠之後,汪誠信又說:
“國內外的同行都認為,成功的滅鼠70-80%取決於組織嚴密,20-30%取決於措施科學。”【116】
如上所述,詹組長已經承認南寧滅鼠活動“組織不夠健全”了。既然如此,汪誠信為什麼要把南寧滅鼠“失敗”的責任一股腦地全都推給邱氏鼠藥呢?合理的答案只有一個:出於敵意和惡意。
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滿囤名氣大,誠信怨氣深
(圖片來源:【78】。)
鐵打的事實也硬不過“磚家”的嘴
“南寧滅鼠”是所謂的“五專家”攻擊邱氏鼠藥的一個關鍵口實,因為他們認為,南寧市沒能成為“衛生達標城市”就是因為他們使用的是邱氏鼠藥。可是,根據五專家的“科學滅鼠”理論,“成功的滅鼠70-80%取決於組織嚴密,20-30%取決於措施科學”,藥物的比重微乎其微。而根據南寧市滅鼠的經驗,決定滅鼠成效的關鍵就是藥物的選擇,邱氏鼠藥的效果遠遠高於專家們推薦的“慢性鼠藥”。上圖為《廣西日報》關於邱滿囤和邱氏鼠藥的報道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