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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科学画皮遮不住,构陷真相扑面来
送交者: 亦明_ 2021月04月14日06:00:33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邱氏鼠药案——中国科学纳粹制造的第一起冤案亦明_ 于 2021-04-14 05:14:34


第二章 科学画皮遮不住,构陷真相扑面来




应该承认,尽管“五专家”与邱满囤之间存在私人恩怨,但是,假如他们在针对“邱氏鼠药”而发出的批评和“呼吁”中所说全部属实,则不要说别人奈何他们不得,连邱满囤本人也只有低头认栽的份儿。可惜的是,他们的言论不仅逻辑荒谬怪诞,连他们所列举的事实也大多是虚假甚至伪造的。不仅如此,尽管他们口口声声要求新闻媒介“科学宣传灭鼠”,但实际上,这五个人口中的“科学”也是扭曲的,是货真价实的“伪科学”。下面,我们就看看他们的“呼吁书”中到底有多少虚假之处,以及它们的来历。下面的分析对象,以《中国乡镇企业报》上发表的摘要版“呼吁书”为纲,五专家散见于其他地方的不实言论也间或论及。

一、虚假陈述

本来,“呼吁书”的第一段属于事实和科学概述,与“邱氏鼠药”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即使是在这样的段落中,也存在不实之词。例如,他们大谈慢性灭鼠剂的好处,但绝口不谈它们的缺点,更不谈既然它们那么好,为什么从普通老百姓到各级政府官员,甚至某些“专业人士”,都对它们那么不感冒。不过,在这一段中,他们撒下的最大谎言是这句话:

“每年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及农田、草原、森林使用慢性抗凝血剂近3亿多亩面积,搜集灭鼠后鼠尸6亿多只,涉及30个省、市、自治区上千个县,未曾发生一起中毒事故。”【1】

据“五专家”之一邓址的《城市灭鼠》一书(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慢性抗凝血剂”类灭鼠药最主要的品种就是“杀鼠灵”、“杀鼠迷”、“敌鼠(敌鼠钠盐)”、“大隆”、“溴敌隆”等。而在知网中,我们可以查到如下文献:

吴存岗:《马骡敌鼠钠盐中毒病例报告》,《吉林畜牧兽医》1986年2期38页。

程刚:《敌鼠中毒2例误诊为过敏性紫癜的教训》,《临床误诊误治杂志》1988年4期55-56页。

徐恒、龚育几:《杀鼠灵中毒的误诊和误治》,《临床误诊误治杂志》1988年4期20-21页。

马献图等:《敌鼠钠盐中毒32例临床分析》,《医师进修杂志》1988年6期38-39页。

赵学礼等:《敌鼠钠中毒24例治疗分析》,《中原医刊》1990年1期40-41页。

张顺淑:《婴儿敌鼠钠盐中毒一例》,《湖南医学》1990年3期131-132页。

翟奇等:《小儿敌鼠钠盐中毒45例抢救体会》,《实用医学杂志》1990年5期48页。

孔坤林:《溴代毒鼠磷中毒7例》,《新医学杂志》1991年2期101页。


实际上,在一个县级医院医生写的文章中,其第一段话就说:

“灭鼠灵又名杀鼠灵、华法令,化学名称为3-(1-丙酮基苄基)-4-羟香豆素。近年来被广泛用于灭鼠,中毒者屡有发生。我院1984-1989年收治22例,报告如下。”【2】

不仅如此,在汪诚信、邓址署名的一篇介绍使用“大隆”灭鼠的报告中,就有这样的记载:

“初次投饵后第10天,据报告,有3只猫因吃了大隆死鼠而亡。”

“当地居民大约养了20,960只鸡。据报告有29只(0.14%)吞食毒饵致死。尸体解剖观察到的病征证实是抗凝血剂中毒。”【3】


显然,如果“五专家”所说“使用慢性抗凝血剂……未曾发生一起中毒事故”为真,则上面那些些报告——包括汪诚信、邓址本人的报告——就全都为假;而不论孰真孰假,“五专家”中的汪诚信和邓址都涉嫌造假。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就是:他们为什么要造假?

二、刻意挑刺

毫无疑问,“呼吁书”的关键之一就是“五专家”的这个自问自答:

“‘邱氏鼠药’究竟是什么药?最近我们搜集到11个‘邱氏鼠药’样品(其中有的来源无极县邱氏鼠药厂,也有的在集市贸易市场上销售),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定性分析,11 个品种均含有氟乙酰胺。”【1】

显然,“五专家”的意图就是要在“邱氏鼠药”与“氟乙酰胺”之间划等号。问题是,即使他们所说全部属实,这个等式也不一定成立;而事实是,他们说的话,连北京两级法院的法官都不相信。

原来,众所周知,中国的鼠药市场十分混乱,假冒伪劣是其最显著的标志——“卖耗子药的”不仅是“地摊小贩”的代名词,而且与“卖假药的”是同义语。这是贵州省部分地区的世纪末乱象:

“1999年通过对余庆、都匀等10县(市、区)鼠药市场的调查表明,全省鼠药市场十分混乱,有27个鼠药生产厂家生产的70种不同市场名称的鼠药在市场上销售,主要表现为:鼠药品种多,来源广,无‘三证’急性鼠药的比较普遍,占92.85%;无证和无照非法经营鼠药现象严重,分别占经营总数的86.64%和78.32%;鼠药名称千奇百怪,包装奇异,说明书不详,引起人、畜禽中毒事故时有发生。”【4】

对于这种情况,“五专家”当然全都心知肚明。这是汪诚信后来的现身说法:

“在某些农村地区,利润丰厚的鼠药企业甚至成为当地的经济支柱。上个世纪90年代末,汪诚信曾经随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去湖北某地暗访,亲历了鼠药市场的猖獗。他说:‘一到那里,就是一个大牌子,全国第一大鼠药市场。’据汪诚信介绍,当时该市场有三个随便:买药随便,要买什么给什么药,不管国家是否禁止;包装随便,可以用合法的包装,装国家禁止的药;开发票随便,要开多少钱,就开多少钱。”【5】

注意,上述情况都是在邱氏鼠药厂在因为五专家的“呼吁”而被关闭之后的“上个世纪90年代末”;而在“呼吁”之前,“鼠药市场的猖獗”到底达到了什么程度,他们更是了如指掌。这是五专家在《中国乡镇企业报》上发表“呼吁书”之前两年零一天新华社一份内参上的标题:《“灭鼠大王”邱满囤的发明成果遭剽窃

冒牌“邱氏鼠药”充斥市场亟待整顿》。据这篇文章,“目前全国已有一千多家生产假冒的‘邱氏鼠药’,严重损坏了‘邱氏诱鼠剂’的声誉。”【6】你以为五专家看不到内参就不知道这样的情况?


实际上,直到1994年,明确标有“含氟乙酰胺” 的“邱氏鼠药”还在河南出售。【7】这是邱满囤对新闻界公开说的:

“现在仿冒‘邱氏鼠药’的有上千家企业,仅厂里收到的仿冒包装物就有30余种。而汪诚信等5位专家从未到厂里提取鼠药。”【8】

对于这一点,五专家从来就没有予以驳斥或否认。也就是说,“五专家”通过对“在集市贸易市场”上采集的样品来给“邱氏鼠药”定性,就像是一个侦探拒不直接化验犯罪嫌疑人的血样,而是非要化验一些来路不明的血样,然后一口咬定它们来自犯罪嫌疑人。除了故意陷害之外,一个人还有这么做的任何其他理由吗?

最绝的是《健康报》:它后来在其为五专家站台的文章中不打自招,透露汪诚信等人所说的那11份“邱氏鼠药”样品全都来自“非法贩卖的”。【9】实际上,根据这篇文章,当时市场上“非法贩卖”的鼠药多种多样,“还有一些无任何标记的液体鼠药”;而五专家们购买的11种样品却全都是“邱氏鼠药”,这不明摆着就是要找茬整治“邱氏鼠药”吗?所以说,这五位专家的第一条证据是非常明显的构陷。

从另一个角度说,河北邱氏鼠药厂1991年的产值只有五百万元人民币(一说68万),1992年因为“五专家”的“呼吁”,销量直线下降,前三个季度只销了170万元。【8、10】而据汪诚信后来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一个鼠药贩子半年就能卖出价值十万元人民币的鼠药,“卖几个月药就够盖五间房了”;而在21世纪初,“仅北京、上海等20个城市的鼠药市场就达近1亿元。”【5】换句话说就是,号称全国最大鼠药厂的河北邱氏鼠药厂生产的正牌“邱氏鼠药”在全国鼠药市场的份额连百分之一都不到。可是,“五专家”搜集的11个样品,却全都是“邱氏鼠药”。除了是在专门盯着“邱氏鼠药”搞“选择性打假”之外,他们的行为还能有其他解释吗?事实是,他们的这个心理,早在两年前就被汪诚信不打自招了:

“对于当前宣传的引诱剂,当然不是毫无价值。但我认为,只有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介绍、认真地克服其不足,才是真正的爱护与扶持。否则,从长远看,适足以帮倒忙。此外,为了保护已经取得的进展,还要实行技术保护政策,取缔冒名产品。否则,在出售产品时,个个都是正宗传人,都是某某鼠药;但销出之后,如若效果不佳,责任只能由真正的正宗承担。久而久之,正宗也将拖垮。”【11】

而五专家后来的所作所为,其实质就是要让“真正的正宗”来承担“冒名产品”的责任,促成“正宗也将(被)拖垮”的早日现实。

三、肆意“科唬”


显然是为了强调“邱氏鼠药”罪大恶极,“呼吁书”极力渲染氟乙酰胺的毒性和危害,而下面这句话,曾被上百家报刊甚至书籍引用:

“1克氟乙酰胺可毒死6-7人,目前尚无特效解药。”【1】

事实是,氟乙酰胺对人的半致死剂量(LD50)都是根据动物试验估算的,一般认为在2-10
mg/kg。取其中值,毒死一个体重在60公斤的成人需要300毫克——注意:这是半致死剂量,即在这个剂量下,只有一半的可能导致死亡。事实是,有资料说,氟乙酰胺对人的致死剂量远远超过2-10
mg/kg,可高达23
mg/kg【12】;一个一岁半的女孩在误食了300毫克氟乙酰胺之后四天才死亡【13-14】。【13-14】按这个剂量计算,一克氟乙酰胺连一个体重为60公斤的成人都不一定能毒死,遑论6-7人!确实,有人用猴子做试验,一只体重为10公斤的雄猴在累计饲喂了6.020克氟乙酰胺之后,它“仍未呈现明显中毒症状”;另一只体重为7公斤雌猴在被饲喂了1.085克氟乙酰胺之后,虽然有中毒症状,但“仍未致死亡。”【15】可笑的是,尽管“五专家”把“1克氟乙酰胺可毒死6-7人”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但他们至今也没有透露自己这么说的根据是什么。

至于氟乙酰胺的解药,早在1957年就有人发现乙酰胺是其解药。【16】在文革期间,中国医学科学院的研究人员也发现,“乙酰胺具有良好的解毒效果,尤以肌注效果更佳。”【17】也就是因为如此,医学界一直把乙酰胺当作氟乙酰胺中毒的特效解毒药,如说“氟乙酰胺中毒的特效解毒药品是乙酰胺”【18】、乙酰胺(乙醯胺)是氟乙酰胺中毒的“特效解毒药”【19】、对氟乙酰胺中毒“乙酰胺有特效解毒作用”【20】,等等。实际上,汪诚信本人在极力推介使用氟乙酰胺时也是这么说的:

“乙酰胺对氟乙酰胺中毒有一定的解毒作用,有试验证明,可将致死中量提高三倍。轻度中毒时,4-6小时饮白酒1-2两,至微醉为度,据报告亦有一定的解毒效果。”【21】

而到了九十年代,汪诚信等人却改口说氟乙酰胺“目前尚无特效解药”,这是为什么?

也就是因为五专家言之凿凿,导致这一断言在当时被当成科学定论而广为流传,以致有人说“不少人误以为(氟乙酰胺)无解药。”【22】问题是:“五专家”为什么要故意误导公众?


肆意科唬
为了强调“邱氏鼠药”的危害性,汪诚信一伙先是把它打成国家禁用的氟乙酰胺,然后吓唬政府官员和公众说,“1克氟乙酰胺可毒死6-7人,目前尚无特效解药。”事实是,这句话从头到尾都是唬人鬼话。首先,没有任何资料能够证明“1克氟乙酰胺可毒死6-7人”;其次,只要抢救及时,乙酰胺对氟乙酰胺中毒具有非常好的解毒效果,存活率接近百分之百。(图片来源:【17】。)


实际上,五专家在“呼吁”中误导公众的地方多了去了。例如,据他们说,中国政府对氟乙酰胺的禁令始于“1982年农牧渔业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而事实是,在查封邱氏鼠药厂之际,化工部农药处处长林岩就说,国家早在1976年就已经明令停止生产氟乙酰胺。【23】这个说法在一年后被中央爱卫会在一个文件中复述。【24】既然五专家要强调“邱氏鼠药”的非法性,他们岂不应该把氟乙酰胺被禁的历史追溯得越早越好吗?实际上,他们后来在妄图利用邱氏鼠药含有毒鼠强来搞垮邱氏鼠药时,就是这么做的,即非要谎称化工部1991年的一个文件相当于宣布毒鼠强是“禁药”(下详)。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不提1976年的那个“禁(氟乙酰胺)令”呢?原来,直到1983年,汪诚信还在其“农村医学普及小丛书”中向农民推荐氟乙酰胺【25】;直到1984年,汪诚信和邓址还在向国外同行炫耀中国使用氟乙酰胺灭鼠的业绩【26】。

四、任意栽赃

还是为了渲染“邱氏鼠药”的罪大恶极,五专家的“呼吁书”还举了几个“邱氏鼠药”造成危害的具体例子。而恰恰就是从这几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清他们的“呼吁”到底是出于公心,还是出于私怨。

首先,五专家所说“广西横县六休村用‘邱氏鼠药’后毒死鸡40只、狗4
只,玉林县毒死62头牛”这个例子很可能是他们蓄意编造的,就像汪诚信在1992年2月编造“北京儿童医院就收治一名误食含氟乙酰胺的邱氏鼠药的3岁儿童”那个例子一样;因为我们不仅在任何文献库中都找不到相关信息,即使到地方志中去找(如玉林市水产畜牧局2003年出版的《玉林市畜牧水产志》),也还是找不见。唯一与他们所说有点儿类似的记载是下面这个事例:

“我区某乡政府为了减少鼠害,
于1990年3月6日在田间大面积投放灭鼠药氟乙酸钠,由于处理不当,引起人畜中毒事故,其中耕牛中毒73头,
死亡41头;猪中毒死亡6头;狗中毒死亡2只;鸡中毒死亡4只;另有二人因食中毒死亡的牛内脏而出现头晕、腹痛、呕吐等症状。”【27】


且不说上述案例与邱氏鼠药毫不相干,它与“氟乙酰胺”的关系也不大,因为氟乙酸钠与氟乙酰胺是两种不同的化学物质和鼠药:尽管前者比后者毒性强好多倍,但它并没有被国家明令禁用。而对于这个“真相”,五专家之一邓址显然心知肚明,因为他在1990年6月曾到广西,并且在其后呼吁使用慢性灭鼠药的文章中还特意提到此事:

“……就以此次在广西了解到的情况就足以说明问题,玉林县一个村子使用氟乙酰胺灭鼠,毒死耕牛48头,1人中毒致死,至于鸡、狗、猫等家禽(畜)中毒死亡的就更多了。”【28】

看到邓址把“氟乙酸钠”硬说成是“氟乙酰胺”了吗?看到他把耕牛的死亡头数飙升了将近20%了吗?看到他把“猪中毒死亡6头;狗中毒死亡2只;鸡中毒死亡4只”说成是“(比48头耕牛)更多了”吗?也就是说,这位专家在推销自己的“慢性灭鼠剂”时,使用的最拿手把戏就是伪造数据。但即使如此,他也没能在邱氏鼠药和氟乙酰胺之间划上等号。

从另一方面讲,五专家连“毒死鸡40只、狗4
只”这样的东西都要搬出来当作“邱氏鼠药”为害的证据,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他们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过硬的证据,因为在农村和野外施用农药——不仅仅是灭鼠剂——,这样的情况多如牛毛、擢发难数。如上所述,汪诚信、邓址等人在施用他们极力推荐的“慢性抗凝血剂”灭鼠药“大隆”时,不也毒死了3只猫、29只鸡吗?更何况,比“毒死鸡40只、狗4
只”严重得多的鼠药中毒事件也比比皆是,层出不穷,仅在1991年就有如下人、牛鼠药中毒的报告:

王得厚等:《血液灌流抢救鼠药中毒21例》,《人民军医》1991年9期22-23页。

柯怡等:《耕牛磷化锌中毒死亡14例》,《畜牧兽医科技》1991年3期24-25页。

王振岗等:《误食鼠力杀毒饵中毒死亡一例报告》,《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1991年6期368页。

姚亚军、王树理、张泽民:《耕牛溴敌隆鼠药中毒的救治》,《中兽医医药杂志》1991年2期40页。


这些中毒事件中,不仅没有一例来自“邱氏鼠药”,而且除了一例被怀疑是氟乙酰胺作祟之外,其他都与氟乙酰胺无关。问题是,五专家干嘛放着西瓜不拣,专拣芝麻?

前面提到,五专家之一赵桂芝曾将安徽死牛事件的祸水泼向邱氏鼠药。实际上,直到2003年,汪诚信还要这么干:

“事实上,‘邱氏鼠药’已经引发了多起人畜中毒案件,‘光是安徽省一个地方,就毒死了几千头牛。’汪诚信说。”【29】

事实是,安徽死牛事件与邱氏鼠药根本就扯不上关系。这是最早报道五专家“呼吁”并且一直力挺五专家的《健康报》的相关报道:

“去年3月,在安徽省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两位委员在《灭鼠药市场亟需整顿》的提案中说,该省阜阳地区有专门土法合成氟乙酰胺和毒饵的‘专业户’。据淮北18个县市的不完全统计,因误食鼠药而死亡的黄牛9490头、猪762头、山羊274只、犬3004只、兔1280只、鸡鸭847只,直接损失达数百万元。死亡家畜胃的内容物和饲草,经检测均含有氟乙酰胺。”【9】

我们假设一头黄牛的体重是三百公斤,氟乙酰胺对黄牛的致死剂量与人相似,也是23
mg/kg,则毒死一头黄牛需要7克氟乙酰胺,毒死9490头黄牛需要大约66公斤氟乙酰胺。因为这些黄牛是被随机毒死的,并且毒饵主要是被老鼠食用,因此,实际施用的氟乙酰胺至少应该是上面这个数字的50-100倍,即3-6吨。按照《健康报》的那篇文章,每公斤氟乙酰胺可以制成一百公斤鼠药,则3吨氟乙酰胺可制成300吨邱氏鼠药。按照网上一篇匿名帖子《20吨含剧毒“邱氏鼠药”至今还未销毁

五科学家不敌“一鼠药大王”》、——几乎可以肯定,其作者就是“五专家”中的某人——,“其每吨的最高价格可达4万多元,高出一般鼠药7-10倍”,则300吨邱氏鼠药价值1200万元、600吨是240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赵桂芝和汪诚信所说属实,那就相当于邱氏鼠药厂投产之后的全部产品都跑到“淮北18个县市”去了;而即使如此,他们的产品还不到所需用量的一半,甚至不到四分之一。如此荒诞不经的故事,这些专家却说得津津有味。你以为他们真的不会算账吗?

五、蓄意构陷

五专家不仅栽赃说“邱氏鼠药”毒死牲畜,他们还在“呼吁”中举出了两起“群众误食‘邱氏鼠药’的中毒事故”当作邱氏鼠药的罪证。且不论他们所说是否属实,只说他们所使有的逻辑:误食或者故意服用“邱氏鼠药”怎么能够是“邱氏鼠药”的罪过?难道这个世界上存在对人类无毒的鼠药?从另一方面讲,假如五专家真的相信自己的逻辑能够成立,那些因误食“灭鼠灵”而中毒的人【2】,包括死者【30】,是不是都可以追究“研制”该药并且获奖的邓址的责任?所以说,五专家拿出这样的例子本身,就说明了他们对邱氏鼠药和邱满囤含有极为强烈的主观恶意。而实际上,他们的恶意远不止于此。

原来,“《人民军医》1991年第8
期”所“载”的那篇文章说得非常清楚,中毒的毒源根本就不是“邱氏鼠药”,而是在邱氏鼠药厂建成两年前生产的“满囤牌邱氏灭鼠诱杀剂”。后来经过化学检验,从该诱杀剂拌制的毒米中检查出的毒物并不是氟乙酰胺,而是“4次甲基二矾四胺”。【31】“4次甲基二矾四胺”,又名“四亚甲基二砜四胺”,俗称“毒鼠强”、“没鼠命”、“四二四”(424),其毒性比氟乙酰胺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赵桂芝后来就在《人民日报》上说“‘毒鼠强’的毒性比‘氟乙酰胺’大数十倍”【32】、在《植物保护》上说“毒鼠强1g可毒死数十人.
氟乙酰胺1g毒死6-7人。”【33】


同样,“1991年38军某连队也是误食‘邱氏鼠药’致78人中毒”事件的罪魁祸首也是毒鼠强,与氟乙酰胺一丁点儿关系都没有。【34-36】由于当时分析中毒原因的单位就是“五专家”之一邓址所在的“军事医学科学院”,所以“五专家”对于这一事实根本就不可能不知道——相关报道既没有提“38军”、也没有提“邱氏鼠药”,因此他们的消息来源只能是内部渠道。事实是,在“呼吁”之前一年多,邓址确曾提到此案:

“北京某部一个连队由于使用急性灭鼠剂灭鼠管理不当,90余人的单位一次竟有70余人误食中毒。”【28】

后来,在搞倒邱氏鼠药厂之后,赵桂芝亲口承认那次中毒事件的罪魁祸首是毒鼠强:

“如1991 年驻石家庄地区某部一个连队因误食混有河北省无极县邱民鼠药厂生产的毒鼠强大米造成83 人中毒,……。”【33】

实际上,“军事医学科学院”那组研究人员在1990年就已经报告了161人毒鼠强中毒病例【19】;而据全国爱卫会的资料,在1989-1992年这段时间,在北京、河北等6省市因误食急性鼠药而中毒的总人数也不过164人【24】。也就是说,毒鼠强不仅对人类的毒性比氟乙酰胺大得多,它对人类造成的实际危害也远远超过氟乙酰胺。对此,汪诚信心里清楚得很。这是他在1990年说的话:

“近几年来,出现了新情况。除少量氟乙酰胺继续流入市场外,其它未曾禁用的强强毒急性药,如鼠立死、没鼠命(毒鼠强)等大量上市、使用,已在不同地区造成数十人误食中毒和牛、猪、鸡等死亡数十头(只)的多起恶性事故。……没鼠命、鼠立死等强毒急性灭鼠剂和氟乙酰胺相仿,最主要的缺点是对人畜很不安全。它们毒性很强,作用很快,对人畜无明显的异味,甚易误食和二次中毒。而且一旦误食,抢救非常困难,既无足够的抢救时间(没鼠命服药3分钟内即可能致死),又无高效的解毒药物。没鼠命不仅不易分解,且能被植物内吸,滞留保毒达数年之久。”【37】

可是,“五专家”却在针对邱氏鼠药发出“呼吁”之时,独独不“呼吁”媒体关注这一急性剧毒鼠药,这是为什么?更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别人从“邱氏鼠药”中查出了“毒鼠强”,但“五专家”却非要说“邱氏鼠药”含有氟乙酰胺而闭口不提毒鼠强?为什么他们明知导致“群众误食‘邱氏鼠药’的中毒事故”的元凶是毒鼠强,却非要误导读者和“新闻媒介”,让他们以为“群众”中的是氟乙酰胺的毒?实际上,汪诚信据以猜测邱氏鼠药含有氟乙酰胺的消息来源,即云南省卫生厅地方病办公室的那个文件,也说邱氏鼠药使用毒鼠强,但不仅汪诚信对此一言不发,五专家中的其他四人也都对此噤若寒蝉。这到底是为什么?


谎报军情
1990-1991年,解放军至少发生了两起重大鼠药中毒事件,元凶都是剧毒鼠药“毒鼠强”(又称“没鼠命”、“四二四”)。但是,为了构陷邱氏鼠药,汪诚信等“五专家”对这一真相极力掩盖,反倒拼命要制造一个“邱氏鼠药使用氟乙酰胺、是氟乙酰胺造成士兵中毒”的假象。



实际上,最遭五专家嫉恨的邱满囤南宁灭鼠,使用的灭鼠剂也是毒鼠强。【38-39】这一事实后来被一位全国爱卫会检查团成员所确认,确认地点就是汪诚信担任主编的《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40】而汪诚信一直喋喋不休津津乐道的那个“南宁卫生检查没达标”故事,其信息来源也是这篇文章。可是,他和同伙却一直在明示或暗示邱满囤在南宁使用的是氟乙酰胺。这又是为什么?

要解答上面所有这些问题,你必须首先知道以下事实:

第一,在中国,最早使用毒鼠强灭鼠之人就是汪诚信【41-42】;

第二,汪诚信曾向邱满囤推荐使用毒鼠强【43】;

第三,当时国家尚未明文禁止使用毒鼠强,尽管“五专家”显然明确地知道“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技术文件中,仍将它和氟乙酰胺、氟乙酸纳、士的宁等同等看待”【44】、“国外早已限制其使用”【19】。

而就是从这样的事实中,我们可以找出上面那三个问题的唯一答案:“五专家”一口咬定“邱氏鼠药”含氟乙酰胺,并且极力渲染氟乙酰胺的危害性,就是要让政府查禁“邱氏鼠药”,至少是要让它没有市场,而对鼠药或邱氏鼠药是否“安全”、是否“生态”这样的问题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可以说是毫不关心。

六、否认常识

仅看标题,五专家“呼吁”的目的似乎是要提倡“科学宣传灭鼠”,或者“科学灭鼠”,但实际上,在读完整篇文章之后,你也搞不明白他们所说的“科学宣传”或“科学灭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确实,在文章中,除了“控制鼠害必须进行科学灭鼠”、“应当尊重科学事实”这些空洞的口号之外,他们唯一与“科学”沾点边儿的言论就是说“邱氏引诱剂能引鼠出洞,

招公来公,要母来母”是“缺乏科学常识”。显然是对自己所说的“科学常识”有些胆怯,所以他们马上以“不做过多解释”这句话来打马虎眼。那么,“科学常识”真的能够否定邱氏诱鼠剂吗?

事实是,早在1952年,法国科学家就发现现雌性大白鼠的气味对雄性大白鼠有引诱作用。【45】这个发现后来被多家实验室证实。【46-48】而在那之前,这类在动物体外起作用的物质就已被命名为“外激素”了。【49】所谓“外激素”,其主要功能之一就是传递性信息。很快,人们就想到利用外激素来灭鼠。【50】

在中国,科研人员从六十年代初即开始了对外激素的研究。【51-52】而在文革期间,最热门的生物学研究领域之一就是利用性诱剂来消灭害虫。【53-55】实际上,对鼠类性诱剂或外激素的研究也始于文革期间,并且就在五专家之一马勇所在单位,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看看这些论文的标题: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动物生态室一组:《鼠尿气味的诱鼠作用及其在灭鼠中应用的可能性》,《动物学报》1975年1期46-50页。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动物生态室一组:《雄小鼠气味影响雌鼠性成熟的研究》,《动物学报》1976年2期207-212页。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动物生态室一组:《外激素在防治布氏田鼠中的应用》,《动物学报》1978年4期366-372页。

刘炳谦、刘素霞:《雌大白鼠包皮腺分泌物的性引诱作用》,《动物学杂志》1979年3期49-51页。


《动物学报》和《动物学杂志》都是中科院动物所主办的刊物,前者还是动物学界的权威刊物,它在七十年代一年只发表五十多篇文章。就算马勇再怎么懒惰、再怎么不务正业、再怎么孤陋寡闻,他也决不可能对自己同事的相关研究一无所知。

除了马勇之外,“科学家”汪诚信、邓址也都知道“外激素”、性诱剂这码事儿。例如,汪诚信就曾在1979年说过这样的话:“近年来,曾试用鼠的外激素作为引诱剂,显露了可喜的苗头。”【56】三年后,他又引用动物所的《外激素在防治布氏田鼠中的应用》一文来证明“外激素对提高毒饵消耗量和灭效可起积极作用。”【57】这当然不是汪诚信的独家心得,而是人们的共识。当时,有人已经做出了这样的断言:“鼠类外激素及其他引诱剂的研究,今后必将提到日程上来,因它能吸引老鼠摄食,大大提高灭效。”【58】四年后,邓址在一篇介绍外激素的文章中还特意介绍了一下“性引诱剂”:

“动情期的雌鼠尿和成年的雄鼠尿对异性都有引诱作用。鼠尿中含有的性引诱外激素,来源于雌鼠阴道分泌物和雄鼠的包皮腺分泌物。”【59】

1990年,也就是在他的老搭档汪诚信与邱满囤翻脸那一年,邓址还专门在那篇抄袭而来的《诱鼠剂》一文中讲到“外激素和动物的气味”,这是他抄来的结论:


“啮齿动物的外激素(Pheromones)用于防制,提高毒饵和捕鼠器的引诱力,有很大的前景。”【60】

尽管我们不知道邱满囤是通过什么方式来达到“招公来公,要母来母”的,以及他的诱鼠剂是否真的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河北省鼠疫防治所的试验就没能证实此点【61】——,但谁都无法否认,他的说法在理论上是能够成立的。而五专家在明明知道相关“科学常识”的前提下,却断然以“缺乏科学常识”来否定其可能性,这充分说明,为了彻底否定“灭鼠大王”,他们不惜牺牲、甚至否定“科学”。除了心怀恶意之外,他们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事实是,当“河北的鲁迅”、评论家储瑞耕用下面这段话来教训这五位专家时,他们根本就无言以对,所以只能转向高官求救:

“外国学者认为:在未来诱鼠剂开发研究中,性信息素(外激素)和鼠味是有可能成为具有种的、甚至属的高选择性诱鼠剂,这个鼠防领域的新的科技信息,各位专家权威决不至于一无所知。”【62】

这才叫“此时无声胜有声”!

七、瞪眼撒谎

五专家在“呼吁”之中撒下的最大谎言就是说邱氏诱鼠剂不能诱鼠,而他们在撒这个谎时言之凿凿信誓旦旦,把“国务委员李铁映同志”也拉了进来,不知内情的人,谁能想到那是他们撒下的一个弥天大谎、并且是故意撒谎!

事实是,邱满囤灭鼠的最大卖点就是他能够在大白天把老鼠从洞中诱至洞外,并且吞食他布下的毒饵。没有这一绝招儿,他也不可能屡屡出现在报刊上,也不可能有胆量闯进中国科学院去“献宝”——除非自称是“老鼠精”的邱满囤是一个弱智。

“邱氏诱鼠剂”的神奇不仅仅被不计其数的观众所见证,而且还被科学试验所证实。原来,1990年,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发表了一篇实验报告,题为《邱氏灭鼠引诱剂对家鼠引诱效力的试验研究》【61】。据该文,这项研究是“根据河北省爱卫会、省科委指示”进行的,因此可以断定该试验结果就是邱氏诱鼠剂通过河北省科委鉴定的主要依据。这篇文章的参考文献只有两本书,一本是汪诚信的《药物灭鼠》,另一本是邓址的《鼠类的防治》。显然,他们的实验完全就是按照这两位专家的“规范”设计的。那么,他们都得到了什么样的结果呢?

首先,他们在装有10只老鼠的笼子里分别放上拌有邱氏诱鼠剂(他们称之为“1号诱饵”)或者“我国正常引诱剂”如香油或糖(“2号诱饵”)的玉米,以及只加白开水的玉米,然后定时测量饲料被食用的多少。这是他们得出的结论:

“1号诱饵对褐家鼠适口性好,有明显的引诱作用,在同一时间内,1号诱饵消耗量与2号诱饵(油、糖和未加引诱剂诱饵)均有明显差异。”【61】



当上述实验在实地进行时,效果更为明显:他们在120间民房内布置了258个饲料盘,一半盛放拌有邱氏诱鼠剂的玉米(他们名之为“3号诱饵”),另一半盛放只用水搅拌的玉米(“4号诱饵”)。这是他们的结论:

“72小时时内3号诱饵消耗量为4441克,4号诱饵消耗量为1731.5克,3号与4号的诱饵消耗量之比为2.55:1。”



当上述玉米与灭鼠剂相混合之后,其诱鼠效果与未掺灭鼠剂的试验结果相似;惟灭鼠效果除了一组有显著性差异之外,其余两组差异不显著,研究人员认为“可能是毒饵投放时间短,庭院未做处理,试验区外鼠粪不断迁入所致。”需要指出的是,这项研究还测试了邱氏诱鼠剂能否特异引诱不同性别的老鼠,其初步结论是“邱氏引诱剂对诱鼠的性别无选择性。”


真科学与伪科学
在与邱满囤的缠斗中,五专家一直摆出一副正统科学家的架势,并且将邱氏诱鼠剂称为“伪科学”。而实际上,真科学与伪科学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伪科学从来不敢公布自己的试验数据供世人验证。不仅如此,伪科学还故意无视对自己不利的科学试验结果。事实也确实如此:尽管五专家对邱氏诱鼠剂和邱氏鼠药提出了种种指控,但他们从来就没有发表一篇能够证明自己指控的试验报告或者论文。与此同时,他们对能够证明邱氏诱鼠剂的试验报告一律采取选择性失明的态度。上图为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对邱氏诱鼠剂的测试报告。直到二十多年后,参加了该试验的石家庄地区研究人员还在自豪地宣称:“1989年参与邱氏灭鼠引诱剂对家鼠引诱效力的试验研究。邱氏灭鼠引诱剂对家鼠有明显的引诱作用,适口性好,取食量高,适合在城镇、乡村各类环境灭鼠中使用。”【63】



同样,辽宁省爱卫会也对邱氏鼠药进行了评审,其结论是:

“评审委员会认为邱氏诱鼠剂的招引作用明显高于目前国内常用的引诱物, 能够使家鼠和小白鼠对毒饵的摄食量明显增加, 对急性杀鼠剂和高浓度慢性杀鼠剂的异常气味有明显的遮盖作用。

“邱氏诱鼠剂是目前经过科学验证确有引诱效果,
而且可以批量生产的一种良好的诱鼠剂。这种诱鼠剂更适用于器械灭鼠、鼠传性疾病疫区的紧急灭鼠、鼠密度较高的地区采用急性杀鼠剂灭鼠以及某些特种场所和重点场所如储仓、车船飞机、养殖业、饮食副食行业、粮食业等部门的急性毒饵灭鼠。”【64】


毫无例外,汪诚信在以后几年评论邱氏诱鼠剂或邱氏鼠药时,对上述研究结果和评审意见全都只字不提,就像它们根本就不存在似的。假如汪诚信等人“呼吁”真的“完全是出于对中国灭鼠事业的考虑,是站在科学的立场上写的,是灭鼠科学工作者应尽的资任和义务”【65】,并且真的手握科学铁证,他们岂不应该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自己的实验结果、进而控告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吗?而他们之所以只敢拿邱满囤开刀、只敢通过写上告信的手段来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至今不敢公布自己的试验数据,充分说明他们不仅心虚、而且手虚——他们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八、信口雌黄

确实,被告后来在法庭上承认,他们那次所谓的“科学试验”不仅没有邱满囤的参加,连邱氏诱鼠剂也是冒牌的——“由曾经是他徒弟的单承仪用诱鼠剂做的实验”。【66】而邱满囤早在1989年去广西灭鼠期间就曾做出过这样的公开声明:

“到目前为止,我的技术没有向任何单位转让。近年,有人向我从师,对个别弟子也教他一些技术,要出师可不容易哩!”【67】

事实是,邱满囤对邱氏诱鼠剂的配方视为至宝,连给他做成果鉴定的河北科委都不肯告诉、宁可得罪自己的高级顾问汪诚信都不肯透露,他怎么可能把它白白地送给一个“徒弟”呢?显然是因为这个缘故,单承仪所在“沈阳军区空军新型鼠药厂”生产的“C型邱氏颗粒毒饵”在与一些常规灭鼠药进行比较时,才会敬陪末座。【68】所以说,五专家明明知道单承仪的“邱氏诱鼠剂”与邱满囤的“邱氏诱鼠剂”不是同样的东西,但他们却就是要拿它来做那个莫名其妙的“科学试验”,并且将其结果扣在“邱满囤邱氏诱鼠剂”头上,这与他们从集市上搜集冒牌邱氏鼠药样品然后根据这些冒牌样品的检验结果来给邱氏鼠药定罪完全是如出一辙——除了怀有主观恶意之外,他们没有任何其他理由来这么做。

再看看赵桂芝后来透露的那个神秘莫测的“科学试验”的细节:

“经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室内外试验结果‘邱民引诱剂’与对照经统计分析无差异。”【69】

上面这句话充分说明,高级农艺师赵桂芝对“统计分析”完全是一窍不通:“统计分析”必须建立在一定数量的基础之上,对于像“老鼠一口也没吃‘邱氏引诱剂’,只吃了一口参试的玉未面加自来水的对照饵”这样的数据,不仅根本无法进行分析,即使强行分析,得出的结果也毫无意义。这是汪诚信在试图否定邱满囤“表演”具有说服力时说的话:

“其五,表演场地一般较小,鼠密度虽高但鼠数往往不足,不符合统计学要求。”【70】

实际上,“赵高”的那句话不仅说明她这个“高级农艺师”对统计学一窍不通,而且还说明她是在蓄意撒谎:假如她所说是真,他们为什么不将自己的结果发表出来?这么做,对他们有百益而无一害,并且易如反掌:因为在当时,汪诚信是《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的主编、马勇是《动物学杂志》的主编,并且,赵桂芝连诽谤文章都可以在《植物保护》上明目张胆地发表,在它上面发表研究报告岂不如同探囊取物?

最奇的是,显然是要证明邱氏诱鼠剂没有诱鼠效力,一位“农业部有关人士”——几乎可以肯定她就是赵桂芝,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敢于公开宣称邱氏诱鼠剂是氟乙酰胺的“改名”,连汪诚信都不敢这么说——,还这样对《中国经营报》的记者说:

“这种药对老鼠来说有特殊的香味,老鼠很爱吃,当然致死的速度也极快。另外,这种毒药可以象添加剂一样,随时混入药品中。生产者可以随时加入,也可随时停用,并不影响流程。”【8】

假如这位“农业部有关人士”所说的第一句为真,则邱满囤根本就没有任何必要在氟乙酰胺被禁之前发明邱氏诱鼠剂了,因为即使他发明了,也不会引起那么轰动的效应。而事实是,“农业部有关人士”所说的第一句是彻头彻尾的谎言:首先,任何一本记载氟乙酰胺的农药或者化学书籍都不会告诉你说“这种药对老鼠来说有特殊的香味”,因为“这种药”是无臭无味的晶体。例如,汪诚信在大力推介使用氟乙酰胺灭鼠之时就这样介绍道:

“纯品氟乙酰胺是白色无臭无味的针状结晶……”。【71】

而另一个“五专家”邓址也说,氟乙酰胺“纯品呈白色无臭无味,针状结晶。”【72】既然“无臭无味”,老鼠是怎么闻到它的“特殊的香味”的呢? 难怪王宏甲说赵桂芝“指鹿为马”,并且连说了两次。【73】

实际上,这位“农业部有关人士”所说的后两句话恰恰暴露了这五位专家的天大秘密:他们怎么知道自己从那些来自农贸市场的样品中检测出来的氟乙酰胺到底是来自邱氏鼠药厂的原装,还是其他人后来“随时加入”的?难怪他们请的律师会坚持这样“认为”:“据民法122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者都应对其最终产品负责,而‘邱氏鼠药’是做为一个产品注册登记的,不能将其分为诱鼠剂和杀鼠剂而推卸责任。”【8】对这句话,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我们就是要整死“邱氏鼠药”,我们根本就不在乎其他剧毒、急性鼠药的危害!确实,在法庭上,那些律师就是这么说的:“原告使尽浑身解数也难以掐脱这条被抓住了的尾巴的。”【74】

那么,邱氏诱鼠剂在1990年7月到底诱没诱到老鼠呢?这是王宏甲在二十年后披露的真相:

“我看到《呼》文时,最令我吃惊的也是《呼》文说1990年7月灭鼠技术研讨会上‘邱氏诱鼠剂’没有引诱力那段话。因邱满囤当着李铁映的面诱杀老鼠24只,我也在场。我目睹了全过程。

“那天,7月19日上午9点整,李铁映果真来了,一下车,面带微笑。陪同前来的有全国爱卫会副主任张义芳。接下来的事,邱满囤自己只记得‘跟李铁映握手’。中央电视台一位摄像走过去把邱满囤耳朵上夹着的香烟拿掉,邱后来说‘我一点儿都不知道’。接着是邱打开那个铝饭盒,撮出麦粒就用手掌托着,又用三个指头直接布药——在限定范围,从一根水泥柱布到另一根水泥柱,李铁映始终跟在邱满囤身后观看。接着是邱的徒弟布药,李铁映就站住了。邱满囤注意到这个细节,心里很暖和,觉得是中央首长对自己这个农民发明家的格外关怀。邱的徒弟刚布完药,有几个声音几乎同时从邱这边响起:看,看,有吃的了!

“后来是回到会场。李铁映讲话,邱满囤记得最牢的是:‘专家的工作要做到实验室和现场相结合,要和土专家交朋友。’还有:‘灭鼠工作要走向世界,争取在中国召开国际灭鼠会议。’

“再后来,李铁映与邱满囤并肩走出会场,与大家一起再去看现场。结果,邱满囤布药的场地,有死鼠24只。

“以上,是我亲眼所见,也是几位专家亲眼所见。他们怎能公然说邱氏诱鼠剂没有引诱力呢?他们的《呼》文不怕李铁映看到吗?不怕当时在场的其他灭鼠专家看到吗?他们真的一点儿都不怕那么多在场的人会怎么看他们吗?”【75】


只不过是,在“科学家”汪诚信的眼中,这样的“表演”一钱不值,哪怕他本人也亲自在场。后来在二审法庭上,汪诚信狡辩说,诱杀现场是他多次观察鼠情后采定的,老鼠本来就多。【76】显然,汪诚信的言外之意就是,老鼠多,什么东西都可以把它们引诱出来。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当场用玉米面加水来诱杀几只老鼠给大领导看看呢?


心怀鬼胎
1989年8月26日,汪诚信接受“河北邱氏鼠药厂”聘书,担任该厂的高级技术顾问(左下图)。1990年7月19日,邱满囤在参加北京“灭鼠研讨会”时与国务委员、国家爱卫会主任李铁映握手,汪诚信当时在场。李铁映在那天亲眼看到邱满囤诱杀了24只老鼠。但是,在获得邱氏诱鼠剂配方的企图失败之后,汪诚信从1992年2月开始拉着一帮人四处走访、写信告状,说邱氏鼠药含违禁剧毒化学品,邱氏诱鼠剂毫无作用。(图片来源:【77-78】。)



九、瞪眼造谣

事实是,五专家不仅敢于编造自己“主持”并且“参加”的会议的内容,他们还能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样一个谎言:邱满囤“本人已公开承认引诱剂引老鼠上树的电视镜头,是虚假的”。事实是,即使是在私下,邱满囤也从来就没有说过那样的话。这是他的矢口否认:“我从来没说过那是假的。我根本不可能说那是假的。”【79】显然,五专家之所以要死死咬住“老鼠上树”这个问题不放,就是因为在他们眼中,这是邱氏鼠药宣传中最虚假之处——根据他们的所谓“科学”,这种事情永远都不可能发生。而据王宏甲说,老鼠上树的镜头最早是中央电视台的《神州风采》节目在1990年12月29日晚7时41分播出的。【80】但五专家却从来就没敢打上中央电视台的大门,而只敢到北京电视台去胡闹。那么,那些镜头是怎么来的呢?这是王宏甲的记叙:

“这组镜头是河北省电视台主任记者李希才拍摄的。他看到《呼》文,谈起当时的拍摄,总是激动地说:‘绝对没有假!’

“李希才回顾说,拍摄地点在河北衡水火车站,有人让老邱把药放到树杈上试试,别总放在地下。起初老邱也觉得可能性不大。当时地下也布了药,围观的人有上百人吧。老鼠出来吃地下的药了,我扛着摄像机正拍地下老鼠吃药的镜头,忽听东北角有人喊:‘老鼠上树了!’

“李希才立刻跑到东北角,一看果然,有两只老鼠正在上树,他立刻把镜头对准上树的老鼠。天呐,老鼠到了树杈,真的把包药的纸咬开,在众目睽睽之下,吃起药来。

“老鼠上柜顶的镜头,也是李希才拍的。

“那是在屋子里,老鼠沿着墙壁和橱柜之间的缝隙爬上去吃药。李希才今已年近70。他说:‘老鼠咬开纸包,目中无人地吃药,那是仓皇逃跑吗?老鼠不是演员,它能听你导演吗?’”【79】


在另一个作者写的文章中,其经过被叙述得更为详细:

“为否定邱氏诱鼠剂的引诱作用,有人对中央电视台曾播发的一组镜头提出了质疑和假设。譬如‘那是把树放倒,把镜头横过来拍的……’,‘利用科技手法倒着拍的,实际上是老鼠下树的镜头……’现代科技手段什么都能剪贴,什么顺序都能颠倒,15年前做的到么,我们不知道。

“‘绝对没有假!’河北省电视台主任记者李希才同志有几分不平的说:‘那段录像是我亲自摄制的。’原来,老李十多年前参加了对邱满囤灭鼠专题报道。在衡水火车站广场,开始仅仅是一个策划和想法,专门让老邱把药放到树杈上。此举连老邱都觉得可能性不大,因为围观的老百姓有上百人,有的地方虽用石棉瓦挡起来,但总共留出的空地也就百余平方米。希才扛着摄像机正拍地下老鼠吃药的镜头,忽然听到东北角有人喊‘快看,老鼠上树了!’他连忙跑到东北角,一看老鼠真的上树了,一共两只,他立即将这一珍贵的镜头摄下来。老鼠到了树杈上,竟将包药的纸咬开,在众目睽睽之下,贪嘴地吃起药来。老李很兴奋,感到心脏都跳得不正常了:‘太神奇了。’老鼠吃完药,可能由于药力发作的缘故,根本没有跳下来,而是一步一步向树稍爬去。老李的摄像机已经够不着了,他就搬了个梯子,上了平房顶。天渐渐黑下来,光线已经逐渐漠糊不清了。老鼠打开了哆嗦,最后终于做了个自由落体运动。李希才同志现在62岁,已经退休赋闲在家,每当讲到那天拍片的镜头,眼里就放出异样的光彩,好象又回到那令人兴奋的时刻。‘老鼠上立柜吃药的镜头我也拍到过,比这简单多了。我们把立柜与墙离开了一个一寸多的缝,老鼠就沿着缝,背顶着墙爪子抓着立柜板爬了上去。’老李不但对老邱佩服得可以,对老鼠的智慧也不停地感叹:‘这老鼠真是精得很。’

“《无极之路》电视报告文学编入的镜头,大部分是老李拍的。这些不可思议的镜头,对人们认识老邱,认识诱鼠剂,起到了用语言无法达到的效果,也凝集了一个老新闻工作者可贵的敬业精神和辛勤的汗水。”【81】


显然,唯一与五专家所说沾一点儿边儿的事实就是,“连老邱都觉得可能性不大”。换句话说就是,五专家所说的话,充其量也不过是捕风捉影,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是“含沙射影”。

十、故意诽谤

“邱氏诱鼠剂”不仅能够诱鼠,它的一个最大的噱头就是能够特异地把公鼠或者母鼠引诱出洞——即五专家所说“招公来公, 要母来母”。显然是要否定这一“神奇”,五专家在“呼吁”中还说了这样一句话:

“至于引公引母的问题,早在1984年见报宣传,可直到1989年表演者在北京一个养鸭场表演时,当场被北京专业技术人员揭穿。”【1】

在“呼吁书”的原稿中,这句话的后面还有这么几个字:“表演者并不能分辨老鼠的公母。”

假如孤立地看上面这句话,读者也许不会把那个“表演者”当作邱满囤;但是,恰如邱满囤的辩护律师冯增书所说,“任何人对照上下文都知道这里表演者特指的是邱满囤,而不是别人。”【82】后来汪诚信在法庭上承认,那个“表演者”根本就不是邱满囤,而是他的徒弟单承仪【66】;而五专家的辩护律师则指责邱满囤“对号入座”【83】。问题是,五专家如此行文,其目的不就是要让人们“对号入座”吗?

实际上,在谎言被戳破之后,“汪诚信还列举了《无极之路》中的描述以及邱本人说过的一些话来证明邱满囤并不识老鼠公母。”【66】这说明,即使是在给邱满囤当了三年顾问之后,汪诚信也没有拿到邱满囤确实不能识别老鼠公母的直接证据,因此他只能通过咬文嚼字抠字眼儿来进行诬陷。而他们之所以要如此,和他们根据邱满囤在“专家”以“鉴定”为诱饵逼迫邱满囤脱掉衣裤表演而认定他“无知”完全是出于一个目的,那就是暗示,邱满囤连最基本的知识和本领都没有,怎么可能发明他所宣称的那么神奇的邱氏诱鼠剂?!

那么,邱满囤到底能不能分辨老鼠公母呢?这是邱满囤在陕西省大荔县表演专灭母鼠:

“果然,不出3分钟,第一只老鼠窜至人面前。这种本该夜晚出没而又特别见不得人的东西,此时却在众目睽睽之下急不可耐地冲到毒饵跟前,毫不迟疑地吞进一颗麦粒,旋即,全身哆嗦,两只前爪狠抓了抓嘴巴,掉头逃遁。紧接着,第二,第三,第四……一共19只,逐一重蹈覆辙。

“半小时后,19只老鼠相继又从旮旯里跑了出来,神经质地在屋子里乱窜。过了一个多小时,邱满囤说:‘行了,抓死老鼠!’人们从案板下、锅台后、门角落等处,提出19只,扒开后爪子仔细看,只只都是母老鼠。”【84】

“又过了十多分钟,发现中毒老鼠在洞口急剧而痛苦地呼吸,半个小时后,第一只老鼠从洞里逃出来,光天化日下众目睽睽中绕着院子转圈儿,几分钟后倒地而亡。

“紧接着,第二、三、四……只,一共十五只,全都即兴做了一番大同小异的表演而后走上同一归宿。

“邱满囤将死鼠集中在一起看了看,得意忘形地宣布:‘没有一个带蛋的!’”【85】


显然,一个人宣称自己能够选择性地灭掉公鼠或母鼠,其先决条件就是他能够识别老鼠的公母。而老鼠公母之间最显著的区别就是“带蛋”与否——公沙鼠(Gerbillinae)的睾丸可占身体总重的8%。【86】事实是,公老鼠的“蛋”是那么的大,以致在西方有大量关于“鼠蛋(Ratballs)”的笑话。所以说,邱满囤通过老鼠是否“带蛋”来区别公母,可谓抓到了老鼠性别的关键。换句话说就是,五专家说一个研究了几十年老鼠的人分不清老鼠公母不仅暴露出了自己的恶意,而且还暴露出自己的无知——他们大概以为那是多么高不可攀深不可测的“知”。


既不扑朔,亦不迷离
老鼠最显著的性别特征就是如邱满囤所说:“公的有蛋,母的没蛋!”所谓“蛋”,就是睾丸。
(图片来源:Sexing Twisters。)



实际上,邱满囤不仅能够辨识老鼠公母,他还熟悉它们的不同习性。看看这段叙述:

“在无极县一带,田鼠打洞有它的规律:公鼠打4个洞3竖1斜,母鼠打4个洞均为斜洞。这是为什么?邱满囤夜复一夜地蹲在田头乘着月色观察。呵!发现了,发现了:公鼠出洞时翘着尾巴飞跑,归来时却是一步一步地慢慢爬。爬到中间的竖洞口,把嘴里的粮食吐到洞里。原来竖洞是为了方便运输。他把洞挖开了看,公鼠的中间竖洞下是一个大粮仑,最大的一个竟储存着35公斤粮食!另外两个竖洞底下一是卧室,一是厕所。一个斜洞是为了方便出入。相比之下,母鼠则是个懒婆娘,它不打竖洞,也不储存粮食。交配后,公鼠便担负起母鼠生儿育女后的全部供给。一只公鼠同时有许多‘伴侣’,难怪它要拼命地囤积粮食啊!”【87】

如果不能识别公母,邱满囤怎么能够说出这么一大套?再看看下面这些记载:

“我这老鼠药不是吹的,我净养老鼠就养了11年。有的报纸吹我养了20多年,那不对,我是研究了20多年,到今年是30年了。你知道一只母老鼠一窝产几仔不?那家伙可会生,一窝最少产5只,最多16只.每年从打春到立冬,一只母老鼠要下8窝,下一窝换一次铺盖,所以你的衣服、被子、书本被老鼠咬了,那大部分都是母老鼠干的。公老鼠每年就立春前咬一次衣物,母老鼠立春换季也咬一次,以后还要咬8次。”

“你要是听到老鼠打架,那准是公老鼠在干。母老鼠跟母老鼠从不干架。母老鼠跟公老鼠更没有纠纷。公老鼠为啥干架?一是进错了门,二是争‘对象’。”【88】


邱满囤上面所说,或许有些绝对或不是那么精确,但却与科学家的观察结果大致吻合。例如,关于老鼠打架,美国夏威夷大学的科学家发现,老鼠中93%的打架时间都是在公鼠之间进行的,母鼠之间或母鼠与公鼠之间很少打架。【89】同样,关于老鼠的叫声,有研究证明,公鼠和母鼠的叫声在频率上确有不同。【90-92】除此之外,不同性别的老鼠在打洞方面的差异早就被老百姓注意到,所以才有“公鼠挖丘一条线,母鼠挖丘一大片”的说法。【93】至于公母老鼠在尾巴姿势方面的区别,也有结构方面的根据:

“仔细观察,雄雌麝鼠的尾形是有差异的。雄鼠尾根部较圆,而雌鼠尾根部较扁;雄鼠尾中部较窄而厚,雌鼠尾中部宽而薄。”【94】

也就是说,邱满囤虽然是个文盲,但他对老鼠习性方面的感性知识,绝对不亚于那几个自命不凡的“专家”——你甚至可以说邱满囤让他们“望尘莫及”。

十一、否定事实

实际上,五专家不仅敢于睁着眼睛编瞎话、瞪着眼睛说假话,他们连邱氏诱鼠剂已经通过了商业部的科技成果鉴定这样的事实都敢否认,说什么“有的新闻媒介报道‘邱氏引诱荆’已通过国家级鉴定,是不符合事实的。”显然,这句话脱胎于汪诚信在北京电视台座谈会上说的“在报告学文中,还把1989年在大连召开的评审会,改成鉴定会,也是不符合事实的。”而他们之所以要将之改头换面重新抛出,其原因就是在评审会和鉴定会上咬文嚼字不仅看上去非常可笑,而且没有任何杀伤力:只有彻底否定那两个“鉴定”,才能够彻底否定邱氏鼠药——这是他们后来在上诉状中红嘴白牙说的话:“原审法院根本不应以此作为‘邱氏诱鼠剂’具有诱鼠力的法律依据!”【95】

那么,他们所谓的“事实”到底是什么呢?看看这两个站台报道:

“‘邱氏诱鼠剂’的鉴定与国家规定相悖。国家科委《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规定,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同行业或同一领域的具有高中级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不得作为鉴定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自我评定。而‘邱氏诱鼠剂’的鉴定连这一规定都未达到,谈何国家级鉴定?”【96】

“邱氏诱鼠剂通过的鉴定,不符合国家科委《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关于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同行业或同一领域的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以及参加课题研究人员不得作为鉴定委员会成员进行自我评定的规定。”【97】


也就是说,即使有两家全国性大报给他们搭梯子、建平台,提供让他们把话说清楚的机会,五专家也还是不肯直说邱氏诱鼠剂的鉴定到底是违反了国家科委的哪条规定:到底是那些鉴定委员会的成员资格不够、还是他们涉嫌“自我鉴定”?或者是二者都是?最好笑的是,就在故意含糊其辞之际,他们还亮出了这样一个理由:

“5位专家之一的赵桂芝告诉记者,‘邱氏鼠药’通过的两次鉴定,都不符合国家科委《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有关规定,而且1987年颁布实施的‘科技成果鉴定办法’,已明确规定不再划分鉴定的级别。”【8】

也就是说,五专家之所以敢于否认事实,就在于他们会咬文嚼字:国家科委说“不再划分鉴定的级别”;而“新闻媒介”却说邱氏鼠药已经通过“国家级鉴定”。问题是,这与邱满囤有什么关系呢?五专家怎么不抱怨“新闻媒介”把汪诚信称为“‘人鼠之战’的‘参谋长’”呢?汪诚信有总司令签署的委任状吗?

那么,五专家说的“不符合事实”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审败诉后,五专家总算是露出了自己的底牌:

“涉及此案的5
位科学家强调,国家科委规定,科技成果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应是该行业的专业人员,且不得是参加该课题组研究的人员。而河北省科委和商业部的两个鉴定不符合国家科委的规定。第一,其鉴定委员会除1
人外,均非同行业专业人员;第二,而仅有的1名专业人员却是该课题研究组成员,是自我鉴定。”【98】


既然如此,他们干嘛不直接向国家科委举报商业部、河北科委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而是给国务院主管农业的副总理写信告状、并且向媒体发出“呼吁”?事实是,邱氏诱鼠剂是邱满囤在陋室之内独自发明出来的,他哪儿来的“课题”、哪儿来的“课题研究人员”呢?显然,五专家是把所有那些支持、赞同、认可邱氏诱鼠剂功效的“研究人员”,特别是河北省鼠疫防治所的全体员工,都当作邱满囤的同党了。由此可知,这五个人凑到一起倒邱,其实质就是结党营私,所以他们才会以己度人。

事实是,国家科委在发布《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之后不到一年,就重申“科技成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鉴别、评价得到社会的公认,无须都经过鉴定。”【99】显然是根据这一说明,上海市法学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这样解释道:

“凡已经在生产实践中证明技术上成熟并导经济社会效益的,……均视为已通过鉴定。”【100】

也就是说,“邱氏诱鼠剂”本来就不需要通过什么劳什子“鉴定”。但是恰恰就是因为有五专家这样的“权威”的存在,所以获得“鉴定”对于邱满囤来说才是那么至关重要。确实,五专家之所以能够从邱氏诱鼠剂的科技成果鉴定中嗅到异味,就是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些鉴定、评奖之中打转转、讨生活,因此他们对其中的猫腻也最清楚不过:国家科委之所以会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出台之后不到一年就做出说明、在出台七年后就将其废止,原因之一就是它实际上为学术腐败打开了一扇大门。【101】同时,“鉴定”也成为“洋专家”压制“土专家”的一个最有力的杠杆:不论你能否通过“鉴定”,“洋专家”都可以用它来找“土专家”的茬:你通不过就是无效,你通过了就是作弊。这实际上就是赵桂芝当年要邱满囤“回你们当地实验去”的底气所在。也就是因为对这类猫腻心知肚明,储瑞耕才会这样质问五专家:

“其一,商业部的这个鉴定符不符合实际?如符合实际算不算数?其二,鉴定与实践,哪个更重要,更说明问题,更值得注重?其三,倘若掌握‘国家级鉴定’大权的人不实事求是,不秉公办事,不主持公道,那怎么办?其四,退一万步说,就算连‘商业部鉴定’甚至省级鉴定也未通过,可不可以就否定成了铁的事实的‘邱氏诱鼠剂’的实际作用?一纸文凭,一个职称压死一个人才,一项鉴定压死一个发明的事,难道我们见的还少吗?在这里我冒昧抬一点杠,试问:爱迪生发明电灯通过的是哪一级鉴定?千家万户大受其益重要还是一纸鉴定重要?”【62】

五专家虽然没敢回答储瑞耕提出的问题,但他们的答案却全都写在了自己的脸上,所以储瑞耕问了也是白问。可惜的是,邱满囤虽然对老鼠的心思了如指掌,但他却搞不明白五专家的心思:那些专家把获奖、通过鉴定看得比性命还要重要,而他这个文盲却有能耐把这些东西大把大把地抱回家,那种羞辱感,比母老鼠夹着尾巴走路还要本能。

十二、出尔反尔

前面提到,五专家之所以非要把邱氏鼠药打成“氟乙酰胺”不可,唯一原因就是氟乙酰胺是当时国家唯一明令禁止的急性灭鼠剂。而为了强化邱氏鼠药的罪名,五专家就给氟乙酰胺扣上了两顶大帽子:除了引起人畜中毒之外,就是“祸及鼠类天敌,致使野生动物、益鸟、益禽二次中毒死亡”,而“鼠类天敌死亡,必将导致鼠类的大量繁衍,严重干扰我国的灭鼠工作,破坏生态环境。”实际上,这就是所谓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原来,五专家的领队汪诚信根本就不相信什么“生态灭鼠”、“生物防制”,而是坚信药物灭鼠、化学灭鼠。例如,1980年,汪诚信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对消灭鼠害提出七条建议,前三条都是化学灭鼠:

“一、扶持鼠药生产单位,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二、迅速落实二、三种新药(如毒鼠磷、灭鼠安)的生产单位。在大工厂指定车间,交替生产鼠药和另一产品,既保证鼠药供应,又可完成产值指标。

“三、拨出一定数量粮食,生产毒饵商品,直接在药店、百货店、合作社卖给群众。”【102】


当时,有个叫任光华的人特意写了一篇题为《为猫请命》的文章,提倡生态防治,与汪诚信商榷,结果他被工作单位炒了鱿鱼。【103】

1984年9月,汪诚信在“全国灭鼠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一个学术报告,题为《国内外灭鼠技术的现状》,其中他不仅极力鼓吹化学药物灭鼠方法的效力,而且还强调急性药物灭鼠的优点。这是他扳着指头盘点“毒饵法的主要优点”的第一点:


“1、效果好;只要做好组织工作,普遍投药,效果都可以达到80%以上。根据国外学者推算,灭鼠后鼠密度的恢复,和灭鼠效果的高低直接相关。灭效为30%,经1.4个月恢复至原有水平;灭效为50%,需3.3个月;灭效为70%则需7.7个月;若灭效为90%,恢复到原有水平需要14.7个月。所以,收效的高低是衡量灭鼠方法优劣的首要标准。”【104】

也就是因为看重“药物灭鼠”,汪诚信著有《药物灭鼠》一书,其中反复强调“天敌灭鼠”的缺点:“被天敌吃掉的,主要是那些刚刚单独活动的幼鼠、病鼠以及行萌迟缓的老弱鼠”、“只在一部分老鼠会被天敌吃掉,其他反应快的老鼠天敌抓不到”、“天敌吃老鼠,还在帮老鼠去劣后存优,起着选种作用”。【105】实际上,汪诚信贬低“生物防制”是一贯的。例如,他在六十年代这样说道:

“鼠的天敌在消灭一部份鼠类的同时,客观上对这个鼠群起着较次要的良好的作用。因为首先被抓住的,往往是有病的或衰弱的,这样便减少了鼠间动物病流行的可能性。有人调查,在猛禽窝中找出的178具鼠的残骸中,染鼠疫菌者有3只,占1.7%;但在同一地区,用捕鼠器捕获的2,1929只小兽中,却没有一只带菌。又如西欧有些国家为了保护雷鸟,而采取了消灭雷鸟的天敌——猛禽类的办法。结果,在刚消灭猛禽后,雷鸟的数量的确有增加,但不久以后,惫剧下降。后来查明,在雷岛之间,本来有球虫病流行,当有猛禽时,首先吃掉的是病鸟,疾病的流行受到阻抑;当猛禽被消灭后,球虫病就广泛流行起来,造成雷岛数量下降的粘果。”【106】

直到八、九十年代,即使在有人证明了养猫可以灭鼠之后【107】,汪诚信的这个观点也还是没有丝毫改变:

“应以防鼠为主,但在鼠害猖獗之时,则应首先用药物,然后辅以综合措施。夹子只能对付少量的老鼠,养猫也不能大批灭鼠,而且猫儿有寄生虫,也会传染疾病。据统计,一星期养猫的粮食,足够一年灭鼠的毒饵。”【108】

“生物防制的另一分支天敌灭鼠,又可分家养和野生天敌两个方面,情况互不相同。野生天敌如鹰、蛇、狐、等历来是人类灭鼠的助手。可惜,从五十年代以来,由于栖息地被破坏,人类无计划地滥捕以及大量使用农药等原因,数量锐减。近年来,还因为基乙酰胺的使用而再次减少。有人以为,只要禁捕和禁用剧毒药物,它们的数量便可回升到以前的水平。这似乎过于乐观。和五十年代相比,不仅‘时过’,而且‘境迁’,现在已不具备五十年代天敌生存的条件。因此,恢复天敌数量需要在更多的方面进行工作。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通过长期的进化和适应,在自然界里,天敌和其捕食物在数量上的比例总是相差悬殊的。只有这样,二者才能长期共存。否则,天敌若过分繁殖,捕食过度,无异于自掘坟墓。所以,依靠野生天敌来降低鼠密度并长期维持下去是不可能的,天敌只是人类灭鼠的助手而巳。”“关亍天敌灭鼠的作用,有一点常被忽视。即,天敌吃鼠是细水长流式的,在天故吃鼠的同时,鼠群繁殖的幼鼠更多。因此,尽管一只天敌一年吃鼠几百只,鼠群的元气未伤,如果这些鼠是在一两周内被吃掉,即使随后十一个月一只不死,对鼠群的影响也要大得多。”【104】

“既然天敌、老鼠、鼠疫菌都是生态系统中的原来成员之一,他们经过长期的适应得以共存至今,那么,想要通过天敌来控制老鼠,进而消除鼠间疫情就是脱离实际的幻想。这种局面过去既未出现,现在也不可能由于人类采取一两项措施而成为现实。”【109】


“消灭鼠群的绝大部分,是保证灭鼠成功的前提,选用方法必须符合这一要求。……大量的实践证明,在现有方法中,只有毒饵法在使用正确时,灭效可超过90%。毒气法、水灌法和弓形夹捕打法在某些场合也能取得高效,但适用面太窄。器械法通常只能在初用阶段消灭30-50%的个体,以后迅速失效。天敌灭鼠属于细水长流,随灭随生模式,虽可使鼠密度控制在稍低水平,但效果不高。”【110】


不仅如此,汪诚信的老搭档邓址还为“药杀为主”的策略找到了这样的理论根据:

“生态学上,鼠类是哺乳动物中的R适应者,即个体小,繁殖力强,具有迁移能力,能适应各种人改变的环境。对R适应者的防治策略应以化学防制为主,捕杀为辅。”【111】

这样一伙人,突然间高呼“鼠类天敌死亡,必将导致鼠类的大量繁衍,严重干扰我国的灭鼠工作,破坏生态环境”,不奇怪吗?难道突然间天敌就不再“只是人类灭鼠的助手而巳”、它们“吃鼠”不再是“细水长流式的”、“帮老鼠去劣后存优,起着选种作用”了吗?或者,鼠类的繁殖模式突然间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答案是:所有这些都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唯一发生变化的就是邱满囤变成了汪诚信的敌人。换句话说就是,所谓的“科学灭鼠”,实际上是“科学家的嘴巴灭鼠”——那些自诩的“科学家”以为自己说什么,什么就是“科学”;并且,被他们今天说成是“科学”的东西,在明天完全可以被他们打成“伪科学”、“反科学”,因为他们玩儿的就是“科学”。

十三、南宁真相

对于五专家来说,邱氏鼠药1989年在广西南宁灭鼠的业绩,最让他们眼红。原来,1989年8月,邱满囤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韦纯束请到广西表演灭鼠,大获成功,《广西日报》曾在头版报道此事。【67】但邱满囤当时在广西没能久留,因为他急着回老家给汪诚信颁发“高级顾问”聘书。12月,邱满囤派徒弟单承仪到广西指导灭鼠,在南宁一次灭鼠二十多万只、玉林灭鼠二百多万只、来宾灭鼠五百多万只,《广西日报》予以报道,并且配发了题为“首战告捷,死鼠堆成山”的照片。【112】也就是因为广西的战绩,中央爱卫会主任李铁映才会注意到邱满囤。【78】所以,五专家极力贬低那次灭鼠活动。例如,在北京电视台,
显然是为了证明急性灭鼠药的“低效”,汪诚信举出了这样一个例子:

“以报告文学中提到的灭鼠几十吨的某市来说,恰恰是几十个省会市、直辖市中,在1990年全国卫生大检查时,少数几个未达标市之一,以后通过投放慢性药补救,才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多费了许多人力、物力。”【70】

汪诚信所说的“某市”,就是指广西首府南宁。而在给田纪云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呼吁书”中,这个例子也都被他们提及,说明它在五专家眼中的地位确实非同一般。为什么呢?先看看这段报道:

“1989年12月8日傍晚,南宁市在全市各老鼠出没地点,放上老单新研制的‘邱氏灭鼠药’。几十分钟后,老鼠纷纷出洞,争相抢食药物,不一会,便抽搐痉挛,相继毙命。夜间,消灭老鼠18吨。

“灭鼠持续了三夜,毙鼠42吨!南宁垃圾中心处理站好不热闹:各式各样的车子运来了老鼠的尸首,推土机隆隆地把死鼠推进坑内——焚尸坑鼠。

“市政府的位负责官员激动地抓住老单的手:‘你这真是神药!这次灭鼠一次达标(灭鼠率95%以上),你是大功臣。’

“这位官员不能不激动。往年灭鼠,至少要用100吨粮食制成的药,今年才用6.8吨;往年灭鼠至少要一个月,这回只用4天,而且一下子把老鼠几乎消灭殆尽。”【38】


“老单”就是邱满囤的徒弟,沈阳军区空军卫生科中校科长单承仪。而上文所说的“往年灭鼠,至少要用100吨粮食制成的药”、“往年灭鼠至少要一个月”,指的就是使用汪诚信们极力推荐的“慢性灭鼠药”。这是史书记载:

“1987年2月15日至4月10日,全市开展大规模的春季灭鼠运动,全市共投放缓效杀鼠迷毒米41.6吨,捡获死鼠319384只,全市平均鼠密度由灭前的86.12%下降到20.15%(粉迹法),灭效率达77.66%。1988年春,全市再次统一投放杀鼠米26.7吨,平均灭效率为50%。同年秋,全市开展灭鼠竞赛达际活动,共投放溴敌隆玉米16.67吨,捡获死鼠94321只。鼠密度由灭前64.5%下降到29.95%(粉迹法)。市区鼠密度降至5%以下的有93个单位。市郊区使用敌鼠纳盐105公斤,配毒饵45.4吨,灭鼠108.44万只,平均灭效率达82.9%。1989年,为达到全国爱卫会提出的‘省会城市要求1990年实现无鼠害’的目标,市政府批转市爱卫会关于《南宁市灭鼠达标活动方案》的通知,这次活动的总目标和要求是:政府领导,系统保证,一役达标。共投急性鼠药强毒米6.8吨、缓效鼠药澳敌隆毒米26吨、敌鼠纳盐10吨、磷化锌蜡块2吨。1990年1月,各城区进行全面考核验收,5个城区共验收1261个单位,其中1214个单位达标,达标率为96.27%,全市平均鼠密度由灭前的44.7%降到1.71%(粉迹法),实现了一役达标。9月,市灭鼠指挥部进行再次复核,5个城区平均鼠密度(粉迹法)阳性率2.33%,鼠夹法阳性率0.29%,有鼠房间阳性率1.02%。同月28日,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科学技术指导组对南宁市的灭鼠达标成果进行复查,粉迹法阳性率为2.01%。同年10月,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团对南宁市进行现场抽查,平均鼠密度为3.81%,未超过国家标准。”【113】

如果你知道那几个不管用的杀鼠剂——杀鼠迷、溴敌隆、敌鼠纳盐——恰恰就是那几个“洋专家”极力推荐的慢性杀鼠剂的话【69】,则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广西政府主席韦纯束会不远千里专程到邱满囤的家中给他送匾了。如果你还知道在那之前五年,汪诚信这个“灭鼠参谋长”曾在山西襄垣轰轰烈烈地指挥灭鼠,但其战绩也不过是把鼠密度由36.4%下降到7%【114】——那次灭鼠,让汪诚信发表了三篇论文、获得了一个“全国除四害、农村环境卫生科技进步二等奖”——则你就会明白这些专家为什么会那么恨邱满囤、为什么会对“南宁市卫生检查未达标”那么幸灾乐祸了。也就是说,汪诚信之流之所以要死死咬住“南宁灭鼠失败”,除了要用它当作邱氏鼠药或者邱氏灭鼠剂无效的证据之外,还是因为南宁市没能在“科学灭鼠”这个问题上与他们这些“专家”保持一致,没能接受他们的“指导”。而他们眼中的“失败”,也不过如此:

“另有个城市灭鼠的科学性讲究不够,除组织不够健全外,用药亦较混乱,因此,走了一段弯路。他们从1989年底开始用急性药(4、2、4)6.8吨,五个城区只有一个达标(3.97%),其他四个均未达标,鼠密度为5.46~7.02%。后来补投澳敌隆毒饵23吨,然后再投敌鼠钠盐5吨,耗资较大,最用总算达标(1.57%)。这次卫生城市检查、鼠密度已有回升,为3.81%,食品行业仍然超标。这告诉人们:科学灭鼠十分重要。”【40】

上面这段话是全国卫生城市检查团成员、中国南方灭鼠科研协作组组长詹绍琛——一个主张“慢性灭鼠剂是灭鼠的主要手段”的“灭鼠专家”——透露的。而这段话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暴露出了他们所谓的“科学灭鼠”是多么的可笑——他们判断灭鼠效果不是根据统计学分析或者纵向、横向比较,而是使用一个人为的硬性标准(即5%)——,更在于它泄露了这样一个天机:灭鼠专家们早就知道“邱氏鼠药”中的灭鼠剂是“4、2、4”;但是,汪诚信们却一直力图掩盖这个事实,非要说邱氏鼠药中的灭鼠剂是氟乙酰胺;而其他灭鼠专家对汪诚信等人的这一构陷行为或者装聋作哑,或者跟着鼓噪起哄。这到底是“科学灭鼠”,还是“伪科学灭人”?

其实,就算我们完全采用灭鼠专家制定的标准来衡量灭鼠效果,南宁未达标的罪责也算不到邱氏鼠药的头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五专家一直强调,灭鼠的效果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汪诚信在1985年就将自己领导下的山西灭鼠效果不佳的责任归咎于“主要是投饵量不足和投饵点未能覆盖家鼠的全部活动区”,而不是灭鼠药不灵。【115】1995年5月,也就是在刚刚搞垮邱氏鼠药厂之后,汪诚信又说:

“国内外的同行都认为,成功的灭鼠70-80%取决于组织严密,20-30%取决于措施科学。”【116】

如上所述,詹组长已经承认南宁灭鼠活动“组织不够健全”了。既然如此,汪诚信为什么要把南宁灭鼠“失败”的责任一股脑地全都推给邱氏鼠药呢?合理的答案只有一个:出于敌意和恶意。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满囤名气大,诚信怨气深
(图片来源:【78】。)



铁打的事实也硬不过“砖家”的嘴
“南宁灭鼠”是所谓的“五专家”攻击邱氏鼠药的一个关键口实,因为他们认为,南宁市没能成为“卫生达标城市”就是因为他们使用的是邱氏鼠药。可是,根据五专家的“科学灭鼠”理论,“成功的灭鼠70-80%取决于组织严密,20-30%取决于措施科学”,药物的比重微乎其微。而根据南宁市灭鼠的经验,决定灭鼠成效的关键就是药物的选择,邱氏鼠药的效果远远高于专家们推荐的“慢性鼠药”。上图为《广西日报》关于邱满囤和邱氏鼠药的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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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 亦明_ 04/14/21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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