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邪教父于光遠之五:“著名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續一) |
送交者: 亦明_ 2022月08月04日07:18:1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科邪教父于光遠之五:“著名馬克思主義理論家” 由 亦明_ 於 2022-08-04 07:16:01 |
四、“公有制”
1988年,于光遠在權威的《馬克思主義研究》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馬恩嚴格區分“公有”與“社會所有”,不應都譯成“公有”——一個在理論上具有重要性質的翻譯問題》。
眾所周知,“改革開放”之後,中國科學院的“哲學社會科學學部”與中國科學院分家,成立中國社會科學院。分家之後,社科院的一大舉措就是建立研究所,鄧小平所謂的“立廟”,而在那些研究所中,1979年3月建立的“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研究所”( “馬列所”)不僅派頭大,而且名聲響,首任所長就是于光遠——當時該所的正常編制就有“于光遠編書組”。【188】據鄧力群說,“胡喬木原來設想要把這個所辦成社科院的第一所,後來一段時間內卻被蘇紹智等幾個人搞成了反對毛澤東思想的‘第一所’。”【162, p.126】注意鄧力群所說的是“幾個人”,而那幾個中,顯然包括由他提名任“第一所所長”的于光遠。實際上,把馬列所說成是“反對毛澤東思想的‘第一所’”並不是鄧力群一個人的觀點。據于光遠的好友馮蘭瑞說,胡喬木後來還曾說過“馬列所這些人怎麼能研究馬克思主義”這樣的話。【189】
1、故弄玄虛
無論如何,在1988年,“馬列所”雖然風雨飄搖、朝夕不保,但在社會上,它的聲望卻相當大,頗有“改革開放思想庫”、“改革派總參謀部”的架勢。而《馬克思主義研究》雜誌就是“馬列所”的機關刊物,其“代發刊詞”就是于光遠寫的。【190】所以,權威的馬列所的首位所長在權威的馬克思主義研究刊物上討論一個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上“具有重要性質的翻譯問題”,那是一個相當嚴重的事件。果然,這篇文章的要點就是這麼一段話:
“平常我們常講社會主義所有制的基本性質是生產資料‘公有’。但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卻一直寫社會主義所有制的基本性質是‘生產資料歸社會所有’。也可以說社會主義所有制就是社會所有制,或社會公有制。馬克思、恩格斯在用德文寫作時用的就是Gesellschaftllches Elgentum。德文中還有一個詞Gemeineigentum,這個詞應該譯成‘公共所有’。但是在我國的文獻中不大使用社會所有制這個詞,而籠統地使用‘公有制’。我國在翻譯馬克思、恩格斯著作時,對馬克思、恩格斯使用的這兩個詞常常都譯成‘公有制’,而未加以區別。而在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原著中卻是嚴格區分、從不混用的。”【191】
首先需要指出的就是,于光遠列出的三個德文單詞,前兩個都含有拼寫錯誤,即把字母“i”拼成了“l”,正確的拼寫應該是Gesellschaftliches Eigentum。而不論這兩個拼寫錯誤是于光遠本人犯下的,還是排字工人犯下的,其責任都應該由于光遠來承擔,因為在當時,文章付印之前,作者都需要核對清樣——即使《馬克思主義研究》沒有此項要求,于光遠本人也應該提出這個要求,因為他的文章的核心和關鍵就是外文詞彙。事實是,在馬克思的手稿中,Eigentum及其相關詞彙幾乎全部使用古法拼寫,即拼作eigenthum。【192】而于光遠對此顯然茫然不知,所以他在1994年還在抱怨自己“手邊沒有《馬克思恩格斯全集》48卷的德文原著”。【106】
其實,就在1988年,老資格經濟學家楊堅白(1909-1996)就在一篇文章中透露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中的一句話不好理解,所以他專門向德語專家王輔民同志請教,“始知這段譯文是按俄文轉譯過來的, 不夠確切。”【193】楊堅白和王輔民都在社科院任職,前者是經濟研究所的研究員,後者是《資本論》研究會的副秘書長。所以,無論怎麼論,于光遠都是他們的上級。因此,于光遠向他們“垂詢”,只需自己給對方打一個電話即可。不僅如此,于光遠身邊配有專家級秘書——他的私人秘書胡冀燕在跟隨于光遠幾十年之後,出任社科院市場經濟研究所的所長,享受局級待遇【194】——,麾下配有一套專門的寫作班子。可是,在對“一個在理論上具有重要性質的翻譯問題”進行“探索”時,他竟然完全憑藉“手邊”的資料,並且極少引用同行的相關論著——即使是明顯借鑑他人觀點的文章,也是如此——,這不能不讓人對他的“治學”方法感到莫明其妙。
2、別有用心
其次,于光遠的這段話口氣極大,讓讀者以為他的結論是在查閱了“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所有)原著”之後才得出來的。而事實是,他舉出的唯一例子就是恩格斯《反杜林論》中的這段話:
“馬克思是說:‘這是否定的否定。這種否定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但這是以資本主義時代的成就,即以自由勞動者的協作以及他們對土地和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共同占有為基礎的。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分散的個人私有制轉變為資本主義私有制,同事實上已經以社會化生產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私有制轉變為公有制比較起來,自然是一個長久得多、艱苦得多、困難得多的過程。’這就是一切。可見,靠剝奪剝奪者而建立起來的狀態,被稱為以土地和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公有制為基礎的個人所有制的恢復。對任何一個懂德語的人來說,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個人所有制包括產品即消費品。為了使甚至六歲的兒童也能明白這一點,馬克思在第56頁設想了一個‘自由人聯合體,他們用公有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動,並且自覺地把他們的許多的個人勞動力當做一個社會勞動力來使用’,也就是設想了一個按社會主義原則組織起來的聯合體,並且說:‘這個聯合體的總產品是社會的產品。這些產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產資料。這一部分依舊是社會的。而另一部分則作為生活資料由聯合體成員消費。因此,這一部分要在他們之間進行分配。’”【191】
據于光遠自己說,他之所以要選擇這段話來說明自己的發現,“是因為在這段話中恩格斯既講到一般的公有制,也講到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中的特殊的公有制——社會所有制。因此可以從這段話中比較清楚地去研究恩格斯對‘公有制’和‘社會所有制’兩個詞的用法,從中我們可以看得清楚,把兩個不同的詞從德國字譯成中文同一個詞‘公有制’,的確是很不準確的。”而為了“準確”,于光遠在這段話中插入了六個注釋——這是第一個:
“在這裡的‘共同占有’原文是‘Gemeineigentum’,準確的譯文應是‘公共所有’而不是‘共同占有’。對這一句的英譯文為Common of the land and of the means of property。”
且不說于光遠對那個德文單詞的理解是否正確,也不說中文“公共所有”和“共同占有”到底有什麼區別,只說于光遠畫的那條英文蛇足:稍通英文的人都會發現——套用恩格斯的話說就是“甚至六歲的兒童也能明白這一點”——,于光遠列出的“英譯文”肯定有錯,因為“the means of property”根本就讓人不知所云。果然,“對這一句的英譯文”是這樣的:
“It is the negation of negation. This re-establishes individual property, but on the basis of the acquisitions of the capitalist era, i.e., on co-operation of free workers and their possession in common of the land and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produced by labour.”【195】
也就是說,于光遠提供的“英譯文”是“the means of production produced by labour”之誤;前者的含義,如果非要“硬譯”的話,是“財產資料”;而後者的意思則是“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84, p.143】你說于光遠這個“著名馬克思主義理論家”鬧出了多大的笑話?他加上那條蛇足,到底要達到什麼目的?難道真如方舟子所說,是要“騙騙他那些看不懂英文的無腦粉絲”?【196】
于光遠的第二個插注位於原文第一個“公有制”之後:
“這裡的‘公有制’,原文是‘Gesellschaftlich Eigentum’,準確的譯文應是‘社會所有制’,英譯文是Socialized Property。”
于光遠這次雖然沒有在外文上鬧笑話,但他提供的“準確的譯文”卻並不準確,因為英文“Socialized”的“準確的譯文”應該是“社會化的”;並且,對於絕大多數讀者來說,把“社會化的財產”翻譯成“公有制”並不會產生思想混亂。恰恰相反,把“公有制”改成讓人莫名其妙的“社會所有制”,只能產生一個效果,即造成思想混亂。實際上,于光遠的文章分為兩部分,後一部分題為《希望社會學家幫助經濟學家研究一下這個問題》,而他的“這個問題”就是“什麼是社會?”。換句話說就是,于光遠連“社會”的具體含義都沒有搞清楚——或者裝作沒搞清楚——,就要把約定俗成的“公有制”改成“社會所有制”,這豈不是一個比英文笑話還要大的笑話嗎?實際上,幾年後,于光遠不打自招,道出了他的“社會所有制”的來源:
“使中國學者對‘社會所有制’這個名詞引起注意的,是南斯拉夫的學者。這個功勞是屬於他們的。但是南斯拉夫學者提出社會所有制的原因和根據似乎只是看到在南斯拉夫實行的社會自治制度中的所有制,不能歸入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的範圍,需要使用社會所有制這個概念。為了理解他們的看法,1978年我訪問南斯拉夫時多次向學者請教,我得到的回答是:‘社會所有制,既非國家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也不是個人所有制’。始終未得要領。”【197】
也就是說,從四十年代起就研究馬恩德文原著的于光遠,只是在七十年代出訪南斯拉夫之後,他才發現“社會所有制”這個新名詞;並且,儘管他對其含義“始終未得要領”,但他仍舊鄭重其事地要求把“公有制”換成“社會所有制”。一個順理成章的問題就是:他為什麼要這麼幹?
3、咬文嚼字
于光遠在《一個在理論上具有重要性質的翻譯問題》一文中插入的第三、四個注釋分別位於引文中第二、第三個“公有制”之後,其注文幾乎一模一樣,即認為應該把德文“Gesellschaftlich Eigentum”或英文“Social Ownership”譯成“社會所有制”。
于光遠的第五個插注位於“他們用公有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動”之後:
“這句話里的‘公有的生產資料’原文是Gemeinschaftlichen Produktionsmitteln,應譯為‘公共的生產資料’,在這裡沒有‘所有’或‘占有’的字樣,這幾個字的英譯文為Means of Production in Common”。
此時,于光遠最應該做的事情,並不是告訴讀者那兩個德文單詞“應譯為”什麼,而是要告訴讀者,他的譯文與原譯文究竟有什麼區別。可是,他卻就是不肯告訴他的讀者這個秘密。為什麼呢?因為這兩個詞組的含義完全一樣。
同樣,于光遠的最後一個插注也是沒話找話:
“在這裡譯成‘社會的’是對的。原文仍是gesellschaftlich,但是在上面好幾處卻都譯成是‘公有的’。有關的英譯文是remains social”。
總之,于光遠的這六個插注並沒能證明中央編譯局犯下了什麼“重要性質的翻譯錯誤”——第一版《馬恩全集》第20卷的“名目索引”部分,“公有制”與“社會所有制”並列在一起【84, p.883】;在第二版《馬恩全集》第26卷,它們仍舊如此【198】。所以說,于光遠所說的“一個在理論上具有重要性質的翻譯問題”實際上是一個故意製造出來的“偽問題”。
問題是:他為什麼要把這麼一個“偽問題”隆重推出?
在恩格斯的那段話中,引號中的文字全都來自《資本論》第一卷。而在那段被恩格斯引用的文字中,有半句話最讓中國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們感到大惑不解,這半句話就是“這種否定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為什麼早在1844年就把“消滅資本主義私有制”當作“徹底的社會革命的主要目的和內容”【199】、在《共產黨宣言》中把共產黨的全部理論用“消滅私有制”這五個字來概括【200】的馬克思,要在消滅資本主義私有制之後“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呢?所以當年的杜林會嘲笑說,馬克思製造的這個“既是個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是一個“深奧的辯證法之謎”。【84, p.142】天知道是否與此有關,馬克思在作於1875年的《哥達綱領批判》中,寫下了這樣一句話:“除了個人的消費資料,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成為個人的財產。”【85, p.21】兩年後,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也將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說的“個人所有制”解釋成“生活資料”的個人所有制。【84, p.144】但是,因為馬克思還曾說過“資本家對這種勞動的異己的所有制,只有通過他的所有制改造為非孤立的單個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為聯合起來的社會個人的所有制,才可能被消滅”【201】這樣的話,因此,誤解馬克思的那個人到底是杜林,還是恩格斯,便成了千古之謎。而在八十年代的中國,由於要在四個堅持的框架下“深化改革”,所以眾多學者開始對這個杜林所說的“深奧的辯證法之謎”做出各種各樣的解釋,這個問題因此被稱為“經濟學的‘哥德巴赫猜想’”。【202】
本來,擁有“中科院學部委員”頭銜和“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身份的于光遠,理應直接面對如此重大的理論問題,這才不負組織的重託、人民的厚望。可是,面對如此重大的問題,他卻偏要在枝節問題上糾纏不休,這難免讓人生疑。實際上,很可能就是要迴避關鍵問題,于光遠才會通過恩格斯來轉引馬克思的話,並且,通篇不提“資本論”這仨字兒。事實是,馬克思本人談論“所有制”問題最集中的地方,就是《資本論》第一卷《資本的生產過程》第二十四章《所謂原始積累》第七節《資本主義積累的歷史趨勢》。【82, pp.829-832】于光遠後來也承認這一節“可以視作這一卷的最後一章”,因此其中的言論“在《資本論》中的地位是很高的。”【106】可是,在1988年,于光遠卻放着可以直接引用馬克思的重點文章不用,偏要通過恩格斯來搞間接引用,凸顯其“馬克思主義研究”之荒唐可笑及別有用心。
4、捲土重來
于光遠的文章發表之後不久,中國社會發生劇烈動盪,“馬列所”被撤銷,《馬克思主義研究》被停刊,因此,那篇文章在幾年之內沒有引起任何反響。到了1993年,“改革春風”重新吹拂中國大地,被他的擁躉尊為“站在改革前列的經濟學家”【203】的于光遠於是又開始撰寫文章討論所有制問題。1993年6月,“中國私營經濟研究學會”召開成立大會,于光遠為大會送交了一篇書面發言,題為《歷史上與當前中國的私有和公有》,後來有人說它“從理論的高度集中闡明了保護私有財產的重要性”。【204】看看其中的這兩句話:
“社會主義國家歷史上只有想早日消滅私有財產的妄想,沒有把私有財富消滅了的事實。只有不論公有、私有都視作神聖財產,社會主義才能存在、才能進步。” 【205】
也就是說,于光遠當初之所以非要讓“公有制”改名換姓,就是在“曲線走資”,給“社會主義的私有制”提供保護傘。問題是,既然馬克思已經說過在否定資本主義私有制之後,要建立“個人所有制”,他幹嘛要繞這麼大的圈子呢?
前面提到,于光遠把恩格斯視為“解釋馬克思思想的權威。”【106】而就是這個“權威”,在《反杜林論》中把馬克思所說的“個人所有制”解釋成了對“生活資料的個人所有制”。而早在一年前“為企業家說話”時,于光遠已經明確了自己要保護“生產資料的個人所有制”,所以他便不再通過恩格斯的《反杜林論》來轉引馬克思的《資本論》了,而是直接引用《資本論》,因為恩格斯引用的《資本論》來自德文第二版,而正版的《資本論》是德文第四版,“修改後的句子同時使用私有和個人所有,因此也就更加明確了‘私人所有’和‘個人所有’之間的區別。”【206】顯然,在1988年,于光遠的膽子還沒有那麼大,所以他才會繞圈子,並且,一繞就繞了五、六年。對此,我們不能不對這位“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的苦心孤詣感到哭笑不得。實際上,于光遠生前曾一再許諾,要就所有制問題“寫一篇長文”【206】、“寫一篇科學論文”【207】,但這個諾言卻至死都未能兌現。
前面提到,于光遠從1988年起就要在所有制問題上挑起事端,但因為“政治風波”,他的企圖一時沒能得逞。所以,進入1993年之後,他繼續就這個問題發表文章,其中之一,就題為《關於“社會所有制”》。這篇文章長達五千餘言,開篇兩句話是它的“文眼”:
“把‘公有’認作是社會主義所有制的基本性質,是不確切的。道理很簡單:‘公有’就是共有,至於是哪些人和怎樣公有,在‘公有’這個概念本身中是不包括的。”【197】
根據《說文》,公者,“平分也。從八從厶。八猶背也。韓非曰:背厶爲公。”也就是說,“公”字的本意就是與“私”相對。而共者,“同也。”其實,如果公、共兩字的字義真的如于光遠所說是相同或者相近的話,那麼“公共”早就會成為漢語詞彙了,因為將它們合二而一,既符合疊韻規則、又符合疊音規則,更符合“聯合”規則。【208】而事實是,“公共”一詞出現得非常晚,以至《詞源》和《辭海》都不收錄。從另一方面講,如果于光遠的“‘公有’就是共有”這個說法能夠成立的話,那不要說股份公司是“公有制”——這後來確實變成了于光遠鼓吹“社會所有制”的主要目的【209】,顯然是受到了其他學者的啟發【193】【210】——,連私有制的源頭“家庭”也都是公有制了,因為只要兩個人或兩個人以上“共有”就都是“公有”。
其實,雖然位高名大,但于光遠討論“社會所有制”問題的資格卻相當淺薄,因為他後來在私下承認,當他在1977年到中央高級黨校宣講“社會主義公有制和按勞分配”問題時,“當時我不知道恩格斯曾經講過‘社會主義公有制’一詞,以為我首先提出這個概念的”。【211】這個笑話到底是個什麼級別的,可以通過下面這個事實來衡量:1980年,中國人民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專業一個二年級的本科生在《經濟研究》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就是《對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社會主義公有制設想的探討》。【212】與一個非馬克思主義專業的本科生相比,專業的、職業的馬克思主義者于光遠在給中央高級黨校的高級黨政幹部們宣講“社會主義公有制”之前,豈不應該先把“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社會主義公有制”的言論“探索”一番嗎?
同樣,在1987年寫作《馬恩嚴格區分“公有”與“社會所有”,不應都譯成“公有”》一文時,于光遠對五年前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其內容是《政治經濟學批判》的部分手稿——,似乎茫然不知,因為他對那本書隻字不提。只是到了1993年以後,那本書才變成了他手中的法寶,不僅據之撰寫《馬克思論“社會個人所有制”》、《馬克思認為要建立社會個人所有制》等文章,而且還據之編纂了一篇《于氏簡明社會主義所有制結構辭典》。一個名震全國的“著名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對於“馬克思主義理論”的了解竟然如此之支離破碎,難怪他要編纂“于氏(馬克思主義)辭典”了,因為他的“馬克思主義”,全都是他“手頭”上掌握的那些內容——所謂“管窺蠡測”、“東鱗西爪”——;並且,那些內容還全都經過了“于氏改造”。
5、我行我素
也就是因為《關於“社會所有制”》一文太過乖謬,所以它招來了眾人的批評,其中,嗓門最高之人,就是原《紅旗》雜誌經濟部主任李光遠——他先是在中國社會科學界“最權威”的《中國社會科學》【213】上發表了一篇長文,“向于光遠同志和關心這個問題的讀者們請教”【214】;很可能因為沒有得到回應,李光遠又在發表《關於“社會所有制”》的《學術月刊》上再次發文,單獨“向于光遠同志請教”【215】。那麼,李光遠都說了些什麼呢?這是李光遠得出的兩點結論:
“第一,把社會主義所有制簡稱為公有制或社會所有制都符合馬恩的用法。當今世界上,只有社會主義才實行公有制(私有制社會普遍存在的‘財產共有’的法律形式,不是生產關係意義上的公有制)。公有制一詞能夠明確表達社會主義所有制是私有制的根本否定和對立面這一基本性質。
“第二,把‘公有’、‘社會所有’、‘勞動者個人所有’三類各有特色的概念結合起來,互相補充和解釋,有利於更完整地理解社會主義所有制的基本性質。對於‘公有’,可以有此一問,‘公有,誰所有’?答曰:‘公有就是社會所有(或集體所有)’。再問,‘社會(集體)是誰? ’再答曰:‘是組織起來的勞動者個人’,或‘社會個人的聯合’。而這裡說的個人或勞動者是指已從舊社會被奴役、受剝削、一無所有的無產者地位解放出來的勞動者。”【214】
其實,李文的責任編輯總結得更為簡練:
“一、于光遠混淆了法律意義的‘共有’和經濟關係意義上的‘公有制’……二、于光遠誤解了馬、恩關於社會主義所有制所使用的稱謂。”【216】
可惜的是,即使是外面吵翻了天——有人就把于光遠的文章和李光遠的文章一前一後收入一本于光遠任“學術顧問”的書中【217】——,于光遠仍舊是一副老僧入靜的架勢,連“餘光”都不屑於遠射。顯然,經濟學家于光遠再次根據“價值法則”,祭出了“沉默是金”這根殺手鐧。問題是,他在“大鳴大放”之初,豈不應該就已經預料到這樣的結局嗎?他幹嘛要自討難堪呢?答曰:“鄧小平時代”的于光遠,不僅早就不再是“毛澤東時代”的那個“反擊資產階級猖狂進攻”的急先鋒了,他還搖身一變,以“資產階級”的代言人自許,大張旗鼓、高聲大嗓地要“為企業家說話”——與其說這是“否定之否定”,倒不如說這是風向標的“肯定之肯定”。更讓人不解的是,儘管身份和立場發生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但于光遠“說話”的方式卻一成不變,那就是從浩如煙海的“馬恩全集”中尋章摘句、咬文嚼字——其實質就是對那些“經典著作”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曲解——,以此證明自己是一個“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
6、圖窮匕見
前面提到,于光遠之所以要在公有制這個問題上糾纏不休,其目的非常明確,那就是要在中國建立“社會主義的私有制”。而要達到這個目的,他的第一步棋就是讓公有制改名換姓,變成“社會所有制”。也就是因為要搞“資本主義復辟”,所以他故意裝糊塗,一邊說自己在四處考察之後仍舊“不得要領”,一邊向專家公開詢問“啥叫社會”。
事實是,南斯拉夫從1950年就開始實行所謂的“社會所有制”,其實質,就是在“公有”企業中實行勞動者“自治”,以期達到讓勞動者與生產資料充分結合的目的。這被認為是一種既不同於西方資本主義(勞動者與生產資料徹底分離、實行市場經濟)、也不同於蘇聯式社會主義(國家代替勞動者控制生產資料、實行計劃經濟)制度之間的另一種所有制模式。【218】【219】【220】【221】【222】【223】【224】而這樣的事實,早在五十年代就已經見諸中國的報刊了。例如,1957年,《參考消息》就曾介紹過南斯拉夫的“社會所有制”。【225】在那之前,《人民日報》還曾報道匈牙利的“卡達爾同布達佩斯工人代表談話”,其副標題就是《工人代表表示要保衛生產資料的社會所有制》。【226】1962年,《經濟學動態》第11期是“南斯拉夫現代修正主義政治經濟學資料專輯”,其中就有《南斯拉夫經濟制度的基本特徵》這樣的文章,開篇就講《生產資料社會所有制和經濟中生產者自治》這樣的問題。【227】1963年9月26日,《人民日報》用三個整版的篇幅發表《南斯拉夫是社會主義國家嗎?——三評蘇共中央的公開信》一文,其中就有對南斯拉夫社會所有制的批判,而于光遠就曾參與該文的討論。【228】1974年,《參考消息》還報道“秘魯政府成立首批社會所有制企業”,說“這批企業用國家貸款籌建,它們將屬所在部門的全體工人所有,以便在工人當中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229】實際上,這句話足以概括南斯拉夫“社會所有制”的實質。
“改革開放”之後,隨着中共與南共關係的解凍,對南斯拉夫經濟體制的介紹文章和書籍開始大量出現。事實是,就在于光遠啟程訪問南斯拉夫之前,《國際經濟評論》雜誌發表了南斯拉夫社會所有制的主要設計者、實施者愛德華·卡德爾(Едвард Кардељ, 1910-1979)的文章,標題就是《論南斯拉夫社會所有制》。【230】緊接着,他的《南斯拉夫計劃制度》、《公有制在當代社會主義實踐中的矛盾》等著作先後在中國出版。更有甚者:被于光遠親自指派“着手組建一個研究南斯拉夫經濟的學術團體——南斯拉夫經濟研究會”的江春澤還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發表了多篇文章,介紹南斯拉夫的經濟體制。【231】【232】【233】
所有這一切都說明,于光遠在南斯拉夫“多次向學者請教”之後仍舊“始終未得要領”、並且在那十年之後,他繼續就“什麼是社會?”這個問題向中國的社會學家“請教”,不可能是因為這個問題過於深奧或者他本人過於愚蠢或虛心好學——張仲實早在1949年就如此言簡意賅地定義“社會”:“就是人們生產關係的總體(即結合的意思)”【234】——,而只能是在裝糊塗。而他之所以要裝糊塗,只有一個合理的解釋,那就是南斯拉夫的讓勞動者掌握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與他“為企業家說話”的立場有着根本的矛盾。難怪將于光遠視為“既是老師、領導,又是並肩工作的親密夥伴”【235】的董輔礽會直言不諱地說,于光遠“所說的社會所有制與南斯拉夫談的曾建立過的社會所有制不是一回事。”【236】換句話說就是,于光遠的所謂“社會”,就是隨便幾個人——如二奶、小三兒、七姑、八婆,甚至貼身保姆——的任意組合,而他們的私有財產因此就可以稱為“公共所有”了。
你見過這樣的“馬克思主義者”嗎?你見過這樣的“無產階級先鋒隊”嗎?
【註:根據馬克思在1880年為《法國工人黨綱領》所寫的導言【85, p.264】——有人將之稱為“濃縮版共產黨宣言”【237】——,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說的“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的確切含義,應該與南斯拉夫的“社會所有制”——即生產者(勞動者)對生產資料的集體占有——,最為接近,而與“社會化的資本家”對生產資料的絕對占有完全無緣。】
五、“共有制”
于光遠對別人的商榷和請教一言不發,並不表示他對別人的“指正”默然接受——恰恰相反,他是在以自己的獨特方式來固執己見。顯然,當時的于光遠還沒有想到自己後來教訓陳伯達的話,“不接受可以爭辯嘛,……如果他是出於不願與一個初次見面的人爭論,也可以說‘你的意見讓我考慮考慮’嘛!”
1997年,于光遠在多家期刊上同時發表了《于氏簡明社會主義所有制結構辭典初稿》一文——他後來在私下承認,自己匆匆發表那篇“初稿”的目的“是為了影響十五大”【238】——,而該“辭典”的第一個辭條就是“公有制”:
“公有和私有互為對詞。公有制和私有制、公有制一般和私有制一般,也都互為對詞。在早期原始社會中,既然沒有私有財產,也就無所謂公有財產。那是沒有財產和財產觀念的社會。在原始社會漫長的時期內,既然還沒有財產,把那時的社會稱為原始共產主義社會的說法也就是不準確的。原始社會後期產生了私有財產。這時在人們的頭腦中產生了私有財產的觀念,於是事實上早已存在着的非私有的財產,在觀念上也就成為私有財產的對立物——公有財產。在有了財產和財產觀念後的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的諸社會經濟形態中,即在後期原始社會、奴隸制社會、封建制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中,都存在私有和公有。它們都是公有和私有並存的社會。在不同的社會經濟形態中的公有(或公有制)與不同的社會經濟形態中的私有(私有制)一樣,它們的性質有所不同。各社會經濟形態從根本上說,就是以不同性質的公有和私有,以及這不同性質的公有和私有並存的狀況與它們之間不同的關係區分的。在同一個社會經濟形態中,也可能因公共所有者範圍的不同而存在不同的公有或公有制,如在封建社會中除封建的國家所有制外,也可以有某個封建家族的公有制。”【239】
這段話雖然只有12句、438字,但卻包含唯物史觀、唯物辯證法、政治經濟學等基本內容,因此可以看作是耄耋之年的于光遠處心積慮、殫精竭慮的思想結晶,因此值得認真分析。
1、先說歷史唯物主義
于光遠的這段話否定了“原始共產主義社會”的存在——他說這個說法“不準確”,顯然是不敢太過放肆,放肆的說法應該是“荒謬的”。確實,把“無產”社會說成是“共產”社會,就像是把零當作分母一樣,於理不合。所以,“著名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于光遠應該早就“發現”如此明顯的荒謬。
其實,把以通過血緣關係而組成的氏族家庭說成是“公社”甚至“社會”,比把“無產社會”說成是“共產社會”更為荒唐可笑。據于光遠在五十年代初說,在原始社會之初,也就是生產力最為低下之時,原始人群體不過“二三十人”,而已。【240】到了八十年代,由于光遠擔任總編輯部常務副主任的《中國大百科全書》的估計數字仍舊如此,“一般不超過數十人”。【241】也就是說,一個所謂的“原始公社”、“氏族公社”,亦即“原始社會”,不過就是一個個數代同堂的大家族;而那樣的大家族,直到今天在中國也沒有絕跡——巴金筆下的《家》就是一例。難道我們可以因此說“共產主義社會一直都存在”嗎?
事實是,上述觀點和疑問不僅一直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之中,到了1989年,它還登堂入室,發表在《社會科學報》上。【242】三年後,南開大學新科經濟學博士龔唯平又提出“原始群社會是一種無所有制的社會,沒有財產,沒有生產資料所有制關係”的觀點。【243】緊接着,于光遠向“中國私營經濟研究會成立暨研討會”遞交了一份“書面發言”——這是正文第一段話:
“私有財產發源於原始社會後期。有了私有財產,原先公社共同使用的物質資料獲得財產的意義。事實上的私有財產的起源,成為觀念上的公有財產的起源。將來事實上的私有財產徹底不存在了, 觀念上的公有財產也便失去其意義。整個人類社會是從沒有財產和財產觀念的社會,最後又復歸到沒有財產和財產觀念的社會。整個人類社會將在這樣的社會形態下無限地發展。”【205】
這就是于光遠“敢於”否定“原始共產主義社會”的歷史背景。
前面提到,“原始共產主義社會”是否存在,對於馬克思來說,並不重要,因為他的全部理論體系都是建立在“至今一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歷史”這一前提之上的。但是,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發表之後,歷史唯物主義與辯證唯物主義發生了一大融合,即人類社會從原始共產主義開始,通過消滅私有制,最終回歸到共產主義社會,乃是辯證法三大規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的具體體現,這也是“英特納雄耐爾就一定能實現”的主要根據——看看于光遠在1959年說的這句話:
“只有當人類經歷了‘否定之否定’,從原始共產主義社會經過私有社會又回到共產主義社會(包括社會主義階段),如上面我們說過的那樣,情形才發生了根本的變化。”【244】
到了六十年代,因為毛澤東不承認“否定之否定”是一個獨立的“規律”【245】【246】,所以于光遠的“否定之否定”社會發展觀就相當於被“徹底否定”了——直到毛澤東去世以後,它才滿血復活,即來了一個“否定之否定之否定之否定”:
“大家都很熟悉社會發展史。人類社會發展的最初階段是原始共產主義。這個階段經歷的時間很長,長到以後的私有制社會同它無法相比。將來共產主義在全世界勝利之後,私有制再也不會重新產生。……私有制社會在幾千年中經歷了奴隸制、封建制和資本主義制度三種基本形態,在資本主義制度發展起來之後,人類社會又向否定私有制的方向發展。私有制社會又要讓位給共同占有和共同勞動的共產主義社會。20世紀一十年代以來,世界上有一些國家,私有制已經被推翻。全世界所有國家,或早或晚也都要走這樣一條路。因此,人類社會的這種發展過程,簡單說來就是:從共產主義經過私有制再回到共產主義,即經歷了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247】
據于光遠自己說,他從三十年代起就接受了這個“否定之否定”的社會發展觀。【206】只不過是,到了九十年代,雖然“否定之否定”對于光遠照樣有效,但他卻把“共產主義”置換成了“沒有財產和財產觀念的社會”。這就是于光遠否定“原始共產主義社會”存在的意義之所在。而既然原始共產主義社會屬於子虛烏有,那最終的(高級)共產主義也就“不一定”能夠實現了。這樣的觀點,對於常人來說,本來再正常不過;但是,它出自一個自稱的“不悔的馬克思主義者”之口,就不是一般的滑稽。更可笑的是,于光遠還宣稱自己要“帶着一個馬克思主義者的靈魂去見馬克思。”【12】可以肯定地說,馬克思寧肯接見那些于光遠口中的“左棍”——包括臭名昭著的何大拿——,也不可能接見他于光遠,因為明眼人都明白,“于氏馬克思主義”就是“偽馬克思主義”的代名詞,就像“方氏科學”就是“偽科學”、“真科邪”的代名詞一樣。
2、次說辯證唯物主義
按照于光遠的說法,私有財產出現在前,私有觀念出現在後。雖然于光遠把這一觀點表達得有些扭扭捏捏,含含糊糊,但將他說過的話放到一起來看,則其“思想”脈絡恍然若現:不過是說私有財產的出現早於公有財產——或許于光遠覺得私有制“因此”具有先天的合理性。這是他在1993年說的話:
“事實上的私有財產的起源,成為觀念上的公有財產的起源。”【205】
這是他四年後說的話:
“原始社會後期產生了私有財產。這時在人們的頭腦中產生了私有財產的觀念,於是事實上早已存在着的非私有的財產,在觀念上也就成為私有財產的對立物——公有財產。”【239】
“自從私有財產從本沒有財產和財產觀念的原始社會中產生出來之後,迄今為止的歷史中,私有制一直存在。”【239】
誰都知道,人的行動受大腦支配,所以,一個人將公有財產據為私有,一定是先在頭腦中產生了一個“私”(我的)字——所以文革時期,有“狠斗私字一閃念”這樣的說法。退一萬步講,于光遠也應該交代一下,“公有財產”是如何突兀地變成“私有財產”的吧?但他卻惜墨如金。這是為什麼呢?
原來,從五十年代起,于光遠就向全國人民宣傳“存在決定意識”這個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248】1958年,于光遠在《哲學研究》上面開辦講座,第一講就以《什麼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哲學?為什麼我們一定要學習它?》為題,而在“全部哲學的最根本的問題是精神對物質的關係問題”這一節,于光遠講到:
“唯物主義主張物質、自然界是在我們意識以外, 不依賴於意識而存在的客觀實在, 主張物質是意識的來源, 而意識是物質的反映, 是發展到完善高度的物賈——人腦——的產物。”【249】
顯然,根據這個“基本原理”,原始人不可能在沒有“私有財產”這個物質之前,產生“私有財產”這個意識。可惜的是,于光遠的馬克思主義學得並不到家,因為在這個世界上,“財產”是物質,但“私有財產”卻是“意識”的產物,沒有“私有財產觀念”,根本就不會有什麼“私有財產”。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像其他動物一樣,人也是有“本能”的,而任何一本辭典都會告訴你,“本能”又叫“先天行為”,即不需要學習、不需要“反映”而與生俱來的內在衝動。司馬遷就說,“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忿,忿而無度量則爭,爭則亂。”【250】據《說文解字注》,欲者,貪也。實際上,在所有的本能之中,比貪慾更為旺盛的欲望是生存,它也是達爾文構建生物進化論的基本前提。試想在生產力極為低下的原始社會,食不果腹、衣不蔽體應該是常態,強者多吃多占、甚至弱肉強食幾乎是必然發生的情況,因為只有這樣,“適者”才能夠“生存”下來。也就是說,由於本能的存在,人類一開始就在為自我的生存而鬥爭。所謂相親相愛、同甘共苦的“原始共產主義社會”,雖然不能說肯定不曾存在過,但可以肯定地說,即使它曾經存在過,它也完全沒有競爭力,遲早會走上同歸於盡的終點,即被“自然”淘汰掉。實際上,這也是那些“優生學家”非要干預“人類進化方向”的主要理由:“文明”減輕了生存競爭的壓力,結果那些本來應該被“自然”所淘汰的“不適者”也能“生存”,他們擠占了“適者”的生存空間——這導致人類進化方向的逆轉,即退化。
問題是,上面這一大套說法,是否違反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呢?當然不。因為馬克思和恩格斯都承認本能的存在。事實是,僅在《資本論》第一卷,“本能”這個詞就出現了十多次,如“商品所有者的天然本能”【82, p.104】、“(人的)最初的動物式的本能”【82, p.202】、“繁殖後代的本能”【82, p.628】等。實際上,在馬克思看來,不僅人類個體有本能,連階級也有本能,所以他才會說“以他所特有的市民階級的本能”【82, p.405】、“這些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實際上具有正確的本能”【82, p.564】、“以其慣有的不會弄錯的資產階級本能”【82, p.698】這樣的話。而在《資本論》第一卷問世之前的二十多年,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部合寫的著作《神聖家族》中,有這樣一段話:
“他的每一種本質活動和特性,他的每一種生活本能都會成為一種需要,成為一種把他的私慾變為對他身外的其他事物和其他人的癖好的需要。”【251】
這段話的德文原文是:
“Jede seiner Wesenstätigkeiten und Eigenschaften, jeder seiner Lebenstriebe wird zum Bedürfnis, zur Not, die seine Selbstsucht zur Sucht nach andern Dingen und Menschen außer ihm macht.”【252】
它被翻譯成如下英文:
“Every activity and property of his being, every one of his vital urges, becomes a need, a necessity, which his self-seeking transforms into seeking for other things and human beings outside him.”【253】
無論怎麼理解這句話,它都是在說,一個人的活動全都受其“生活本能”(Lebenstriebe,應該譯為“生命本能”)的驅使——實際上,蘇共中央社會科學學院教授鮑里斯·安德烈耶維奇·沃羅諾維奇(Борис Андреевич Воронович, 1932-)就是這麼認為的:
“……分析人的需要不能歸結為分析人周圍的客觀現實。研究需要時的主觀態度也是必要的,也就是說,要考慮到它們對人本身的依賴性。卡·馬克思和弗·恩格斯寫道:‘他的每一種本質活動和特性,他的每-種生活本能都會成為一種需要。’”【254】
事實是,本能不僅驅使個人的行為,它還驅使個人結為集體——這是恩格斯在1875年在一封信中說的:
“我不能同意您認為‘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鬥爭’是人類發展的第一階段的那種說法。在我看來,社會本能是從猿進化到人的最重要的槓桿之一。最初的人想必是群居的,而且就我們所能追溯到的來看,我們發現,情況就是這樣。”【255】
事實是,到了生命的最後時光,“本能”在恩格斯眼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以致他會說“群眾本能地感到,工人必須建立自己的政黨來同兩個官方的政黨相對抗”【256, p.293】、“他是唯一的一個真正誠實的人,並且具有真正無產階級的本能”【256, p.295】、“群眾中的社會主義本能越來越強烈”【256, p.343】這樣的話。恩格斯使用的相應德文分別是“Masseninstinkt”【257, p.307】、“proletarischen Instinkt”【257, p.309】、“sozialistische Instinkt”【257, p.361】。在德文中,“Instinkt”不僅含有“不受意識控制”、“無意識”的意思,它還含有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做出正確決定、採取正確行動的意思。【258】
既然本能的作用是那麼的大,而原始人的理性思維能力顯然比現代人要弱得多,那麼,他們到底出於什麼樣的本能去選擇“共產主義”?毫無疑問,對於這樣的問題,于光遠連想都不會想到。實際上,在自己八十多歲時,于光遠還要笨拙地維護“于氏馬克思主義”,恰恰說明,他的追求真理的本能已經點滴不剩地被“老馬嘶風”——這是山東電視台介紹于光遠電視片的標題【259】——的本能所代替。
3、接着說政治經濟學
早在五十年代初,于光遠等人就向中國公眾講解“為什麼生產資料占有關係的不同就決定了人們生產關係的性質不同?”這個問題。【260】五年後,顯然是因為中國正在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所以,他們在這個講座中添加了這樣一段話:
“為什麼生產關係的變化必須通過革命的手段來完成呢?這是因為,人與人之見在生產過程中的關係最基本的是對生產資料的占有關係,生產關係的根本改變,就是人與人之間對生產資料占有關係的改變,而這種占用關係的改變,就一定只能用革命的手段才能完成。……”【261, p.15】
也就是說,所謂“所有制”、“公有制”、“私有制”問題,都是指對“生產資料”的“所有”,而不是泛指“財產”。“生產資料”又稱“生產手段”,其相應的英文是“means of production”。按照于光遠的說法,“生產資料就是人們在進行生產活動時所必需具有的各種物質條件。”【260】可是,半個世紀後,在大談所有制問題時,于光遠卻對“生產資料”絕口不提,並且特意使用“財產”來代替“生產資料”,於是得出了“奴隸制社會、封建制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中,都存在私有和公有”這樣的結論。為了給自己張目,于光遠還舉出了一個具體例子:
“比如小說《紅樓夢》中所寫的寧國府和榮國府的財產就是這兩府的主子們公共所有的,而掌握榮國府大權的王熙鳳又有她本人私有的小金庫。”【239】
寧國府和榮國府的主子們“公共所有的”財產中,最重要的就是房產和地產,通過這些財產,那些“主子們”才可以通過收取“房租地稅”來過着馬克思所說的“寄生蟲”般的生活。也就是說,九十年代的于光遠所說的“公共所有的”財產,不是別的,恰恰是剝削者用來剝削被剝削者的剝削工具,恰恰就是包括中國共產黨在內的各國共產黨矢志奮鬥要消滅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實際上,于光遠在二十年前就是這麼說的:
“封建主義生產關係的基礎,是封建主階級占有基本生產資料——土地。農奴或農民完全沒有土地或者只有很少的土地。他們被束縛於封建制度下,耕種封建主的土地,沒有人身的自由,忍受殘酷的剝削和壓迫,依附於封建主。”【262】
曾幾何時,這些萬惡的“封建主”,又被于光遠說成是實行“公有制”的先驅了。為什麼呢?因為于光遠發現了一個秘訣:公者,共也。其實,根據英美法系,一個人一旦結婚,其財產即與對方分享。如果于光遠的理論成立,那豈不是說,在英、美兩國,對資本家的“社會主義改造”僅通過完婚即可達到,而不需要通過他所說的“革命的手段”和“革命的鬥爭”?【261, pp.15-16】問題是,馬克思本人為什麼沒有想到此點?
其實,于光遠心裡非常清楚,對於被剝削者而言,歸榮、寧二府“公共所有的”財產,與歸王熙鳳“私有的”小金庫——它被用來放高利貸,而據馬克思說,“高利貸資本有資本的剝削方式,但沒有資本的生產方式”【166, p.676】——,在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因為早在幾年前,李光遠就已經告訴過他了:“私有制社會普遍存在的‘財產共有’的法律形式,不是生產關係意義上的公有制。”【214】而于光遠一邊對之充耳不聞,一邊變本加厲,堅持宣傳自己的主張——與他明知南斯拉夫的社會所有制是怎麼回事,卻要裝糊塗一樣——,因此他當時絕不可能是在搞什麼“學術探討”,而是在主動地、有意識地充當某些人、某些“集團”、某些勢力的代言人——就像方舟子通過欺詐的手段來推銷轉基因食品,沒有一絲一毫的可能是如他所說的“出於良心”【263】一樣。
其實,“新時期”改革開放的理論基礎,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從根本上說就是毛澤東當初提出的“新民主主義論”——儘管龔育之口沫橫飛地講了兩、三個小時非要論證其間的不同【264】,但那只能是徒勞,因為他不僅無法證明二者之間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他還永遠都不能證明二者之間孰優孰劣——,因此,僅在“毛澤東思想”的框架之內,就能夠完成相應的理論建設。可是,于光遠卻要另闢蹊徑,專門跑到馬克思那裡去尋章摘句,並且還要對那幾個披沙瀝金般挑選出來的詞句百般曲解,凸顯其“治學”目的的可憐、可悲、可鄙,“治學”方法之迂腐、冬烘、可笑,以及眼界和思路之狹隘、封閉、頑固。實際上,你只要注意到于光遠寧肯放着“反義詞”這個現成的漢語詞彙不用,而是非要生編硬造出一個“對詞”——查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對詞”這個詞條在該書1978年第一版、1983年第二版中均不曾出現,但從1996年起,這個詞開始被收錄,但它既不是名詞,其含義也與于光遠所說絲毫不搭界,是“演員在排練中互相對台詞”【265】——,並且非要把“寧國府和榮國府這兩府的主子們”所“共有”的財產說成是“公共所有”——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公共”的含義是“屬於社會的;公有公用的”【266】——,你就會明白,為了達到自己那不可告人的目的,他是真的費盡了心機,何止是顧不上吃相,他連裝瘋賣傻的招術都使上了。
1987年,中顧委召開生活會對于光遠給予“批評幫助”。為了拒絕、抵抗,“于光遠就讓他的秘書抱了二尺多高的一大摞書進來放在桌上”,並且淚光閃閃地說:
“《晏子春秋》裡有一個故事。周王室有一個官員叫柏常騫。他到齊國找晏子求教。說自己如果‘正道直行則不容於世,隱道詭行則不忍’。問晏子,如何得以‘道無滅,身亦無廢?’古代的確有不少士大夫,近代的確有不少知識分子有這樣的苦惱。反正我是一定要‘正道直行’的,要帶着一個馬克思主義者的靈魂去見馬克思。”【12】
如上所述,馬克思寧可接見臭氣熏天的何祚庥,也不可能接見于光遠這個來自東方的“著名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實際上,依我之見,不僅馬克思不會見于光遠,連那些“老牌兒修正主義者”如伯恩斯坦、考茨基、托洛茨基、布哈林也都不大可能見他,原因很簡單:“于氏馬克思主義”與“公共”所能理解的馬克思主義既不可兼容、也不可溝通——它連“修正主義”都不是,而是徹頭徹尾的“打着紅旗反紅旗”。如果這叫做“正道直行”,請問“百科全書式學者”于光遠:什麼叫“邪門歪道”、“旁門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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