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必須償命:政府不執法時,親屬要替天行道, 處決殺人犯 |
送交者: abc55 2009月05月06日19:18:46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aaa 由 rainbow 於 2009-05-06 16:21:03 |
殺人必須償命!如果醫生因為貪婪而開貴藥,或不負責任而開錯藥,
並導致患者死亡,首先可以講理和講法去解決。如果講理和講法竟 然遭到毒打,則應該報告警察,如果警察和政府都不管,那麼按照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殺人必須償命”的原則,受害者的親屬就 有權武裝自己,替天行道,親手處死殺人的醫生,為人民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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