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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賊篇
送交者: 亦明_ 2026月08月12日09:31:5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方舟子在1997年抄襲蔣星煜、黃仁宇亦明_ 於 2026-08-12 09:26:16

二、文賊篇

 

1、“萬曆五年”

 

《海瑞二三事》開篇第一段的內容就是海瑞給呂調陽的那封短札及方舟子本人對它的解讀:

 

“‘今年春,公當會試天下,諒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想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道也。惟公亮之!’

 

“這是萬曆五年(公元一五七七年),已在家賦閒了七年的海瑞寫給大學士呂調陽的一封信。這一年,當國首輔張居正(太岳)次子張嗣修將參加會試,海瑞便給身為次輔的呂調陽寫了這封信,旁敲側擊,提醒他不要徇私舞弊。也許在他看來,要讓嗣修落第才能顯出公道吧。結果呢,卻是嗣修高中廷試第二名,賜進士及第。張居正為此向萬曆皇帝神宗謝恩時,神宗回答得挺坦率:‘先生大功,朕答不盡,只看顧先生的子孫。’其後張居正屍骨未寒,神宗即剝奪張的兒子們的功名,逼死的逼死,充軍的充軍,對先生的子孫是這麼看顧的。賜進士及第的是他,連張居正請求迴避都不許;剝奪功名的也是他,連奉旨行事的主考官都要追究責任,若說徇私舞弊,皇帝才是正主,海瑞這封信,完全寄錯了人。就算呂調陽真能操縱會試結果,海瑞大約也不至於天真到以為從天涯海角寄一紙短箋就能讓當朝大學士聽退休官僚的忠告。這一封信,與其說是寫給呂調陽看的,不如說是寫給眾人看的,更是寫給後人看的。”【27】

 

方舟子上面這403字,前半部分的史料全部都來自蔣星煜的《海瑞》第六章《閒居了十六年以後再度出山》第三節《關心國事,不甘老於林壑》——這是相關文字:

 

“一五七七年(萬曆五年),海瑞曾寫信給大學士兼太子太傅呂調陽,希望他對於會試能秉公辦理。因為當時的科舉弊端百出,朝中顯貴,以張居正為首,全都把自己的子弟設法抬出來。張居正的兒子張懋修,只能勉強做一二篇文章,也中了舉,會試沒有考上,張居正還怨主考者,準備予以報復,這事情是滿朝皆知的。這一年會試,張居正的另一個兒子張嗣修要參加考試,朝野議論紛紛,知道又將舞弊了。海瑞聽到這消息,也很憤慨。朝中大官權位僅次於張居正的是呂調陽,海瑞就寫了這樣一封信給他:

 

‘今年春,公當會試,天下諒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想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也。惟公亮之。①’

 

“這信對呂調陽和張居正諷刺得很厲害,但是他們絲毫沒有因此而有任何顧慮。會試的主考是張居正最親信的張四維,結果張嗣修高中了廷試第二名。”【13, pp.101-102】

 

如上所述,《海瑞二三事》的第一個破綻就是“萬曆五年”這四個字。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幾乎所有專門研究海瑞的學者,都說那封信作於萬曆元年或神宗初年。例如,蔣星煜的注釋符號①就指向“宣統《瓊山縣誌》卷一五《金石志》”,而該書中就有海瑞那份短札真跡的發現者莫紹德寫的按語:

 

“吾鄉忠介公剛正之氣無往不與俱,此書蓋明神宗初年,張居正擅權,其子嗣修將就試南宮,物議沸騰,公以諷大學士呂調陽者。太岳則居正,豫所,調陽也。僅五十七字耳,而簡嚴謇直,不激不隨,與顏魯公《爭坐位書》同一忠義氣象,書法亦遒健,洵足追配千古。公手跡不多見,余於辛未游蘇閶得之,今攜歸,入石以永其傳。後之覽者,庶幾有所感發而興起焉。嘉慶己卯夏六月,莫紹德謹記。”【37, 葉四十五】

 

在那之後,此札作於萬曆元年或神宗初年就成了定論:

 

萬曆元年癸酉:公六十一歲。二月,公上呂調陽大學士書云:‘今年春,公當會試天下士,諒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也。惟公諒之。案:太岳為張居正,呂調陽會試總裁,居正以子托之。當時物議沸騰,公上書直言其事,不激不隨,詞嚴義正,可以隱杜陰謀,寒權臣膽。”【51, p.383】

 

“按照封建科舉制度的規定,三年一試。萬曆元年(一五七三年),朝廷舉行會試,由大學士兼太子太保呂調陽任主考官。……閒居在距京城數千里之外的海瑞,對科場上的腐敗風氣,既憂慮又氣憤,大有不吐不快之感。於是,他在會試將臨之際,毅然決然地給會試主考官呂調陽寫了封信。”【39, pp.186-187】

 

“一五七三年(萬曆元年),海瑞六十歲。......大學士呂調陽主持次年會試。張居正子當應試。海瑞得知便上書呂調陽,希望他‘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義正詞嚴,不激不亢。張居正以此忌恨海瑞。”【40, p.26】

 

萬曆元年(1573年)張居正的長子敬修,是這一年的癸酉科舉人,將參加次年甲戌科會試。朝廷任命大學士呂調陽為會試總篆。海瑞知道這個消息,給呂調陽寫了一封信。”【41, p.96】

 

“公元1573年 癸酉 明神宗萬曆元年 海瑞61歲,在瓊山閒居。……春,大學士呂調陽主持會試,張居正之子應試,特托呂調陽關照,一時輿論譁然。二月,海瑞有《與呂調陽書》:‘今年春公當會試天下,諒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循太岳,想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也。惟公亮之。’‘太岳’即張居正;‘以私干公’,意為以私事干予公事。”【42, p.60】

 

萬曆元年二月,為京師會試之期。張居正以子托會試總裁、大學士呂調陽,一時物議沸騰。海瑞聞之,立即上書呂調陽,曰:‘今年春公當會試天下士,諒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按:即張居正),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於公也。惟公諒之。’②時,神宗登極伊始,一再欲起用海瑞。海瑞則因這事得罪了張居正而不得出山。”【43, p.1616】

 

實際上,連被方舟子抄襲的另一個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懷效鋒(下詳)——,也是這麼說的:

 

萬曆元年,張居正之子張敬修準備會試,張居正怕兒子不能中舉,便與當時主考官呂調陽說情,希望呂能給兒子有所方便。海瑞知道此事後,給呂調陽寫信說:‘今年春,公當會試天下,諒公亦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循太岳。’①他公然點名道姓擠軋張居正,自然招來了張居正的忌恨。”【44, pp.209-210】

 

事實是,呂調陽只在萬曆二年出任過會試主考官(總篆、總裁)——三年前的會試主考官是張居正,呂任副手【45】——,因此海瑞在萬曆元年(或二年)就會試問題給他寫信,才合乎情理。實際上,蔣星煜本人後來在判斷這個短札的真偽時也說過這樣的話:

 

“明代隆慶五年(1571)、萬曆二年(1574)的兩次會試, 這位豫所老先生(呂調陽)都是主考大人,張居正的兩個兒子張懋修、張嗣修均曾應考而高中魁元。海瑞一生嫉惡如仇, 最恨營私舞弊,寫這封信的可能性是很大的。”【46】

 

由此可知,海瑞給呂調陽寫那封信,與後者出任會試主考官一職有着直接的關係。否則的話,如蔣星煜所說,萬曆五年的會試主考官“是張居正最親信的張四維”,而一個退休的“老幹部”卻對着一個“形同擺設”、連張居正丁憂都“不敢擔當首輔重任”——這是方舟子說的話【26】——的次輔呂調陽“旁敲側擊,提醒他不要徇私舞弊”,那豈不相當於當眾碰瓷?遺憾的是,在2008年版的《海瑞》中,蔣星煜仍舊保留了這個錯誤【47, pp.110-111】,以及其他許多此類錯誤。

 

那麼,蔣星煜為什麼說那封信作於“萬曆五年”呢?可能的原因就是,他被莫紹德那篇按語中的“其子嗣修將就試南宮”這句話所誤導,因為張嗣修乃是張居正的次子,他確實在萬曆五年成為榜眼;而張居正的長子張敬修在萬曆二年參加會試,卻名落孫山。這是朱東潤《張居正大傳》——它曾被方舟子在寫作《張居正二三事》時抄襲【1】——中的話:

 

“敬修是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次年甲戌科會試下第。據說居正因此大為生氣,甲戌科不選庶吉士,便是敬修下第底結果。萬曆四年丙子科鄉試,懋修失敗,(見《示季子懋修》)所以五年丁丑科會試,只有敬修、嗣修同到北京就試。這次敬修依舊落第,嗣修原定二甲第一人,神宗拔為一甲第二人及第。”【48, p.252】

 

至於方舟子為什麼要在觸目皆是的“萬曆元年”之中,獨獨選中蔣星煜的“萬曆五年”這個問題,我將在本文的下篇予以討論。

 

2、“以私干公道”

 

其實,方舟子不僅是一個文賊加文痞,他還是一個文盲——所以我稱他是“三文男”【1】——,而就在抄錄海瑞的短札之際,方舟子露出了自己的文盲馬腳。

 

如果仔細比較方舟子和蔣星煜抄錄的海瑞短札,你就會發現,方文多出了一個字,即把蔣文中的“必不以私干公也”抄成了“必不以私干公也”。事實是,“以私干公”乃是一句成語,早在宋代就有“某貧不給,以私干公,過實自某,公何辜焉?”這樣的話【49】;在明嘉靖年間的一塊石碑上,還有“風節愈凜,人不敢以私干公,慎不以私假人”這樣的文字【50】。而在這個成語之後加上一個“道”字,則不僅僅是畫蛇添足,而且還導致詞不達意。在古代漢語中,“公道”有三個意思:“至公至正之道”、“公路”、“公平”。【51, p.169】所以海瑞要呂調陽“以公道自持”、希望張居正“以公道自守”,兩人都不要以私人關係和利益務(或事)。

 

事實是,莫紹德見過海瑞的真跡【37, 葉四十五】,蔣星煜也見過該札的石刻【46】,因此,他們根本就不可能在抄錄那57個字時,不約而同地都把那個“道”字給漏掉——如果它真的存在的話。而根據崇禎末年刻印的《翰海》一書——蔣星煜顯然未曾見過那本書,所以他才會以該札僅出現在莫紹德的發現之後為由,提出該札的“可靠性”問題【46】——,該札也確實沒有第三個“道”字。【52】實際上,在方舟子發表《海瑞二三事》之前,把那句話抄成“必不以私干公道也”的書籍,我只能找到兩本,它們都是通俗讀物,但其中一個明說該札作於“明神宗萬曆元年(1573)”【53】,另一個雖然沒有明說年份,但卻說“海瑞竟給主持這次會試的大學士呂調陽寫信”【54】,因此均排除了“萬曆五年”的可能性,因為如上所述,呂調陽一生只在萬曆二年主持過會試。這也證明,方舟子犯下“萬曆五年”這個錯誤不大可能是出於無知,而是蓄意的。

 

3、“欽差大臣應天十府的巡撫”

 

《海瑞二三事》的第二段話大意是說,海瑞雖然科場失意,但卻官運亨通,從一名小小的縣學教官,“一步步往上爬,竟當過總管江南魚米之鄉的欽差大臣應天十府的巡撫,” 而他之所以會那麼走運,又完全是他自己爭取來的,因為他在嘉靖四十五年上演了一出“海瑞罵皇帝”大戲,因此一舉成名——這是其原話:

 

“海瑞自己卻不是進士出身。他在嘉靖二十八年(公元一五四九年)中了鄉舉之後,會試落第,就未再參加會試,而以舉人出身踏上仕途。明朝對官僚的出身極其看重,舉人只能做做小官,非進士出身萬難擠入高層。海瑞從福建南平縣的儒學教諭開始做起,一步步往上爬,竟當過總管江南魚米之鄉的欽差大臣應天十府的巡撫,最後又死在南京右都御史(正二品)的任上,追贈太子少保,這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了。”【27】

 

事實是,“海瑞罵皇帝”乃是《海瑞二三事》的第一大戲,方舟子花了全文四分之一的篇幅對之進行渲染和歪曲,其目的就是要把它說成是無所事事的“演員”海瑞在閒得無聊之際,為自己精心策劃的一場大戲——關於這一點,詳見下篇。此時,我們先討論他的“欽差大臣應天十府的巡撫”這個笑話的來歷。而之所以說它是個笑話,乃是因為明人敖英在其《東谷贅言》中有這樣一段話:

 

“或問方面官,有稱欽差不稱欽差者,何也?子曰:國初設官分職,咸有定額。往蒞職掌者領部檄焉,皆不領敕,不稱欽差。其後因事繁難,添設職掌,按察司如提學屯田兵備邊備巡海撫民之類,察院如清軍巡茶巡鹽巡關之類,都察院如巡撫巡視總督河道總督漕運提督總制軍務之類,皆領專敕,各於職銜上加欽差二字。於此以見前項職司俱出自朝廷處分,非吏部專擅也。”【55】

 

也就是因為如此,有人斷言:“明代只有欽差某某職銜之稱,而沒有‘欽差大臣’的職稱。”【56】

 

其實,明代確有“欽差大臣”這個稱呼。【57, p.3823】只不過是,這四個字中的“大臣”乃是“某某職銜”的代稱、統稱而已。換句話說就是,方舟子應該或者說海瑞是“欽差大臣”,或者說他是“欽差應天十府的巡撫”,而不能說他是“欽差大臣應天十府的巡撫”。

 

那麼,方舟子的這個笑話是怎麼來的呢?當然來自蔣星煜。原來,蔣星煜說過“一五六九年(隆慶三年)六月,海瑞調升右僉都御史,欽差總督糧道巡撫應天十府”這樣的話【13, p.57】,這本來沒有錯,但他後來又說“因為他做過欽差大臣的應天巡撫”這樣的話【13, p.92】。而我早就發現,方舟子有個“順杆爬”的秉性,即在看到某人的某個獨特的觀點之後,他就會“不禁忍俊不禁”——這是語文狀元方舟子的註冊商標【58】——地將之發揮到一個新的高度,以彰顯自己確實是一個“一等一的全才”——這是新華社記者、方舟科邪教三思科學幫大姐大王艷紅送給方舟子的諡號【59】。例如,在“亂侃明史”之際,他就曾根據吳晗說過“在明以前,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共治的”這句話,做出了這樣的斷言:在朱元璋以前,皇帝與大臣之間是“相親相敬的准朋友關係”。【15】而在1997年,方舟子的這個“順杆爬”秉性多次發作,給海瑞扣上了“欽差大臣應天十府的巡撫”這頂大帽子只是其中之一,其目的就是要凸顯“不是進士出身”的海瑞“一步步往上爬”的功夫是多麼的“絕無僅有”。

 

4、“嘉靖四十五年”

 

緊接着“這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了”,方舟子寫道:

 

“他的仕途的轉折點,是嘉靖四十五年的‘罵皇帝’事件。在兩年前,海瑞從興國縣知縣任上上調進京,在戶部雲南司任主事。名為主事,其實什麼事也不用操心,大事有尚書、侍郎在管,小事有吏在做,無所事事了兩年之後,他給嘉靖皇帝世宗上了《直言天下第一事疏》。”【27】

 

關於“海瑞罵皇帝”的時間問題,早在清朝末年問世的王國憲《海忠介公年譜》就以說得十分清楚,發生在“四十四年乙丑”十月。【51, p.342】而明史專家張德信在其《明史海瑞傳校注》一書中還曾專門就此問題進行過辨證:

 

“海瑞上《治安疏》的時間,諸書記載不一:海瑞《乞終養疏》說是嘉靖‘四十四年十月內。’張廷玉《明史·海瑞傳》據《明實錄》斷在‘嘉靖四十五年二月。’而梁雲龍《海忠介公行狀》又定在嘉靖‘乙丑(四十四年)冬十二月。’三說中,當以海瑞所述年代為確實。因為從《明實錄》行文看,有‘留中數月’語。此足以說明海瑞上疏後,世宗皇帝‘再三讀之,為感動太息。’而到他‘有疾煩懣’,才下詔逮捕海瑞,同時將《治安疏》公之於眾。而史官記載此事的時間,也以《治安疏》公布的時間為準。所謂‘數月’,當指嘉靖四十四年十月至四十五年二月。談遷《國榷》卷六四嘉靖四十五年二月癸亥(一日)條下載:‘戶部主事海瑞下錦衣衛獄。先是去年十月,瑞上言……。’與海瑞敘述的上疏時間相吻合,亦符合歷史實際。”【60, p.104】

 

早在“亂侃明史”時代,方舟子就曾冒充“明史專家”吹捧《國榷》“史料價值極高,堪稱信史”、“向來為治明史者所必讀”【61】、是“震爍千古的主流史書”【62】。但顯然,在編攢《海瑞二三事》時,他或者不看《國榷》,或者是看了,但卻拒絕被其“震爍”。

 

同樣,方舟子還曾這樣吹捧過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

 

“該書打破了學術與通俗的分界,以生動之筆演繹深刻之理,字裡行間充滿了微言大義,以超然獨到的眼光,典雅曉暢的手筆,由小見大,為中國歷史的研究和寫作開闢了一塊新天地。”【62】

 

而就在《萬曆十五年》中,黃仁宇說,海瑞上《治安疏》發生在1565年——即嘉靖四十四年——的“陽曆十一月”。【64, p.138】

 

既然如此,方舟子為什麼非要信誓旦旦地宣稱“海瑞罵皇帝”發生在嘉靖四十五年呢?答曰:他顯然是被蔣星煜誤導,因為在蔣氏《海瑞》中,就有“他於一五六六年(嘉靖四十五年)二月上了《直言天下第一事疏》”這樣的話。【13, p.39】這個錯誤也被蔣星煜一直保留了下來。【47, p.43】

 

實際上,方舟子之所以敢說海瑞在戶部主事任上“無所事事”,就是在抄襲黃仁宇的這段話:

 

“戶部是國家的財政機關,但是主事一類的官兒卻無事可做,大政方針出自堂官尚書侍郎,技術上的細節則為吏員所操縱,像海瑞這樣的主事,根本不必每日到部辦公,不過是日漸一日增積做官的資歷而已。⑾”【64, pp.137-138】

 

黃仁宇的注釋⑾是:“《明史》卷72頁743、卷225頁2595;《大明會典》卷14,頁1;Taxation頁16、266-267、293。”【64, pp.161】

 

筆者分別查閱了這六條文獻,發現其中只有一條,即“《明史》卷225”的《王國光傳》與“主事一類的官兒卻無事可做”有關:

 

“戶部十三司,自弘治來,以公署隘,惟郎中一人治事,員外郎、主事止除官日一赴而已。郎中力不給,則委之吏胥,弊益滋。國光盡令入署,職務得修舉。”【65, p.5913】

 

但是,在“《明史》卷72”,還有戶部在“宣德以後增設雲南司主事七人,浙江、江西、湖廣、陝西、福建、河南、山西七司主事各二人,山東、四川、貴州三司主事各一人”這樣的話。【65, pp.1739-1740】所以,即使海瑞真的在戶部雲南司“無所事事”,其原因也更可能是“人多事少”、“人浮於事”,而不大可能是由於“大事有尚書、侍郎在管,小事有吏在做”,因為根據《王國光傳》,司內“惟郎中一人治事”,即“事”全都壓在了郎中(司長)一人身上,與部級官員尚書、侍郎連邊兒都沾不上。

 

5、“隻字未談本職工作”

 

在編造了海瑞在京兩年“無所事事”這個謠言之後,方舟子寫道:

 

“在這封空前絕後的奏疏中,海瑞隻字未談本職工作,從頭到尾只是在攻擊世宗屠戮大臣不是個好皇帝,父子分離不是個好父親,乃至夫妻分居不是個好丈夫,‘蓋天下不直陛下久矣!’,一個大臣上奏疏告訴皇帝說天下人早就認為你不配當皇帝,可真夠駭人聽聞的了。”【27】

 

方舟子說海瑞在《治安疏》中“隻字未談本職工作”,說明他根本就不曾讀過“這封空前絕後的奏疏”。事實是,海瑞在疏中四次提及“戶部”,除了開篇的那個用來介紹自己的身份外,其餘的三個都涉及他的“本職工作”:

 

“興宮室,工部極力經營;取香覓寶,戶部差求四出。”【66, p.218】

 

“梁材守官守道,陛下以為逆者也。歷任有聲,官戶部者,至今首稱之。”【66, p.220】

 

“上之內倉內庫,下之戶工部光祿寺諸廠藏段絹、糧料、珠寶、器用、木材諸物,多而積於無用,用之非所宜用亦多矣,諸臣必有為陛下言者。”【66, p.220】

 

方舟子未曾讀過《治安疏》的另一個證據就是,他說該疏“從頭到尾只是在攻擊世宗屠戮大臣不是個好皇帝,父子分離不是個好父親,乃至夫妻分居不是個好丈夫”。事實是,貫穿那篇三千餘字奏疏的主題只有一個,那就是批評嘉靖“一意修玄”、“一意玄修”、“建醮修齋”——用海瑞自己的話說就是:“陛下之誤多矣,大端在修醮,修醮所以求長生也。”【66, p.219】所以,張德信說:

 

“海瑞任戶部雲南司主事期間,為嘉靖皇帝深居西苑,日事玄修,求長生不死,不見大臣,不理朝政,內憂外患繼之而起的社會現實感到極大的憂慮。故而‘以昧死竭惓惓為陛下一言之。’這就是轟動朝野的‘為直言天下第一事’的《治安疏》。”【60, p.9】

 

也就是說,只有一個極端無知之徒,才能將《治安疏》總結成“攻擊世宗屠戮大臣、父子分離、夫妻分居”。實際上,連被方舟子抄襲的張顯清都說,“論述嘉靖皇帝修仙誤國”是海瑞該疏的“核心內容。”【67, p.93】

 

實際上,一個人再怎麼無知,他也不可能對一篇自己從未讀過的文章妄下斷言,因為那與朝天潑糞相似,它只會導致自己被糞水淋得一身惡臭。那麼,方舟子他的無知斷言是怎麼來的呢?原來,在蔣星煜的《海瑞》中,有這樣一段話:

 

“海瑞根據封建社會最基本的道德標準,即‘君臣’、‘父子’、‘夫婦’這‘三綱’來衡量了一下朱厚熜,得出了下面的結論:隨心所欲地殺害、謾罵和懷疑臣僚,君臣的關係很不正常;自己親生的兒子不讓見面,違背了父子親近的天性,和皇后分開居住,躲在西苑煉丹,失去了夫婦恩愛的人之常情,‘三綱’統統都談不上。”【13, p.40】

 

換句話說就是,方舟子寫《海瑞二三事》時,就是通過“東抄西湊”——這是“文抄公”方舟子的不打自招【68】——來拼湊構陷海瑞的“證據”。他不知道的是,“海瑞根據三綱來衡量朱厚熜”,是在總結嘉靖帝玄修所造成的惡果,而不是指出他玄修的病因——這是其原話:

 

“陛下則銳情未久,妄念牽之而去矣,反剛明而錯用之,謂遙興可得而一意修玄。富有四海,不曰民之膏脂在是也,而侈興土木。二十餘年不視朝,綱紀弛矣。數行推廣事例,名爵濫矣。二王不相見,人以為薄於父子;以猜疑誹謗戮辱臣下,人以為薄於君臣;樂西苑而不返宮,人以為薄於夫婦。”【66, p.218】

 

可以毫不含糊地說,方舟子至今也不曾讀過上面這些文字——以其半文盲的根底來判斷,他也根本就讀不懂。

 

6、“室如是罄”

 

其實,方舟子在《海瑞二三事》第二段話中鬧出的最大笑話,就是他列在第二段末尾的那條引文:

 

“然而還有更激烈的話,為《明史》所不敢錄,雖然一篇《海瑞傳》,有一半的篇幅倒用於抄這封奏疏:

 

“‘今賦役煩增,萬方則效,陛下破產禮佛日甚,室如是罄,十餘年來,天下極矣!天下因即陛下改元之號而臆之曰:‘嘉靖者,言家家皆淨,而無財用也。’”【27】

 

方舟子不是剛剛指責海瑞在“罵皇帝”時,絕口不提“本職工作”嗎?而方舟子摘出的這條引文恰恰證明,海瑞確實談了“本職工作”,因為所謂戶部,就是今天的財務部、稅務部——“賦役”就是戶部的“本職工作。”不過,方舟子的這類失誤,我們已經司空見慣,所以它連笑話都算不上。方舟子鬧出的最大笑話,就藏在他抄來的那兩句引文中——第一句話只有29個字,但方舟子卻抄出了三個錯誤。

 

原來,根據台灣中央研究院藏海瑞自刻本【69】、四庫全書抄本【70】、《海南叢書》排印本【71】,那29個字全都是這樣的:

 

“今賦役增常萬方則效陛下破產禮佛日甚室如懸磬十餘年來極矣。”【69, p.30】【70, p.1286-6】【71, p.7】

 

也就是因為如此,海瑞文集的權威或流行版本,如中華書局版《海瑞集》【66, p.218】、台灣《海忠介公全集》輯印委員會編印的《海忠介公全集》【72, p.75】,海南出版社的《海南先賢詩文叢刊·海瑞集》【73, p.116】也都是那麼印的。與之相比較,方舟子的引文出現的三個錯誤是:

 

第一,“賦役增常”被他抄成“賦役煩增”;

 

第二,“室如懸磬”被他抄成“室如是罄”;

 

第三,“十餘年來極矣”被他抄成“十餘年來,天下極矣”。

 

好笑的是,在2000年出版的《方舟在線》中——該書經“科學文化人”劉華傑的強力推薦【74-75】、被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社長蘇青以方舟子“是個理性的科學主義者”為由選中【76】,顯然未經過文史專業編輯的審核就按照方舟子的網文帖子排版付印——,那29個字一如其舊【32, p.342】。可是,在2004年出版的《江山無限》中——該書由福建省最知名的書販子、方舟科邪教頭號奸商許志強推薦,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但由一位專業水平頗高的編輯出任責編,他從書稿中發現了文史方面的低級錯誤一百多處,並因此把方舟子“當成小學生訓斥!”,結果慘遭方舟子“打假”【77】——,上面那三個錯誤全都被“改正”,只不過“磬”字仍被排印為“罄”字【33, p.23】。顯然,這些“改正”是那位責編動的手腳。可是,在其大張旗鼓地“打假”那位編輯的檄文中,方舟子一邊大罵那位編輯“以屠殺知識產兒為樂”、詛咒他“下地獄”,一邊卻對那位編輯做出的上述重大改動不僅裝聾作啞,還要裝瞎【78-79】——這相當於他認栽了。果然,幾個月後,方舟子擺出“打假鬥士”的架勢宣布:“裝聾作啞其實是一切造假者在事情敗露後的最後一招。”【80】

 

你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打假鬥士”嗎?

 

問題是,方舟子的錯誤到底是怎麼來的呢?當然是抄來的。這是蔣星煜抄錄的那兩句引文:

 

“今賦役煩增,萬方則效,陛下破產禮佛日甚,室如懸罄,十餘年來,天下極矣!天下因即陛下改元之號而臆之曰‘嘉靖者,言家家皆淨,而無財用也’。” 【13, p.42】【47, p.46】

 

看到方舟子的引文與蔣星煜的引文幾乎一模一樣了嗎?而之所以說是“幾乎”,就是因為,方舟子在盜文之際,照例要自作聰明地製造出幾個“細微差別”【81】,以備將來東窗事發後,可以用於狡辯、自辯。所以,他在“之曰”後面加了一個冒號,並且將句尾的句號挪到了單引號的裡面。只不過是,方舟子在自作聰明之際,不小心又搞出了一個更大的笑話,即把蔣星煜的“懸罄”抄成了“是罄”。根據《辭源》,“懸磬”或“懸罄”的意思是“形容空無所有,喻極貧”。【51, p.638】請問方狀元:“是罄”有什麼典故啊?讓人大惑不解的是,就是這樣一個半文盲,還敢嘲笑海瑞“卻不是進士出身。”

 

更好笑的是,2006年,方舟子把這篇文章放到了他的新浪博客,上面那29個字又變成了這樣:

 

“今賦役煩增,萬方則效,陛下破產禮佛日甚,室如懸磬,十餘年來極矣!”【82, p.139】

 

在打響“寒戰”之後,為了賣弄自己的“語文狀元”、“文史畸才”資本以恐嚇“文傻”兼“文盲”韓寒及其粉絲,方舟子先後出版了《我的兩個世界》和《方舟子自選集》,其中都收有《人生舞台上的海瑞》一文。而上面那句話,前兩個錯誤都是“閩人民”編輯的修正版,但第三個錯誤中的那個“天下”二字,卻又被他塞了回去,變成“十餘年來天下極矣!”【34, p.23】【35, p.312】——即把蔣星煜的那個逗號刪去了。且不說那個“天下”與下一句開頭的“天下”距離太近而顯得十分饒舌拗口,僅說其含義:“室如懸罄,十餘年來極矣”本來就是“家家皆淨,日甚一日,至今尤甚”的意思,加上那個“天下”,就是典型的“冗詞”——所以我說他是“文盲”。可以斷言,方舟子至今也沒搞明白那句話的“真相”到底是啥樣。

 

那麼,蔣星煜的引文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原來,雖然方舟子將萬曆十年稱為“中國一下子從輝煌燦爛的頂點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淵”的“重要轉折點”【18】,但專業學者卻說,“學術界完全了解,晚明是一個文化繁榮的時代,出版業的空前發達是這種繁榮的表徵之一”【83】。確實,明末印刷出版業盛行,刻印名人的名文、名著,乃是一門大生意。例如,在“重要轉折點”之後四十多年,一本題為《明文奇賞》的文集得以問世,而海瑞的《治安疏》就被以《直言天下第一事疏》為題收入該書第二十七卷,其中,就有蔣星煜的那段引文。【84】幾年後,另一部題為《昭代經濟言》的書問世,海瑞的《治安疏》以《直言天下第一事(全)》為題成為該書卷十三的第一篇。【85, p.269】雖然標題略有不同,但上面提到的那29個字,卻與《名文奇賞》中一模一樣。【85, p.270】據蔣星煜自己說,他看到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就來自《昭代經濟言》。【13, p.42】好笑的是,在《海瑞·後記》中,蔣星煜是這樣解釋其引文來源的:

 

“海瑞的文集我所引用的有《海剛峰先生文集》、《丘海二公文集合編》、天啟梁氏刻十二卷本《海忠介公全集》三種,在本書注釋引文出處時,我一般都用流傳最廣的《海剛峰先生文集》,這樣讀者要查考起來,就比較方便了。凡是《海剛峰先生文集》未收而《丘海二公文集合編》已收的,則注《丘海二公文集合編》。因為天啟刻十二卷本《海忠介公全集》是明版善本書,不易見到,因此只有此書特有的文章,我才以此書作注。”【13, pp.133-134】

 

事實是,除《海剛峰先生文集》【86】未收《治安疏》外,其餘兩書都收錄該疏。而在這兩本書中,那29個字與前面提到的“權威版本”一模一樣。【87, 海忠介公集卷之一葉六】【88, 卷二葉三】換句話說就是,蔣星煜本人被“商務”出版物所誤導而引入了“異文”;他也因此為後世文賊挖下了一個大坑,結果導致方舟子在被“閩人民”編輯抓住手脖子時,寧肯認栽,也不敢反抗,但其賊性不改,時過境遷之後,他仍舊妄圖恢復自己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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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賊偷文,文盲出醜,文痞認栽——人生舞台上的“三文男”

1979年出版的《海瑞》一書中,作者蔣星煜引用了海瑞《治安疏》中的兩句話,其中第一句話(黃色標記)顯然來自二道手版本,與權威版本文字存在三處顯著差異(紅色圓圈標記)。1997年,為了構陷海瑞,方舟子在網上發表《海瑞二三事》一文,其中也引用了海瑞的那兩句話,第一句除了把“懸”字誤抄成“是”字外,其餘文字與蔣星煜的引文一模一樣。方舟子的這篇網文在2000年被原封不動地以《人生舞台上的海瑞》為題收入《方舟在線》一書。2004年,應福建省最知名的個體書販子許志強的要求,福建人民出版社給毫無文史訓練的方舟子出版了一本文史文集,即《江山無限》,為該社《春秋文叢》第二輯之一種。該書的文章大多經過編輯的修正,而該編輯也因此遭到文痞方舟子的毒打。但是,在《人生舞台上的海瑞》中,那句引文卻恢復到了與權威版本一致——除了“磬”字外。方舟子當時連標點符號的改動都要與該編輯一爭高下,但對這一系列重大改動一聲都沒敢吭。2013年,方粉們出錢給方舟子出版了一本《方舟子自選集》,因為其中錯誤百出,方舟子逼迫那些方粉換了一家出版社重新出版該書。而上面那句話中的三處閩人民編輯的改動,被方舟子保留了兩處,第三處的“天下”二字又被方舟子塞了回去。

 

7、“為《明史》所不敢錄”

 

方舟子在上面那93個字中鬧出的另一個笑話就是,他說《明史·海瑞傳》雖然花了一半的篇幅用於抄錄《治安疏》,但卻因為海瑞罵皇帝太過狂野而不敢收錄其中的某些文字。

 

事實是,早在1993年“亂侃明史”之際,方舟子就曾擺出一副“明史權威”的架勢告訴讀者,《明史》在“雍正元年,全稿修成,稱為《明史稿》”、“第二年,雍正任命張廷玉為總裁,對《明史稿》再加修訂,直至乾隆四年(1739),才最後定稿。”【61】既然《明史》是清人修的前朝史書,他們為什麼會“不敢”收錄前朝官員罵前朝皇帝的話呢?那不更能證明關外滿清入主中原是名正言順、救人民於水火嗎?

 

那麼,方舟子的奇談怪論到底是從哪兒搞來的呢?

 

原來,1959年,吳晗以劉勉之這個筆名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海瑞罵皇帝》,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明史卷二百二十六海瑞傳所載治安疏,是經過修史的人的刪節的,例如他罵嘉靖最厲害的幾句話:‘如今賦役增於平常,到處如此,陛下破產禮佛,一天比一天厲害,弄到家裡光光的,這十幾年來鬧到極點。天下人民就用你改元的年號“嘉靖”,取這兩個字音說,嘉靖就是家家皆淨,沒有財用也。’這大概是修史的人要替皇帝回護,萬一老百姓都拿年號的同音字來諷刺,那可不是鬧着玩兒的呢。”【89】

 

也就是說,吳晗所說,只是他的猜測;並且,他也僅以為犯忌諱的是“拿年號的同音字來諷刺,”而已。可無知的方舟子竟然因此而浮想聯翩,以為“《明史》所不敢錄”的另一半都是如此這般的“謾罵”,真是可笑之至。事實是,《治安疏》全文三千餘字,《明史·海瑞傳》將之縮寫到一千餘字,基本上就是本着“去粗取精”的精神,哪有什麼“不敢”?如果真的“不敢”,他們大可不必摘錄那麼多字。確實,很可能是意識到自己的猜想有些過頭,吳晗後來對自己的猜測做了如下改動:

 

“這樣大膽直接罵皇帝的話,不僅嘉靖當了幾十年皇帝沒有聽見過,就是從各朝各代的古書上也很難找到。但卻句句刺痛了他的要害,嘉靖又氣又惱,十分冒火。”【90】

 

這相當於吳晗提前抽了方文賊一記耳光。

 

8、“根本就是編造出來的”

 

《海瑞二三事》的第三段話是說,嘉靖帝在明朝皇帝中本來不算太糟,但在被海瑞罵過後,他卻變成了明朝最著名的昏君。而海瑞的“罵街”式進諫,連中國最著名的明君唐太宗都不大可能接受。這是方舟子接下來的話:

 

“據說世宗讀了這封奏疏後,氣得全身發抖,把奏疏摔在地上,大喊快去把他抓來,不要讓他逃跑了。旁邊的一位宦官勸他說:這人是個出名的書呆子,上奏疏之前已告別了家眷,遣散了僕人,連棺材都準備好了,不象會逃跑的樣子。實際上在兩年前海瑞進京前就把家眷都送回了瓊州故鄉,不可能在這時候又來告別家眷,這或者是這位宦官編造了一番話為海瑞求情,或者這整個戲劇性的一幕,根本就是編造出來的,雖然被一本正經寫進了正史,但中國的史書,本來就是史實和小說不分。”【27】

 

方舟子說的這一套,又是抄自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

 

“嘉靖皇帝讀罷奏疏,其震怒的情狀自然可想而知。傳說他當時把奏摺往地上一摔,嘴裡喊叫:‘抓住這個人,不要讓他跑了!’旁邊一個宦官為了平息皇帝的怒氣,就不慌不忙地跪奏:‘萬歲不必動怒。這個人向來就有痴名,聽說他已自知必死無疑,所以他在遞上奏本以前就買好一口棺材,召集家人訣別,僕從已經嚇得統統逃散。這個人是不會逃跑的。’⒁嘉靖聽完,長嘆一聲,又從地上撿起奏本一讀再讀。”【64, p.139】

 

黃仁宇的注釋⒁是:

 

“此宦官為黃錦,文見《明史》卷2262603,《海瑞集》頁526558。又參見後者頁539649。當日海瑞家眷在海南島。是以黃錦所云,或為替海瑞求情,或則全部故事出於杜撰。嘉靖因海瑞奏疏而激動,見《明史》卷2262603,《海瑞集》頁558588,《國朝獻征錄》卷642933。”【64, p.161】

 

也就是說,在剛剛偷了吳晗的猜想之後,方舟子馬上又偷黃仁宇的猜想——“是以黃錦所云,或為替海瑞求情,或則全部故事出於杜撰”——都偷了過來。實際上,按照《明史·海瑞傳》,宦官黃錦說的是海瑞“市一棺,訣妻子”。【65, p.5930】“訣妻子”就是與妻子訣別,它既可以是當面訴說,也可以通過書信來完成——實際上,張德信就是這麼說的:

 

“海瑞明知道,上疏後必然招致無窮的禍患。‘這又有什麼呢?典籍里視死如歸的有為之士,不是屢見不鮮嗎?只要對朝廷有利,對百姓有益,即便是死,也在所不辭!’於是,他覺得有必要把身後的事料理一下,作個妥善的安排。懸在心上的第一件事,是給老夫人寫一封信,談談忠孝不能兩全的道理,敬請老夫人善自保重,並囑咐妻子好好服侍老夫人,好好撫育孩兒。”【39, p.100】

 

而黃仁宇將“訣別”譯成“召集家人訣別”,顯然意在“當面話別”,結果誤導了不讀——也讀不懂——古書的方舟子,所以他一再把“訣別”說成是“告別”;並且,趁機朝着中國的史書吐了一口濃痰。實際上,就在那之前四年,方舟子還曾宣稱《明史》“向來為治明史者所必讀”,說它的“最大毛病是有意隱沒事實”【61】,而沒敢說它編造瞎話。

 

9、“公是疏一出”

 

在抄襲完黃仁宇之後,方舟子回過頭來接着抄襲蔣星煜。這是《海瑞二三事》的第四段話:

 

“海瑞沒有家眷可告別,但上了奏疏之後,倒是去找過同鄉王宏海託付後事,可見他自己也明白上這樣的奏疏,只能招來殺身之禍,並不能讓皇帝幡然改悔。既然如此,又何必幹這種無成效的蠢事呢?用後來神宗評言官們的話說,這是‘訕上賣直’,以誹謗皇上來賣弄自己的正直。果然,‘公是疏一出,而直聲震天下,上自九重,下及薄海,內外無不知有所謂海主事者。’(《剛峰海公行狀》)從一個默默無聞的舉人出身的小官僚,一夜之間成為婦孺皆知的大名人,真可謂一罵成名天下知了。”【27】

 

這是蔣星煜的相應文字:

 

“海瑞把奏疏遞上去以後,覺得很輕鬆愉快。他想得很周到,覺得自己身後之事也應該先布置一下,就到玉堂公署去找同鄉王宏誨①。王宏誨是瓊州府定安縣人,一五六五年(嘉靖四十四年)中進士,選的庶吉士,著作很多,是海瑞最親近的朋友,彼此無話不談。海瑞找到了王宏誨,把自己的全部積蓄二十兩銀子交給他,把身後之事一一拜託,王宏誨覺得海瑞今天有些失常,追問之下,海瑞才把奏疏的底稿拿出來,王宏誨看了以後才知道事情的嚴重程度,發楞了。海瑞倒好象心上沒有事了,和王宏誨喝起酒來,暢談了不少歷史上的成敗得失,最後海瑞又激動起來,慨嘆道:‘現在醫國的,只有一味藥,那就是甜津津的甘草。現在人們的處世也只有一套辦法,那就是虛偽和因循敷衍。’海瑞回到家裡自己先買了棺材,把童僕們遣散了,和家屬也逐一告別,準備隨時隨地被捕或被處死。

 

“在當時,政治局勢在表面上看來還是平靜的,海瑞的上疏無異在一池死水中引起了一個大波瀾。稍有正義感的人無不欽佩海瑞的見識和膽量。正如梁雲龍所說:‘公是疏一出,而直聲震天下,上自九重,下及薄海,內外無不知有所謂海主事者。’①”【13, pp.43-44】

 

看到方舟子把蔣星煜的“王宏誨”抄成“王宏海”了嗎?實際上,中華書局版《海瑞集》就收有“王弘誨”的《海忠介公傳》,其署名上注“同郡”,下注“安定人,明禮部尚書”。【66, p.530】由此可知,在構陷海瑞之時,方舟子對海瑞的無知程度簡直就是駭人聽聞。

 

不過,方舟子在上面這段話中露出的最大馬腳就是,他抄錄的“公是疏一出,而直聲震天下,上自九重,下及薄海,內外無不知有所謂海主事者”這31個字。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它們竟然與蔣星煜的引文一模一樣,連標點符號都絲毫不差。而這之所以可怪,就在於,對古代漢語缺乏深度了解之人,一般會以為“海內外”是一個詞組,因此會把“薄海”後面的那個逗號移到“內外”之後。【66, p.539】【91-92】而中國最著名的語文偽狀元方舟子的最大特點就是“薄學多財”,其騙錢的“本事”足以讓世人目瞪口呆,但他的古代漢語水平則低得匪夷所思【14】,很可能還不如被他屢次嘲笑為“半文盲”【93-94】的高中輟學生羅永浩。如果不是照抄蔣星煜,他怎麼可能知道把逗號放在“薄海”之後、“內外”之前呢?

 

其實,就算方舟子敢於狡辯,說他知道“薄海”乃是“接近海邊”【51, p.1476】之意,他也洗不清抄襲蔣星煜的嫌疑,因為他在抄襲之際,又犯下了一系列“技術性錯誤”,即“抄襲鐵證”。

 

原來,所謂“剛峰海公行狀”,其作者名叫梁雲龍(1528-1606),他和王弘誨一樣,也是海瑞的海南老鄉,也是海瑞的同時代人,也在明朝做大官——實際上,他與海瑞還有親戚關係,是“海瑞母親謝氏的至親”【13, p.136】或“海瑞侄女的兒子”【95】。梁雲龍的《海瑞傳》,最初的標題很可能是《海公行狀》【69, p.1】或《海忠介公行狀》【96, p.34】。所以,康熙年間問世的《丘海二公文集》中的《海忠介公集》就以《海忠介公行狀》為題刊刻了這篇文章。【87,  海忠介公集卷之一傳葉一至葉九。】同樣,中華書局的《海瑞集》也以這個標題收錄此文。【66, pp.533-545】但是,在有些海瑞文集中,如在明萬曆年間問世的《海剛峰文集》(又名《海剛峰先生文集》)中,該文被改題為《資善大夫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諡忠介剛峰海公行狀》。【86, 卷下葉六十一至葉七十六】而更有些刻本,如天啟六年梁氏刻本《海忠介公全集》【88, 卷十二葉十六至葉三十五】和四庫全書版《備忘集》【70】,在那個本來就已經超長的標題上又加了“明故”二字。也就是因為標題太長,所以有人將之縮寫為《忠介剛峰海公行狀》【97-98】,而蔣星煜則將之縮寫為《剛峰海公行狀》,據其《後記》,他參考的應該就是《海剛峰先生文集》。【13, p.133】而無論是什麼標題,也不論是哪個版本,被蔣星煜和方舟子放在引號里的那句話卻全都一模一樣(《丘海二公文集》中沒有那句話):

 

“公是疏出一日而直聲震天下上自九重下及薄海內外無不知有所謂海主事也者。” 【66, p.539】【69, p.539】【70, p.1286-223】【91-92】【96, p.41】

 

與蔣星煜、方舟子二人的引文相比,我們就會發現如下三個差異:

 

第一,蔣、方二人都在“公是疏出”中插入了“一”字;

 

第二,蔣、方二人都將“一日而直聲震天下”中的“一日”刪去;

 

第三,蔣、方二人都將“海主事也者”中的“也”字刪去。

 

上面剛剛提到,方舟子曾在一句只有29個字的話中,與年齡長他47歲、人生經歷、專業素養與他迥然不同的蔣星煜一樣,抄出了三個完全相同的錯誤。而上面這句話,原文只有33個字,但他們二人卻又犯下了三個完全相同的錯誤。這樣的“巧合”,其機率大致相當於蔣星煜在1979年從上海的家中拋出一枚雙黃雞蛋,它飄洋過海,在十八年後不偏不倚地落入正在美國加州寓所苦思冥想如何放棄科學研究、改行以文賊文痞為生的方舟子的煎鍋中,並且自動變成了一個雙黃煎蛋。請問方舟子:你的《剛峰海公行狀》來自哪本書、什麼版本啊?

 

好笑的是,在《江山無限》中,上面那33個字,又變成了下面這25個字:

 

“公是疏一出,而直聲震天下,上自九重,下及薄海,內外無不知有海主事也。”【32, p.23】

 

也就是說,方狀元至少曾看過兩個不同版本的《剛峰海公行狀》,但你就是把刀架到他的脖子上,他也不會告訴你他抄的到底是哪本書。

 

10、“特務跟蹤”

 

《海瑞二三事》第五段話的第一句是這樣的:

 

“世宗雖然大叫‘快去把他抓來’,卻並不相信一區區主事敢上這樣的奏疏,還想放長線釣大魚釣出幕後的黑手,派特務跟蹤海瑞跟蹤了一段時間,實在摸不出別人,才把他抓進了錦衣衛讓刑部問罪定刑。”【27】

 

這是蔣星煜的相應文字: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特務最橫行的一個封建皇朝,錦衣衛和宦官主持的東西廠便是當時特務機關的中心,這一批特務的工作是鎮壓人民的反抗和監視或暗害對皇帝不滿的臣僚。朱厚熜很重用錦衣衛和東廠來維護自己的統治,因此雖然沒有立刻把海瑞逮捕,卻派了人在暗中跟隨着他,想調查出海瑞的同謀之人,予以一網打盡。海瑞的一舉一動都有人來報告朱厚熜,因此官員們遇見海瑞便遠遠避開,以免自己受牽累①。這樣拖了一個短時期,最後朱厚熜還是把海瑞交給錦衣衛嚴刑逼訊,問成了死罪。”【13, pp.44-45】

 

蔣文的注①是:“同治馮端本跋本《海忠介公集》卷首何喬遠《海忠介公傳》。”

 

其實,“同治馮端本跋本《海忠介公集》”遠沒有何喬遠(1558-1632)本人的《名山藏》更容易找到,所以吳晗在引用“何喬遠《海忠介公傳》”時,明指該文源自該書。【89】而在大批“海瑞罷官”的1965年,南京圖書館和江蘇省文聯資料室更是把何喬遠《海忠介公傳》從《名山藏》中抽出,與其他相關文獻匯集成冊,以《有關海瑞的史料》為題內部發行。而不論是什麼版本的“何喬遠《海忠介公傳》”,其中只有這麼一句話與蔣星煜所述相關:

 

“帝密訪,外誰與瑞同商者。同官見瑞,皆避去。”【73, p.22】【99-100】

 

而就是根據這17個字,蔣星煜將之敷衍成了172個字,然後它們又被文抄公方舟子縮減成81個字。

 

其實,何喬遠的那句話很可能源自梁雲龍的“剛峰海公行狀”,因為其中就有這樣一句話:

 

“疏入為乙丑冬十二月,逾年丙寅,數月不下,時有廠衛人在公左右,偵食息暨所如往,而公則終日孑孑然,無所顧畏。”【66, p.540】

 

而根據張德信的《海瑞》一書,海瑞撰寫《治安疏》的緣由,除了自己在京城的所見所聞外,就是與其下屬何以尚的交談。【39, pp.92-97】在上疏之前,海瑞又向同鄉王弘誨交代了後事。【39, pp.101-103】但這兩個人都沒有受到海瑞上疏事件的牽連——何以尚後來入獄,乃是他自找的——《明史》曰:“戶部司務何以尚者,揣帝無殺瑞意,疏請釋之。帝怒,命錦衣衛杖之百,錮詔獄,晝夜搒訊。”【65, p.5931】

 

問題是,為什麼嘉靖的特務如此無能,連與海瑞過從甚密的那兩個人都沒有抓到呢?原來,按照《明史》的記載,抓海瑞與追究海瑞同謀的先後順序是這樣的:“遂逮瑞下詔獄,究主使者。”【65, pp.5930-5931】確實,根據《明實錄》的記載,錦衣衛的介入,只與何以尚有關:

 

“戶部司務何以尚疏請寬宥建言主事海瑞。上覽其疏大怒,詔錦衣衛杖之百下。鎮撫司獄晝夜用刑錮禁,不許罔上行私。因命出給事中沈束於獄,發為民。按以尚揣知上無重罪海瑞意,故欲姑之以為名。疏中所言謬悠竦誕,無可采者。又自敘奉購買龍涎香,以供上敬事玄修之用。今已得四十兩雲。是又欲以詭道希合為自解之地。惟上聖明,深燭其奸,故重譴之如此。”【57, p.9026】

 

揆之相關史實,官史、正史明顯要比野史更可信。實際上,連專門研究“明代特務政治”的丁易都沒有提到海瑞被特務跟蹤這碼事兒。【101】而在《萬曆十五年》中,黃仁宇在前四章每章都提及特務,偏偏到海瑞這一章卻對特務隻字不提。方舟子不是吹捧黃仁宇“是當代中國學者中,罕見的具有見微知著……能力的‘通史’之才”【63】嗎?他怎麼連一個“文史畸才”都不如?

 

除了“特務跟蹤”這個子虛烏有的情節外,蔣、方二人編造的另一個故事就是,海瑞之所以被下獄,乃是因為特務跟蹤無果,所以,“這樣拖了一個短時期”【13, p.45】或“跟蹤了一段時間”【27】後,嘉靖帝才決定抓人。方舟子不是說“中國的史書,本來就是史實和小說不分”嗎?而實際上,“雲霄方氏明史”就是方舟子根據自己從電影中看到的國民黨特務抓共黨分子的情節編造的。這是被方舟子譽為“堪稱信史”、“震爍千古的主流史書”的《國榷》中的話:

 

“二月癸卯朔,戶部主事海瑞下錦衣獄。先是去年十月,瑞上言:……上怒,擲之。復取觀,反覆太息。如是再四,竟留中數月。至是,上疾煩懣,諭徐階曰:‘瑞言是也。朕久病,大不如曩者,安能視朝?令人心恨。不新其政,其政既新,其君御此,尊無二上。朕欲別建一宮於南京,文何貶焉?’階曰:‘瑞誠戇,顧殊無一語及傳繼事。陛下奈何出此言?且臣聞“主聖則臣直”,陛下天地也,何所不容?’乃下旨曰:‘瑞畜物,詈君不臣悖道。錦衣衛其捕付鎮撫司,嚴詰主使同商者。’既讞上,法司擬‘子罵父’律絞,竟留中。”【102, p.4022】

 

據黃秉石的《海忠介公傳》,嘉靖帝之所以改變主意,決定抓捕海瑞,其前因後果是這樣的:

 

“疏入,上震怒,投其章於地。已復取再覽,太息,意若為動者。留逾月不下。一日,撻諸宮婢,宮婢故作囈語曰:‘萬歲受詈海瑞,以吾儕泄忿邪’?上不懌,乃詔曰:‘海瑞詈主毀君,悖道不臣,廷杖六十,法司收訊,並追主使者。”【66, p.558】

 

總之,從海瑞上疏,到海瑞下獄,中間相隔一百多天;並且海瑞下獄的原因,並不是錦衣衛特務沒能抓住海瑞的上級領導,而是“上疾煩懣”,意即嘉靖帝既生病又生氣,顯然是因為在過去的三、四個月中,海瑞的“罵”讓他耿耿於懷、無法釋懷,結果在遭到宮婢的嘲弄之後被氣昏了頭——所謂“上疾甚,當其怒至不可忍”【102, p.4022】——之際,貿然做出的衝動決定。

 

11、“子罵父”

 

方文第五段話的其餘部分是:

 

“該給海瑞定什麼罪,卻頗使刑部為難。《大明律》雖有‘罵人’一條,對各種各樣的罵人的處罰規定得非常詳細,但制定《大明律》的人做夢也沒想到還有人居然敢罵皇帝,最高只定到罵公侯,對此只是處以枷號一個月的懲罰,而世宗的意思,當然是要定成死罪。刑部人馬翻遍了《大明律》,也翻不出該給罵皇帝的人定什麼罪。最後是刑部尚書想出了解決辦法,比照‘子罵父’律,屬十惡不赦之罪,判處絞死。‘子罵父’罪屬於告訴乃論,在這一案中,皇帝成了原告了。”【27】

 

方舟子平生第一次提到《大明律》,是在1994年2月發表的《大明小史(49)——明初酷刑》一文中。【103】而早在十多年前,我就已經證明,那篇文章是方舟子從吳晗的《朱元璋傳》第五章《恐怖政治》抄來的,其中的一條鐵證就是,吳晗在摘錄《太祖實錄》中的一份詔書時,漏抄了一句話,而方舟子的那段引文與吳晗的“錯票”一模一樣。【14】

 

俗話說,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所以,一般人一定會以為,方舟子在三年後再次大談《大明律》,肯定是真的查閱過《大明律》。可惜的是,俗話還說,是狗就改不了吃屎。確實,現在看來,方舟子永遠都不可能改掉自己與生俱來的“三隻手”本性:上面那五句話中,第二句話就是方舟子不曾讀過《大明律》的鐵證。原來,《大明律》卷二十一的標題就是《刑律四:罵詈》共八條,而不是什麼“‘罵人’一條”:①罵人、②罵制使及本管長官、③佐貳統屬罵長官、④奴婢罵家長、⑤罵尊長、⑥罵祖父母父母、⑦妻妾罵夫期親尊長、⑧妻妾罵故夫父母。並且,八條律文,總共只有四百多字【104, pp.169-171】,根本就不需要“刑部人馬翻遍了《大明律》”。更奇的是,在那四百多字中,不僅沒有“公侯”和“枷號”,而且連方舟子放在引號內的“子罵父”都沒有出現過。

 

原來,《大明律》乃是明太祖朱元璋主持制定的刑律基本法。而為了對之進行補充、修訂、細化、完善,後續朝廷通過發布《問刑條例》——類似美國憲法的“修正案”——來完成。而就是在《問刑條例》中,出現了“公侯”與“枷號”:

 

“凡毀罵公、侯、駙馬、伯及兩京文職三品以上者,問罪,枷號一個月發落。”【104, p.416】【105-106】

 

那麼,方舟子的那一大套,到底是從哪兒搞來的呢?原來,蔣星煜在講解海瑞何以不死的原因時,提到了首輔徐階、吏部尚書嚴訥、刑部尚書黃光升等人的作用:

 

“當時任吏部尚書的嚴訥對救援海瑞也起了一定的作用,甚至有的記載完全歸功於嚴訥,如《林居漫錄》就說……。這裡把徐階作為主張把海瑞及早處決的人物了,其實並不盡然,罪刑是刑部尚書黃光升擬的②。黃光升曾被監察御史王時舉論劾,說他擬李永與海瑞失律,於是被降職調到塞外①。因為徐階是內閣首輔,所以就有人誤會是徐階所擬的了。”【13, pp.48-49】

 

注釋①是:

 

“談遷《國榷》卷六十四。談遷肯定了海瑞的入獄是由於黃光升擬的‘子罵父律’,並說海瑞出獄以後有所聞,黃光異並作了‘上疾甚,當至怒至不可忍,孰謂先君而後君,不擬重律進者,上怒瑞,瑞立死矣’的解釋。”【13, p.49】

 

看到方舟子把蔣星煜的“子罵父律”改為“‘子罵父’律”了嗎?一個本來就沒有什麼大智慧之人,卻把自己僅有的那點兒小聰明全都花費在偷雞摸狗的下流勾當上,他焉能不敗!

 

其實,在被方舟子抄了個遍的《嚴嵩傳》中,就有這樣得話:

 

“皇帝大怒,立即命禮部及三法司議擬李默之罪。禮部尚書王用賓執筆擬寫處置意見,心知其冤,不欲深詆,稍從寬容。皇帝斥責諸臣‘黨護’,王用賓等各降俸三級,而命將李默逮入鎮撫司獄拷訊,再議罪名。《大明律》中只有‘子罵父者絞’的律條而無‘臣罵君’之律,②因此刑部尚書何鰲便比擬‘子罵父’者之律將李默定為絞刑。皇帝對此手批道:‘律不着臣君父,謂必無也。今有之,其加等,處斬,錮於獄。’①就是說,法律條文中之所以沒有規定‘臣罵君父’之罪,是因為考慮到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現在既然發生了就要治罪,而且要比‘子罵父’者加重一等,定為斬(死刑分‘絞’和‘斬’二等,‘斬’為重),下獄候決。皇帝有權對法律任加解釋和修改,李默遂按欽命定案,瘐死於獄中。”【67, pp.288-289】

 

你都不需要知道李默是誰,也不需要知道他到底犯了什麼罪——你只需知道此事發生在嘉靖三十五年即可。也就是說,“臣罵君當斬”在那時就已成為定律,因此在十年後,“刑部人馬”根本就不用“翻遍了《大明律》”來確定“該給罵皇帝的人定什麼罪”。我曾指出,方舟子在寫科唬文章時,他“必須直接翻譯某篇英文‘短文’,因為如果改寫過多,他就要鬧出大笑話來。”【107】現在看來,這一定律並非僅限於方舟子的“科唬”,他在“史唬”時也是如此。

 

12、“一哭一暈”

 

《海瑞二三事》第六段話的內容就是利用海瑞聽到嘉靖帝駕崩的消息後,將吃進肚子裡的絕命酒菜全都吐了出來,並且哭得“死去活來”這件事,來暗示海瑞是在演戲:

 

“海瑞既然已直聲震天下,若被處死,就會青史留名,如果大難不死,就有了升官的資本。他很幸運,世宗還來不及處死他就自己先走一步了,連牢中的主管都知道這下子海瑞該高升了,辦了一桌酒席來討好他。海瑞還以為這是死前的最後一餐呢,從從容容吃喝完畢,才知道原來世宗駕崩了,於是哭得死去活來,把吃下去的酒菜都吐了出來,暈倒在地。我們可能會覺得奇怪,不是說世宗早就不配做皇帝了嗎,現在換了別人來當皇帝了,怎麼又如此難過呢?但不這麼一哭一暈,又如何能顯出其先前的罵乃是忠心耿耿?”【27】

 

這段話中,除了用於抹黑、構陷海瑞的文字之外,其餘全部都抄襲自蔣星煜的《海瑞》:

 

“被關在牢獄中的海瑞根本不知道朱厚熜病死的消息, 而提牢主事早已風聞,並且聽說要釋放建言得罪諸臣,他估計海瑞十分可能被開釋而重用,因此辦了酒菜請海瑞吃,以此討好。海瑞以為這是獄中陳規,犯人處決前要飽餐一頓,好在自己早有思想準備,就吃了不少酒菜,只等待被解往刑場了。後來提牢主事把有關朱厚熜病死的許多情況和傳聞都告訴了海瑞,海瑞知道自己真的絕處逢生,反而激動得痛哭流涕。想到這一次買棺進諫,原是希望朱厚熜能幡然悔悟,洗去數十年的積弊,結果朱厚熜卻始終未能悔悟,因此心中格外難受,也為朱厚熜而惋惜,竟在百感之下,把酒菜盡行吐出而暈倒在地了。果然,沒有過了幾天,海瑞、何以尚等就都被釋放出獄了。”【13, p.49】

 

怎麼能夠證明方舟子是抄襲蔣星煜而不是他通過閱讀“必讀書”之後的“改寫”呢?這是《明史》中的相關記載:

 

“帝初崩,外庭多未知。提牢主事聞狀,以瑞且見用,設酒饌款之。瑞自疑當赴西市,恣飲啖,不顧。主事因附耳語:‘宮車適晏駕,先生今即出大用矣。’瑞曰:‘信然乎?’即大慟,盡嘔出所飲食,隕絕於地,終夜哭不絕聲。”【65, p.5931】

 

顯然,方舟子不知道“提牢主事”乃是六品命官——和海瑞的“戶部雲南司主事”同級——這個史實,以為他只是一名普通的“牢中的主管”。實際上,按照《明史》,提牢主事的權力大了去了:

 

“凡提牢,月更主事一人,修葺囹圄,嚴固扃鑰,省其酷濫,給其衣糧。囚病,許家人入視,脫械鎖醫藥之。簿錄俘囚,配沒官私奴婢,咸籍知之。官吏有過,並紀錄之。歲終請湔滌之。以名例攝科條,以八字括辭議(以、准、皆、各、其、及、即、若),以五服參情法,以墨涅識盜賊。籍產不入瑩墓,籍財不入度支,宗人不即市,宮人不即獄,悼耄疲癃不即訊。”【65, p.1758】

 

而“牢中的主管”一般是指“司獄”一類小官,最高從九品,再小一些的連“官”都不是,而是“吏”。《明史》曰:“司獄司,司獄六人,從九品。”【65, p.1755】既然如此,一名與海瑞同級的官員,為什麼要“討好”海瑞?

 

事實是,海瑞被下獄之後,曾被錦衣衛打了一百杖。在一般情況下,海瑞即使不被當場打死,那也必然會留下殘疾。但海瑞似乎根本就沒有受到那次杖刑的多大影響。這又是為什麼呢?據蔣星煜說,那是因為“刑部郎中徐廷綬利用職務上的方便,在海瑞被杖以後和病危時親自侍奉湯藥,把海瑞從死亡中救活了轉來。”【13, p.46】如上所述,郎中是司長,正五品官。難道五品官照顧六品海瑞也是預料到他將高升,因此預先“討好”?可惜的是,海瑞在下獄之際,似乎必死無疑,沒有任何人會預料到他有朝一日會飛黃騰達。

 

實際上,按照蔣星煜,“朱厚熜之所以沒有敢把海瑞立即處死,主要的原因是海瑞有廣大的群眾基礎,……朱厚熜發現了自己身邊的太監、宮娥們也對海瑞深表欽佩”。【13, p.47】既然連太監、宮女都欽佩海瑞,則提牢主管請海瑞吃飯更可能的原因是替他慶賀——實際上,張德信就是這麼說的:“出於對海瑞的敬慕”。【39, p.111】

 

其次,方舟子對海瑞得知皇帝駕崩的消息後的反應(痛哭、嘔吐、暈死)的解釋,雖然與蔣星煜的解釋在表面上不同,但其本質卻是一樣的,那就是出於對皇帝的忠心——方舟子不過是出於邪惡目的,故意將之曲解為“做戲”而已。但實際上,海瑞的反應更可能是出於愧疚,因為他當時最本能的想法應該是,自己的《治安疏》即使不是導致嘉靖帝死亡的直接原因,那也一定是個間接原因,因為從他上疏到皇帝駕崩,前後僅僅十四個月而已。並且,嘉靖帝死時,還不到六十歲,比海瑞還小八歲。而這樣的想法,海瑞不能與人言,只能憋在肚子裡,所以他才會“終夜哭不絕聲。”

 

13、“升遷之快,無以復加”

 

《海瑞二三事》的第七段話將近四百字,講述海瑞的第三件事,即他在出獄之後參與了徐階、高拱之間的黨爭,因此得以“連升四級”——這是該段的頭兩句話:

 

“海瑞在出獄後的兩年間,換了六七次官職,連升四級,從正六品主事一直升到了正四品的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謄黃,其升遷之快,無以復加。這固然是大難不死的後福,卻也是因為在當時內閣的黨爭中,他投靠首輔徐階排擠次輔高拱,被徐階一手提拔。”【27】

 

它們全部來自蔣星煜:

 

“海瑞出獄以後復任戶部雲南司主事,沒有好久改任兵部武庫司主事。一五六七年(隆慶元年)調到專管皇帝璽印的尚寶司為司丞。”【13, p.49】

 

“海瑞的尚寶司司丞只做了一個極短的時間,就升為審讞平反冤獄的大理寺的寺丞,從品級來說,前者是正六品, 後者便是正五品了。這一年冬天,海瑞又升為南京右通政,一五六九年(隆慶三年)正月改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謄黃,都是正四品的官階,通政司的職責是收受四方章奏,以上達民情。”【13, p.50】

 

“海瑞在出獄以後的二年之間升遷之快無以復加,假使沒有徐階以及趙貞吉、朱衡等人的提攜,決不可能這樣順利的。”【13, p.56】

 

方舟子抄襲蔣星煜的“鐵證”,就是“無以復加”這四個字。所謂“無以復加”,《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就是:“達到極點,不可能再增加。”【108, p.1377】用在這裡,就是說海瑞的升遷速度之快,不僅前無古人,而且還後無來者。而事實是,嘉靖帝駕崩的最大受益者,並不是海瑞,而是方舟子的偶像張居正:他在隆慶年間的升遷速度,不僅能讓海瑞產生“望塵莫及”之嘆,而且還能讓滿朝高官都“望洋興嘆”——這是《明史·張居正傳》中的話:

 

“世宗崩,階草遺詔,引與共謀。尋遷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月余,與裕邸故講官陳以勤俱入閣,而居正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尋充《世宗實錄》總裁,進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去學士五品僅歲余。”【65, p.5644】

 

據《明史·職官》:

 

“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從一品),掌佐天子,理陰陽,經邦弘化,其職至重。”【65, p.1731】

 

海瑞用了兩年的功夫才“連升四級”,而張居正僅用了“歲余”就從正五品升到正一品——用方舟子的話說應該就是“連升十級”——,而方舟子和蔣星煜卻都說海瑞的“升遷之快無以復加。”還有比這樣的“巧合”更“無以復加”的嗎?

 

14、“齊康彈劾徐階的家人”

 

這是《海瑞二三事》第七段接下來的話:

 

“隆慶元年(公元一五六七年),廣東道監察御史齊康彈劾徐階的家人在鄉里橫行不法,這本是當時盡人皆知的事實,以後海瑞巡撫應天十府時也對該如何處置徐階的兒子而傷透了腦筋;但當時的言官都是徐階的親信,他們一口咬定齊康是受高拱指使,乘機對高拱群起而攻之。這時擔任大理寺丞的海瑞也跟着起鬨,上了一封《乞治黨邪言官疏》,謾罵高拱是小人,齊康是受高拱指使的鷹犬,這二人乃是奸黨,請求穆宗‘罷斥高拱,將齊康重加刑治’,以其罵皇帝的天才來罵大臣,不過是小菜一碟。”【27】

 

這是蔣星煜的相應文字:

 

“一五六七年(隆慶元年)廣東道監察御史齊康劾徐階‘二子多干請及家人橫里中狀’③,這本來是有一定事實根據的,因此徐階雖然疏辯,還是只得請求退休。這時候朝中所有的給事中和御史等言官都是徐階的親信,便群起而攻齊康,並一口咬定齊康是受高拱的指使。和高拱有宿怨的歐陽一敬首先奏劾,說高拱、齊康等是奸黨,齊康也奏劾歐陽一敬,說歐陽一敬是奸黨。從北京到南京,參與論爭的人很多,差不多全是讚譽徐階斥責高拱的。

 

“正當事態在急遽地發展之中,海瑞上了奏疏④,首先從根本上否定了高拱的才識和能力,根據‘小人非才不能動人,小人非才不能亂國’的邏輯,證明高拱沒有充任輔弼重臣的理由。並武斷地一口咬定齊康的彈劾徐階,其目的就是使高拱當權。因此斥責齊康是‘受高拱指使,搏噬善類, 顧一已爵祿,不顧天下安危’的‘鷹犬’。最後請求‘罷斥高拱,將齊康重加刑治’。整篇奏疏沒有提出任何關於齊康是受高拱的指使這一事實的確證,而對高拱和齊康進行了謾罵。”【13, pp.52-53】

 

怎麼證明方舟子確實抄襲了蔣星煜呢?證據就是方舟子所說的“廣東道監察御史齊康彈劾徐階的家人在鄉里橫行不法”這23個字。

 

原來,關於齊康彈劾徐階,《明史·徐階傳》是這樣記載的:

 

“拱初侍穆宗裕邸,階引之輔政,然階獨柄國,拱心不平。世宗不豫時,給事中胡應嘉嘗劾拱,拱疑階嗾之。隆慶元年,應嘉以救考察被黜者削籍去,言者謂拱修舊郄,脅階,斥應嘉。階復請薄應嘉罰,言者又劾拱。拱欲階擬杖,階從容譬解,拱益不悅。令御史齊康劾階,言其二子多干請及家人橫里中狀。階疏辯,乞休。九卿以下交章劾拱譽階,拱遂引疾歸。康竟斥,朴亦以言者攻之,乞身去。”【65, pp.5636-5637】

 

這類言辭,又被陳鶴收入《明紀》之中:

 

“御史齊康,劾徐階二子多干請及家人橫里中狀。階疏辨,乞休。諸給事御史以康受高洪指,群集闕下,詈而唾之。歐陽一敬首劾康,康亦劾一敬,互指為黨。九卿以下交章劾拱、譽階。南敬科道拾遺亦及拱。尚寶司丞海瑞言,階事先帝,無能救於神仙土木之誤,畏威保位,誠亦有之。然自執政以來,憂勤國事,休休有容,有足多者。康乃甘心鷹犬搏噬,善類其罪,又浮於拱。康竟黜去。”【109】

 

蔣星煜的注釋③,就指向《明紀》。顯然,不論是陳鶴還是蔣星煜,都以為齊康的奏疏以“言其二子多干請及家人橫里中狀”為主題,以致方舟子也鸚鵡學舌,說什麼“彈劾徐階的家人在鄉里橫行不法”。而事實是,海瑞在其《乞治黨邪言官疏》中就明說:齊康“論輔臣徐階,備載貪穢實跡,中外傳聞,人人駭異。”【66, p.226】據《明穆宗實錄》隆慶元年五月甲戌日記載:

 

“降廣東道試御史齊康二級,調外任。初,康以大學士高拱屢被論劾,意大學士徐階主之,乃疏論階險邪貪穢、專權蠹國。狀復言先帝欲建儲,階堅執不可。及皇上登極,有疑懼心,遂詐稱疾以嘗上意。又與大學士李春芳聲勢相倚,有旨切責康妄言,令階、春芳安心視事。於是階疏辭,言御史康劾臣過惡,皆曖昧之事。及謂父子請託,則各部當事之臣可以召問,俱不必辯。至以建儲一事系臣阻撓,尤為妄誕。臣昔在禮部曾四疏請立東宮,不報及備員內閣。先帝嘗問及傳繼於時,恐啟他釁,以故不敢贊成。而皇上之純孝,曾懇為先帝陳之。至今繳進御劄及臣所藏,皆可查入,亦何待臣之辯而後明也。”【110, pp.232-233】

 

也就是說,在齊康的彈劾奏本中,“父子請託”只是諸多指控之一,並且還是最不嚴重的那個指控,但卻被蔣星煜和方舟子都當作了唯一的指控。而如此的“錯誤巧合”,用所謂的“奧卡姆剃刀”來剃一下,第一個蹦出來的答案就是“抄襲”。

 

方舟子不僅根據蔣星煜的敘述來揣測齊康奏疏的內容,他還根據蔣星煜的敘述來揣測海瑞的《乞治黨邪言官疏》:“謾罵高拱是小人,齊康是受高拱指使的鷹犬”。顯然,方舟子以為在那封奏疏中,“小人”乃是海瑞對高拱最嚴重的“謾罵”。而事實是,在寫下那句話之前,海瑞還寫下了這樣的話:

 

“康將以其狡且凶如高拱者,謂有才力而遺之以輔陛下禍天下乎。盜賊資性凶強,刀矢慣熟,故殺人劫財,無所不至。”【66, p.226】

 

在那之後,海瑞還大罵“惡如高拱”【66, p.226】、“如鼠高拱”【66, p.227】——這些言論,哪一個不比“小人”更嚴重?而正在構陷海瑞的方舟子之所以只選擇了弱弱的“小人”來彰顯其“罵皇帝的天才”,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蔣星煜沒有把海瑞那些更嚴重的“罵街”、“謾罵”摘錄出來。換句話說就是,方舟子在苦心孤詣地構陷海瑞之時,不要說通讀海瑞的文集,他連自己指名道姓地數落的那幾篇文章都不肯讀,因為他根本就讀不懂。

 

15、“還兼理杭州、嘉興、湖州三府的稅糧”

 

《海瑞二三事》第八段話講“海瑞第四事”:海瑞雖然官階高了,但實權卻少了,所以他又通過“京察”的機會玩了一個“以退為進的把戲”,向吏部伸手要官,結果竟然得逞:

 

“京城天子腳下,高官多如牛毛,中不溜秋的四品官除了跟着起鬨罵街,也沒什麼用武之地,我們的英雄仍然感到寂寞。海瑞披上紅袍的這一年(隆慶三年),剛好是六年一次的京察之年。所謂京察,就是由吏部和都察院對五品以下的京官做出考察,而四品以上的則做自我鑑定。海瑞在自我鑑定中便稱自己無所事事,不稱所職,請求把他革職。內閣和吏部的大臣們自然很明了這種以退為進的把戲,他們既然不敢當真把這位名滿天下的忠臣革職,就只好委以重任。這一年六月,海瑞調升右僉都御史,欽差總督糧道巡撫應天十府。讓一個舉人擔任欽差大臣,這是前所未有的事,更不用說巡撫的是全國最富庶的應天(南京)、蘇州、常州、鎮江、松江、徽州、太平、寧國、安慶、池州這十府了(還兼理杭州、嘉興、湖州三府的稅糧)。”【27】

 

上面這七句話有兩個抄襲來源,前五句抄自黃仁宇,後兩句抄自蔣星煜。這是《萬曆十五年》的相應文字:

 

“1569年年初的京察,按照慣例,凡屬四品以上身服紅袍的官員都應當作出自我鑑定。於是海瑞在奏摺中說:陛下既然赦免了我的死罪,又對我破格擢升,在所有的文臣之中,沒有一個人會比我更迫切地要求報答陛下的恩典。接着,他謙虛地聲稱自己才淺識疏;又接着,他表示自己現任的職務只是專管查看呈奏給皇帝的文書,看罷以後原封發送,既無財政責任,又用不着下左右全局的決心,但是連這樣的一個位置還不稱所職,所以不如乾脆把我革退。

 

“這樣看來,海瑞並不是完全不懂得陰陽之道的精微深奧。他陽求罷免,陰向管理人事的官員要挾:如果你們真的敢於罷黜我這樣一個有聲望的、以諍諫而名著天下的忠臣,你們必然不容於輿論;如果不敢罷黜我,那就請你們分派給我能夠實際負責的官職。

 

“文淵閣和吏部終於向他低頭。當年夏天,海瑞被任命為南直隸巡撫,駐紮蘇州。且不說這裡是全國最富庶的地區,即使是一般地區,任命這樣一位不由進士出身的人擔任巡撫,也已屬於罕見。”【64, p.140】

 

看到方舟子把黃仁宇所說的“陰陽之道的精微深奧”改成“以退為進的把戲”了嗎?看到方舟子又一次“順杆爬”,把黃仁宇的“罕見”說成是“前所未有”了嗎?

 

這是蔣星煜的相應文字:

 

“一五六九年(隆慶三年)六月,海瑞調升右僉都御史,欽差總督糧道巡撫應天十府①,他所管轄的地區包括應天、蘇州、常州、鎮江、松江、徽州、太平、寧國、安慶、池州等十府及廣德州。”【13, p.57】

 

而蔣星煜的注釋①,就是方舟子放在括號內那14個字的來源:

 

“據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第八冊所載,此官還兼理浙西杭、嘉、湖三府稅糧。” 【13, p.57】

 

好笑的是,蔣星煜在注釋①中還說,“《明史》卷七三《職官志》:‘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一員,宣德五年初命侍郎總督糧儲兼巡撫,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軍務駐蘇州,萬曆中移駐句容,已復駐蘇州。’”而張德信也說,應天巡撫的全稱是“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60, p.136】也就是說,不知什麼原因,蔣星煜在正文中把海瑞三大職責中的“提督軍務”給漏掉了,而方舟子也是如此。這就像是一個患有老花眼的老人,把一隻蒼蠅看成了蟑螂,而年輕力壯、視力健全的方舟子也跟着他扯嗓子大喊:“蟑螂在那兒!”

 

16、“惜紙成癖”

 

《海瑞二三事》的第九、第十段,主要講“海瑞第五事”,就是嘲笑海瑞在當上欽差巡撫之後頒發的《督撫條約》——這是第九段的上半部分:

 

“新官上任,照例要發布一個安民告示。海瑞頒布的《督撫條約》洋洋灑灑三十六條,所津津樂道的是地方官員該如何參見、招待巡撫大人,當然是要求一切從簡,連一頓飯該花多少錢(價貴地方,費銀不過三錢,物價賤地方,費銀二錢,燭柴俱在內),該吃什麼(雞、魚、豬肉三樣和小瓶酒,不用鵝及金酒),都定得清清楚楚,使人覺得這位巡撫大人未免也太婆婆媽媽。”【27】

 

方舟子在寫下這些字時,肯定“參考”了蔣星煜和黃仁宇的相關文字——實際上,他的“太婆婆媽媽”都是從黃仁宇的“不免失之瑣碎苛細”【64, p.141】改寫成的。顯然是在他們的啟發下,方舟子不知從哪兒搞來了《督撫條約》中的第四條,即關於使用價廉草紙那一條,並且將之全文照抄,然後在第十段中盡情地予以嘲笑:

 

“聯想到他還在擔任淳安知縣時,就規定衙門用紙‘先用後償’,‘用過紙一張,則給與一張,用過四五張,則給與四五張’,真是惜紙成癖,始終如一了。要是讓他擔任首輔,說不一定也會下一條全國惜紙令。我們也許會誤以為明朝的紙張是什麼貴重東西,其實他所規定不許留空白的廉價紙,不過是每百張銀六至八分,高價的永豐紙,每百張也就值銀二錢,相當於他的一頓飯錢。他對此的解釋是‘毫釐皆民脂膏,損之毫釐,莫不有益。’要提倡節儉,就從每一張紙抓起,而且惟恐人不知。”【27】

 

如上所述,方舟子撰文構陷海瑞的最大特色就是完全不讀海瑞的原著,而是專門從其他人那裡偷竊海瑞的片言隻語當作自己攻擊的靶子。既然如此,他是怎麼從應天巡撫的“督撫條約”,“聯想到”淳安縣令的“興革條例”的呢?他又是怎麼知道明代紙張的價格的呢?

 

原來,《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1979年第四期發表了一篇題為《海瑞經濟思想研究》的文章,作者是洪煥椿,其中就有這樣一段話:

 

“海瑞在淳安時,甚至對於衙門用紙這樣比較細小的事情,都作了明文規定:紙張‘先用後償’,‘用過紙一張,則給與一張;用過四五張,則給予四五張。’只有對上級的緊要公文,才許使用質量較高的、每百張值銀二錢的‘永豐紙’,其他只能用每百張六分至八分的廉價紙。縣送府的公文封套,‘只用單紙為封,不裱背’。海瑞認為這並不是小事,因為‘毫釐皆民脂膏,損之毫釐,莫不有益。’凡事要從小處做起。”【111, p.60】

 

這是世界上與方舟子《海瑞二三事》第十段話最相似的文字,其特點就是,方舟子放在三對引號中的那23個字,全都出現在洪煥椿的段落中,並且一字不差;其中給出的兩個紙價,也與洪文中的數字分毫不爽。眾所周知,物價一般都會因時因地而異。而洪煥椿和方舟子這兩個人,在時間上相差了十八年、在空間上隔着半個地球,竟然報出了中國四、五百年前的相同紙價,並且都不說明它們出現在何時何地——這未免太過詭異。事實是,華裔美國學者周佳榮(Kai-wing Chow)就曾在一本專著中提供了一個明末紙價的表格,其價格範圍大多都相差一至二倍,其中還有每百張不到三分的廉價紙。【112】

 

實際上,方舟子的“價貴地方,費銀不過三錢,物價賤地方,費銀二錢,燭柴俱在內,”也是從洪煥椿的文章中抄來的:

 

“他一舉一動都從自身作起,《條約》中規定:‘本院到處下程,……價貴地方,費銀不過三錢;物價賤地方,費銀二錢,燭柴俱在內’;‘本院凡巡歷, 所在縣驛不許鋪氈結彩。拜席等用,止用本地方所出稍軟厚草蓆。百凡傢伙,一從樸素’。”【111, pp.65-66】

 

為什麼說方舟子的引文來自洪文,而不是抄自《督撫條約》原文呢?因為那句話的斷句,一般是這樣的:

 

“物價貴地方費銀不過叄錢,物價賤地方費銀貳錢,燭柴俱在內。”【66, p.243】【72, p.272】【73, p.397】

 

看到方舟子與洪煥椿一樣,都把“物價貴地方”中的那個“物”字刪去了嗎?

 

實際上,方舟子的那句“用過紙一張,則給與一張;用過四五張,則給予四五張”,也是抄自洪文,因為在通行的海瑞文集中,其斷句是這樣的:

 

“如有申文,各房先出紙寫成,至僉押,計用過紙一張則給與一張,用過四五張則給與四五張。”【66, p.41】【72, p.171】【73, p.272】

 

也就是說,方舟子放着俯拾皆是的海瑞文集不讀,卻專門從第二手、第三手材料中披沙瀝金般地尋找、抄錄海瑞的文字。這種匪夷所思的行為,只能有一個合理的解釋,那就是,當那些文字出現在古文的背景中時,方舟子對它們的含義完全無法理解;而一旦它們被人摘出,放在現代漢語的語境下之後,方舟子才會如醍醐灌頂一般“豁然開朗”。最好笑的是,在成為“打假鬥士”後,方舟子曾以“中國科普界掌門人”的面孔給全中國的科普作家立下了一個家規,那就是必須根據“原始資料”(或“原始論文”)來寫作科普讀物。【113】此人的沒臉沒皮、沒羞沒臊由此可見一斑。

 

17、“天下郡國利病書”

 

顯然是為了彰顯海瑞“惜紙成癖”乃是作秀,《海瑞二三事》的第十段以下面這兩句話收尾:

 

“他在巡撫任上主持疏浚吳淞江這一‘萬世功’,公布的預算是銀七六一零二兩二錢九分,真正是把毫釐都算在內了。而這花費了幾萬銀兩的疏浚工程,沒過三年就又堵塞了(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第七冊引耿橘的話說:‘海公之役,計費四萬有奇,不三年而旋淤,說者謂稽查無法,委任欠當之故,是非卑縣之所敢知。’)。”【27】

 

一般來說,一旦方舟子同時使用書名號和引號,則他的引文和引源大概率都抄自其他來源,而不大可能來自他給出的那本書或那篇文章。果然,在蔣星煜的《海瑞》中,就有這樣的話:

 

“工程開始以後,因為有錢不容易買到米,湖廣和江西雖然沒有災情,也不肯把米賣出,因此海瑞擔心原來的預算七六一○二兩二錢九分可能不夠,於是再一次請求朝廷將蘇、松、常三府的漕糧二○○○○○石也按上一次祿米的折扣折為現金上繳,而把米存在江南以充民食。”【13, p.61】

 

“雖然如此,海瑞所採取的種種設施在他離職以後基本上沒有能保持下來。吳淞江的水利工程也是通了十多年。巡按御史林應訓在海瑞去任後十年把黃渡以西到千墩的三十里也加以疏浚,但不久就給副使許應逵弄淤塞了。因此有人曾嘆息着說:‘海公遺蹟不二十年復為平陸。’③也有人對海瑞的開吳淞江評價很低,如耿橘說:‘海公之役,計費四萬有奇,不三年而旋淤,說者謂稽查無法,委任欠當之故,是非卑縣之所敢知。’④認為是得不償失的。這主要是因為後來官員不注意疏浚,不久即致淤塞之故。” 【13, p.89】

 

蔣星煜的注釋④是“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第七冊。”

 

最好笑的是,方舟子搞不懂蔣星煜說的“原第七冊”是怎麼回事,所以就把那個“原”字刪去了。而事實是,那個“原”字,乃是指顧炎武34冊手稿中的序號,大致相當於其他書中的“卷”。但因為各冊之間篇幅的差異過大,所以在該書稿付印時,實際冊數與原冊數並不一致,但一般都要標記“原書”的冊號。例如,上海書店1935年出版的“四部叢刊三編 史部”《天下郡國利病書》,第七冊是“原書第十六冊”至“原書第十九冊”;蔣星煜所說的“原第七冊”是在該書的第二冊。事實是,在1997年,方舟子所能夠找到的任何《天下郡國利病書》——顧炎武的手稿除外——中,都沒有“第七冊”等於“原第七冊”的,其中當然也不可能含有他抄錄的那句“耿橘的話”。這是偽狀元抄書抄出來的第N個笑話。

 

18、“鼓勵告狀”

 

《海瑞二三事》的第十一段話,講的是“海瑞第六事”,即海瑞斷案。方舟子的結論是海瑞必然斷出冤假錯案:

 

“巡撫的一項主要工作是審案,對此,海瑞在《督撫條約》中一面反反覆覆地說‘江南刁風盛行’,喜歡告刁狀,一面又宣布‘本院法之所到,不知其為閣老尚書家也。’則又等於是在鼓勵告狀。據他說,應天巡撫衙門每月初二、十六放告的這兩天,每天來告狀的有三四千人之多。每月要由他一個人處理這麼多案子,沒有神仙的本事,絕無法一一都能公正地處理。何況他在辦案時,遵循的是倫理、道德高於事實、法律的原則:‘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其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則不知有多少弟、侄、富民、刁頑、鄉宦乃至小民遭受其冤屈,才織成了這頂‘青天’的高帽。”【27】

 

首先,上文中的第一句話證明,方舟子當時就是在蓄意構陷海瑞。因為海瑞說“江南刁風盛行”,是在《督撫條約》第三十一條,講的是民間爭訟。【66, p.251】而海瑞說“本院法之所到,不知其為閣老尚書家也”,是在第十七條,講的是大戶“拖欠錢糧”、與官府纏鬥,海瑞鼓勵下級官府不要退讓。【66, p.246】即二者性質完全不同,沒有任何一個粗通文墨之人會看出那“等於是在鼓勵告狀”。而上文第二句話,他至少有兩個抄襲來源:

 

“應天巡撫衙門的陳規是每月初二、十六這兩天放告,海瑞沒有加以改變,每次放告,來告狀的有三四千人之多。”【13, p.66】

 

“他指定每月有兩天專門收受這一類案件。據他自己的文章中說,他每天要收到三千至四千件稟帖[22]。牽涉面如此之廣,自然一發而不可收拾。”【64, p.142】

 

這段話的其餘部分,抄自《萬曆十五年》:

 

“海瑞充分重視法律的作用並且執法不阿,但是作為一個在聖經賢傳培養下成長的文官,他又始終重視倫理道德的指導作用。他在著作中表示,人類的日常行為乃至一舉一動,都可以根據直覺歸納於善、惡兩個道德範疇之內。他說,他充當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訴訟,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只有少數的案件,是非尚有待斟酌,這斟酌的標準是: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用這樣的精神來執行法律,確實與‘四書’的訓示相符合。可是他出任文官並在公庭判案,上距‘四書’的寫作已經兩千年,距本朝的開國也已近兩百年。與海瑞同時的人所不能看清楚的是,這一段有關司法的建議恰恰暴露了我們這個帝國在制度上長期存在的困難:以熟讀詩書的文人治理農民,他們不可能改進這個司法制度,更談不上保障人權。法律的解釋和執行離不開傳統的倫理,組織上也沒有對付複雜的因素和多元關係的能力。”【64, p.135】

 

方舟子抄襲黃仁宇的證據,就是“寧屈其侄”後面那個句號——粗通漢語之人都能感覺到,黃仁宇在一系列分號之間,貿然插入那個句號是多麼的莫名其妙——中華書局《海瑞集》使用的是逗號【66, p.117】,所以姚文元也使用逗號【114】;懷效鋒和海南出版社的《海瑞集》則使用的是分號【44, p.198】【73, p.352】。方狀元不是擅長製造“細微差別”嗎?怎麼面對如此天賜良機,你卻拒不製造啊?事實是,海瑞的原文,在“以救弊也”和“以存體也”之後都有小字註解。【66, p.117】黃仁宇和方舟子都將之略去,並且都不使用省略號,又是偶然的“巧合”嗎?

 

19、“志大才疏”

 

《海瑞二三事》的第十二段話講“海瑞第七事”,即“海瑞罷官”的經過:

 

“海瑞巡撫應天半年之後,有給事中舒化彈劾海瑞不通人情世故,這是針對其種種條約的;另一給事中戴鳳翔彈劾海瑞‘庇奸民,魚肉縉紳’,導致‘種肥田不如告瘦狀’的民風,這是針對其辦案的。這時候高拱東山再起,也不會容忍一個政敵占居要職,海瑞終於因‘志大才疏’被免去應天巡撫而專督糧儲,憤而告老還鄉。臨走前上疏把朝中大臣罵了個遍,‘今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告養病疏》),當時的首輔李春芳看了哭笑不得:這麼說來,我豈不是老太婆了嗎?連這位寬厚的首輔,海瑞也失去了他的同情。”【27】

 

方舟子上面這四句話的前三句,都能在蔣星煜的《海瑞》中找到來源:

 

“海瑞把鄉官侵奪的民田歸還農民,同時杜絕迎送,使應天十府的鄉官富豪和經常往來應天十府的官吏在經濟上受到了很大的打擊②,在朝在野的大官員群起而攻之,其中正面向海瑞發動鬥爭的有給事中舒化和戴鳳翔,舒化說海瑞在嘉靖年間以風節稱著,不失為鯁直之臣,但是太不通世故人情,現在在應天巡撫任上,對於往來官員的供應與夫馬,訂了許多所謂條約,加以種種限制,‘恐非人情’,認為象海瑞這樣創立與時俗相對抗的新辦法,根本不是為官者應該做的事。建議考慮另外在京中或南都選擇沒有實權的清閒職位安插海瑞,‘以全地方,亦所以全瑞’①。戴鳳翔說海瑞‘庇奸民,魚肉縉紳’②。其實戴鳳翔所指的‘奸民’便是貧苦的農民,所指的‘縉紳’便是侵奪民田的鄉官富豪。”【13, pp.83-84】

 

“戴鳳翔是嘉興府人,嘉興府和海瑞所管轄的松江府、蘇州府是貼鄰,海瑞所勒令退還民田的鄉官富豪之中很多和戴鳳翔有親戚朋友關係,戴鳳翔說海瑞縱民為‘虎’,而以鄉官為‘肉’,因而造成了‘種肥田不如告瘦狀’的局面。……”【13, p.84】

 

“他的請求退休不是明哲保身的思想,而是一種抗議,他同時還請求朝廷要繼任應天巡撫的人特別警惕,切不可因為他受到誣陷而輕易改動他的政治設施,更不可因鄉官有勢力便向鄉官討好,小百姓沒有勢力便不問小百姓的死活。他又說:‘胡銓之諫孝宗曰:《詩》云:“勿聽婦人之言。”今舉朝之士皆婦人也,皇上勿聽可也。’①這是他對朱載垕的臨別贈言,也是他對當時朝中大臣總的批評。”【13, p.85】(注釋①:“《丘海二公文集合編》土集《告養病疏》。”)

 

“海瑞對當時朝中絕大部分官員都極度不滿,因此在《被論自陳不職疏》中有‘舉朝柔懦,皆為婦人’等話。身為首輔的李春芳也是一個缺乏果斷和魄力的人。有一天李春芳剛剛上朝以後回到家裡,一個幼年時代的同學來訪,李春芳說:‘我方才看到海瑞在奏疏中有‘舉朝柔懦,皆為婦人’這些話,照這種說法,我豈不是一個老太婆麼?真惶恐啊!真惶恐啊!’那個人卻是很欽佩海瑞的,劈口就回答李春芳道:‘知道惶恐,總算還有一點丈夫氣罷!’李春芳聽了很不舒服,就不開口了①。”【13, pp.86-87】

 

方舟子說的“志大才疏”以及最後一句話,“連這位寬厚的首輔,海瑞也失去了他的同情”,顯然來自黃仁宇的這三句話:

 

“吏部根據各種參劾的奏疏提出意見,說南直隸巡撫海瑞實為‘志大才疏’,應該調任閒曹。……憤憤不平的海瑞終於在1570年春天被迫辭職回鄉,在提出辭職的奏疏中,他痛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這種一概罵倒的狷介之氣,使他在文官集團中失去了普遍的同情。”【64, p.144】

 

從上面的引文中,讀者不難發現方舟子在抄襲之時選擇性極強,即專門挑選那些對海瑞不利的文字和內容。而他之所以選中蔣星煜的《海瑞》當作抄襲藍本,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方舟子從中能夠找到足夠的“黑料”,至少是能夠供其做出惡意解讀的黑料,因為蔣星煜就說,“海瑞也確有些可非議之處。”【13, p.89】

 

20、“未免有點自欺欺人”

 

《海瑞二三事》的第十三段話講“海瑞第八事”,主要是說,海瑞在被罷官之後,通過為貪官污吏“歌功頌德”來撈錢:

 

“海瑞離職後,就回到了家鄉瓊山閒居。有祖傳的十畝薄田可供度日,他自己又清苦慣了,生活本不成問題。但是他又要刻書印文集,好讓自己的政績流傳下去,則不能不另開財路,這時候,他的名聲又派上了用場了。對瓊州府的官員、鄉紳們來說,身邊這位以正直清廉聞名遐邇的大名人,正是寫歌功頌德的文章的最佳人選。通過寫這些應酬文章而獲得報酬,是海瑞閒居時的一項主要收入。文集中所收的‘贈序’一類的文章之多,真讓人懷疑他是否把這當成了一項生意來作,來者不拒。這些贈序的對象,大約有的本來名聲並不好,甚至乃是貪官污吏,所以海瑞一面應酬為他們歌功頌德,一面又用點春秋筆法,羞羞答答地作些‘如前所云,大抵多出一時耳聞’‘諸君信予不為佞,予亦信諸君不我欺’之類的聲明,未免有點自欺欺人了。”【27】

 

毫無疑問,上面這些話,都是他抄來的。原來,蔣星煜《海瑞》的第六章題為《閒居了十六年以後再度出山》,其第二節題為《寫作應酬文章和編刻自己的文集》,而這一節就是方舟子第十三段話的寫作藍圖——看看蔣書中的這段話:

 

“《賀貳守陳後溪榮獎序》和《贈郡節推大東劉侯膺榮獎序》都是在極勉強的情況之下寫的:陳後溪(一名陳南川),也就是瓊州府同知陳夢雷,膽小如鼠,每逢海盜倭寇登陸, 都嚇得不敢出戰。海瑞在序中說:‘侯兼理海防事,有主之,至今迄無成績,然即其不已於行之心,小有警聞,興言出宿,而民已信其為御災捍患之大矣,何也,民之信於侯者深也。’這是指責陳夢雷用裝腔作勢的辦法來欺騙人民的卑劣行為。海瑞也提到作為同知的陳夢雷一直和知府合作得很好,是知府的得力助手,又說他辦案很公允,操守很廉潔,這些話當然是歌頌陳夢雷的,但最後海瑞作了‘諸君信予不為佞,予亦信諸君不我欺’的這樣一個聲明,這個聲明的作用是表示他對文章中所提到的陳夢雷的政績不能負責證實是確有其事。”【13, p.94】

 

也許有人眼尖,發現上文沒有方舟子所說的“如前所云,大抵多出一時耳聞”這樣的話。那麼,那句話是方舟子從哪兒抄來的呢?原來,就在蔣星煜的《海瑞》94頁的頁尾,有這樣一條注釋:

 

“如《丘海二公文集合編》上集《贈大尹吳秋塘德政序》,內有‘如前所云,大抵多出一時耳聞’等語,很多文章中有類似的聲明。”

 

實際上,在“如前所云”之前,還有“予杜門謝世”五字,中華書局版《海瑞集》將這句話斷成“予杜門謝世,如前所云。大抵多出一時耳聞。”【66, p.389】海南出版社版《海瑞集》則將這兩句話斷成一句話,但在“大抵多出”之後,添加了一個“於”字。【73, p.534】

 

至於蔣星煜說,海瑞的贈序中,“很多文章中有類似的聲明”,筆者沒有找到實例。實際上,在海瑞的所有贈序中,“耳聞”二字只出現了三次,除了蔣星煜找出的那例之外,其餘兩例分別出現在《贈賴節推署貴縣序》和《贈丁敬宇父封君壽誕序》中,其上下文是:

 

“泗崖平生志氣不妄語,不諛人,言無可疑。雖予親履其地,目見耳聞,不過如是。”【66, p.380】

 

“敬宇之於句容,何如哉?大抵百度具舉,滿腔子儘是惻隱,政又足以發越之,而無遺其才也。一塵不染,六年一日其節也。目見耳聞,一時循良聲稱天下,未有若此尹者。”【66, p.390】

 

請問:除了語文偽狀元,還有什麼樣的人能夠從這些話里發現“春秋筆法,羞羞答答”、“自欺欺人”?

 

21、“海瑞忌恨張居正”

 

《海瑞二三事》的第十四段話用字291個,雖然篇幅不長,但卻是該文的重心所在,講述“海瑞第九事”,即海瑞遭到張居正唾棄的原因:

 

“雖然人在天涯海角,離京萬里,但從本文開頭引的那封信即可知道,海瑞對官場的是非並未忘懷。張居正柄政的時候,海瑞曾希望他能主持公道,但張居正卻委婉地拒絕了。其實兩人的政見本有許多相同之處,比如都贊成、推行一條鞭法,都想嚴肅法紀,但張居正在用人之際卻拒絕重新起用海瑞,乃是嫌他不通人情世俗,輕率冒進(他在給海瑞的覆信中說:‘三尺之法不行於吳久矣,公驟而矯以繩墨,宜其不堪也。’),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明史·海瑞傳》卻說是‘居正憚瑞峭直,中外交薦,卒不召。’倒象是張居正怕召來海瑞跟自己對着幹似的。而有的更說張居正之不用海瑞,乃是海瑞寫給呂調陽的那封信引起了他的忌恨。其實海瑞寫那封信時,張居正已當國五年,不用海瑞也已五年,還不如說海瑞正是因此忌恨而寫了那封信的呢。”【27】

 

方舟子的信息源仍舊是蔣星煜和黃仁宇:

 

“海瑞與張居正在推行一條鞭法、興修水利以增農業生產、加強武備防禦倭寇等重大的政策方針方面有很多的共同之處,但他們之間仍舊存在着矛盾,原因在海瑞不滿張居正的勾結馮保、玩弄奪情陰謀、壓制朝野輿論、為兒子在科場中通關節等卑劣手段,而且通過寫信給呂調陽、替沉思孝寫《借山亭記》等行動,把這種不滿的情緒表示了出來。張居正本來憚懼海瑞的剛直,發生了這些事件以後,他對海瑞更具戒心,因此千方百計阻撓海瑞的出山了。人民群眾對張居正那些卑劣手段也不滿,而海瑞說的話正好替他們吐了喉中的骨鯁,這也是人民群眾擁戴海瑞的原因之一。當時極端保守的勢力也和張居正有矛盾,他們是反對張居正在政治上的革新,和海瑞對張居正的不滿是兩件事。海瑞說過張居正“工於謀國,拙於謀身”的話,充分說明了他對張居正的評價以及他們之間矛盾的性質。”【13, p.128】

 

“兩年之後,萬曆皇帝登極,張居正出任首輔。這位文淵閣的首腦和海瑞一樣,尊重法紀而討厭蘇松地區的地主。由此,海瑞曾經和張居正作過接觸,希望他主持公道。張居正給他的覆信中說:

 

“‘三尺之法不行於吳久矣。公驟而矯以繩墨,宜其不堪也。訛言沸騰,聽者惶惑。仆謬忝鈞軸,得參與廟堂之末議,而不能為朝廷獎奉法之臣,摧浮淫之議,有深愧焉。’

 

“這種以委婉的語句陽作同情、陰為責備的修辭方式,正是我們的文人所擅長的技巧。張居正認為海瑞輕率躁進而拒絕援之以手,使海瑞賦閒家居達十五年之久,一直要到1585年,他才被重新起用為南京右僉都御史。”【64, p.144】

 

看到慘遭方舟子駁斥的那個“有的”就是指蔣星煜了嗎?這就是所謂的“盜憎主人”:既要大塊大塊地偷人家的文章,又要選擇性地批駁人家的某些觀點。只不過是,與他三年前暗裡偷竊金庸、明里“針對”金庸【19】不同,方舟子這次卻連蔣星煜的名字都不敢提,因為他知道,一旦自己提及蔣星煜,人們馬上就會按圖索驥,發現他的這篇文章幾乎全部抄自蔣星煜。

 

22、“千載一時”

 

《海瑞二三事》的第十五、十六段講“海瑞第十事”,即海瑞的東山再起——這是第十五段話:

 

“張居正死了,海瑞才有了出頭之日,但新的當權者對於起用海瑞一事也是能拖就拖,一直到張居正死後兩年,即萬曆十二年(公元一五八四年),才宣布讓海瑞擔任南京吏部右侍郎。這時候經過十六年的賦閒,海瑞已是七十二歲的老翁了,卻欣然受命,視之為‘千載一時’的難得機會,渾然不顧那不過是一個閒職。”【27】

 

這是蔣星煜的《海瑞》第六章第五節《七十二歲的老翁再上政治舞台》中的一段話:

 

“朱翊鈞決定起用海瑞是在一五八四年(萬曆十二年)十二月廣東巡撫鄧煉(鄧純吾)再度薦舉海瑞以後,起初有關部門擬的是通政司左通政的缺,朱翊鈞覺得還有些大材小用,要有關方面另外考慮較重要的職位,第二年一月發表為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海瑞在赴任途中,接到新的任命,改為南吏部右侍郎。這一次出仕前後,海瑞有過複雜的思想鬥爭,首先考慮到的是自己的年齡問題,他常常想到七十歲本來已經是告老還鄉的年齡了,而現在自己是七十二歲了,再出仕的話,不是打破了這個老規矩麼?是否妥當呢?再說自己的身體和精力也在顯著地衰退之中,頭髮已經只剩稀朗朗的幾根,牙齒落的落了,沒有落的也在搖動,頗有杜甫所說的那種‘辭深意苦’的感慨。對於朱翊鈞這個皇帝,他感到比朱厚熜確實清醒得多,對自己的尊重也很突出,因此決定不錯過這個‘千載一時’①的機會,還是出仕。當然,在他決定出仕的同時,他也考慮到朱翊鈞對自己的尊重不可能永遠不起變化的。決定出仕以後,接着來的一個問題是這一次出仕的工作作風要不要稍為改得世故一些,以免得罪的人太多,又想到假使象漢朝的魏桓那樣說些‘能不能在數千宮女之中去掉一些呢?能不能在萬匹廄馬之中去掉一些呢?’那樣不關痛癢的話,根本起不了作用,覺得自己的嫉惡如仇的精神還是應該保持。”【13, pp.105-106】

 

蔣星煜的注釋①是:“正誼堂刻《海剛峰先生文集》卷之下《啟鄧純吾》。”換句話說就是,沒有蔣星煜,方舟子根本就不可能知道這個“千載一時”。

 

23、“《中德季日即景》”

 

《海瑞二三事》第十六段話是全文中的奇葩,它是全文中唯一沒有提及海瑞的段落,而它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把南京說成是一個無事可做的溫柔富貴鄉,只適合養老,因此證明萬曆帝只是給了海瑞一個閒差,讓他當花瓶、當擺設,而貪戀官職的海瑞卻把它當成了寶:

 

“自從明成祖把京師遷到北京,南京就成了留都,保留着一套完整的中央機構,但這只是有名無實的榮譽機構,到南京的中央機構任職,也就跟養老差不多。江南花花世界,也正是老幹部們養老的最佳場所。歌德曾有一首詩描繪這種情形(《中德季日即景》):

  

厭倦官場,膩於朝政。
春和日麗,辭離北國。

駐足江南,退隱水鄉。

遊山玩水,舞文弄墨。

開懷暢飲,杯復一杯。
自在若是,夫復何求!”

 

上文的第一句話抄自《萬曆十五年》:

 

“自從永樂皇帝遷都北京以後,這個名義上稱為陪都的南京,除了正德皇帝一度在此駐蹕以外,從來沒有舉行過全國性的大典。這裡的各種中央機構,實際上等於官員俱樂部。”【64, p.158】

 

問題是,歌德的那首詩是方舟子從哪兒搞來的?

 

原來,廣東人民出版社於1992年將中山大學出版社總編楊權翻譯的荷蘭漢學家高羅佩的《秘戲圖考》一書出版,內部發行。由於高羅佩在自序中提到歌德的組詩“Chinesisch-deutsche Jahres”,楊權將之譯為《中德季日即景》,並且將它的第一首翻譯了出來,放在《英文自序》的尾注中。【115】而方舟子似乎早就在收集中國古代房中術之類的圖書,為自己正在策劃中的網絡書店當作吸引顧客的誘餌。因為《秘戲圖考》屬於這類書,所以,方舟子不僅將高羅佩的《中文自序》搞成電子文本,他還將之放入新語絲《電子文庫》的“古典色情文學”專輯。【116】1999年,方舟子終於擺脫了“科學研究”這個既不賺錢、又不大可能成名的天坑職業,與奸商許志強聯手開辦了“漢林網上書城”,他幾乎是馬上就在“古典色情文學”專輯中提供了購買該書的鏈接。【117】由此可知,早在1998年正式告別科學研究之前一年,方舟子就已經打定了主意,要大打“古典色情文學”和“房中術”的招牌,為新語絲和“漢林書城”招攬顧客。【118】

 

顯然,在寫作《海瑞二三事》之時,方舟子以為歌德的那首詩也與香艷或色情有關,就把它抄錄了下來,暗示南京官職之所以誘人的原因。其實,早在1926年,歌德的那個組詩就被介紹到中國,並且以《中德晨昏四季詞》為題被馮至全文翻譯。【119】馮至翻譯的第一首是這樣的:

 

怎肯辜負好春光,

吏塵仆僕人消瘦;

夢魂一夜到江南

草色青青水色秀——

臨流賦新詩,

踏青攜美酒,

一杯復一杯,

一首復一首。

 

24、“剝皮囊草”

 

《海瑞二三事》第十七段是字數次多的段落,共432字,主要講述“海瑞第十一事”,即海瑞到“老幹部之家”主管“老幹部”,不僅把那裡攪得天昏地暗,還把自己搞得灰頭土臉。這是該段話的第二句:

 

“海瑞正是對南京中央機構的這幫人整天遊山玩水、吃喝玩樂大為不滿,竟然想到要援用兩百年前明太祖禁止官員遊樂的陳規,對這些官員施加廷杖。”【27】

 

這是蔣星煜的相關文字:

 

“這事件發生在一五八六年(萬曆十四年),海瑞看見南京的御史們都不顧自己的職守,整天儘是歌舞聲色地鬼混,很是不滿,主張援用朱元璋時陳規,用廷杖重責這些御史們。”【13, p.110】

 

方舟子接下的一句是:

 

“這時候他似乎對朱元璋的那套嚴刑峻法着了迷,給神宗上疏要求嚴懲貪官污吏,‘舉太祖法,剝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貫論絞’(剝皮囊草,指的是朱元璋剝貪官的皮製成草人放在公堂上警告繼任官員),此論一出,朝野大嘩。”【27】

 

這句話顯然抄自《萬曆十五年》的這段話:

 

“海瑞在1586年升任南京右都御史。在命令發布之前,他已經向萬曆提出了一個惹是生非的條陳。他提議,要杜絕官吏的貪污,除了採用重典以外別無他途。條陳中提到太祖皇帝當年的嚴刑峻法,凡貪贓在八十貫以上的官員都要處以剝皮實草的極刑。這一大干眾怒的提議在文官中造成了一陣震動。”【64, p.159】

 

顯然,按照黃仁宇的指引,方舟子從《明史》中或其他地方找到了相關文字——偽狀元的這點本事還是有的——,湊成了那句話。

 

25、“有乖政體”

 

這是《海瑞二三事》第十七段的最後一句話:

 

“被激怒的御史們群起攻擊海瑞,南京的御史們要保護自己的屁股,更是起鬨得厲害,神宗為了平息眾怒,就下了個結論,宣布海瑞的言論‘有乖政體’‘詞多迂憨’,最後乾脆把話挑明了,他之所以起用海瑞,只是看中了他的名聲讓他來當花瓶的:‘雖當局任事,恐非所長,而用以鎮雅俗、勵頹風,未為無補,合令本官照舊供職。’”【27】

 

方舟子放在引號中的那38個字,全部都來自《萬曆十五年》:

 

“這種接近人身攻擊的批評,立刻遭到無數青年學生和下級官僚的激烈反對。擁護者和反對者互相爭辯,幾乎一發而不可收拾。萬曆皇帝於是親自作出結論:‘海瑞屢經薦舉,故特旨簡用。近日條陳重刑之說,有乖政體,且指切朕躬,詞多迂戇,朕已優容。’主管人事的吏部,對這一場爭論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說海瑞節操可風,只是近日關於剝皮實草的主張過於偏執,‘不協於公論’,所以不宜讓他出任要職,但可以繼續保留都御史的職位。皇帝的硃批同意吏部的建議:‘雖當局任事,恐非所長,而用以鎮雅俗、勵頹風,未為無補,合令本官照舊供職。’”【64, pp.159-160】

 

方抄子當時或者是抄書抄花了眼,或者就是要蓄意抹黑海瑞,所以他置黃仁宇“皇帝的硃批同意吏部的建議”這幾個字於不顧,把它說成是神宗“乾脆把話挑明了”。事實是,黃仁宇所說的“這種接近人身攻擊的批評,”就是指蔣星煜提到的那個貪官房寰對海瑞的無端彈劾——連黃仁宇都說他“採用莫須有的老辦法”。【64, p.159】而被方舟子裝瘋賣傻當作神宗侮辱海瑞的話,其上下文是這樣的:

 

“巡按直隸監察御史房寰疏糾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謂其蒞官無一善狀,惟務詐誕,矜己誇人,一言一動,無不為士論所嗤笑。妄引剝皮囊草之刑,啟皇上好殺之心。吏部覆:瑞世廟時直言敢諫,有披鱗折檻之風。清約自持,有茹櫱飲水之節。海內人士無不推轂重之者。惟是近日引年一疏,頗不協於公論,雖當局任事,恐非所長,而用之以鎮雅俗、勵頹風,未為無補。合令本官照舊供職。上從之。”【120, pp.3188-3189】

 

26、“強項不能諧時”

 

《海瑞二三事》第十八段講“海瑞第十二事”,即海瑞死後遭到皇帝的褒貶,受到百姓的“喝彩”:

 

“海瑞受到了神宗如此公開的蔑視,再熱衷也無法把官繼續當下去了,連上七次奏疏要求告老還鄉,神宗一概不准,要他繼續把花瓶當下去,直到萬曆十五年(1587年),病死在南京右都御史的任上。神宗在悼詞中讚揚海瑞是‘直言敢諫之忠臣’,卻也不忘貶他一句‘強項不能諧時’,這是官方對他的蓋棺論定。海瑞出喪那天,穿白衣送葬的人群百里不絕,這是百姓對這位演員謝幕時的喝彩。”【27】

 

語文狀元方舟子把“強項不能諧時”當作神宗皇帝“貶”低海瑞的話,這不能不說是一大奇葩。將那六個字譯成現代漢語,就是:性格耿直剛強,特立獨行,不能合群——《辭源》對“強項”的解釋就是“性格剛強而不肯低首下人。”【51, p.570】《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不肯低頭,形容剛強正直不屈服(項:脖頸兒)。”【108, p.1042】

 

事實是,從二十一世紀第二年起,因為公開作惡而眾叛親離,方舟子就一再神神叨叨地念咒說“雖萬千人吾往矣!”——對,方舟子每次念咒,都是“萬千人”而不是“千萬人”,明顯是從金庸那裡偷來的香港贗品,而不是《孟子》——,一念就念了十年【121-124】,並且宣稱“有人說我像喬峰,打假就像單槍匹馬去赴英雄宴”【125】、“我是一個人在戰鬥”【126】。也就是因為如此,方舟子的老婆劉菊花才會說自己的老公是“呆子”【127】、“不合時宜”【128】。同樣,曾跟着方舟子搞打砸搶搞了二十餘年——但最終被方舟子罵為“反科學、反人類”【129-131】——的胡同串子司馬南也學着劉菊花的腔調,鼓吹方舟子“不食人間煙火”、“做事情不屑按世俗常理出牌”、“一根筋”、“特立獨行”、是“絕無僅有的啄木鳥”。【132】顯然是因為被舔得太過舒坦,方舟子竟然屁顛屁顛地把司馬南那篇“未曾發表過”的採訪稿親手裱糊上牆,“新盜”進新語絲的客廳。實際上,方舟科邪教前大員、“三聯騙子”袁越(網名“土摩托”)【133】也曾提出過所謂的“土氏三定律”,其中第一條就是:“凡是在當今中國混得風生水起的十有八九不是好人”。【134】換句話說就是,對於一直擺着憤世嫉俗、道高才大面孔的方舟子來說,“強項不能諧時”絕對應該是讚美、褒獎之辭,而且還是最高級別的那種——沒有任何可能被理解成含有“貶”義。也就是說,即使神宗真的是在用那六個字來貶損海瑞,方舟子也應該將之理解成是對海瑞的表揚才對。確實,姚文元在引那句話時,也說“封建皇朝很懂得海瑞是地主階級利益忠心的保衛者。”【114】

 

實際上,在《神宗實錄》中,就記載着萬曆帝在萬曆三年對“強項令董宣事嘉嘆久之”這件事:

 

“上覽帝鑒圖說,至強項令董宣事,嘉嘆久之,顧謂輔臣張居正等曰:彼公主也,尚不私庇一奴如此,外戚家何可不守法。今戚裡間,朕以慈闈,故多有委曲。調停處渠寧詎知。”【120, p.838】

 

如果按照偽狀元方舟子在構陷海瑞時所使用的閩南漢語來理解這段話,則萬曆帝一定是在通過“嘉嘆”來貶損張居正,說他編撰的《帝鑒圖說》荒誕不經。

 

其實,如果不是抄自第二手、第三手材料的話,方舟子根本就找不到那兩句話,因為蔣星煜和黃仁宇都不曾提到它們。不僅如此,它們也不是“神宗在悼詞”中說的話,而是朝廷對海瑞逝世發表的官方聲明。最奇的是,該聲明似乎首見於王國憲的《海忠介公年譜》【38】或他參與編纂的《瓊山縣誌》【37, 葉五十一】——方舟子很可能都沒有聽說過這兩本書。這是相關文字:

 

“上命禮部議諡,郎中於孔謙請賜忠介,贈太子少保。制曰:‘國家於直言敢諫之忠臣,畢命在公之遺老,生加晉秩,歿賚榮名。匪徒論爵以酬庸,亦以旌賢而化俗。爾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明經奮跡,筮仕蜚聲。訓士以身,卓有嚴師之范;保民如子,居然良吏之風。雖強項不能諧時,而直心終以遇合。進郎官之清秩,軫黼座之深憂。慷慨片言,世爭傳其諫草,崎嶇百死,天亦鑒其精忠。……”【38, pp.423-424】

 

那麼,在1997年,方舟子到底是從哪裡找到的“神宗悼詞”、並且把那相隔了六、七十字的兩句互不相干的話,拼湊成相互對立的評語的呢?他又是根據什麼標準,把“雖強項不能諧時,而直心終以遇合”簡化成“強項不能諧時”、並把它認定為神宗對海瑞的貶損的呢?能夠完滿回答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前面提到過的懷效鋒:他在1988年出版的《四朝政治風雲》一書——它是“走向未來叢書”之一種,首印即達32000冊,並且還在香港以《十六世紀中國的政治風雲》為題同時出版——中,曾說過這樣的話:

 

“海瑞死後,明神宗下的制書中明褒他的有‘直言敢諫之忠臣’之詞,暗貶他的則有‘強項不能諧時’之語,可見朝廷對海瑞的評價是非常矛盾的。迫於輿論,皇帝不得不表彰他的忠直,以便鼓勵官員們一心為國盡忠;出於內心,又不能不抱怨他的多事:他使整個官僚階層自慚形穢,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行動限制,有損於政治的穩定,即使這種穩定是極不合理又不合法的。”【44, p.213】

 

除了懷效鋒之外,還有一個名叫吳琦的人,他在1996年年底出版的《中華風雲人物通覽》一書(首印一千冊)中發表了一篇題為《海瑞》的文章,其中有下面這四句話,與懷效鋒的相關言論頗為相似:

 

“海瑞死後,萬曆皇帝下的制書中明褒海瑞,‘直言敢諫之忠臣’,暗貶他‘強項不能諧時’。可見朝廷對海瑞的評價是矛盾的。迫於事實和輿論,不得不表彰他的忠直,以便激勵官吏們為國盡忠;出於內心,又不由不抱怨他的過分鯁直和多事。海瑞的這種境遇,是封建社會中忠臣不被腐敗統治階級所容的典型。”【135】

 

其實,類似的意思,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中也說了,只不過黃沒有引用“強項不能諧時”來證明自己的觀點罷了:

 

“海瑞雖然被挽留供職,然而這些公開發表的文件卻把他所能發揮的全部影響一掃而光。一位堂堂的台諫之臣被皇帝稱為‘迂戇’,只是由於聖度包容而未被去職,那他縱有真知卓見,他說的話哪裡還能算數?由失望而終於絕望,都御史海瑞提出了七次辭呈,但每次都為御批所請不准。這一使各方面感到為難的糾結最終在上天的安排下得到解脫。接近1587年年底亦即萬曆十五年丁亥的歲暮,海瑞的死訊傳出,無疑使北京負責人事的官員大大地鬆了一口氣,因為他們再也用不着去為這位大眾心目中的英雄——到處惹是生非的人物去操心作安排了。”【64, p.160】

 

你說“老是偷”的“方老偷”【136】到底又偷了誰家的漢字?

 

27、“藝術舞台的海瑞”

 

《海瑞二三事》的最後一段話講“海瑞第十三事”,即海瑞的幽靈活躍在舞台之上:

 

“人生舞台上的海瑞謝幕下台了,藝術舞台的海瑞緊接着上場。海瑞死後不久,萬曆年間就出現了一本專門描寫他的辦案的小說《海忠介公居官公案》,裡面所描述的七十一個案件,跟海瑞自己記載的許多案件相比,竟然沒有一個相同的。此後又有長篇章回小說《海公大紅袍》、《海公小紅袍》。至於以他為題材的戲曲,那就更多了,傳奇《朝陽鳳》、《吉慶圖》、《忠義烈》,京劇《五彩輿》、《德政坊》、《梁鳴鳳》,高甲戲《海瑞回番書》,潮劇《劉明珠》……一直可以數到本世紀六十年代的‘大毒草’《海瑞上疏》和害死了一位明史學家的一家三口的更大的毒草《海瑞罷官》,這一位海青天,也就在舞台上永遠地活了下來,與原型離得越遠,活得也就越長久。主張‘寧作良臣,不作忠臣’的明末史家談遷曾悲憤地問道:‘夫緘口以待遷,厚利也;危言以招戮,實禍也;身死而天下悲其忠,虛名也……博此虛名,將焉用之?’答曰:用之舞台。”【27】

 

而在《海瑞》正文的最後一段話中,蔣星煜寫道:

 

“中國古代人民心目中的海瑞是作為正義的象徵來對待的,曾稱之謂‘鐵漢’,這是因為鐵面無私的精神比任何進步的政治主張或政治設施更容易被人感受。就在當時,就已經流傳了關於他的神話化的傳說,……。至於專門描寫海瑞的小說有李春芳③編撰的《海忠介公居官公案》,此書雖是明代萬曆刻本,但內容卻比較怪誕,無非《玉蟾救主》、《烏鴉鳴冤》之類,全書記錄七十一個案件,以在淳安縣知縣任上所審案件為主,和天啟梁氏刻十二卷本《海忠介公全集》所收錄的許多案卷相對照,竟沒有一個案件相同,看來都是虛構的。……至於長篇章回小說,則有《海公大紅袍》和《海公小紅袍》兩部。在傳統劇目中,傳奇有《朝陽鳳》、《吉慶圖》、《忠義烈》②、《海瑞市棺》③。京劇有《五彩輿》、《德政坊》和《梁鳴鳳》,都是篇幅很大,可以連演多天的本戲,地方戲則以和劇《九龍廳》,福建高甲戲《海瑞回番書》,潮劇《劉明珠》,河北梆子《算糧打差》與溫州亂彈《海瑞算糧》最為出名。專門描寫海瑞的長篇彈詞有《福壽大紅袍》、《海公大紅袍》以及包括《玉夔龍》、 《白梅亭》、《一頂巾》、《美人坊》、《忠孝緣》、《滿堂榮》、《桃花卺》七部作品在內的《說唱海公奇案》。這一切都說明海瑞這個歷史人物在民間有着深厚而廣泛的影響的,和包拯一樣, 都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正義的象徵。”【13, pp.131-132】

 

你都不用細讀上面的文字,只需注意到下面這個事實即可:方舟子提到的那些文藝作品,全都出現在蔣文之中,而蔣氏沒有提及的海瑞題材文藝作品,方舟子也一個都沒有提到——眾所周知的《海瑞上疏》和《海瑞罷官》除外。

 

事實是,蔣星煜撰寫《海瑞》之時,中國大陸的“海瑞熱”尚未興起【13, p.133】,所以他例舉的那些文藝作品,範圍相當有限。而方舟子顯然以為,蔣氏已經窮盡了所有與海瑞有關的作品,所以他把蔣氏開列的名單幾乎完全複製,連前後順序都一模一樣,可知他當時抄得十分忘情。好笑的是,他顯然連《海忠介公居官公案》又名《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海公案》這個事實【137】都不知道,所以他才會傻乎乎地把那頗為拗口的八個字一絲不苟地抄了下來。

 

最好笑的是,筆者遍查所有可能找到的相關書籍,包括蔣星煜的戲曲專著【138-139】,也查不到京劇“梁鳴鳳”的蛛絲馬跡。最後,我終於在《京劇劇目辭典》中發現,該劇的真正名稱乃是“梁鳳鳴”【140, pp.869-871】——蔣星煜《海瑞》第四版也將之改為《梁鳳鳴》【47, p.175】。蔣先生倒鳳顛鳴固然令人扼腕,但他的這個失誤在幾十年後卻誤導了中國的一位文賊,鑄成了他抄襲剽竊的又一個鐵證,因此也算是蔣先生對人類的另一種貢獻。

 

其實,除了蔣星煜舉出的那些劇目外,引海瑞入戲的作品還有很多。【141】顯然,方舟子對它們一無所知。最奇的是,閩南地方戲《章道成》就是海瑞戲,其獨特之處就是把海瑞描寫得頗像是一位昏官。【142】假如方舟子知道這齣戲的話,他怎麼可能不將它拿來,當作抹黑、嘲笑海瑞的一個“證據”?而他之所以沒有那麼做,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他連自己家鄉的海瑞戲都茫然無知,遑論全國的各類地方戲曲了。換句話說就是,方舟子在1997年扳着指頭盤點“藝術舞台的海瑞”,就是在暗室中秉燭照抄蔣星煜的《海瑞》,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空空盜人”——頭腦空空如也地盜竊他人的文章。

 

28、“談遷曾悲憤地問道”

 

其實,《海瑞二三事》的最後兩句話也是方舟子偷來的。這是懷效鋒1988年寫下的文字:

 

“海瑞的悲劇是一個理想主義的忠臣在專制政治中的必然結果。對此,明清之際的史學家談遷就歸納出一個原則:‘寧作良臣,不作忠臣。’他悲戚地說:‘夫緘口以待遷,厚利也,危言以招戮,實禍也;身死而天下悲其忠,虛名也……博此虛名, 將焉用之?’②他的話也說明忠臣不被腐敗的統治階級所容是普遍現象。”【44, p.211】

 

事實是,談遷根本就不曾歸納出什麼“寧作良臣,不作忠臣”這個“原則”——他的原話是:

 

“袁袠曰:‘昔魏徵曰:“願為良臣,不願為忠臣。”有以哉!’”【102, p.867】

 

而魏徵的原話是:“願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因為“良臣使身獲美名,君受顯號,子孫傳世,福祿無疆。忠臣身受誅夷,君陷大惡,家國並喪,空有其名。”【143】

 

同樣,在《國榷》中,談遷也根本就不“曾悲憤地問道”——《國榷》中的原文是:

 

“御史李應升訴萬燝之冤,言‘祖宗養士二百餘年,一言觸忤,褫辱身死,豈所以作忠而勸士哉。夫緘口以待遷,厚利也;危言以招戮,實禍也;身死而天下悲其忠,虛名也。舍榮妻子、肥身家之計而博此虛名,將焉用之?況乎傷殘遺體,備諸楚毒,以從龍比於九原,此魏徵所以不願為忠臣也。廷杖重典,殊失士心。為左右計則得矣,聖德寧不重傷耶?’”【102, p.5291】

 

換句話說就是,那句話不僅與談遷本人沒有直接關係,它與海瑞更是連間接關係都沒有。確實,李應升的奏疏不僅見於《明實錄》【144, pp.2417-2419】,而且還見於沈國元編輯的《兩朝從信錄》【145】和李應升本人的文集【146】,它們都與談遷毫不相干。所以,方舟子學舌懷效鋒的“他悲戚地說”,讓談遷“悲憤地問道”,進而自作聰明地引出“答曰:用之舞台”,就不是一般的滑稽,而是滑天下之大稽。

 image.png

盜此偽文,將焉用之?答曰:用之構陷

上圖為李應升文集《落落齋遺集》中奏疏《懇乞聖明念死諫之臣作敢言之氣疏》的部分截圖,紅框內部分文字被談遷在其《國榷》中引用,懷效鋒在其《忠臣海瑞》一文中將談遷引用李應升的文字當作談遷本人的話,而方舟子則照抄懷效鋒,並以為那是談遷對海瑞的質問,由此得出《海瑞二三事》一文的最後六個字:“答曰:用之舞台。”

 

其實,懷效鋒在尾注中不僅提供了書名(《國榷》),而且還提供了卷數(86),所以方舟子只需順藤摸瓜,就能夠躲開懷氏給他挖下的這個陷阱。但既好偷、又懶惰的方舟子當時是蘿蔔快了不洗泥,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把自己扒出來的糞便潑倒在海瑞的身上,根本就不在乎什麼“事實的真相”,更不要提什麼他後來口口聲聲、信誓旦旦的“科學”和“道義”了。其實,你只要注意到方舟子放在那句話中的省略號,其省略的十個字與懷效鋒的一模一樣,你就會明白,當時已過而立之年但“老是偷”的“方老偷”,只是在習慣性地偷東西,完全是一副“義無旁顧”、“義無反顧”——“盜義”的“義”——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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