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對教會的定旨是什麼_37
如何在一個新人的實際里,在實行一面實化教會生活_神旨W6_1
神對教會的定旨就是要使基督徒們聖別,實行(神命定的生活),變化(整個生命), 最後團體彰顯出神來。[得勝]
弗四2~3 凡事卑微…,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
約壹三14~15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不愛弟兄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 沒有永遠的生命住在他裡面。
與神呼召相配的基督徒行事為人,第一項乃是我們必須竭力保守那靈的一。按照希臘原文,『竭力』包括奮鬥和掙扎努力的意思。保守一不是簡單的事。這一已經在我們裡面,所以不需要達到、得着或接受這一。今天我們所需要的乃是保守、保存並維持我們所已經得着的。為這目的,我們需要竭力、奮鬥、掙扎努力甚至爭戰,以保守、維持並保持這一(教會作基督身體的異象、實行與建造,一九一頁)。
正如電流就是電的本身,照樣,那靈的一就是那靈自己。我們相信主耶穌時,這奇妙、取用不盡的靈,進到我們裡面作為一。我們實際的知道這事,因為自從我們相信主耶穌,他進到我們裡面的那一天,我們就愛弟兄並想要接觸他們。…我得救那一天,整個宇宙向我改變了。基督徒對我變得非常的親愛,我愛每一個說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並且我想和信徒在一起。有時候人問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得救,我就回答說,『你現在愛信徒麼?』人若說他仍然恨惡基督徒,我不相信他已經得救。我最初以為這是我自己的觀念,但後來我讀到約壹三章十四至十五節,指明愛弟兄乃是我們裡面有永遠生命的證明。
真實的一乃是我們裡面的那靈。每一個真基督徒都有這一,而這個一絲毫不差的就是活的主自己,也就是在我們裡面那奇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後三17,林前十五45下)。如今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接受或得着這一,乃是竭力、奮鬥並掙扎努力的保守、維持並保存這一。
以弗所四章一至三節的五個辭句,提供我們保守這一的實行之路:卑微、溫柔、恆忍、在愛里彼此擔就以及和平的聯索。我們不該馬上以為我們知道這一切辭句的意思。我們也許能從字典中得知這些辭句的意思,但我們可能不知道其實際。…按照我已過的經歷和學習,這五個項目是我們實行教會生活的試驗。憑這試驗,我們可以知道我們是否實際的在教會生活里。
首先,我們絕不該為別人設定高的標準。不設定標準乃是真實的實行卑微。…只要我們以基督之外的事物為我們的標準,我們就沒有卑微。我們若定出高的標準,我們在心思和態度上就不是卑微的。
十字架主觀的經歷、基督復活的生命、說方言的恩賜、醫病或傳道工作,都不是我們的標準。傳道工作並沒有錯;照樣,說方言、醫病、傳講十字架、有復活的生命、實行聖別都沒有錯。錯的是將這些定為標準。一件事不論多麼好、多麼屬天或多麼屬靈,只要不是基督自己,就會造成分裂。…我們甚至不該以一種分裂的方式,宣稱基督是我們的標準。
我們若不設定標準,就有真實的卑微。…我們會愛較偌弱的、較年幼的和冷淡退後的,因為主愛他們。按照四福音書,主在這地上時,愛罪人和稅吏過於愛好人。這是真實的卑微和謙卑(教會作基督身體的異象、實行與建造,一九一至一九五頁)。
參讀:教會作基督身體的異象、實行與建造,第十三章。
- 未完待續 (六十三篇_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