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生命的本質
我在前面定義生命為“能夠與周圍環境自動交換物質而完成自我生長周期的物質系統。”這是一個“功能”性的定義,而非本質的定義。從本質上看,我認為“絕對性質是生命的本質”。
當絕對將自己傳輸到它所產生的相對物質時,絕對的生命的表現形式可以大略地分為三個階段:植物,動物和人。這三種生命形式都受到時間,空間和環境的影響,但程度和層次有所區別。植物和動物作為生命的例子是被當下普遍接受的科學觀點。將動物和人區別開來,是我個人的看法,理由在後面。根據我對生命的定義,植物的生命表現為受到最為嚴格的三種限定,時間,空間和環境,的限制時,既它基本是固定在特定的區域,特定的時間(生長期),特定的環境(如陽光,水分,溫度等)。這些限制在植物與外界交換物質,如製造自己的食物,對外界的感覺,都是非常有限的。換句話說,絕對受到空間最嚴格的限制時,絕對的生命形式表現為植物的形式,植物生命形式也是最初步,低級,最基本的生命形式。動物的生命形式是高於植物的生命形式。動物的生命形式表現為享有更大範圍的空間,時間和環境的限制條件。因此作為絕對性質所體現的動物的生命形式,比較植物更為強壯和興旺,因為動物與周圍環境的交換關係更為廣泛和緊密,感覺更為敏銳,更可以自我保護。
絕對的生命形式在受到三種限制的情況下回歸自身,只有到了人類的出現才有可能,尤其是人類認識到自己的意識和思維的“局部絕對功能”之後。不用說,人在時間,空間和環境的限制方面都比低等動物具有更大的優勢。在與自己周圍的世界交換物質的過程中,人類不僅可以像植物那樣利用環境,還可以像動物那樣尋找和捕捉資源,而且可以合成和“製造”新的交換資源。絕對的生命本質在人類的進化中,將“物質的規律,如邏輯和數學,提煉升華為人類大腦的思維功能”。而人類大腦的意識部分基礎了絕對性質在相對事物的世界所必須有的“全方位”和“萬能”的聯繫功能。既,思維的功能表現為語言的規則部分,“syntax”,而意識部分的功能表現為語言的意義部分,“semantics”。
思維的邏輯性,數學性,規律性等功能,是人類知識可靠性的基礎。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經常感覺我們所學的知識似乎是“沉睡”在記憶中被“喚醒”的原因(蘇格拉底教學法)。這就是我們為什麼感覺我們對於世界的知識來源自己內心的範疇結構,如亞里士多德和康德所開出的範疇結構的原因。當我們未認識到自己大腦的功能時,我們只能將以上的奇特功能籠統地解釋為上帝所為。只有在哲學思辨的方法啟發和對我們的自我意識中,我們才最終將人的生命存在與我們周圍的世界和背景,整個地聯繫在一起了,使人類永遠地超出了動物世界;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天人合一”。認識到此,才是人類生命的最終意義。因為,如亞里士多德所說:“All men desire to know”。很顯然,“知道”比什麼都重要,因為只有“知道”是人的特徵,其他目的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