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範例的四種關係(Instancology)(11)
在談範例四種關係的最後一種,“絕對的絕對”,思前想後,還是要先談及幾個關鍵的概念。它們是,“大腦”,“思維”,和“思想”。為了概念的清晰和表達準確,我認為還是有必要將這三個看似熟悉的概念作一個明確的定義。
首先,什麼是“大腦”呢?我所指的“大腦”,只是地球人的大腦,其他任何動物,任何物體,天外來客等,它們的思維和思想都不包括於我這裡講的大腦之內。其次,大腦是思維和思想的物質載體。既如果沒有大腦,思想和思維不再存在。
其次,什麼是“思維”呢?思維是大腦的功能。也就是說,只要大腦正常,思維的能力就應該存在。有大腦無思維,或者有思維無大腦,都是不存在的。思維是否是大腦的全部功能?不知道。是否是主要功能?很可能。因為據科學現代的研究,還沒有發現大腦有其他的主要功能。思維的功能是產生思想。思想只能來自思維功能。
最後,什麼是“思想”呢?這是個複雜的定義。根據字典和教科書的定義,思想和其他像似或類似的概念,比如,智力,知覺,心理,意識,甚至感覺,都混雜在一起,最後導致“循環定義”。所有這裡我必須跳出這些近似詞和概念的限制,而另闢蹊徑。思慮再三,我決定這樣定義:思想- 是形式邏輯的“演繹推理”。
定義思想,第一,必須於動物的行為分開。有些動物的智力,相當人類兒童的智力發展階段,比如狗。有些動物會群體狩獵,比如鯨魚,獅子等。人類似乎很難理解這些複雜的動物行為,如果沒有思想它們是如何配合行動的。它們有自己的語言,這已經不是設想。但是說它們的語言不構成思想,類似人類的行為那樣,又似乎很牽強附會。所以,在此定義思想,必須排除動物的行為。
定義思想,第二,必須將思想和人類其他相似的行為分別開來,如上面提到的那些。比如,感覺口渴,就要喝水,感覺高興就會笑,發現目標就要爭取成功得到等等。如果這些行為都屬於思想,動物身上其實也存在。總之,這裡必須擺脫一切“經驗”的認識積累,既“歸納邏輯”。我們看到今天太陽升起,昨天太陽升起,前天太陽升起等等,我們因此說,明天太陽也會升起。這就是根據自身的經驗產生的認識,通過邏輯的歸納方法得出的認識。歸納邏輯,不僅人類,而且動物也會有,所以不可以用於思想的定義。這樣,我們不可以定義思想為動物行為;不可以定義思想為人類的其他功能;不可以定義思想為人類的經驗,不可以定義思想為語言的應用,不可以定義思想為歸納邏輯的應用。那麼我們還剩下什麼呢?我們只有形式邏輯的最後一個選項,“演繹邏輯”。
什麼是演繹邏輯?經典的例子是亞理士多德的“三段論”。比如,大前提:所有的人都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所以蘇格拉底也會死。演繹邏輯的要點,是從“普遍原則推出個別例子”,由一般到個體的認識過程。這就是思想的定義。
有一句話說,人是動物和天使的結合。我們的生活告訴我們,凡是越接近天使的人,就是應用普遍原則越多的人;凡是越接近動物性的人,一定是自私利己者,於普遍原則越少的人。所以我說,一個有思想的人,必定是一個有原則的人。這個原則,就是思想的定義:演繹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