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傅新元為首的120位在美國和中國教授簽署了一份致教育部部長周濟,科技部部長徐冠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主任陳宜瑜和中國科學院院長路甬祥的公開信。此信暴露出百名教授之六蠢如下。
一蠢:狂妄無知。
通篇是向教育部,科技部, 中科院, 基金委發號施令。要建立“權威機構”,“提供政策和機制”。
好像中國的科學家無章可循,各部委都無所事事。於是就搬出美國的樣板,讓中國教育部仿造。這種做法極為令人反感。其不知,教育部02年就出台了《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 04年公布《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大教授們,先調查再發言。至少牽一下狗嘛。
二蠢:熱衷於官僚。
“。。。建議科技部、教育部、科學院、自然科學基金委協調建立國家權威機構,對有關學術不端指控的調查,。。。”
又要設機構,再來幾個行政幹部,幾個黨委書記?有了指控,臨時組織一個專家組就夠了。何必要一個“上訪接待站”。
三蠢:暗箱操作。
“在調查期間,不論是指控者或被指控者,都應受到合法保護,其身份應該保密。”
為什麼要保密?哪行哪業對腐敗造假都是點名揭露,為什麼到了科學家這兒身份就得保密。有什麼法律依據?如何保密?唯一的途徑就是同通過上面所說的特設機構。舉報人只有向“信訪辦公室”遞交舉報才能做到對雙方的身份保密。如果通過媒體和方舟子,那被指控人的身份就不可能不亮出來。如果只由“信訪辦公室”來保密地處理,那就是暗箱操作。
四蠢:書生腐儒。
“對於科學問題及爭辯應當用進一步的實驗,特別是用來自不同實驗室的進一步的實驗來解決。”
這是對學術造假取證的方法嗎?一。造假的實驗結果,可能會被重複。二。沒有造假的,可能很難被重複。比方說,克隆羊需要專門訓練的技術人員。克隆一頭羊要幾年的時間,上百甚至上千個卵。如果不同實驗室兩年都克隆不來,是否就證明那個實驗室克隆的羊是假的?重複實驗做幾次才能下結論?再說了,誰來做這個重複實驗?誰有資格做這個重複實驗?誰出錢來做這個重複實驗?
五蠢:熱衷於洗腦。
“我們建議中國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設立有關科學研究誠信的必修的專門課程,”
“誠信”是課堂上教出來的?造假的人是因為不懂才造假,還是有意造假?如果出於不懂,那是錯誤,而不是造假。搞什麼必修課。簽名的百位教授里,有誰修過這門課?別以為新一代人都比你們傻,非上課不可以教。
六蠢:搞獨立王國。
“在缺乏適當調查的情況下,任何企圖誤導公眾或利用新聞媒體去求得偏袒支持,或匿名進行公開人身攻擊或傳播謠言的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必須加以制止。”
反對輿論監督?教授們也想得出來!科學家有什麼特殊的,不能在媒體上曝曝光?如果“信訪辦公室”壓着舉報不辦,舉報人是否可以先媒體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