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與“孫子”的人格較量
---也說中國人的一般人際關係
按我們中國的傳統習俗,在人際關係中,“老子”就是輩分高的一方,在人格上要高一些,威風一些;“孫子”就是輩分地的一方,地位就卑微一些,要做“老子”的奴才。
其實輩分的高低與人格的高低本沒有任何關係,不知道是不是“人格”一詞對我們中國人來說太抽象太難理解,於是乾脆以“年齡”這樣簡單易懂的係數來做尺度?
我們中國人,除了好朋友以外,一般的人際關係,似乎是一種“老子”與“孫子”的關係。也就是說,換句話說,不是我把你踩下去,就是你把我踩下去。
情況大約是這樣的:和一些中國人打交道,只有在有距離的時候,才能感受到他們的道德美感,一旦你對他們表示了“平易近人”的態度時,這種人就開始把自己打扮成“老子”,在你面前威風起來,一幅“你算是老幾”的態度。這個現象還尤其體現在老闆和雇員之間。美國人的公司里,雖然雇員一般都要聽從上級,但在人格上還是很平等的,而在中國人就有點不一樣,是老闆的,一般都很有“威風”,下屬雇員也要唯唯諾諾。於是下屬雇員也是怨聲載道。(不過奇怪的是,對中國人的管理,這種“老子”和“孫子”式的方式很多場合還是管用的。如果你是老闆,很多時候,你還真得對你手下的中國人擺起架勢,否者很不好辦事。)
具體分析起來,幾千年來,在我們的孝文化的大家庭中,每個人都是從當“孫子”做起的。從小被父母踩*,然後在學校被老師踩,到了單位被領導踩。這樣的人生經歷,導致自我完全被剝奪,心理上產生極大的不平衡。這樣的人,只有在把別人給踩下去的時候,才能揚眉吐氣一時,達到心理平衡。於是這樣的人處處在尋找不被踩的機會,尋找不再被別人把自己當“孫子”的機會而視機反抗。而“被人尊重”也不幸地成了這樣的機會之一。在這種人際關係中成長的人,對“平等”態度是很陌生的,因為從一生下來做“孫子”的那天開始,他們就沒有見過“平等”的態度。
“老子”和“孫子”的關係,還很大程度地體現在中國人的家庭關係中。常常看到夫妻之間對話時又吼又罵,對兒女更是動輒出手。但傳統就是這樣,越是親近的關係,越是沒有人格的尊重。“打是愛,罵是親”。我們中國人的親情關係,就是這樣一個沒有人格尊嚴的互相依賴的寄生關係。
在此我想再分析一下“人格”和“尊重”的定義。所謂“人格”,就是人所具備的那些區別於動物的東西,比如思考的能力,比如道德的修養。這樣的品格,是人區別於動物的生理屬性的精神性,是人類從自然的生物本能中脫穎而出的標誌,是我們人類最為欣賞的寶貴屬性。試想,我們決不會僅僅因為一個人具備過人的飲食能力,或者過人的性交能力而特別欣賞之,因為這些都屬於動物的屬性,是“動物格”,而非人格。只有人格高尚者,才配得上尊重二字。
尊重,是一個人格成熟的個體對另一個個體的價值肯定。這個肯定無視地位,種族,年齡和性別等等外在因素的不同。對他人的尊重,體現在一種維護他人的精神自主的態度上。所謂“精神自主”,就是每個人都有權力在不干涉他人利益的條件下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模式。我們每個人,都具備一個獨立完整的大腦,都應該具有起碼的理性思考的能力。這個思考的能力的發揮,是人生幸福的標誌之一,而它的最起碼的運用,在於對自己生命的把握中---即每個人能夠按照自己認識的價值觀實現自己的生命。這就是所謂“自我實現”。如果一個人因各種原因達不到這個自我實現,這個人的生命將會是很痛苦的。當然,這個痛苦也只有人格發展充分的人才能體會,對人格不成熟,動物性勝過了精神性的人來說,就無法理解這樣的痛苦。他們的人生往往只滿足於對物質財富享受中。
從這個道理來看,好多中國人把對人的關心(尤其父母對兒女)表現為代人思考或代人行事的態度,其實是對他人的精神權力的侵犯。難怪有很多西方人抱怨中國人(或者東方人)在為人處事上很具有侵犯性(aggressive)。
在一個文明的社會裡,尊重,是社會健康的需要。“老子”和“孫子”的人際關係,正是我們中國社會精神文明極度落後, 極度病態的體現。記得很多年前中國大陸就在大搞“精神文明”,但對這個精神文明的理解,好多中國人更多的是局限於物質文明中,或者科技知識的擴充方面,而對這個內在的尺度 --- 尊重他人,似乎還很陌生。
*參見拙文“孝的孫子效應”中對家庭關係的分析。此文還在改進中。
12。13。2007
Durham, 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