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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对邹恒甫的行政过程大揭露(二)
送交者: mnmjhua 2007年11月30日18:17:14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http://zouhengfu.blog.sohu.com
搜狐博客 > 恒甫学社 > 日志 > 中国教育 2007-12-01 | 邹恒甫给北京大学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的电子邮件(2)
2007年10月9日 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周岳明部长的第五次传真

尊敬的周部长,

国庆节刚过, 我又要麻烦您和北京大学的校领导了.

我1998年12月12日在北京大学人事部报到,填写了所有表格,并得到北京大学的工作证,身份证,户口本,燕北园的房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张维迎用三条没有任何证据的理由就把我从光华开除了.

此决定对我本人是极端严厉而带有极端人格侮辱的处分.我再次请您和北京大学给我一个符合现代文明和法律的说明.我是世界银行的正式员工.从1998年年底起,我也是北京大学的正式员工.我在北京大学服务的要求是每年三个月. 我从来没有违背这一要求.作为一个北京大学的正式教授,没有得到任何上级领导的提醒,没有经过任何的个人之间的沟通,没有任何组织程序,我就被张维迎的一个电子邮件开除了. 这难道是二十一世纪的北京大学的集体行为?不是,绝对不是! 这是张维迎极端无耻的个人行为.北京大学不应该支持这种最侮辱人格和教授尊严的个人行为.

我在没有接到贵部给我本人的正式通知之前,我还是认定我是北京大学的正式教师.我是绝对不服从张维迎本人向我泄私愤的决定的.一直到今天,我也是认定此事是张维迎一人所为.是张维迎乱用了北京大学的名义.

我的通讯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 Hzou@worldbank.org

美国手机:001-xxx

传真号码:001-202-522-1154

盼望着您的正式回答.再次衷心感谢.

邹恒甫

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

2007年10月11日 给北大人事部周岳明部长的第二封邮件,抄送吴志攀副书记

尊敬的周部长,

有正式的决定了吗?

谢谢!

恒甫

2007年10月12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周岳明部长的第三封邮件,抄送吴志攀副书记

尊敬的周部长,

焦急地等待北京大学对我的正式答复和决定.

至少, 我应该还是北京大学的经济学一级教授. 停薪留职也可以.

我1998年到北京大学本来也不是为了工资待遇. 我的要求应该是北京大学可以接受的.

谢谢.

恒甫

2007年10月12日

2007年10月12日邹恒甫给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的第一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周岳明

亲爱的维方,志攀,毅夫,国有,海闻学兄:

恒甫在万分焦虑和精神万分痛苦中向你们问好!

我 1998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大学人事处陈文生处长的办公室报到 , 填写了所有表格 ,并得到北京大学的工作证 , 身份证 , 户口本 , 燕北园的房子 . 我不知道为什么张维迎用三条没有任何证据的理由就把我从光华开除了 . 而且全世界通过中国新闻媒体都认为我 已经被北京大学人事部解聘,因为北京大学人事部同意了张维迎对我的处理.但我至今没有 收到北京大学人事部对我的正式公函.

张维迎的决定对我本人是极端严厉而带有极端人格侮辱的处分 . 我请北京大学给我一个符 合现代文明和法律的说明 . 我是世界银行的正式员工 . 从 1998 年年底起 , 我也是北京 大学的正式员工 . 我在北京大学服务的要求是每年三个月 . 我从来没有违背这一要求 . 作为一个北京大学的正式教授 , 没有得到任何上级领导的提醒 , 没有经过任何的个人之 间的沟通 , 没有任何组织程序 , 我就被张维迎的一个电子邮件开除了 . 这难道是二十一 世纪的北京大学的集体行为 ? 不是 , 绝对不是 ! 这是张维迎极端无耻的个人行为 . 北 京大学不应该支持这种最侮辱人格和教授尊严的个人行为 .

我在没有接到北京大学校方给我本人的正式通知之前 , 我还是认定我是北京大学的正式教 师 . 我是绝对不服从张维迎本人向我泄私愤的决定的 . 一直到今天 , 我也是认定此事是 张维迎一人所为 . 是张维迎乱用了北京大学的名义 .

至少, 我应该还是北京大学的经济学一级教授. 停薪留职也可以.我1998年到北京大学本来 也不是为了工资待遇. 我的要求应该是北京大学可以接受的.

我的通讯方式 :

电子邮件地址 : Hzou@worldbank.org

美国手机 :001-xxx

传真号码 :001-202-522-1154

盼望着北京大学校方的正式回答 . 衷心感谢 .

学弟恒甫

2007 年 10 月 12日

2007年10月13日邹恒甫给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的第二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周岳明

亲爱的维方,志攀,毅夫,国有,海闻学兄,

周末愉快!

学弟恒甫在万分焦虑和精神万分痛苦中向你们再次请求:我应该还是北京大学的经济学一级 教授. 停薪留职也可以.我1998年到北京大学本来也不是为了工资待遇. 我的要求应该是北 京大学可以接受的.

如果北京大学要正式开除或解聘我, 也请人事部给我来一正式公函. 以便我向世界银行和大家有一个交代.

在精神煎熬中等待北京大学人事部的正式公函.

感激不尽.

学弟恒甫于2007年10月13日

亲爱的维方,志攀,毅夫,国有,海闻学兄,

从2005年7月以来,我是在非常艰难的条件下进行着我的教育工作.志攀学兄对此应该了 解,因为张维迎学弟想在2005年6月免去我的系主任一职.当时,维迎学弟公开欺骗了光华的 所有教师,并对志攀学兄,朱善利学兄和王其文教授说我已经同意辞退系主任的职务.后 来,我与志攀学兄有一次长谈.志攀学兄鼓励我多工作,不要计较个人之间的恩怨.

2006年,维迎学弟他一个EMAIL就解除了我的系主任职务.到2007年4月6日,维迎学弟再来一个EMAIL就把我的光华教职也开除了(请看附录三).这有一点人的尊重吗?!

恒甫于10月13日再记

三种附件

(一)邹恒甫律师的建议:

邹教授, 你在北大任职的情况,应该分为两种关系。其一、北大作为事业单位对你的任用关系;其 二、是在此基础上光华学院对你作的教授聘用关系。鉴于你的特殊情况,这两种关系表现 在对你当教授的一次聘用上。

现对你的处分,应视为 “ 行政处理 ” ,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北大对光华学院的 通知是 “ 不再聘用为教师 ” ,这就是除名,属 “ 行政处理 ” 。但该通知是学校内上下 级行文,不发生对你的效力;其二、光华学院网上所作的 “ 声明 ” ,该 “ 声明 ” 称只 是解聘教授职务,仍保留学校基本工资。这种处理没有兼顾到你的人事任用和职务聘用是 在聘用中一次办理,故解职实际上就是 “ 除名” 。该文件未直接对你发出,只是对社会公 众 “ 声明 ” 。目前应未发生法律效力。生效文件必须对你个人发出。 《教师法》第 37 条对定了 “ 解聘 ” 必须符合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均与你的情况不 符,故 “ 解聘 ” 没有法律依据,是不正确的。(说明:《教师法》所说的聘用不同于一般劳动合同聘用。)

(二) 邹恒甫的工作量

我在光华自2002年来每年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每一教师需完成两门或三门课程)邹恒甫:2005年7月,我和张维迎在维迎办公室对质,责问他为什么要我放弃我的系主任头 衔.维迎说道:你恒甫可以集中精力去做三件事:(1)办好;(2)组织国际学 术交流和讲座;(3)多培养几个好博士生.张维迎还承诺给予一定的资金.现在,你张维迎是多么地健忘啊!

我在光华自2002年来每年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每一教师需完成两门或三门课程):

(1)主讲高级公共财政博士生专题;

(2)主讲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生专题;

(3)辅导博士生论文;

(4)组织外国访问教授的专题课程:Turnovsky, Myerson, Barro, Kiyotaki,Gallant,

Easterly......

(5)组织暑期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

(6)主编 . 此任务为两门课程;我在国际上的论文都 是以北京大学的名义发的(含2007年最新的两篇);

(7)当应用经济学系系主任. 此工作算一门课程;

(8)直到2006年夏天,我还以光华的老师身份在石河子大学讲一门小课.

(三)张维迎4月6日给邹恒甫的信.

Dear Hengfu:

Long time no see. Hope you are fine with everything.

Attached my letter to you and the school's decision on your case. I am sorry for it but hope you can understand.

Regards

Weiying

        致

礼!

        weiying zhang

        wyzhang@gsm.pku.edu.cn

          2007-04-06

2007年10月15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四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尊敬的周部长,

谢谢您再次接我的电话. 我在本周内期待着北京大学对我的公正的,符合法律的决定.

恒甫

2007年10月15日

2007年10月17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五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尊敬的周部长,

万分痛苦中 期待着北京大学对我的公正的,符合法律的决定.

恒甫

2007年10月17日

2007年10月19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六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亲爱的同事:

一个星期又过去了.又没有消息.

谢谢周部长接我的电话.

我只好无奈地继续等待北京大学对我的公正的,符合法律的决定.心寒.

恒甫

2007年10月19日星期五

2007年10月22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七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亲爱的同事们,

今天应该有一个给我的答复了吧! 这样拖又有什么意义?

恒甫

2007年10月22日.

2007年10月25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八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尊敬的周部长,

今天该有决定了吧.

恒甫

2007年10月25日

2007年11月1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九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周部长,

我已经到北京.您上次在电话里要我同老吴与您聊一下,我同意.

恒甫为得到北京大学的公函已经煎熬了这样久,恒甫也只好同您和老吴面谈了.

恒甫

2007年11月1日早晨

2007年11月13日邹恒甫给北大常务副书记吴志攀的第四封电子邮件

老吴志攀学兄,

谢谢你在北京大学里同我交谈.从和你的谈话里,我知道你上任之前,人事部已经做了开除我的决定,并是陈文申批准的.

我刚同陈文申联系了,他说他在2007年7月便离开了北京大学,他没有批准人事部开除我的决定(8月6日的人事部的公告). 同时,他告诉我,他曾质问周部长并告诉周部长,张维迎没有权力把我从北京大学开除.此事我还是要求周部长给我一个人事部的正式答复.陈文申强调,他本人是在加拿大工作后才从网上知道了北京大学人事部对我的决定,他本人也非常震惊.

我本人所受的折磨和痛苦万望你体谅.我再次请求北京大学人事部给我一个正式公函,并解释开除我的原因.

恒甫

2007年11月13日.

我还要强调:维迎4月4日的决定根本没有通过所谓的院长会议.你们可以找所有光华的院长会议的人员对质.

在慌忙之中,维迎在看了我给周济部长6月10日的公开信后,他才召集了6月13日的会议,逼大家投票开除我.我有所有人证和物证.

此事如此严肃,请大家不要当儿戏对待.

恒甫谨记

2007年11月13日.

2007年11月15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十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此事如此严肃,请大家不要当儿戏对待.

周部长,

张维迎对我的乱施淫威是一起严重侵犯我人格和权利的事情. 我对北京大学人事部8月份的公示万分愤慨.

通过我同陈文申的交谈,您的公示没有得到陈文申的批准. 文申在校长会上曾反复强调,张维迎没有权力把我从北京大学开除或解聘. 文申说,他可以同您当面对质.

请您尽快给我来一公函.

恒甫

2007年11月15日

2007年11月17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十一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谁应该对8月6日的人事部公示负责?

北京大学人事部周部长,

尽管你们怎么样也还未给我一正式公函,我今天还要问您一下究竟是谁起草批准了您的人事部的8月6日的公示.

陈文申学兄说,您的公示没有得到他的批准. 文申在校长会上曾反复强调,张维迎没有权力把我从北京大学开除或解聘. 文申说,他可以同您当面对质.而志攀学兄说他9月1日才开始管人事.在他之前,此事已经办就.难道是您和维迎俩人合谋搞了个假东西,根本没有通过北京大学学校领导班子? 我真无法理解.

人事部公示里说我2004年后未承担任何北京大学的工作,这真是一个弥天大谎:2005年夏天我组织了一个月的暑期课程,今年得经济学诺贝尔奖的迈尔逊就讲了一门课.同一暑假,我是始终在光华,更不用说我还组织了其他的世界第一流的货币经济学(KIYOYAKI)和金融经济学

(GOLLIER)课程. 2006年我又以北京大学教师的名义去石河子讲了一门课.

人事部的公示和维迎的信都是笑话!

请尽快给我和世界银行人事部一个公开的答复吧.

恒甫

2007年11月17日

附录:

我在光华自2002年来每年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每一教师需完成两门或三门课程):

(1)主讲高级公共财政博士生专题;

(2)主讲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士生专题;

(3)辅导博士生论文;

(4)组织外国访问教授的专题课程:Turnovsky, Myerson, Barro, Kiyotaki,Gallant,

Easterly......

(5)组织暑期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

(6)主编 . 此任务为两门课程;我在国际上的论文都

是以北京大学的名义发的(含2007年最新的两篇);

(7)当应用经济学系系主任. 此工作算一门课程;

(8)直到2006年夏天,我还以光华的老师身份在石河子大学讲一门小课.

2007年11月18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十二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渎职不是我们正常工作的一部分.

北京大学人事部周部长,

渎职不是我们正常工作的一部分: 我是人,我在等贵人事部给我的决定.

恒甫

2007年11月18日

2007年11月20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十三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又拖了两个月了.

北京大学人事部周部长,

又拖了两个月了.上次您说一星期给我公函.

恒甫

2007年11月20日

2007年11月25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十四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北京大学人事部周部长,

感恩节已经过去, 我不能表示对你和我的几位学兄的感谢, 因为你们都不能面对事实.

张维迎的胡作非为有你们撑腰, 我简直不敢相信你们的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

我就不相信这北京大学就是张维迎的天下.

恒甫

2007年11月25日

2007年11月27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吴志攀常务副书记的第五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林毅夫,张国有,海闻,周岳明

张维迎根本没有在2007年4月4日举行院长会议讨论开除我的事情

志攀学兄,

上次同你交谈,你讲的解聘法学院一名教师的例子让我深受感动: 你前后用了两年的工夫给该教师机会和选择. 而张维迎2005年夏天把我的系主任撤销是他信口开河的一句话. 此事由于你和朱善利与王其文的阻止,张维迎的阴谋没有得逞.接着, 维迎在2006年的一个电子邮件便把我的系主任拿下了, 此事你也知道, 因为维迎的电子邮件抄送给你了.再接下来, 维迎于2007年4月6日用电子邮件把我从光华开除了. 在开除我之前, 他可没有同我有任何沟通啊!

更加违反规则和法律的是: 张维迎根本没有在2007年4月4日举行院长会议讨论开除我的事情:

武常岐说他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个会议议案,即使有,他也不会投票开除我。徐信忠和王其文也不知道2007年4月4日有这一惊人的开除我的议程。他们都对我本人作出了解释。陆正飞 也只好说此事最好请我与维迎本人互相沟通。名誉院长厉以宁老师也是一点也不知道. 直到6月10日我写公开信给周济部长,所有其他光华院长会议的成员才知道邹恒甫被张维迎一人开除了.在6月13日,张维迎为补救自己的蛮横无理,只好把院长和书记们找来,逼他们投票表决开除邹恒甫.为了继续维持自己的假面具,张维迎又折磨北京大学人事部,搞了个四不像的内部公函,让北京大学人事部同意张维迎的这一侵犯劳动法的丑恶.

请问你们怎样对待如此荒唐的使用权力的狂人?

恒甫

2007年11月27日

2007年11月29日邹恒甫给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的第十五封电子邮件,同时抄送闵维方,吴志攀,林毅夫,张国有,海闻

北京大学人事部周部长,

我看了几遍报道您的这一消息. 为了和谐的北京大学的建设, 您能对北大的一位教师可以作出如此仁慈的决定, 而对我的开除和解聘为什么会如此残酷无情? 您想过没有: 为什么张维迎可以以世界文明社会里最侮辱人的方式开除解聘我?

我还在等您给我和世界银行人事部的公函.

恒甫

2007年11月29日

附:

春风化雨润心田

——北京大学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纪事

  2月17日的北京大学艺园食堂,被大红的灯笼、炫目的彩带装点得年味十足。独唱表演、民乐四重奏、字谜游戏、互动抽奖……除夕喜庆喧闹的氛围中,在北京大学信息科学学院读大四的维族小伙艾地哈木·阿地力,从学校领导手中接过“春节大礼包”。那一刻,他收获的不只是温暖。

  “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是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对“和谐校园”的解读,学校的各项管理和服务也都紧紧围绕“和谐”这个中心做文章。

  铺一道学生成长的阶梯

  为了让寒假留校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北大专门成立了寒假留校学生领导小组,投入近30万元专款,协调党办校办、学工部等10多家单位,作出了周密的工作规划和部署。“把工作做在前头,才是真正为学生服务!”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张彦说。

  “从中学时的佼佼者变成北大的芸芸众生,好多同学都会不适应,是学校在最关键的时候帮了我们一把!”2006年刚从安徽阜阳临泉二中考入北大中文系的刘东说,刚入学那会儿所有新生都填写了一份心理调查问卷,填完后就把这事抛在脑后了。结果,国庆节后的第一周,他就接到了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让他去中心“聊聊”。“那时正好是最不适应的阶段,聊过以后有问题就会主动去咨询。”刘东说。

  张彦介绍说,为了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学校将学工部中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部门相继独立,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几个中心,由专门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特别是2005年在全国高校率先成立的学生资助中心,自2006年起年投入10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织一张凝聚人的“心网”

  “关心教师与关心学生一样,把各级各类人员安排好是教职工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周岳明说。

  周岳明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人文学部对外汉语教育学院一名拥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参加了当年的教授职称评定,所在院系对他科研水平的认可给了他十足的信心。评定结果出来后,他却落选了,希望的瞬间破灭让他一时间难以接受,认定自己落选只是因为没有获得博士学位。于是,借着一次因公出国的机会,这位青年教师背着学校联系到美国一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后辗转至香港科技大学继续攻读。“连这位教师自己都认定他的这种举动肯定要受处分,连停薪留职的报告都打好了。我当天就把他的报告退了回去,告诉他没有处罚,只有两点,第一批评教育,第二补办相关手续。”对于学校宽容和支持的态度,这位青年教师在大感意外之余,也坚定了继续为学校效力的决心。

  周岳明之所以敢于“宽松”、讲“人情”,正因为他手中持有学校创建教职工和谐发展氛围的“尚方宝剑”。闵维方介绍说,北大不同院系由于各自特点和发展方向的不同,在经济效益等方面自然地形成了一定的差异,学校范围内的宏观调控就是很好的平衡剂。“工商管理、法学、金融等办学收益好的专业要将部分收益上缴学校,纳入综合预算,进行二次分配,用于支持基础学科和长线专业的发展,并对教师收入进行适当调节。”闵维方说,此举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内部和谐氛围的形成。

  摆一张“平民化”的书桌

  2006年7月2日,北京大学平民学校开学了。对该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的清洁工刘俊来说,或许是值得永远铭记的。

  6年前的那次高考失利,让生长于湖南农村的刘俊加入了打工者大军。2005年,他成为北京大学的一名临时工。刘俊每天的工作就是骑着三轮车,清运宿舍楼的垃圾。在拥有近30000名在校生的北京大学,像刘俊这样的临时工就有3000多人。

  2005年下半年,北大教育学院对校内务工人员作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其中近半数人处于16至25岁之间,76%的人只接受或部分接受过初中教育。对于目前学历和技能的评价,大多数人都认为学历水平和自身技能同就业市场的需求存在差距。

  于是,一场以独创的“高校+志愿者”模式,横向联合学校工会、团委、后勤党委等校内管理部门的“平民学校”建设展开了。价值观、英语与计算机、法律维权、安全、专业技能等针对性极强的课程模块随之应运而生。

  第一次,北大学子和学校保安走进了同一间教室;第一次,“校长信箱”里塞满了学生们表扬楼长的信……

  “如果我们想建设一个和谐校园,就必须给更多人提供学习的机会和文明参与学校建设的素质上的必要准备。”闵维方说,如今他也成了平民学校的教员,几乎每一次课堂上的交流,都可以看到务工人员身上可喜的变化。(本报记者 柴葳)

 《中国教育报》2007年2月2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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