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理:耶稣不如曼哈顿博士
耶稣,指的当然是《新约》里的主角。
曼哈顿博士,是荷里活新出笼的动作大片Watchmen(本定理译为《天人八部》)里的主角之一。
为甚么二者可比?首先因为在本人眼中,历史传说与小说,地位相等,都是make-believe,其价值在于各自框架内的自圆其说,而不在局外的证明。
更因为耶稣和曼哈顿博士这两个角色,很有可比性:
二者都有超人的能力,上帝般的能力。
耶稣能在水上走(金庸的裘千丈别来打岔;上面说了,要暂时抛却外在的观点)、医技过人、能一句咒语就把一棵树枯掉、自己能死而复生并升天,好象还是上帝的至亲或化身。
曼哈顿博士本是一个凡人,物理学博士。一次实验事故,把他肉身分解了;但事后却以超脱时空的莫须有的形式重聚成形。开始时仅能把辆坦克碾成碎铁片包,后来能独力地在越南战场上帮美国反败为胜帮尼可松当上第三任总统(结果美国变得黑暗不堪),再后来因不堪人世纠葛,独自打坐于火星上-- 相当于耶稣的沙漠之行吧 -- 于是参透了宇宙。
但是,二者却有个根本的区别。
耶稣是要人类爱他,
而曼哈顿博士是要人类恨他。
耶稣想通过人类对他的爱
来拯救人类,
而曼哈顿博士想通过人类对他的恨
来拯救人类,
尽管他对之无可无不可。
耶稣说,你们人类所有的罪,我都用我自己的被钉死来赎掉了。我对你们够哥们义气了吧?你们既然欠了我这笔人情,应该都爱我。爱了我,你们就有希望了。听听,全都是‘我’‘我’‘我’。
耶稣的逻辑,按以上这样一摆出,明显地不通。就算都爱了你耶稣又怎样,并不能排除人类间的仇杀和争斗啊。
而曼哈顿博士的逻辑,就高明得多。[小心,此段稍透露了剧情;不想知道者请跳到下一段。]另一个超人Adrian,与曼哈顿博士合作,研究出工业化地利用曼哈顿博士的莫须有能的技术。当时的人类,正在自毁的边缘;美国与苏联互相要抢先核平对方(双方的核武器多得曼哈顿博士只能挡得住几分之一);尼克松已准备按核键扭了。于是Adrian抢先用那莫须有能,把纽约、莫斯科、落杉矶、三藩市、巴梨、伦敦、东京等大都市全都核平了。于是剩下来的人类都以为是曼哈顿博士屠杀了人,他成了众矢之的。对此,曼哈顿博士事先没有阻止(不能还是不愿?),事后更没有揭穿Adrian的罪行,而是泰然承受了这滔天的恶名。
由于心目中都有了公同的敌人--曼哈顿博士--美国与苏联握手言欢了,人类(起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再打仗了。
由此可见,曼哈顿博士不仅比耶稣高明,还比耶稣洒脱得多。耶稣要人类爱他,而曼哈顿博士根本不介意人类是爱还是恨他。想想也是啊,既已能超脱时空所限,谁还会拘泥于一个小小行星上面的一群动物的想法?最后,曼哈顿博士对他的前女朋友[她跟另一个超人私通了,呵呵]说,
‘这个行星[地球],已没甚么值得我所留恋的了。我将逛逛别的星系,或许在那儿,我也造些生命来消遣一下吧。’
听听,这才是造物者应有的气概。那些从‘上帝造物’的假设而一步跳到‘上帝关心人类而且是人类正义的总裁’结论的,都应该把上面这句话早晚咀嚼三次,以望恢复一下脑功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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