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舟子被袭近期不破案,北京管刑侦的副局脏裤头套在头上游街zt |
| 送交者: ksw 2010年09月01日17:15:28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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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被袭案近期不破案,北京管刑侦的副局脏裤头套在头上游街 -------------------------------------------------------------------------------- 一个警察的分析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系跟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时破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就忽略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再有,有关于窃听器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窃听器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窃听器的原则是要保证窃听器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窃听器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窃听器,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感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声明,别带警察,OK?“警察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老实的呆着,用我们东北话叫“眯着”! 最后,谢谢朋友看完,多了不想说,我只是为那些默默工作着的公安干警的说句公道话,向同行们致敬!
1.朱令是遭受至 少两次铊中毒才致残的; 2.孙维被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刑侦人员传讯8小时后被起家人领回; 3.孙维来 自一个极有权势的家庭(北京); 4.孙维被传讯8小时后北京警方未认定其它的犯罪嫌疑人且后来终止了对该 案件的侦破工作,并表示不太可能恢复此案的侦破工作。 看各位大虾在网上各执一词,争论得激烈,但在我们内 行人看来,此案其实早已水落石出。且看偶简单推断如下:
1.犯罪嫌疑人或警方或第三方提供了犯罪嫌疑人不可能作案的证据(如不在作案现场或不具备作案时间等) ; 2.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单位对警方施加了不可抗拒的影响。 显然,条件1肯定不存在,否则此案也不会在 11年后又闹得沸沸扬扬了,也就是说,孙维之所以能够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罪而在被作为犯罪嫌疑人传 唤仅仅8小时后就被释放肯定是其家属或者是其单位(清华大学)对警方施加了警方无法抗拒的影响。显然在这里 其单位清华大学既无必要也没有能力对警方施加如此大的影响,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是孙维的那个极有权势的家庭对 警方施加了影响,这从孙家的背景和孙维最后由家人从警方带出也可得到佐证。 孙维由其家庭对警方施加影响, 并在审讯仅仅8小时后且没有得到真正审讯结果的时候就将孙维带出警局并不一定说明孙维就是投毒人,这存在两 种可能性: 1.孙维不是投毒人,但其家人害怕孙在警局受苦,毕竟作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受到警察的刑讯逼供 ; 2.孙维是投毒人,其家人自然要尽力搭救以免孙维有牢狱之灾甚至丢了性命。 真正的戏剧发生在孙维被其 家人带出警局后。若孙维不是投毒人,孙家只会有两种可能的反应: 1.要求警方加大力度破案以洗清孙维的嫌 疑; 2.没有反应,反正此事与我们孙维无关,任凭警方怎样处理此案。 在这两种情况下,警方都会面临市公 安局乃至公安部甚至是国政协的巨大压力限期破案,否则无法交待,毕竟清华大学是全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又涉 及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属,北京警方(偶的同行啊)焉敢怠慢。何况这种小范围的多次投毒案件最是易破,倘若连这 种大学宿舍内的多次投毒案件都破不了,那北京刑侦总队的兄弟们就干脆每人拉一根小妞儿的头发吊死算啦!别的 不说,这脸他们丢不起啊!别小看这么一个案子,如果刑侦总队说自己无法破获这样的案件,那比弄个脏裤头套在 北京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和刑侦总队队长的头上还让人难堪啊! 但结果是不仅这样简单的案子都没破,而 且还不打算继续侦破了,那原因只能有一个,孙家不允许继续侦破此案了,也就是等于变相地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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