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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推理法判定孫維投毒可能
送交者: 天藍心情 2006年01月12日14:12:3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我認為儘管沒有確切的證據判定SW有罪,但可以通過一些推理來指證,但現在的法律,推理是沒有用的,辛普森案件這麼多證據不是還是無法證明他有罪嗎?現在的法律和律師手段,只要他不在所有人面前殺人,只要他能夠出足夠的錢請律師(在中國當然律師沒這麼大用處,但權利可以取代),你根本就無法判罪。
  
  但是,公道在人心,你可以逃脫法律的審判,但你逃脫不了人心的審判,和你自己良心的審判(如果還存在的話)。
  
  以下東西鑑於一些網上公布的一些資料,有些資料是可以確定的,儘管很少,但確實可以說明一些事情。我用不停縮小範圍的方法和排除法做出判斷。
  
  還有些有歧異的資料,需要確定,沒有證據表明是真相,同樣也沒有確切的證據表明是誤傳。但是這些資料裡面也有一些是可以確定的東西可以作出判斷。
  
  一、時間和機會上的判定
  
  1、投毒還是其他?
   朱令學習生活基本沒有接觸鉈的可能,可以基本排除自殺和誤服可能,可以判定為被“他人”投毒。即便不是SW也一定有另一個人。
  
  2、一次還是2次(對結果判定有意義)
   從中毒歷史來看,朱令很可能被2次投毒,證據是朱令第一次恢復回學校幾天內突然再一次“明顯”加重,兇手很可能再次出手,是要至她以死地。
  當然也有人會說可能是一次投毒,第二次是使用了上次用的杯子什麼的,但從理論上講,首先,一般女孩吃東西前,不會不清洗一下碗、杯子,再次,第一次中毒開始的症狀是腹痛,一定會以為吃壞了東西導致,一定會在吃東西的時候很小心,最後,病情的明顯加重不是一點殘留物能夠導致的。
  
  3、是不是校外的人投毒?
   2次投毒情況下,校外的人可能性很小,特別是第二次,朱令回校後身體很虛弱,不可能到處社交。以後調查可以知道,儘管朱令平時很忙,基本是校內的社團活動。父母證實,第一次恢復後回校有5天在學校,其他2天在家裡,因此基本可以確定校內人作案。
  
  4、別的系的?
  可能性不大,儘管朱令接觸的社團很多,但是目前沒有證據表明朱令和其他系的同學有什麼嚴重的利益衝突,另外了解鉈的人不會很多,我想看貼的人大部分有這件事情後才了解它的,其他最多是中學化學課的時候背元素表念過幾次吧?更不要說用她來投毒了,其他系的要投毒用敵敵畏老鼠藥不是更簡單嗎?
   基本可以認定為本系。
  
  5、男的?
   第二次投毒難度很高,虛弱的朱令不可能到處走動,男生也很難進入女生寢室投毒,特別是2次。基本確定女生。朱令也沒有很確定的男友和接觸密切的男生。基本決定為本系的女生
  
  6、別的寢室的?
   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第二次投毒時候,朱令吃東西一定會很小心,而且也不會很多,再次下毒的機會不多,另外,畢竟不是一個寢室,第一次投毒比較容易,但第二次投毒就沒那麼容易了,一次不成應該不會這麼快再次去犯險下手。
  
  7、關係不好的同學?
   朱令有關係不好的女同學,她住院了也不願去看望,從資料上看不是一個寢室的,但這樣的關係我想很少是會密切接觸到朱令的食品和飲料的,而一般有矛盾產生動機的兇手投毒後不會將自己和朱令的矛盾這麼公開表述,一定會儘量淡化彼此的矛盾。
  
  8、除SW外其他同寢室的女同學。
   根本沒有很大的利益衝突,除SW外其他人接觸朱令的時間本來就不多(朱令常常很晚回寢室),而SW是和朱令接觸最多的,她們之間產生矛盾的機會遠遠大於其他人。
  
  
   以上做出判斷的資料都是可以確定的,從這些資料來看,儘管不能確定SW是兇手,從時間和機會上看,SW嫌疑很大。
  
  二、動機
   從使用的毒物上看,這不是一起過路殺手的隨機犯罪和瘋子的無意識殺人,肯定有動機。而沒有一點點證據和情況說明朱令別人有什麼金錢和情感上的矛盾,除了特別優秀可能招人嫉妒這點。而這點上,而SW無疑是嫌疑最大的。
   動機的推理往往是通過一些證據所“推斷”的,所以以下是通過證據所表達的一些觀點,那些SW的FANS們不用跳牆。
  
  1、首先嫉妒殺人者必定為身邊人。
   朱令不是明星,作為一個大學生,不可能會去嫉妒一個其他系的不熟的人,嫉妒得要去殺了她,“受優秀的人壓抑最嚴重的只會是身邊的小人!”
  
  2、音樂社的問題
  
  (1)第一次投毒在朱令的一次重大演出前夜,這很說明問題,儘管可能是巧合,但如果有關,誰是她不參加演出的受益者?
  
  (2)SW是不是朱令的替補?有2種說法。
  但一點確定,SW和朱令在同一個音樂社,一個寢室,一個音樂社,同樣的年紀,共同的愛好,但是SW確實比不上朱令!她有嫉妒的理由!
  
  (3)SW在上音樂課的時候曾經向老師提出,朱令音樂已經學得很好了,不用上了,結果老師將朱令安排到了最後面的位置,這件事沒有遭到否定,也沒有確定發生過,但如果要編造這樣一個謊言,確實很難,因為這樣的故事本來很難說明什麼,而特別是在SW和朱令表面上很好關係的情況下。
  
  3、SW的出身判斷動機
   92年念大學,應該是74。75年生人,她爺爺在文革中受的苦應該沒有印象了,平反後她的家庭是屬於高乾子女了,應該是條件很好的,特別是80年代還沒有那麼多商業大亨風光的時代,高幹家庭幾乎就是中國的貴族了,SW作為一個女孩,能考上清華,會音樂,我想在北京高幹很多紈絝子弟中屬於很優秀的了,很多高乾子女的文憑是靠關係和錢的。
  
   所以她在童年和中學時代是很風光的了,我也是重點大學畢業的,知道很多人在中學時代在學校里都是算很出挑的人到了重點大學,發現高手如雲,一開始很難接受不再成為目光交織中心的現實。
  
  學習好,又會音樂,出身顯貴,這就是當時SW的狀況,即便不靠容貌,她完全可以自以為是那些FANS口中的“公主”(就目前都有人在這樣叫),如果不是有一個朱令的話。。。。。。朱令成績比她好,音樂方面比她出色,最可恨她們在一個系,一個年級,一個班,一個寢室!
  
   當你嫉妒一個人的時候,你會去接近她,假裝她的好友,盡一切可能阻擋她,當發現一切都是徒勞時,當發現有些優秀是天賦無法阻擋的時候,你會作出什麼樣的事情?毀滅她?
  
  三、鉈的問題
   儘管SW一再辯解,但使用鉈確實使得她成為最大的嫌疑犯。
  
  1、為什麼使用鉈?
   有很多毒物可以致死,老鼠藥,DDW,太多了,為什麼使用鉈?
  (1)中毒後不容易被發現是中毒,不容易被救。
  (2)如果死了的話,不容易找出死因。如果用其他的常用毒物,法醫很容易判斷。只要拖一段時間,即便發現是投毒,也是延誤了偵察時間了。
  (3)無色無味,容易下手。
  
  2、以上所有原因,最終說明一點:
  使用鉈下毒必須對鉈有很深的了解。而當時班裡只有SW在和導師研究鉈!
  
  3、有人說為什麼SW會這麼笨,明明知道只有自己研究鉈卻用鉈下毒?
  
  錯!SW不確定醫院最終會查出來鉈中毒,事實確實如此,如果沒有朱令的同學網上求救,估計一直到朱令死了,也不會知道死因了,SW不就得逞了嗎?她千算萬算,沒算到朱令有這麼好的中學同學!
  
  4、為什麼不是其他毒物。為什麼鉈的使用更證明是SW下的手?
  
  化學系的同學可以接觸到很多毒物,我想不只是鉈一種,可以用有很多毒物可以代替鉈,最為一個兇手,她使用的毒物最大可能是自己很了解的,容易得到的東西,而最了解鉈的是SW,她難逃干係。
  
  5、SW哥哥的錄像想證明什麼?
   她只是證明了清華的毒物管理很亂,很多人可以得到毒物,聲稱她是替清華背負罪名,可笑,難道是清華殺了朱令嗎?她只能證明其他人也可以拿到毒物,並無法證明她沒拿毒物。
  
   6、SW無法解釋以下幾點:
  
  (1)如果別的人去化學試驗房隨手拿一瓶毒物,是鉈的幾率有多大?
  
  (2)在朱令身邊的人,誰接觸鉈機會最多?
  
  (3)如果清華毒物管理確實證明亂,是不是她更可能很容易拿到鉈而不被發現?因為沒有人會注意到鉈的量少了?
  
  (4)最重要一點!!!
   其他人下毒的話,選擇用鉈的幾率有多大?
   我想邏輯嚴謹的人應該理解這句話!!
  
   使用鉈下毒是想要讓她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第一次投毒沒死成,但發現了醫院根本沒有懷疑到投毒和知道病因,就再下一次,實在是太惡毒了!!
  
  
  四、SW在朱令處事後的一些表現
  
  1、紅斑狼瘡事件
  
  很可笑,這個證據是SW自己的聲母裡面自己說出來的。可以說是確切的了,所以擺在最前面說,在醫院沒有查出是鉈中毒以前,中毒症狀很明顯了,SW說她母親是個醫師,從她的口述朱令症狀判定可能是紅斑狼瘡,太可笑了,我也是學醫的,除非SW向她母親胡亂描述朱令的症狀,任何一個學醫的人幾乎都不可能得出哪怕一點紅斑狼瘡的判定!
   SW是太想證明自己關心朱令了,可惜,這點只可能說明她在誤導同寢室的同學,混淆視聽,因為當時醫院開開始治療階段,曾經確實有過中毒的判斷。
  
  2、謠言事件
   朱令父親走私鉈引起朱令中毒的謠言如果說是貝先生編出來的,確實是匪夷所思,也很難,儘管有同學否定了有這個謠言,但否定的同學並無法證實確實沒有過,只是自己沒有聽到或者忘了。畢竟不會空穴來風,畢竟在這麼大的事情出現後,種種謠言的出現比不出現容易得多。
  
   當然即便有這個謠言,也說明不了SW是謠言的發起人,但是從以上紅斑狼瘡事件看,SW是有編造這種謠言的智商的。
  
  另外,不管是指正SW的和支持SW的,都可以看到這點,開始大家並沒有懷疑SW,因為當時至少在表面上她們是朋友,而懷疑更多的是和朱令有矛盾的人,但是,正是由於種種證據發現後大家才認為是SW,也就是說,是因為“走私鉈”謠言的追查到SW使她被懷疑,而不是去找SW投毒的證據而去編一個這樣的謠言,這就是我寧願相信的原因。
  
  
  3、朱令部分用品失蹤和杯子事件
   杯子是不是從SW的箱子裡找到已經很難說清楚了,大概只有去問當時的警察才能知道了,但部分用品失蹤沒有招到否認,證明確實是朱令身邊人下的手,否則不可能這麼容易拿到她的私人用品。
  
  有人說SW不可能這麼笨,講朱令的下毒咖啡杯子放在自己箱子裡面,我說可能,首先她並不知道鉈中毒會被發現,所以會再次下毒,但她畢竟會將杯子清洗,但未必會打碎它,一定會猶豫,她只是不知道該拿這個杯子怎麼辦,如果將杯子扔掉,那麼杯子的失蹤一定會讓警方懷疑是杯子裡面下的毒,而她平時常常用這個杯子讓朱令和咖啡這點一定會讓寢室的同學說出去,非常不利,另外她又不敢確定杯子裡面是不是有殘餘的毒物,所以很猶豫。
  
   另外如果有這個事情,我嚴重懷疑杯子已經被掉包,為什麼不放在外面,而是警察來的時候再從自己箱子裡面交出來是因為可能會讓寢室的同學發現杯子已經被掉包了,而警察取走杯子的那麼短時間發現的可能性小得多。
  
  4、竊聽器事件
  
  太可笑了,首先我嚴重懷疑那個東西是竊聽器,另外我不認為警方會因為一個4年前的一個投毒案會使用竊聽器這個手段,那東西即便是個竊聽器,也不可能維持多久,即便按了有用嗎,難道投毒者在家裡會在喝咖啡的時候,心曠神怡地談起她4年前怎麼投毒的嗎,而且98年也不是警察在認真處理這件事情的階段。
  
   這件事情SW一本正經公布出來只能說明她做賊心虛,另外自作聰明到當大家都是傻子了,這只能說明她可能會做出投毒的事情了。
  
  5、學歷和出國事件
   SW也沒有否認學校卡過她的學歷,她說學校想推責任給她,暈了,難道是學校殺了朱令嗎?
   SW說學校沒有說明扣押她學歷的理由,這只能說明這點,是因為投毒事件,因為班裡其他人沒有遭遇到,而如果有確切的其他理由,SW早說了,總比被懷疑投毒的好。
  
   我想學校是嚴重懷疑是SW下的手,一定有其說得過去的理由的,可能也受到了其他地方的壓力的,但總有些良心的,想通過壓下她的文憑來伸張點有限的正義,但是畢竟最後無法抵抗得過那個無形的手,畢竟警察沒有說SW是兇手,學校也就沒有扣押文憑的理由了。
  
  6、為什麼SW被懷疑了這麼多年,警察只是在案發3年後才做了幾個小時的詢問?!!!
  
  北京的警察應該是很沒這麼不負責的,SW申明裡面一直提朱令的家屬不停的要求調查使她不得安寧,但是從她的申明裡面發現,即便使如她所說的不停的上訪,只換來3年後,10多年內的作為最大嫌疑人的幾個小時的詢問,北京的警察何時這麼仁慈了?如果不是有“特別原因”還會有什麼?
  
  7、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一些問題:
  
  1、為什麼會懷疑到朱令表面上很好的朋友SW?
  
  我想一個人被投毒了,很少人會去懷疑投毒者的最要好的朋友,除非有越來越多的證據指向那個人,而這些證據不可能都是亂編的!如果SW是朱令的仇人,我想我會為她說句話,因為那些無法確定的證據可能是做出來加深她是兇手的判斷的。但是SW是朱令表面上的朋友,而當大家回憶她在朱令中毒前後的表現,卻發現她是最有嫌疑的,為什麼?
  
   不是因為要證明她是兇手去找的證據!而是證據找上了她!!!
  
   而是因為那些點點滴滴無法解釋的現象說明了SW很可能是兇手,所以我寧願選擇相信。因為開始誰也不會有意去尋找被害者最好朋友投毒的證據的,一定有其說得過去的理由!
  
  2、如果不是SW,還會是誰?
  
   SW的支持者老是去提那個10年的冤案,但那個冤案是逼供出來的,案件也遠沒有這麼複雜。這個案件流動作案和隨機犯罪的可能性根本沒有。
  
   SW的那個申明儘管在表面上毫無破綻,措辭冷靜的令人發寒,但是卻實在經不起推敲。
  
   如果不是她,究竟是誰?
  
   有人向一個湖中丟進一塊很大的石頭,隨着時間的推移,湖水幹了,湖底露了出來,只有一塊最大的石頭最像當時丟進去的,但如果硬不承認,那是沒有辦法的,畢竟石頭上沒有做記號。
  
   這個問題朱令的同學們沒有回答,也不可能回答得出。除了2個有矛盾的同學,他們幾乎無法提出任何一個其他的嫌疑人,而那2個人除了和朱令有矛盾這點,其他證據一點都發掘不出來,而作為好朋友的SW卻被發現了這麼多疑點,這不能說明問題嗎?
  
  
  
  六、總結
  
   有很大的理由懷疑SW的投毒者,可惜的是,由於種種原因,最有希望破案的機會早已經錯過了,就目前來說,不可能再有機會證明這種推斷了。
  
   如果沒有證據表明一個人是有罪的,那個人就是無罪的,很多人提出這個觀點,確實,如果在法律上,可以證明將,如果現在我是法官,我也會判SW無罪。
  
   但是,從事實上來講,即便沒有法律上的證據表明一個人是有罪的,這個人也是有可能確實犯了罪,只是證據沒有找到或者已經掩蓋了。
  
   每一個人都可以從目前有限的證據來得出結論,我的觀點是我相信SW是兇手,即便我是法官會判出相反的判決。
  
   有些罪犯不是因為沒有進監獄就不是罪犯的,ta只要犯了法,ta就是罪犯,無論是不是逍遙法外!
  
   有很多時候,我很想去相信上帝,否則會感到太多的無奈無法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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