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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从宽容到迫害的新教时期
尽管,在罗马教廷的严厉而持续的迫害下,大多数异端教派没有成气候,但经历过基督教内部的两次大分化,异端思想还是对天主教正统取得了胜利,“东正教”和“新教”就是异端胜利的标志。前者是土耳其入主拜占庭帝国的产物,后者是16世纪的西方宗教改革的产物。
特别是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崛起的新教,无论是路德派还是加尔文派,也都经历了由提倡宗教宽容到回归宗教迫害的过程。即便以提倡宗教宽容著称的马丁·路德,在路德派取得了牢固地位之后,也逐渐放弃了宽容而转向迫害。
路德的不宽容
在宗教改革之初,马丁·路德公开呼吁宽容犹太人、异教徒和基督教异端,而反对天主教“烧死异端者”的行为,称其是“违反神意”。他以教徒的个人良知取代了教会权威对信仰解释权的垄断,在宗教内部开启了“个人主义”的滥觞。他主张“每个人皆为教士”,个人有权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解释《圣经》,每个信徒都具有不经由教会权威的钦定而直接仰望上帝的信仰权利。他在《论世俗权威》一文中表达了宗教宽容观念:“由于信与不信,全系个人良知之事……世俗权威应满足于料理其自身之事,而准许人们,依照他们的能力和志愿,信这,或信那,而不用外力强迫任何人。……当人们全凭力量而不凭神的话语反抗它们的时候,信仰和异端决不如此的强烈。”“我们既不能也不该强迫任何人信教。” 路德谴责对用言词表达信仰者处以极刑的残忍,他还写信给非特列选候,请求其宽恕起义领袖闵采尔和其他敌人。他反对用暴力等强制手段来维护福音真理,说出了最著名的宽容箴言:“征服异端,不当用火而当用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路德还专门呼吁对犹太人采取宽容态度,他说:“由于这群傻瓜,这些教皇、主教、辩士和修士这些粗鲁的笨驴,像他们那样对待犹太人,每个基督徒恐怕都宁可当犹太人了。真的,如果我是犹太人,看到这些笨瓜白痴那样解释基督教教义,我宁可变成猪而不当基督徒……我呼吁每一个人应善待犹太人,……”(参见:《世界文明史·宗教改革》P569-567)
然而,当路德开创的新教得到了德国候王们的支持和广大教徒的信奉之后,他开始像他曾经反对过的历任天主教教皇一样,变成惟我独尊的信仰霸主。他在1522年公开宣称:“我不允许任何人批判我的主张,即使是天使。凡是不接受我的主张者就不能得救。”这样的口气,其霸道甚至超过了教皇们。路德还在《圣经·申命记》第13章找到了迫害异端的神圣戒律:“你不可顾惜他,你不可庇护他”;即便他是“你的同胞兄弟,或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子……你必定要杀他,你要首先下手,将其置于死地。”就这样,路德假借上帝的命令之手把异端置于死地。早在13世纪,教廷就以此为根据大肆迫害异端。1515年,路德也求助于官方的检查制度,毁掉再洗礼派和茨温利派的“邪恶教条”。1530年,他建议政府把煽动暴乱和反私有财产的所有异教徒、所有宣扬基督是人而不是神的异端……统统处以极刑。
其他新教的大小领袖和新教国家,也在得到权力之后回归天主教的先例,模仿了天主教迫害异端的所有措施:没收财产、关闭教堂、书籍审查、开除教籍、驱逐出境、逮捕监禁、处死。新教中的极端者甚至主张新教国家对信仰邪教者必要斩草除根,对其子女也像牲畜一样一并摧毁。1537年1月18日,奥格斯堡市议会颁布一项针对天主教的命令:禁止天主教徒的礼拜,限该市的所有天主教徒在八天内改信新教,不服从者将被放逐,并派军队没收所有的教堂和修道院的财产;祭坛和塑像被迁移,修士和修女被驱逐出境。之后,对天主教的禁令扩展到所有被新教控制的国家和地区,许多城市颁布过类似奥格斯堡市的法令。
对于犹太人,当路德发现宽容态度也无法让犹太人改信基督教时,他便露出狰狞的不宽容面目,他把犹太人与罗马教皇归为一丘之貉,斥之为“不敬神的坏蛋。”咒骂犹太民族是“一个僵颈、不信神、骄傲、邪恶、可厌的民族”,他公开号召把犹太人的学校和教会付之一炬:“让任何人把硫磺和松脂尽量掷向他们,假如有人在他们身上投掷地狱之火,那就更妙了……把他们的房舍也给粉碎和摧毁。……把他们的书籍和《犹太法典》,还有他们的《圣经》夺下;禁止他们的教师在死亡的痛苦上,从此不再教导。封锁一切的街道和大路以阻其通行。禁止他们放高利贷,把他们所有的金银财宝夺下并贮进保险箱。如果这还不够,将他们像疯狗一样地驱逐出境。”在路德看来,只有对异教徒采取这种赶尽杀绝的手段,基督徒才能荣耀我们的主和基督,上帝才会“发现我们是真正的基督徒。”(P371)
加尔文的迫害异端
新教的另一领袖加尔文的不宽容举世皆知,著名作家茨维格的名著《异端的权利》,详尽记述和评价了加尔文对异端的野蛮迫害。
加尔文在新教中的崇高地位奠基于他的神学著作《基督教原理》。在路德用德文翻译《圣经》之后,《基督教原理》便成为宗教改革的最重要实绩。它是宗教改革时期第一部系统的阐释福音教义的神学著作,并被奉为新教的指导教义和经典著作。西方史家认为,路德发动了宗教改革,加尔文以《基督教原理》完成了宗教革命。
因提倡新教而受过天主教迫害的加尔文,最初同样是迫害异端的坚决反对者,他不仅从人道主义出发反对迫害:“把异端处死是罪恶的,用火和剑结束他们的生命是反对人道的所有原则的。”他也基于基督教教义来反对迫害:“使用武器对付被教会逐出的人,并否认他们拥有全人类共同的权利是反基督教义的。”然而,一旦他被奉为精神教主和掌握权力之后,他对待异端的态度便由捍卫异端的权利变成必欲把异端置于死地。
当他从流亡地被请回瑞士、出任最高决策机构长老会的会长之后,权力机构不仅变成了加尔文实行信仰独裁的强制工具,也让他本身的道德狂妄姿态迅速显露,他自视为瑞士共和国的精神征服者,开始把极权野心加诸于一个自由共和国,旨在将共和国改造成神权独裁的国家。他为日内瓦市行政会提供了“新教十戒 ”,要求市政会强迫自由市民逐个宣誓,公开接受他的新教义,而拒绝宣誓者将被驱逐。他迫害每一个反对他的宗教信条的人,教徒也好,自由民也罢,一旦拒绝向加尔文法令宣誓效忠,或在理论上向加尔文的教义提出异议,就会被加尔文视为敌人,不仅要被逐出日内瓦,而且可能被置于死地。
然而,日内瓦是个共和城市,居民早已习惯了自由生活,很难容忍加尔文的独裁统治和清教徒戒律,教徒和市民起而反对加尔文独裁,拒绝向加尔文法令宣誓效忠,反对像对待“扒手”一样对待他们。而靠新教信仰掌权的加尔文必须靠权力维护信仰的独尊,权力一旦加入信仰之争,必将把恐怖统治强加于论战对手。加尔文公开宣称:日内瓦已经变成腐败不堪之城,只有厉行严格的统治才能扭转颓风,需要绞死1800个青年,道德和教规才能在这建立起来。他做出如此严厉而残酷的宣示的理由,很有点“宁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罪人”的滥杀,他说:为了维护信仰的纯洁(实质上是维护他的教义的不容挑战),宁愿无罪者受到折磨,也不愿让一个罪人逃脱上帝的审判。就这样,在加尔文统治日内瓦的前五年里,就有10人被斩首,13人被绞死,35人被烧死,76人被驱逐。还有更多的人慑于恐怖而逃跑。正如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所言:“加尔文的宗教恐怖统治比法国革命最坏的血洗还要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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