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車之鑑:晚近十大學案警示錄(續) |
| 送交者: 楊玉聖 2004年03月25日16:08:2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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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語言學界“騙子”案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伍鐵平在西安外語學院學報《外語教學》1995年第2期上發表過一篇學術評論,即《學術界不存在騙子嗎?——駁雲林的一些錯誤觀點》,其中談到:“學術界也有那麼一個人,根本不是語言學家,卻要冒充語言學家,自吹自擂,把他的錯誤百出、缺乏語言學起碼常識的言論自我吹噓為‘勇於探索、敢立新說的語文新秀’。這樣的行為就是欺騙行為,進行這種欺騙行為的人就是騙子。”“正如將出售假藥的人稱作騙子,這絕非人身攻擊,毀人名譽,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並指出:“在物質產品方面要打假,在精神領域裡同樣也有打假的任務。”文中提到的徐德江先生(在加拿大有永久居留權)乃《漢字文化》雜誌社實際負責人(副社長兼副主編,社長兼主編為不久前去世的袁曉園女士),於1995年11月18日,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前文稱他為“學術騙子”乃侵犯其名譽權,要求伍鐵平和《外語教學》賠償20萬元人民幣。此即當時轟動海內外的語言學界“騙子”案。 呂叔湘、周有光等語言學家在《語文工作者有責任對偽科學進行揭露和批評》的呼籲信中,公開支持和聲援伍對徐的批評:“近年來,語言學界對徐德江的各種錯誤觀點和大量的常識性錯誤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徐德江自封為‘著名語言文字學家’,聲稱創造了‘徐德江公式’、‘徐德江學說’。在他任實際主編的《漢字文化》上,吹捧‘他的論著代表當代漢語文字學術研究的最高水平’。實際上,他不但不具有任何正式的學術職稱,而且連語言學的基本常識都弄不清楚。他和他實際主編的刊物散布了大量錯誤觀點,干擾了正常的學術討論,妨礙國家語言政策的貫徹執行,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學界同仁普遍認為,對他進行批評是完全應該的,是健康正常的,有利於語言學發展,有利於淨化學術環境。北京師範大學語言學教授伍鐵平較早地參與了對徐德江的批評,他發表了多篇有理有據的批評文章,指出了徐德江在語言學方面的許多錯誤(大部分是常識性錯誤),揭露了徐德江信口開河、自吹自擂等惡劣表現。我們認為,伍鐵平的文章擺事實、講道理,觀點是科學的,他積極參與這場批評的立場也是完全正確的。遺憾的是,徐德江對語言學界的批評不但絲毫不加考慮,反而採取惡意攻擊、亂扣帽子的做法予以抵制,甚至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伍鐵平教授侵犯他的‘名譽’,企圖矇混輿論,利用神聖的法律窒息正常學術批評的開展。這種行為,我們是不能容忍的。” 1996年3月、12月,海淀區法院曾兩次開庭調查、審理此案,但始終未能判決。直至1998年7月1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才在為此案簽發的(1998年)信查辦第24號公函中指出:“此案法院不宜審理”。這場“馬拉松式”的語言學界“騙子”案,以事實上被駁回而告終。“騙子”案儘管不了了之,但有關的論爭仍在繼續,遠未終結。[7] 七、王同億現象 “王同億現象”是指以王同億為代表的抄襲剽竊、粗製濫造、弄虛作假等炮製偽劣辭書的違法違規行為。據上海辭書出版社原社長巢峰先生估計,從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初,王同億自編、主編並出版的詞典達25部,計一億七千多萬字,年均1700萬字,其中包括2700萬字的《語言大典》、670萬字的《現代漢語大詞典》、420萬字的《新現代漢語詞典》。王同億被媒體譽為“奇人”、“超人”、“超韋伯斯特”、“辭書大王”、“沒有軍銜的將領”。一位新華社記者曾在《光明日報》發過一張題為“著作等身”的照片:王同億主編的書摞起來正好和他一般高。但這些辭書往往大量抄襲《辭海》、《現代漢語詞典》等,為此商務印書館、辭海編輯委員會等出版社及作者,在1993年分別狀告王同億和海南出版社侵權。經三年審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1996年判決王同億侵權罪名成立,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被告雖提起上訴,卻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以《語言大典》為例,該書兩巨冊、重達7.5公斤,被專家們稱之為“謬誤大全”、“令人憤怒的‘笑話大全’”、“偉大的假貨”、“廢話加胡話”、“滿紙荒唐言”、 “胡編之尤”、“鬼話連篇”、“一部集剽竊、謬誤、不通於一體的大雜燴”。文化老人羅竹風躺在病塌上痛心疾首曰:王同億現象的“問題不僅在於抄襲。王氏詞典謬誤之嚴重,質量之低劣,在當前胡編亂造的逆流中確已達到了頂點”,它“幾乎集古今中外謬誤之大成,簡直變成了一場‘癌擴散’。”首先發現《語言大典》問題的上海辭書出版社編審、《辭書研究》主編徐慶凱把該書一言以蔽之曰“劣質辭書之最”。《語言大典》曾有如下莫名其妙的釋義:“牛鞭”——“用公牛陰莖製成的鞭”;“神差鬼使”——“由神和鬼派出的使者”。2001年,不甘寂寞的王同億再度拋出《新世紀現代漢語詞典》(京華出版社)等“錯誤百出的‘魔鬼詞典’”,如把“不破不立”釋為“公安機關受理的刑事案件,能偵破的,就立案,不能偵破的,就不立案”;把“暴卒”釋為“凶暴的士兵”。收了“xxxx”、“xxxx養的”等污言穢語以及“口交”、“xxxx”、“泡妞”之類不堪入目的內容。在新聞出版總署的干預下,該書被停售,與該書大同小異的《高級現代漢語大詞典》(內蒙古大學出版社)被查封。 圍繞王同億現象這一怪胎,近十年來,曾引發了中國辭書界最大的著作權訴訟和空前的集體批評,彰顯了辭書學界的正氣。[8] 八、人口史風波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所研究員楊子慧主編的《中國歷代人口統計資料研究》(改革出版社1996年版),是一部370萬字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八五”重點科研項目成果,人口所學術委員會評審意見稱之為‘目前國內關於上古至現代的第一本歷史人口學專著’,而北大、北師大的評審專家則斷定此書為“迄今唯一的斷代史類的人口學術著作,填補了我國歷史人口學研究的空白”。可是,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曹樹基在《歷史研究》1998年第1期上發表的《是學術創新,還是低水平的資料編纂?》卻對此提出了幾乎完全相反的評價:主編楊子慧“對於國際學術界有關中國人口史研究狀況的了解,幾乎是一片空白”,其古代部分基本上是由一些非專業人員編撰的,除了個別編者以外,大部分人從未從事過中國古代人口史方面的研究,“占全書篇幅72%的古代各篇,只是一個低水平的、錯誤百出的資料編纂,從中難以發現編纂者們的學術貢獻”;本書從“總體上說是不合格的”,是“一個基本失敗的課題”。 楊子慧等不服,以該書編委會名義發表反批評,認為說葛等對《資料研究》一書“持全盤否定、一棍子打死的態度,對編著者進行了尖刻、忿詈的指責,扣了一頂頂‘莫須有’的帽子,乃至採取了近乎人身攻擊的做法。這是我們斷然不能接受的!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葛、曹的所謂批評在很大程度上是出自他們個人的主觀揣度,有悖於學術討論應當恪守的基本原則和態度。”其“書評傲氣凌人、呵斥訓人。其所用挖苦、諷刺、誣衊、誹謗,以及近乎人身攻擊的詞語,入目皆是。毫無學者式的那種與人為善的氣息。”故“鄭重聲明,我們歡迎科學、積極、健康、平等和實事求是的學術討論與批評,反對全盤否定、一棍子打死的所謂學術討論與學術批評。同時堅決反對與之俱生的那種扣帽子、打棍子的大批判文風。” 葛劍雄教授回應說:“學術批評應該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使用刺激性的詞句,這我完全贊成。楊子慧等的回應文章指責我們的書評用詞尖刻,我接受他們的批評,願意向他們道歉。但這不能成為拒絕批評的理由,不能成為迴避問題實質的擋箭牌,更不能成為評價批評是否正確的根據。”[9]曹樹基表示:“中國社會科學院各研究所應該是各領域的國家隊,他們的研究成果理應代表國家水平,他們的學風也應代表國家提倡的學風。”“就目前國內的情況來看,學風的敗壞已經系統化了,學術界長期以來缺少嚴肅的學術批評,導致大批胡編亂造的所謂學術論文、學術著作泛濫成災。”“建國幾十年來,我們從未建立過與國際學術界接軌的學術評審、學術出版、學術批評等方面的制度和規範。今天,卻是建立這種制度和規範的時候了。”[10] 清華大學教授李伯重評論說:葛、曹書評之所以激起風波,“主要是因為我國學壇嚴重失序,既無學術規範,又無學術紀律。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做到有‘法’可依,做到執‘法’必嚴。而具體的手段就是開展認真嚴肅的學術批評。鑑於目前我國史壇學風積弊已深,積極開展學術批評,是端正史壇學風的當務之急。”[11]以《是學術創新,還是低水平的資料編纂?》為重要標誌,嚴肅認真的學術批評開始崛起,成為一大學術景觀。 九、長江《讀書》獎事件 長江《讀書》獎,曾一度雄心勃勃,想“辦成最權威、最公正、最有影響力的學術著作獎項”,亦稱“長江讀書獎”、“長江-讀書獎”或“讀書獎”等等,由香港長江集團李嘉誠基金會資助、三聯書店《讀書》雜誌承辦,1999年10月啟動,2000年4月評審。《南方周末》2000年6月9日大幅專題報道該獎的來龍去脈及其評審結果。 據《南方周末》記者鍾曉勇《99萬元大獎獎給“讀書”人》說:為了制定科學的評審程序,《讀書》執行主編黃平1999年赴歐公幹時,“索性把經取到了瑞典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把他們的程序拷貝回來”。評審時,評委們“體現出了高度的責任感和恪守立場的氣節,讓他們看到了學術民主動人的一幕。”該報道還說:“這次獎項,引發微詞的是費孝通的《費孝通文集》、汪暉的《汪暉自選集》和錢理群的《想起七十六年前的紀念》。因為費孝通是特邀名譽主席,汪暉是學術委員會召集人,錢理群是評審委員會委員。……汪暉作為《讀書》雜誌社的成員,和其他所有雜誌成員一樣,是不具備推薦、評選資格的。但評選活動開始時,他已經在國外進行學術交流直到現在。《汪暉自選集》得獎後,《讀書》雜誌原有將之撤下的打算,但這是經過程序產生的結果,《讀書》雜誌沒有這個權力,民主的結果只能尊重。……”這之後,相關報紙、網絡爭議不斷,特別是由中華讀書網發起和主辦的“百位學者談長江讀書獎風波”討論,獨樹一幟。 “對於這次活動,汪暉的著作獲獎,是這次議論得最多、爭議也最多的”(黃平)。的確,汪暉先生以該獎項的最終權力機構——學術委員會召集人和《讀書》執行主編的雙重身份、以《汪暉自選集》一書獲得首屆長江《讀書》獎之著作獎,成為眾矢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徐友漁指出:“評獎委員會特邀名譽主席獲特別榮譽獎,學術委員會召集人獲著作獎,一名評委獲文章獎,這是什麼規矩!而且還堂而皇之地將評獎結果昭告於天下。”(《學術評獎的規則與學術批評的態度》)肖夏林在《自己評,評自己——長江獎有感》中指出:《讀書》獎評委會一部分是汪暉的“新左派盟友”(如甘陽、陳燕谷等),另一部分“是單位政治中的兄弟像黃平、孫歌等六位”,羅志田等是“汪暉的親密朋友”;與汪暉學術立場不同的自由派知識分子汪丁丁也與之保持“親密關係”。北京大學教授賀衛方《從程序的角度看“長江讀書獎”》評論說:迴避制度不完善是此次評獎最大的弊端,“作為《讀書》的兩位主編,黃平出任學術委員會委員,並擔任整個評審工作的召集人,而另一位執行主編汪暉的著作又最終獲獎,這樣的安排與結果,任你怎麼辯白,也是難免招致天下物議的”,並使“榮譽打了折扣”。 面對爭議和批評,在沉默了一段時間後,讀書獎工作室在《中國青年報》(2000年7月1日)首次發表“唯一正式聲明”,其中曾專門談汪暉先生與讀書獎的:“汪暉在設獎的醞釀初期,就對之多有疑慮。但由於他是三聯書店聘請的兼職主編,不便對三聯書店的重大事物[按:當為“事務”]表示可否,所以對評獎一事保持距離。加上1999年10月出國,更明確了對本屆評獎完全不參與的態度。因此,汪暉不是本屆評獎工作的召集人,也完全沒有參加包括章程設計、書目推薦和評審在內的任何工作。在從公開媒體獲知得獎消息後,汪暉即於6月11日以來三次來函工作室並轉學術委員會表示辭謝。但工作室至今仍建議他慎重考慮。”時任三聯書店總經理、《讀書》主編的董秀玉女士說:“一個時期以來,我一直關注着某些人對《讀書》的攻擊和中傷……這所有對《讀書》的圍剿,到底是做的什麼文章?!”她還針對有關汪暉獲獎的議論說,“萬萬沒有想到,好不容易被我們從平靜的書桌後面拖出來,卻平白無故的[地]遭到了百般的誣陷和指責,成為某些人攻擊和其他扼殺《讀書》的標靶,實在是太過卑鄙的手法。”汪暉本人先是於6月22日在網上發了一篇寫於四年前的《“死火重溫”——以此紀念魯迅逝世60周年》,以當年魯迅的孤獨和受圍攻自喻。7月2日,又發布《我對目前爭議的兩點說明》:第一,“對於評獎過程和評獎結果,我個人沒有任何參與,也不負有任何責任。”第二,“對於評獎結果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引起某些爭議和批評是正常的”,“應該歡迎一切善意的批評和建議”。第三,有人把評獎工作“變成了對我個人的道德攻擊”:“有些人歪曲事實,無中生有,不僅對我本人無端地進行攻擊和誹謗,而且也將矛頭指向評審委員和其他獲獎者。在這次有關評獎的議論中,有些人利用知識界的思想分歧,混淆視聽,攻擊異己,用心之深,讓人震撼。有些網站和個別報紙成為謠言的淵藪,他們甚至沒有對當事人進行任何採訪,沒有對事件進行認真的調查,就任意製造流言,隨意進行人身攻擊。對於這些醜惡現象,我在次表示強烈的譴責。對於評獎結果可以進行正常的批評和建議,但有些人以獲獎為由對我個人進行誣陷和誹謗,嚴重損害了個人的名譽,我將予以追究。”《說明》還認為“圍繞評獎活動而引發的一系列事件值得知識界同仁反思。攻擊和誣陷的方式不但毀壞了知識界的正常討論,而且也是對我們的社會生活和社會關係的毒化。”汪暉最後表示:“那些想用污水和中傷來阻止我們的思想探索的人是不會得逞的。” 早在《我的遺憾 我的希望》一文中,葛劍雄即已從愛護讀書獎的角度、以朋友的身份建議汪暉放棄此獎:“我希望,在正式頒獎之前,汪暉兄表明態度放棄獲獎,主辦者宣布汪暉退出評獎。為汪暉兄和《讀書》計,這樣做有百利而無一弊。務請三思。如果認為有違民主,不妨請評委們再討論一次。萬一評委們還是堅持評選結果,汪暉兄主動放棄總可以吧!”在讀到工作室至今仍建議汪暉先生表面上是“慎重考慮”、實則拒絕辭謝讀書獎的聲明後,葛劍雄儘管深感困惑不解,但仍然善意地表示:“事至如此,我不知道為什麼工作室還要堅持違規,不能成全汪暉兄的正確選擇,使他能夠早日從這場是非中解脫。”爭論歸爭論,評獎結果依然如故。還有,此次長江《讀書》獎之評選,既是首次,也是最後一次。 由首屆長江《讀書》獎事件引發的大規模討論[12]的意義是多重的,因為討論並非僅僅就獎論獎,而且還引申到學術評價機制、學術獎勵機制、學術權力與民主、學術規範建設、學術批評與反批評等多種重大話題。它也提醒人們:“使我們難過與反思的是,不在於‘人’而在於‘事’。知識界啟蒙民眾20年,為什麼今天還會在自身暴露出對程序公正的如此無視與隨意?這一次,問題不是出現在民工群,而是出現在知識群,說明知識群中不少人的意識還停留在古代、半現代,用汪暉‘兩點說明’中的話來說,確實到了‘令人震撼’的程度。不在於誰對誰錯,無論是誰錯,其他人都沒有理由幸災樂禍。知識界的自身建設,是和普通老百姓一樣,當務之急是趕緊補上“公民意識”這一課,甚至應該走在老百姓的前面。沒有‘公民意識’,遑論其他?只要一個實質正義,無論是單人朗誦,還是登高群呼,都會誤人誤己。以程序公正求實質正義,實質正義存;以實質正義踐踏程序公正,則程序公正亡,實質正義也亡。”(朱學勤《程序公正與實質正義》) 十、湖北省社科評獎風波 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1994—1998)結果於2001年1月22日在《湖北日報》公示之後,輿論譁然。武漢大學教授鄧曉芒、趙林、彭富春發表《是可忍,孰不可忍?——評湖北省社科評獎中的學術腐敗》指出:這是“學術腐敗在政府評價體制中的一次公開的粉墨亮相。在本次評獎過程中,評獎主持人和個別評委利用職權,在哲學社會學組把一場嚴肅的評獎活動變成了一場一手遮天、結黨營私、瓜分利益的醜劇,在湖北省哲學界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體現了搞學術腐敗的典型方式。”在初評中,由於沒有匿名評審制度和健全的迴避制度,儘管在評審到自己的成果時評委本人也“迴避”一下,但從評審的結果來看,“評委們相互之間的心照不宣、彼此關照、利益均沾、互投關係票,已達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如哲學社會學學科組全部5位複評評委(負責複評並參加終審),獲一等獎2人、二等獎2人、三等獎1人,中獎率100%。該學科組負責初評的7位專家(即初評委),4位有成果參評,分別獲二、三等獎,獲獎率也是100%。其中武漢大學哲學系馬列教研室有7人申報,有6人獲獎:一等獎1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2名,這6名獲獎者中,有5名是師生關係,其中老師為本次評獎活動中哲學社會學組複評組組長、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委會副主任,而其弟子則是哲學社會學組初評組組長。鑑於哲學社會學組評審結果極不公正,三位教授“強烈要求按湖北省社聯各學會團體舉行會員投票,選出真正具有代表性的評委,對此次評審結果進行重評或覆審,尤其是對陶德麟、汪信硯依靠權勢和搗鬼所獲得的一、二等獎,應本着嚴格的學術標準取消其獲獎資格,……否則的話,湖北省學術界尊嚴掃地,湖北省第一屆‘政府獎’名譽掃地,湖北省大批有真才實學的專家教授和博導們也真該去掃地了!”該文被吳靜男稱為“天底下最犀利的批評”,“是中國學術界的幸事!”[13] “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辦公室”認為鄧曉芒等人的文章“內容十分不真實”,用了“一手遮天、結黨營私、瓜分利益”等“十分不負責任的語言,對我國著名的哲學家陶德麟先生進行了人身攻擊”。“我們得到的信息是,社科界的絕大多數同志反映是很好的。大家都覺得省委、省政府為我省社科界做了一件大好事。”投訴率只有1%,“足見這次評獎活動是相當成功。”“整個評獎工作是公平、公正、科學、民主的。評審程序是合法的,評審結果反映了大多數評委的意願,也反映了各院校的整體實力”。[14]針對這篇“評獎辦公室”的文章,鄧曉芒等又公開發表了《掩耳豈可盜大鐘?——再評湖北省社科評獎中的學術腐敗》。 其實,湖北省這次評獎的問題,不過是全國類似問題中的一個突出例子而已。“在全國範圍內,十餘年來,相當的一些評獎,評職稱、評基金,都是在那裡貌似認真地按照程序走過場,實際起作用的主要是人情關係、裙帶關係、互利關係,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這種風氣愈來愈利害。大家都對此深惡痛絕,可是一輪到自己就身不由己,陷入怪圈。……我們的傳統文化中,情大於法,大於原則,這種風氣跟社會上的腐敗之風有着同樣的歷史文化根源。它已經嚴重影響、制約着學術的發展,腐蝕着學者的心靈。指出它的危害,喚起全社會的人們來抵制它,是完全必要的,十分急迫的。如果不抵制這種惡劣風氣,不制定出嚴格的學術競爭機制,恐怕不論誰當事,不管他本來想多麼清正,也很難不陷入惡劣風氣的包圍之中。”[15] 結 語 上述十大學案,均是我國十餘年來引起重大反響的學術事件,既包括教育界、學術界、出版界的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失范以及學術違規、違法現象(如胡黎明博士論文抄襲事件、北大教授海外論文“相似”事件、張汝倫抄襲事件、王銘銘剽竊事件、陳國生現象、語言學界“騙子”案、王同億現象、人口史風波),也包括學術不公、權學交易、學術腐敗等現象(如長江《讀書》獎事件、湖北省社科評獎風波)。 掩卷深思,除了尷尬,就是痛心。在無可挽回的尷尬和痛心之後,痛定思痛,我們還得清醒地面對。面對前車之鑑,惟有亡羊補牢,警鐘長鳴,才有可能不再重蹈覆轍。 應當補充說明的是,科技部、教育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協曾於1999年11月18日聯合發布《關於科技工作者行為準則的若干意見》,教育部2002年2月27日推出《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社會科學院2002年8月29日出台《中國社會科學院關於加強學風建設的決定》,教育部2004年4月又將印發《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此外,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高校也先後制定了各自的學術道德規範。近年來有關學術規範、學風建設問題的討論的代表性成果,也已經或即將在近期出版。[16] 總之,既有前車之鑑,又有正面倡導;既不棄既往,又着眼未來。如此不懈不怠,持之以恆,那麼,還學術以尊嚴,還學界以清明,恐未嘗不可期也。 注釋: [1]陳建軍:《教授原來是騙子》,《南方周末》1997年12月12日。 [2]《對胡黎明在博士學位論文中剽竊他人成果事件的採訪手記》,《學位與研究生教育》1998年第1期,第4頁。 [3]《自然辯正法通訊》1996年第4期。 [4]《中華讀書報》2000年3月29日。 [5]《學術界》2002年第2期。 [6]《南方周末》2002年4月4日。 [7]參見王寧、王鈞、伍鐵平等著《語言文字學辨偽集》,中國工人出版社2004年版。 [8]批評王同億現象的專題文集已有三種——《發人深思的笑話》(上海辭書出版社1995年版)、《我們丟失了什麼》(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和《需要批評,需要反思》(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 [9]《建立學術規範和開展學術批評》,《中國社會科學》1999年第4期。 [10]祝曉風等:《一篇書評問世的前後》,《中華讀書報》1998年3月25日。 [11]李伯重:《“何偉亞事件”和“亞伯拉罕案件”——從“人口史風波”談學術規範、學術紀律與學術批評》,《中華讀書報》1998年10月7日。 [12]有關長江《讀書》獎討論的代表性文章,請參看中華讀書網編:《學術權力與民主——“長江獎”論爭備忘》,鷺江出版社2000年版。 [13]《提倡“實名制批評”》,《深圳特區報》2001年6月17日。 [14]詳見《一篇嚴重歪曲事實的文章——評〈是可忍,孰不可忍〉》,《博覽群書》2001年第10期。 [15]葉之青《學術評獎:誰來裁判評委?》,《博覽群書》2001年第10期。 [16]如《學術規範讀本》(楊玉聖、張保生主編,河南大學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見微知著——中國學界風氣透視》(李醒民、楊玉聖主編,陝西科學技術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前車之鑑——當今中國十大學案》(楊玉聖、李醒民主編,陝西科學技術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由20位專家學者傾力合作完成、系統探討學術規範的理論體系與主要學科規範的專著——《學術規範導論》(張保生、楊玉聖主編),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在2004年7月份公開出版發行。 2004年3月12日 學術批評網(www.acriticism.com)首發 2004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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