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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之道(增注本)第四章 三乘共法(2)
送交者: 亦宛然 2013年05月08日11:25:4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辛二
   壬一:
   所謂五蘊者,色受想行識,取識處處住,染着不能離。
   上文「所」說的「五蘊」,是五類不同的事素。同類相聚,每一類都包括了很多的事素,所以叫蘊,蘊就是聚集的意思。佛說到苦諦,每約五蘊來說。經中曾說:五蘊像五個拔刀的賊,這正是使眾生苦迫,而無法逃脫魔區的東西。五蘊到底是那五類呢?是「色受想行識」。一、色蘊:色的定義是『變礙』,是可礙又可分的。有質礙,就是有體積而占有空間的;有質礙,就是可分析的,可破壞的:這就是現代所說的物質。但從物質生起的能力,佛法也稱之為色。雖然所說能力化的色,指善惡行為的潛能,然與現代所說的『能』,也很有類似的見地。二、受蘊:受的定義是『領納』。在內心觸對境界時,領受在心,引起內心的情感,感到或苦或樂的,叫做受;受就是內心的情緒作用。三、想蘊:想的定義是『取像』,就是認識作用。在認識境界時,內心就攝取境相,現起表象作用;再加構想,聯想等,成為概念;依此而安立種種的語言或文字。四、行蘊:行的定義是『造作』。在對境而引起內心時,心就採取行動來對付,如經過心思的審慮,決斷,發動為身體的,語言的行動。行,本是思心所,是推動內心去造作的心理作用──意志作用。因此,凡以思──意志為中心的活動,所有一切複雜的心理作用,除了受,想以外,一切都總括在行蘊里。五、識蘊:識的定義是『了別』──明了,識別。我們的內心,原是非常複雜的。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來,如受,想,思等,叫做心所。而那內心的統覺作用,叫做心。此心,從認識境界的明了識別來說,叫做識;所以識是能識的統覺。色是物質的,受想行識是精神的;輪迴在生死中的眾生,就是這五蘊。我們所自以為是我,或是我的,其實都離不了五蘊,不外乎身心的活動,物質與精神而已。
   眾生的五蘊,叫五取蘊,因為是從過去的取──煩惱而招感來的。從取煩惱而生的,本質上已免不了苦痛。而現在有了這五取蘊,由於取煩惱的妄想執著,所以又苦上加苦。佛說有『四識住』法門:我們的「取識」(與煩惱相應的識),是不能沒有境界的,取識的境界,不外乎四事:物質的色;情緒的受;認識的想;造作的思。取識在這些物質的或精神的對象上,一直是「處處住」著,看作可取,可得,可住,可着的。取,得,住,著,都表示取識與對象的「染着」,像膠漆的黏着似的,「不能」脫「離」。識對境界有了染着,那境界的每一變動,都會引起內心的關切,不能自主的或苦或樂,當然是免不了苦痛。樹上的葉子落下,你可能並無反應,那因為你沒有看作與自己有關的。如心愛的人,心愛的權位,財富……尤其是最關切的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脅,或瀕臨死亡的邊緣,那就會感到無比的痛苦。這因為你染着他,看作自己或自己的。取識的對境染着,正像陷身於網羅或荊棘叢中一樣。總之,識是能住着的,色受想行是所住着的;總合為五蘊,就是一切苦痛的總匯。
   壬二:
   此復由六處,取境而生識。
   眾生的身心自體,就是苦惱的總聚。除了五蘊的開示而外,佛又有六處說(又十二處),六界說(又十八界)。所以「此」苦聚,「復由六處」來開示。六處,是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六處又叫六根,都是『生長』的意義。六處是身心自體的又一分類,說明了由此六根門,攝取境界,發生了別的識。六處是認識活動必經的門戶,通過這六根門,才能發生認識。如眼,耳,鼻,舌,身,是物質的,是能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覺觸的生理官能。佛說是極微妙的色法,所以應該是神經。意是能知一切法的心理官能,心識的源泉。眾生的認識,是不能離開六處而成立的。六根能攝取六種境界,就是色,聲,香,味,觸,法。依六根門而攝「取」六「境」,就能發「生」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六識是依六根而發生的,六根是增上緣。也是緣六境而發生的,六境是所緣緣。因為根與境,對了別的識來說,都有生長的作用,所以也可以總合六根,六境,名為十二處。不過從眾生的身心自體來說,經中大都着重眼等六處。六處為根門,這才取六境而生六識。等到六識起來,不但是了別境界,而且是煩惱相應,取着境界。取着境界,這個身心自體,就陷在苦痛的深淵了!
   壬三:
   或六界和合,世間苦唯爾。
   對於苦聚的身心自體,佛「或」着重於物質的分類,而說「六界和合」。如說:『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數名為人』。六界,是六類,是構成眾生自體的六項因素,界是種類或因素的意義。六界是: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也叫六大。地、水、火、風四(大)界,是物質特性的分類,意義有深有淺。從淺近處說:身體的骨肉等堅硬性,是地界;血汗等潤濕性,是水界;溫熱性,是火界;呼吸運動等輕動性,是風界。這是物質──生理的一切。空界,是空間。如臟腑中空隙,眼耳鼻口等空隙,以及周身毛孔,都是空界。換言之,物質的身體,是充滿空隙的。識界就是了別,取着的六識。有了這六種因素,就成為眾生。
   眾生成就的身心自體,經上每說:『得蘊,得界,得處』,這是眾生苦聚的一切。有了這,就有了生命(約通俗說),也就有了苦迫。這正如老子說的:『吾有大患,為吾有身』。但在外道的思想中,除了這身心現象而外,還有永恆不變的『靈』,或者叫『我』,才是流轉於地獄,人間,天國的主體。其實,這是眾生愚疑的幻想產物。「世間」眾生在生死六道中受「苦」,苦因苦果的無限延續,更沒有別的,「唯」是這蘊,界,處而已。
   在佛說苦聚的開示中,一、指出了這是徹底的苦迫性:『真實是苦,不可令樂』。如不給以徹底的修治,是沒有任何希望的。二、指出了苦聚的事實,眾生才能從『靈性』,『真我』的神教迷妄中解脫出來,才有解脫自在的可能。修學出世的聖法,這是必要而首先應該深切解了的。
   庚二
   辛一:
   苦生由業集,業集復由惑,發業與潤生,緣會感苦果。
   以下,說明集諦。集是為因為緣而生起的意思。眾生世間的「苦」果,為什為會不斷的「生」起呢?這是「由」於「業集」。業,是為善為惡的行為(表業),又從善惡行為而引起的潛力(無表業)。因業力的積集,苦果就從業力而集起了。但「業集」又為什麼生起呢,這是「由」於「惑」。惑,是迷惑,是煩惱的通稱。因眾生內心的不良因素,煩動惱亂,這才有業的集起。
   說到這,應該了解一個重要的問題。要知道,業力的招感苦果,煩惱是主要的力量。煩惱對於業,有二種力量。一、「發業」力:無論善業或惡業,凡能招感生死苦果的,都是由於煩惱,直接或間接的引發而起的。所以如斷了煩惱,一切行為,就都不成為招感生死的業力。二、「潤生」力:業已經造了,成為眾生的業力。但必須再經煩惱的引發,才會招感苦果。這如種子生芽一樣,雖有了種子,如沒有水分的滋潤,還是不會生芽的。也就因此,如煩惱斷了,一切業種就乾枯了,失去了生果的力量。由於煩惱的發業與潤生,在因「緣會」合時,才有業種的招「感苦果」。所以,一般但說業感,是說得不夠明白的。假如要說業感生死,倒不如說:由無明等煩惱而感生死,說得更扼要些。
   壬一:
   業有身語意,善惡及不動。業滅如種習,百千劫不失,隨業感生死,不出於三界。
   集諦中,招感生死的業力,在五乘共法中,已經說到。現在略說「業有」二類的三業。一、「身語意」三業:這是從業的所依而分類的。身體的動作,或是惡的,如殺生,偷盜等。或是善的,如不殺,不盜等。這不但是一般的生理活動,而是帶有道德或不道德性質的身體動作。這種身體的動作,名為身表業,業就是動作的意思。由此身體的動作,引起潛在的動能,名為身無表業。這雖然無可表見,但是物質的能力化,有着招感果報的作用。同樣的,語言的表達(文字,可說是語業的身業化)中,妄語,兩舌等是惡的;誠實語,和合語是善的,名為語表業。由此語言的表達,而引起潛在動能,名為語無表業。身業與語業,屬於生理的動作,及引起的動能,都是屬於物質的。意業,是屬於心的。與思心所相應的心心所法,是意業。有人說:業的體性,是思心所。內心的活動,是意業。由內心的發動而表現於身語,這種動身、發語的思,就名為身業語業。這樣的解說,是傾向於唯心論的說明。然而,佛說善與惡的身業,語業,是天眼所見的色法。所以,說(無表)業是物質引起的特種動能,應該更妥當些。二、「善惡與不動」三業。善業與惡業以外,什麼是不動業呢?這是與禪定相應的業。與色或無色定相應的業,當然是善的。但禪定的特徵是不動亂,所以業也叫不動業。這種不動業,能招感色界及無色界的生死。因此,善業與惡業,是專指能感欲界生死的業力而說。
   無論是身語的動作,或者由此而引起的動能──表業與無表業,依佛法說,這都是生滅無常的,剎那就過去了的。「業」已剎那「滅」而過去了,那怎麼還能招感後果呢?對於這,經中或比喻為「如種」子:如草木的開花結子,雖然凋謝枯萎了,但種子還會生芽,抽枝而發葉的。或者比喻為如熏「習」:像藏過名香的匣子,香雖已經取出了,但匣里還留有香氣一樣。因此後代的學者,就成立種子說,或習氣說,來說明業力感果的可能,但這到底是通俗的譬喻而已。依佛法的深義來說,過去了,或者說剎那滅了,這並非說等於沒有,而只是從現實存在而轉化為另一姿態。可以說:滅了,過去了,不是沒有,而還是存在的。當然,這與存在於現在的不同。如物質的從質而轉化為能,決非沒有,但不能以體積,質礙等物質概念來局限他。所以業力的剎那過去,一樣的存在(當然不是現在),只要遇到因緣的會合,就會招感果報,如能的化而為質一樣。假使因緣不和合,業是永久存在的,無論是「百」劫,「千劫」,萬劫,無量數劫,業力「不」會「失」去,還是會感果的。
   眾生,「隨」着不同的「業」,招「感生死」果報,一生又一生的延續下去,常在五趣中流轉。由於這是煩惱所引發的,煩惱所滋潤的,所以無論業是怎樣的善,高尚到什麼地步,終究「不出於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
   三界,是眾生活動的三大區域。在這三界以內,永久是生死不了。所以出世的三乘聖法,就是要從根本上消除生死的原因,而不致再受三界生死的系縛,這才能實現佛法大解脫的目標。
   壬二
   癸一:
   煩惱貪鎮疑,不善之根本,疑如醉如迷,鎮重貪過深。
   再說到集諦中的「煩惱」。這是內心的不良因素,壞分子。無論是知識的,感情的,意志的,凡是不正確,不恰當的,使我們因此而煩動惱亂,引生不安定,不和諧,不自在;由此煩惱,造作種種業,更引起未來的苦迫:這都叫做煩惱。煩惱是非常複雜的,在煩惱中,「貪,鎮,疑」,是一切「不善」法的「根本」,所以叫做三不善根。根本,是什麼意思呢?這是說:一切煩惱,可以分為三大類:一、貪類;二、鎮類;三、疑類。一切煩惱,無非這三煩惱的支派流類。如愛、染、求、著、慳、諂、□、掉舉等,是貪類。忿、恨、惱、嫉等,是鎮類。見、疑、不信、□沈、忘念、不正知等,是疑類。眾生都是有煩惱的,但各有偏重。一向慣習於多起某類煩惱,就會造成不同的個性,如貪行人,鎮行人,疑行人。如三類沒有偏重的,就稱為等分行人。更詳細的,有『人情凡十九輩』的分類。
   煩惱太多,這裡不能廣說,就舉三不善來說吧!一、「疑」是愚疑,也叫無明,從對於真實事理的無所知而得名。但不是說什麼都不知,反而這是知的一類,不過是錯誤顛倒,似是而非。「如醉」酒,也「如」着了「迷」的。是的看成不是的,不是的卻看作是的;有的以為沒有,沒有的以為是有。不應該說的而說,不應該笑的而笑,不應該哭的而哭,不應該作的而作。迷迷糊糊,顛顛倒倒,疑疑惑惑,這就是愚疑的相貌;最難根治的煩惱。從他的不知來說,是不知善惡,不知因果,不知業報,不知凡聖,不知事理。從他的所知所見來說,便是:『無常計常,無樂計樂,不淨計淨,非我計我』。不是對於真實事理的疑惑,就是對於真實事理的倒見。二、「鎮」:這是不滿於境界而引起的惡意。如發作出來,就是忿,是諍,是害,是惱怒。如藏在心裡,就是怨,是恨,是嫉妒。這種過失,是非常嚴「重」的。不但因此而作壞事,有些好事,也因為不能容忍,一念的鎮恨心起而破壞了。我們與眾生間,從過去到現在,都有着密切的關係。所以應有慈悲心(無鎮害心),才能有利於自己,無損於別人;才能做到自他和樂,自他兩利。可是鎮煩惱,是恰好的反對,成為窮凶極惡的罪惡來源。經上說:『一念鎮心起,八萬障門開』。又說:鎮如火一樣:會『焚燒諸善根』。三、「貪」:這是染着自我,及有關自己的一切。顧戀過去的,耽着現在的,希求未來的。雖不是鎮火一樣的嚴重,卻是水一樣的滲入,徹骨徹髓,「過」失極其「深」切。貪愛,主要是自我的愛戀,從現在到未來。如對人,那就是愛我的父母,我的兒女,我的兄弟姊妹,我的朋友等。對事物,那就是愛我的財富,我的事業,我的學問,我的名譽等。有了貪心,雖是可以做成很多的好事,但由於以自我的愛染為本,所以是不徹底的,有時會一轉而起鎮他心,鎮是愛的相反面。愛到極點,有時會鎮恨到極點。神教說:『上帝愛世人』,我想在他們想像中的上帝,這話是對的。因為愛極了,所以會恨到極點,如洪水為災,幾乎使人類與動物絕了種(見《創世紀》)。
   這是『上帝愛世人』的最好事例,因為有愛就有鎮,愛與鎮是難得分離的。所以從佛法來說,這是凡夫的真面目。庸俗的神教徒,還能想像出超庸俗的真正道德嗎?而且,有了愛染,染着了一切,一切的變動,就會牽動自心而引起苦痛。所以佛說:『愛生則苦生』。
   癸二:
   佛攝諸煩惱,見愛慢無明。我我所攝故,死生永相續。
   煩惱的三大分類,可說是專約欲界,尤其是約人類而說。如在色界與無色界,鎮恚就不會生起了。所以,「佛」在統「攝」一切眾生所有的「諸煩惱」中,又另有「見、愛、慢、無明」──四煩惱的分類。這是可從種種意義,作不同解說的。現在略說三義。一、古德稱此為『四無記根』。並非嚴重的惡性,而卻是煩惱的,名為有覆無記。研討到微細的煩惱,這四者被發見出來。特別在大乘的唯識學中,這四煩惱,是被看作與第七識相應的煩惱。在沒有證真理,斷煩惱的聖者,這四煩惱是一直沒有離開過的,成為眾生煩惱的內在特性。在這一解說中,稱為我疑,我見,我慢,我愛。本來沒有我(常住不變自在)的,看作有我,名我疑。由於自我的錯覺,因而執為確有的,名我見。由於執有自我,而對自我有妄自尊大感,名我慢。不但妄自尊大,而且愛戀此自我,名我愛。一切眾生自我中心的活動,就在這種內在的煩惱特性下開展起來。二、在《阿含經》中,常見到這一系列的分類。拿人類來說:從煩惱而來的錯謬,可以分為二類:一、認識上的錯誤,名為見;這只要有正確而堅定的悟解,就可以改正過來的。二、行動上的錯誤,稱為愛;這要把握正確的見地,在生活行為中,時時照顧,不斷磨練,才能改正過來。所以有的說:『知之匪艱,行之維艱』。在從凡入聖時,斷了部分煩惱,但還沒有究竟,稱為『余慢未盡』。慢是微細的自我感,及因此而引起的自我中心活動。如徹底斷盡了,就得到解脫。不過,羅漢們的習氣還沒有淨,習氣就是最微細的無明──不染污無知。如能這也斷盡,那就真正究竟清淨了。三、疑──無明,為一切煩惱的總相。如由此而分別起來,屬於知的謬誤,是見;屬於情的謬誤,是愛;屬於意志的謬誤,是慢。一切煩惱,總不外乎這些。
   每一煩惱,都有發業與潤生的功能,也就都有集起生死的力量。但最根本的煩惱,是什麼呢?在四諦的說明中,以愛為主,因為愛是染着而起苦的根本。其他經論,總是說:無明為本;我我所見為本。這可以舉一比喻:如人陷身在棘藤遍布的深草叢中,眼目又被布蒙蔽了,怎麼也不得出來。眼目被蒙蔽了,如無明。棘藤草叢的障礙,如愛。所以經中,也說無明及愛,為生死的父母(因)。但陷身在棘藤叢草中,想要從中出來,那末眼目蒙蔽的解脫,是首要的。所以理解到:無明為生死的根本,而解脫生死,主要是智慧的力量。無明,不是說什麼都不知,反而是充滿迷謬的知。其中最主要的,是不知無我我所,而執有自我,執著我所的一切。所以,無明就是『愚於無我』;從執見來說,就是我我所見了。我,是『主宰』的意思:主是自己作得主的;宰是由我支配他的。所以我我所見,是以自我為中心,而使一切從屬於我:我所有的;我所知的;我所支配的;一切想以自己的意欲來決定。眾生在有意無意中,確是這樣的營為一切的活動。這是以自我為中心而統攝一切的(當然,就是大獨裁者,連西方的上帝在內,都不會完全成功),也是如膠如漆而染着一切的;這是一種凝聚的強大向心力。這樣的活動所成的力量(業),就是招感生死,而造成一個個眾生自體的力量。眾生自體,本沒有不變而獨存的自體,如外道所說的『神我』,『靈性』,而只是身心(五蘊,六處,六界)的總和活動。由於「我我所」見的執取,才生起自我(常恆自在的)的錯覺。由於我我所見「攝」取的緣「故」,就會造成向心力,而凝聚成一個個的自體。但這是從業力招感的,而業力是有局限性的,所以經過多少時間(一期的壽命)就業盡而死亡了。(也有因為福盡及橫死的)。但我我所見為本的煩惱,還在發揮他的統攝凝聚力,這才又引發另一業系,展開一新的生命。眾生就是這樣的「死生」,生死,「永」遠的「相續」下去,成為流轉生死,茫無了期的現象。
   己二
   庚一:
   苦集相鈎纏,死生從緣起,佛說十二支,如城如果樹。
   四諦的苦諦與集諦,已約略說明了。現在要說緣起法門,緣起就是集苦相生的豎的說明。要知道,不只是由集而生苦,苦也是能起集的。如眾生在感到了生的苦報後,依此業感的身心苦果,又有煩惱與業的活動。所以,「苦」與「集」是互「相鈎」引,互相「纏」縛,也就是展轉為因果的。明白了這,對「死生」的「從緣」而「起」,已有了扼要的了解。要知緣起說的主要意義,是說:一切的存在,都是從因緣而起的。那因緣,也還是從因緣而生的。所以每一存在的事物,從過去看,都是從因緣而有的,這就是果了。從這而看到未來,又都有影響未來的力量,所以這也就是因了(且約前後因果說)。在這樣的見解下,神教的創造說,成為不可能。因為一切由神而生起,而神卻是不從因有的。這種為因而不從因有的創造者(神,作者),是非現實的,僅是幻想的產物。所以,佛說生死無始。拿苦與集來說:苦從集生,而集又依苦而起,一向是這樣的展轉相續。如從一點鐘而到十二點,又從十二點而到一點鐘,不能說最初從何而起一樣。生死的無始相續,就是從緣起的正見中發現出來。
   「佛說」緣起,因隨機不同,所以有不同的開示。「十二支」說,只是說得更完備些,成為佛教緣起說的典型而已。如說集與苦,也是緣起。或說三支:煩惱,業,苦。從煩惱起業,由業感苦果,又依苦果而生起煩惱。或說五支,這是《阿含經》中常見的,就是:愛,取,有,生,老病死。或者說十支,是: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或說十二支,就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有緣生,生緣老病死。十二支,就是十二分。在眾生生死延續的過程中,觀察前後相生的因果系列,而分為十二。古人稱此為『分位緣起』,是很有道理的。也惟有如此觀察,才能充分明了生死延續的過程。但緣起的原則是一,而說明是可以多少不同的。研究起來,這十二支,應該是不同說明的總合,所以也不一定專依古人的分位緣起說。佛說十二支緣起,有種種譬喻。或說「如城」:眾生在十二緣起的因果系中,像在四周圍繞的城中,不得其門而出。可以出來的地方──城門,又有守衛巡邏的,所以過門也不能出去。眾生在生死中,雖有可以由此而解脫的地方,但為煩惱所困惑,一直沒有衝破這緣起的連鎖,而得到解脫。又說「如果樹」:如從種子發芽,生枝葉,開花,結果;果實又成為種子,又會發芽生葉。雖然在前的不就是後來的,卻有因果的密切關係。種果相生,一直延續下來,拿這作為生死緣起相續的比喻,是最親切不過的。
   庚二
   辛一:
   無明之所覆,愛結之所系,有識身相續,相續而不已。
   緣起支的敘述,很多是從識支開始的,所以經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可是,在識支以前,有的又加上無明與行二支,成為十二支。在《阿含經》中,一再說:『無明覆,愛結系,得此識身』。無明,愛(行),識三者,可以看作完整的,獨立的緣起說。等到與識支以下相綜合,才成為十二支的。現在,先從這三支自成統系的意義來說。
   「無明」「所覆」,「愛結」「所系」,在上面的譬喻中說過。生死流轉,如陷身在棘藤深草叢中,眼目又被蒙住,不能脫離一樣。無明,是知的迷謬錯亂,所以像布物的蒙蔽了眼目。經上說:『真義心當生,常能為障礙,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無明確是對於通達真實義的智慧,起着蒙蔽障礙作用的。愛有染着的作用,使人系縛在生死中,所以譬喻為結。從煩惱來說:無明是屬於知的,是認識上的錯亂;愛是屬於情意的,是行為上的染着。有了這兩大因緣,眾生就感到了「有識身」──眾生自體,而「相續」的流轉生死。這也就是無明為父,貪愛為母,和合而生生死眾生的意思。與經說的:『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也大體一致。這三事,說盡了生死流轉的主要項目。得有識身,是有取識的結生相續,為一新生命的開始。這樣的無明,愛,識身,無始以來,從過去到現在,現在到未來,一直是這樣的,不斷的「相續」「不已」。
   在一般的十二支緣起中,第二支是行,行是業的別名。行業,不是別的,只是與愛相應的,思心所所發動的行為。所以三事說的無明,愛,識,與十二支中的無明,行,識,是可以相通的。如從十二支的立場來說:識是現在這一生的開始。拿人來說,就是當父精母血結合時,有識的剎那現起,因而結成有心識作用的新生命。這樣的有識結生的新生命,從何而來呢?這是從前生的業種所引發的;業就是行支。當前一生的最後死亡時,雖然身心崩潰了,但過去所造作的業能,並未消失;等到因緣和合,就隨着業力善惡的不同,而得或苦或樂的果報體,成為一新的個體,新的生命。行業的感果,是離不了煩惱的發業與潤生的,無明就是煩惱,是以我我所見為攝導的煩惱的總名。這樣,由於過去世的煩惱──無明,有過去世的業──行;從過去世的煩惱與行業,才有現生的生命開始──識。從無明而行而識,說明了從過去到現在的生死歷程。
   辛二:
  緣識有名色,從是有六處,根境相涉觸,從觸生於受,緣受起於愛,愛增則名取  ,因是集後有,生老死相隨。
   十二支中的識,是一期生命的開始。有些經典,從識支說起。這因為,推求現實的身心活動,到達識的結生相續階段,已到了生死業報識的核心。後代唯識學者,以異熟的阿賴耶識為中心,來說明生死雜染的一切,可說是吻合佛意的。「緣」此結生的「識」,就「有名色」支的生起。名是心理的,色是生理(物理)的。由於識的結生,身心就開始發展。照經上說:不但因識而有名色,也因名色而有識。這意思是說:我們的一切身心活動,是要依於有取識(唯識學中叫作阿陀那識)的攝取而存在。反之,也因為身心的活動,有取識才能存在。正像沒有領袖,就不可能有群眾的組織活動;如沒有群眾,領袖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但在十二緣起支中,着重在識緣名色。應解說為:名色是精血和合以後,還是肉團的階段。
   「從」此名色而進一步的開展,就生起眼,耳,鼻,舌,加上身,意,「有」了「六處」的差別,這己到了形成人體形態的階段。
   胎中雖有眼耳等根,還不能見色聞聲等。一到出了胎,從此六「根」開始了與六塵「境」界「相」關「涉」的活動,根境相觸而起一般的認識,叫做「觸」。根境識三者,因觸而和合,也可說因三者的和合而有觸。認識開始,就到了重要的關頭。在觸對境界時,首先發生了合意的,或不合意的,或非合意不合意的反應,這叫可意觸,不可意觸,俱非觸。不幸得很,眾生的認識,是不離無明蒙蔽的──『無明相應觸』。所以觸對境界後,就會依自我中心的執取,起種種的複雜心理,造種種的善惡行為;生死輪迴,是不能避免的了。佛所以教誡弟子,要『守護根門』。在根境相觸時,如有智慧的觀照,就稱為『明相應觸』,那就能從此透出,裂破十二緣起的連鎖。
   「從觸」的可意或不可意,當下就能「生於受」。可意的,起喜受樂受;不可意的,起苦受憂受;非可意不可意的,就起舍受。如有智慧而正念現前的,就不起味着,不為情感的苦樂所惑亂;否則就危險了。
   沒有正念正知的,都是依「緣」此或苦或樂的「受」味,生「起」深深的「愛」著:愛着自我,愛着境界。這時候,已以主動的姿態,對生命與塵世,傾向愛戀而作不得主。此後,只有愈陷愈深,無法自拔。上面從識的結生,說明了身心的開展過程,以及對境而引起內心的活動情況。觸是認識的,受是情感的,愛以下是意志的活動了。
   內心有了「愛」染,愛心的「增」強,就進展到「名」為「取」。取有四:執取自我,叫我語取。一般的追求五欲,叫欲取。而宗教與哲學家們,不是執取種種錯誤的見解──見取;就是執取種種無意義的戒條,苦行──戒禁取。這是從愛染生命與塵世,進而作思想的或行為的取着,造成世間一切苦難的結局。
   愛與取,正是依着煩惱而有的一切活動。「因」此煩惱的活動,就起「集」成「後有」的業種。這在十二支中,叫有支。有,是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就是三界的生命自體。但這裡所說的,不是現實生命的存在(有),而是能起後世生命的業力,也可說是未來生命的潛在。有了這,那末現生死了以後,未來識又會結「生」。生了,就不能不「老」不「死」。生老死的「相隨」而來,便是未來生死相續的簡說。
   十二支,可以分為三世,有兩重因果:過去因(無明與行)生現在果(識,名色,六處,觸,受),現在因(愛,取,及有)生未來果(生,死老)。同時,前生以前有前生,後世以後(如不了脫生死)有後世,三世因果相續說明,就是無限生死相續的歷程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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