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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SR son毛泽东政权是帝制传统
送交者: ccplie 2011月11月20日08:02:30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数学家孙经先的研究: 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真相汉章 于 2011-11-20 06:29:24
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族史上,所建立的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一九四九年十月开国以后,至今年一九九九年十月是整整的五十年了。为纪念这个不平凡的半百大寿,大陆上和海外若干地区,均将有极大规模的庆祝活动。“传记文学”社社长刘绍唐先生有鉴及此,乃电嘱笔者撰文随喜。我们都是这个时代的过来人。五十年来,祸福身受,真是感慨万千,一言难尽。尤其是我们学历史的老兵,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人相食,眼看他打砸抢;再眼看他改革开放,起死回生。我辈虽偷生海外,谁管中原兴废事,但是身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对母族的兴衰祸福,也是永远摆脱不了的心事。“安危他日终须战,甘苦来时要共尝”。纵无刘社长的吩咐,我们能无骨鲠在喉?

  记得远在一九二三年,当时炙手可热的霸主吴佩孚将军,在洛阳大做其五十大寿。那位对帝制复辟,情有独锺的康有为,赶去溜须,并送了一副寿联,曰:“牧野鹰扬,百岁勋名才一半;洛阳虎踞,八方风雨会中州。”我们如果未能免俗的,把中共享枪杆打下的这个政权,也当作一个传统的“朝代”来看,从传统朝代的兴亡规律,和现代革命政党盛衰的前例来推论,今后如不发生严重的纰漏,则中共的红朝,应该也有个“百岁勋名”才算正常。但是今日我们要为“人民政府”这个阶段,在民国通史中,记一笔流水账,我们就只能记其过去的史迹与功过。至于它下一个一百五时年要变成个什么样子,将来的史家自别有着录,后事还须问后人,毋须吾人预为操心。所以今日史家为人民政权结账,只能算是半途而论之,斯即拙篇标题“半论”的意义之所在也。

  回忆邓公小平在一九七八年三起之时,那个被老毛搞的要死不得活的“人民中国”,顿时气象一新,国内国外,众口交赞,许为“小平中兴”。当时邓也曾说过,由于年老的关系,他只预备掌政十年,即行“交班”。海外闻文之,颇为之扼腕。我们真希望,邓公当国,万岁万万岁也。因此在邓公执政五年之后,笔者不揣浅薄,曾着文评之,说他老人家,“十载功勋才一半”,希望他能全始全终,一竿到底,把“小平中兴”晋级为“光武中兴”,不要搞成个 “同治中兴”,半途而废就就好了。但是笔者读史数十载,对历代圣主昏君,也可说是“阅人多矣”。“若是当年身便死,此身真伪有谁知”的个案太多了。从周公摄政流言,王莽谦恭下士,到老蒋及身而败,老毛死有余辜。都是突出而并不稀罕的例子。蒋、毛二公,“若是当年身先死”:蒋若死于抗战胜利;毛若死于建国初期。朋友,他二公在中华民族的地位,谁能相比?不幸二公都健康长寿,结果弄成蒋公死后,几无葬身之地,毛公也落得个万民鞭尸的下场。他这个“纪念堂”,将来如何关闭?读史者批览往例,偶念及此,能不废书三叹?因此当年笔者对邓公的观察,也觉得他老人家正在历史上走钢索。成败之间,在邓氏盖棺之前,史家固不敢预作论定也。果不其然,时未期年,邓公就搞出,中华国史上前所未有底血洗天安门的败笔来。终于弄得真伪难分,前功半弃……时代的悲剧和历史的残酷,一至于此,真警人肺腑。

  应有百年之寿的中共政权现在话说回头。吾人根据何种星象,而敢说当今的中共政权有其百年长寿也。记得他们贵党的毛主席不也曾说过,一个革命政党的生命,正和一个人的生命一样。它也有其青年、壮年、中年、晚年诸阶段;最后也逃不了生老病死的自然定律。毛主席生前,被全国人民不知叫了几万万万次的“万岁”。最后还不是只活了八十四岁就龙驭宾天了?他底政党和政权,能活到一百岁,也就够长的了。君不见,那个功在国族的老大哥国民党,不是活了一百岁就完了?一个革命政党原有它底革命任务要完成。任务完成了,没有再生存的必要了,它会自然的寿终正寝。反之,它如果违反历史规律,胡作非为,它也会被时代和人民所遗弃,不能享其天年,自招横死。君不见二战前,西欧的纳粹党、褐杉党,和二战后东欧的布党、劳动党、工人党等等不都是如此?

  中国共产党也是个有机体。他如果完成了它底历史任务,百年后,它自会寿终正寝。它如胡作非为,重蹈其故主席毛某的覆辙,那历史家就无法逆料了,这在历史学上便叫做“偶然”,“偶然”是上帝也掌握不了的。因此今后中国历史的发展,是循常规的“必然”道路前进;或是中途转折,发生了“偶然”的顿挫,将来历史家自然会有更详细的交代,我们今日就不能越俎代庖了。在重复一句,我们今日只能半途而论之也。

  可是今日的历史,却是将来历史的背景。吾人如能看清了今日历史的特性,那么对历史转型的下一阶段,也未始不能略探端倪。这种预测,古史家和宗教家名之曰“因果”。现代社会科学史家,则视为历史形成的造因(Historical Causation)。知其因,原可测其果,只是在因和果之间,要没有变量才好,而变量也是历史发展之常规,任何向前发展的历史,皆无法完全避免之也。

  余尝面告张学良将军曰:“您一时冲动,搞起了个‘西安事变’;西安事变不但改写了中国历史,也改写了世界历史。”呜呼,西安事变就是个历史学中的“偶然”;星象学中的“变数”。举一可以反三也。因此吾人之所以能预祝人民政府百年长寿者,期其一帆风顺,富贵寿考也。下世纪中,如半路杀出程咬金,搞出另样的“西安事变”来,则一切自当别论矣。

  人民政权在转型末期的特性然则今日大陆上的人民政权,在近代中国社会文化转型史中,又有些什么特性呢?回答这个问题,吾人要知道,过去五千年的一部中华通史,实是一部“帝王专制史”;而今后五千年(至少一千年吧)的中华通史,将是一部“民主政治史”。此一转变,实是任何人力、物力,皆不能逆转者也。这就是吾人所谓的历史的“必然”。

  但是“帝王专制”,所牵涉的非“帝王”一人而已也。它是个政治社会文化相互配合的特殊制度的集体运作。也是一部统治机器的有效操纵。“民主政治”亦然也。它是一种制度;也是杜威、胡适师徒,口口声声的所谓“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也。所以从帝王专制,要转变成民主政治,不可一蹴而几。二者要从政治经济转型开始,而一转百转,要全部转完,实非数百年不为功也。所以笔者在不同的拙作里,曾一再批驳,主张毕其功于一役的“一次革命论”,为胡说幻想也。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这一转变的程序,大致始自“鸦片战争”(1839-1842)。要经历两百年以上的艰苦岁月,始可粗告完成。换言之,时至二十世纪之末的今日,我们已转了一百六十余年了。今后如不横生枝节,乱出纰漏,再过四五十年,至下一世纪中叶,我们这一历史转型就可结束了。

  明乎此一宏观历史的大潮流,我们就不难看出,大陆上今日当权的人民政府的特性之所在了。谨条列四项如下:

  (一)它是“转型期”(“历史三峡”)中,最后一个有阶段性的政权;(二)它具有中间性:前有帝王专制的遗传,后有民主政治的远景;(三)极权政府和独裁领袖的权力递减,从绝对权威,递减至依法治国;(四)它具有其千载难逢的机运,来结束这场转型运动而驶出历史三峡。

  以上所述,当然只是今后中国历史发展之常规(natural course);四十年时光,白驹过隙,一瞬即逝,或不致横生枝节,乱出纰漏,则阿弥陀佛矣。反之,则今后国运、族运如何,就不知伊于胡底了。

  今且根据上述这个转型末期政权的特性,对这段中共政权五十年的史迹,妄师庖丁之解牛,略作爬梳,以就正于高明。

  毛前毛后两大阶段近五十年的中共政权,很清楚的可以分成毛前毛后两大阶段。毛泽东生前当国,前后凡二十八年(1949-1976),从完全正确,到完全错误,最后把八亿人民,都整到家破人亡的绝境;古老民族也被他弄到了人相食,和亡国灭种的边缘,自成五千年国史上,前所未有的一个特殊阶段。毛死后迄今又已二十三年(1976-1999)。从华国锋的“凡是派”,邓小平的“开放派”、“两制派”,再到江、朱、李三雄接下去的“两制派”、“走资派”,让苦难的人民大喘一口气,虽不免也有过坦克上街,杀人不眨眼的恶劣嘴脸(这原是个极权遗传下,绝无必要的败笔),但是大体说来,还是相对的国泰民安,颇具升平气象,也自成一个完整的,起死回生的,值得读史者歌颂的第二个阶段。

  吾人如果把这悬隔霄壤的一国两段的历史连接起来,做个鸟瞰分析,我们就可以约略地看出近代中国,从“帝制”转向“民主”底清楚的阶梯,和明显的脉络。它前一段显然是两千年帝制的尾声,和回光返照;后一段则分明是社会经济变质(从农业经济转向工商业经济),独裁制随之滑坡,独裁者权力也随之递减,极权政府更是亦步亦趋地,走向法治民主之必然的方向也。

  老江今日似乎颇有点不甘心,还想试试来个自我核心化,回头向纪念堂学习一番。老江,这一着是屎棋,碰不得也。这种“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心理,原是阿Q 公时代之时势也。如今中国政治转型,已进入一个法制民主的新阶段,您如果还要回头向和尚学习,也去试摸一下,可能就要挨“性骚扰”的官司,而吃不了兜着走也。今后中国的政治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永久性的“接班制”的问题;诸公如误为只是共产党培训(第四梯队)“接班人”的问题,那就为毛、邓二公的人治思想所误导了。转型期中,各个阶段自有其不同的主题,不可照抄也。愿当政者慎,毋河汉斯言。

  两部法律治天下请先谈谈,由毛氏当国,为帝王专制,作回光返照的,这个第一个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便是毛泽东一人当国。在毛氏一人当国二十八年中,全国疆土远大于欧洲和美国。中国的人口也从六亿增至八亿。他一人统治了这样的一个大国至二十八年之久,竟荒唐到全国只有两部法律:一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另一部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宪法在毛氏时代,只是一张废纸。其中一条也没有真正实行过。连那位依法选出的“国家主席”刘少奇,最后竟然被红卫兵抓走,失踪了事。一部宪法连个国家主席的性命,也保护不了,其为废纸可知矣。

  至于“婚姻法”,在百法皆废的情况之下,何以能依法独行?写历史的人怀疑这是毛氏羁縻开国功臣和老干部的手法之一。大家既然打下了天下,进了城,食色性也,在这花花世界里,大小功臣自然都应该享受点“歌儿美女”(赵匡胤的话),乡下的黄面婆也得让让位才好。中国历史上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的方法便是这样做的。蒋氏父子败退台湾,早年在台湾也搞了一段性开放,其作用也在此。所以中共“进城”之后,迫不及待地便推出一部新婚姻法来,这显然是经过毛泽东特别许可的,甚或是他特意设计的,也是含意深远的,虽然后来证明,并无此必要也。

  一国无片纸之法,如何加以治理呢?笔者初次回国,还是四人帮当权时期,我曾很诚恳地向接待我们的干部们请教,他们也很得意的说:“我们虽然没有法律,我们的党,自有政策。我们用政策代替法律。”可是政策又是如何制定的呢?现在我们研究国史的和党史的都知道,中国共产党长征以前的政策,原是“共产国际”制定的。长征结束,直至解放前后(大致是从一九三五─一九五六),则是党的中央政治局,集思广益,集体制定的。到一九五七年反右以后,渐渐的,则是由毛泽东一手炮制了。到毛氏生命最后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九六六─一九七六),则毛的词组只字,都是法律。由于毛氏年高,言语不清,还要透过一位一脚踢的娘姨张玉凤女士的独家传译,才能传达于中央政治局,再布达于全国。

  再者,在毛氏独裁初期,他所强加于全国的个人意志,还可叫做政策。渐渐地就变成荒淫暴君的意气用事了,到他最后的十年,那简直是语无伦次的胡作非为了。对这种胡作非为,毛未始不自知。所以他在文革后期,告诉他底美国朋友斯诺(Edgar Snow)时,也苦笑地承认他自己是“和尚打伞”。不意斯诺这个“中国通”,居然不懂这句中国歇后语,回美国之后竟大作其独家报导,说毛氏自述是个带着伞旅行的“孤独的和尚”;一时欧美“中国通”和媒体,都为之大惊失色,大家对这个“孤独的和尚”,所做不同的评估,也一时俱来,把我辈流落海外的老华裔,弄得啼笑皆非。

  因此毛泽东这个“孤独的和尚”,一人治国的政治模式,不特是中华五千年史所未有,近代世界史上(除非拉两洲中少数原始部落国家之外),也是闻所未闻的。

  毛氏独裁的主客观条件中国为当今世界独一无二的古文明大国也。五千年来,它出了多少圣贤豪杰,和才智之士。就是共产运动在中国初起之时,也是志士如云,杀身成仁的青年烈士,随处皆有的,怎么到头来,竟让这么个“打伞的和尚”,乱搞一泡呢?其实这也只是个社会文化转型的短期现象。在这转型期中,传统的典章制度是被玉石不分的全搞砸掉了。新的典章制度还要经过两百年,才能慢慢的磨练出来。在这个真空时代,你叫我们这个大权在握的“打伞的和尚”喳办呢?毛氏曾公开的说过,他压根儿不相信什么“法治”。他说只要在“人民日报”上写篇社论,然后推行起来,一竿到底,要啥鸟法律呢?他更不相信民主选举。他知道在他自己的经验里,所有的选举都是假的,只有枪杆出政权才是真理。共产党的“天下”,是解放军打下来的;他的“主席”,是“中央派的”,啥鸟选举?【作者附注:在今后十年二十年之内,所有毛泽东的选集和未选集,都会计算机化的。上引毛语录,在秒速亿次的检索程序上,一揿便是,有心的读者将来自可查阅。纵在目前,检索亦触手可得,笔者自己,亦每有前论。本篇因篇幅有限,就不细注了。读者谅之。】

  总之,形势比人强。毛泽东这位小学国文教员出身的农村知识分子,和农民们起义的领袖,本质上他是和陈胜、吴广、刘邦、刘秀、黄巢、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等英雄好汉们是同一种动物,只是时代不同,在思想行为上,略加点时代色彩罢了。他们底心理状态,都永远脱离不了中国式的“做皇帝”,那套老底子,和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那个老社会。如今皇帝是不能再做了,但是从传统的“帝王专制”,转向现代化的“民主法治”这项必然演变的程序,他老人家就无此视野了。至于现代政治家所应具备的,有关民主法治的一般常识和基本概念,例如“人权”、“法理”这些观念,在他脑海里也是连影子也没有的。毛对现代人权的认识,实在是连“权利”、“权利”都搞不清楚。遑论其它呢?毛氏对法律的认识,也停滞在两千年前传统法家的层次。他所知道的法律,只是惩人之法的“王法”和“刑法”而已。他对现代法理学(Science of Jurisprudence)中底保民之法(保护人民不让恶政欺压,孟子所谓“保民而王”)的基本概念,可说是一张白纸。但他强辩足以饰非,硬说这套西方的正统文明,只是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不值一顾。至于马克思主义的法理学,又是什么东西,则他连写标语的知识也没有了。自己不知,却强不知以为知,以天纵英明自许,绝无任何虚心来向他人请益。【笔者附注:列宁就不同了,列宁原是西方传统法学训练出来的律师,他对这两造不同的法理学,自有他的另一套“列宁主义”的诠释。虽然也流于偏激,却远非毛氏所能及也。在虚怀若谷、礼贤下士的学习态度上,毛甚至不如蒋介石;当然与孙中山就更不能相比了。】

  不过毛对现代社会科学之无知,在早期中共的领导阶层中,也并不是个太大的例外。那时在共党组织中最骄傲、最抓权的“国际派”,像王明、博古、李三立、瞿秋白、张闻天等人也不无如此。而且他们反而没有毛的笃实、苦干,和对中国社会本质,所具有的调查研究的精神。跟他们相比,毛反而有鹤立鸡群的领袖形象。

  毛泽东还有另一套本领,非若辈所能及:毛公善读中国线装古书,精通中国传统的“帝王学”,尤精于玩弄古法家的“权术”,以及打原始农民战争的那套土“兵法”。毛对这套传统帝王学的艺术之掌握,那才是英明天纵,雄才大略,文武双全,全国无两。他就是靠这一套先天的禀赋和后天的经验,终能在党内压倒群雄,异军突起,最后竟能赶走蒋氏,而统一大陆的。起阮籍于地下,可能他又要说,天下无俊杰,使竖子成名了。但是,朋友,我们第三世界,搞工业化,曾有个名词叫 “恰当技术”(appropriate technology)。你引进科技,要恰合你当时社会国家的条件。时间未到,你就躐等的大搞其“高科技”(high technology),过犹不及,那您就反而是制造瓶颈,而开其倒车了……毛泽东那一套,在落后的中国,反而比胡适等“人权派”那一套更恰当,更 appropriate,所以他能打天下,而人权派不能也。但是,时变而思想不变者臭。等到人权派那一套,逐渐变成适时的恰当技术了,毛还未死,却顽固不变,那他就变成封建落伍,成为结束帝王专政时的最后一个荒淫无道的暴君。(事实上,中共在八全大会中发生的反毛暗潮,就是因为毛在这一新阶段,已变成了一个阻挠进步底反动独夫的结果,见下节。)这原是转型时代政治的特征啊。毛也是一个时代的牺牲者。夫复何言。

  毛的个人崇拜,刘是始作俑者根据党史上一般的说法,毛之窜升至全党一人,实始自一九三五年的遵义会议,让他当上了军委主席,取得了军权,从此抓住了枪杆,至死方休。其实它真正地变成全党一人,却是在一九四五年四月中共七全大会期间,由刘少奇搞“个人崇拜”,一手推上去的。盖中共经八年抗战的迅速发展,至此已拥有半壁河山。那时以刘少奇副主席为首的毛派若干高干,为着与党内国际派争党权,和党外国民党争政权,乃突出毛氏,为独揽大权、超出全党之上的最高党魁,来领导对外斗争,和对内清党,刘少奇的第一着棋,便是树立“毛泽东主义”为全党最高指导思想,其地位仅次于马列主义。但毛氏那时正谦恭下士之时,不愿亦不敢与马列平坐,乃自请改“毛泽东主义”为“毛泽东思想”。这一个由七全大会一致通过,并载入新党章的“毛泽东思想”的权威之树立,毛泽东就不再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普通党员了。他在一夕之间就变成苏联布党的列宁、中国国民党的孙中山了。

  且抄两条,七全大会后的中共新党章,以见毛在党中的超越地位:

  (总纲)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第一章,党员)第二条:凡党员均有列义务:

  (一)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摘自党章原文,载刘少奇等箸“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党员”,一九四八年香港红棉出版社再版,新民主出版社经销,页一─三。)毛泽东经过七大在新党章中树立了特殊地位以后,很自然的便发生两项后果。第一便是中国共产党自此以后,就变成毛派的极权政党,和毛氏个人的政治机器了,其它党内反毛非毛的派系和个别党员,不是被关被杀,被清出党,就是在党内靠边站(像朱德元帅那样)。这项发展正和与它斗争最尖锐的敌党──国民党的发展,殊途同归。自此以后,发生在战后中国的两党斗争,就逐渐变成蒋、毛之间的(和刘邦、项羽一样的)两人之争了。第二个后果便是,这种极权式的革命政党中的独裁领袖,他底独裁权力是只能上升,而不能下降的;同时他底政治特权,也未有不被滥用的。这就是麦克斯?韦伯所说的,绝对权力,绝对腐化的必然后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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