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對於受過現代教育的頭腦來說這是個簡單得有點粗俗的形容詞,是對人性狀態的一種尖酸刻薄的評述。它的任何能夠引起學術興趣之處已經全部被替換成了其他更中聽的詞語(自我利益、偏好、衝動、本能)。然而這些修飾之辭既沒有把這個詞從日常使用中擠掉,也無法緩和它的批判力度。
關於貪婪我們究竟能夠在哪一點上完全達成一致?也許是這樣的:它是種令人不快、危險,然而不可避免的東西;它是種激烈而極端的欲望;它損害到了其他人並且因此對於自身也有着潛在的破壞危機;它因此應該同時受到來自個人和集體的約束。貪婪最中心的迷惑力來自它的矛盾性:它是我們內心深處一種令人心滿意足但卻潛在着致命危險的熱情,在我們的自然存在和社會存在之間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微妙的平衡。
貪婪也是我們在相互的權力角逐中一件策略性武器;它的出現與其說是個事實不如說是項指控。我想指出的是儘管這個單音節詞過於直截了當,它至少完全能和眾多花里胡哨的現代社會理論一樣用來分析、比較並判斷———如果不是做得更好的話。不過它大部分是在一個學術頭腦拒絕涉足的領域———感覺———中運行着的。這就使我陷入一種兩難狀態:如果嘗試用學術語言來闡釋貪婪就會濾掉我想要抓住的那些感官性意義。與其從給出的定義開始論述,我不如嘗試在論述結束後再得出一個定義。不過我得先從這個詞開始。
語義學
貪婪是一個非常古老的詞語,已深深紮根於英語語言之中(graed,groedig, graedig)並且在北歐各語言中也有着一長串同源詞。其中每個都打着本能的烙印。《牛津英語詞典》中對貪婪的解釋是“對食物或飲料的過度渴望,或是過度消耗;貪吃,渴求,饑渴。”貪婪就不懷好意地蹲伏在從獸到人的門檻上。這種獸性意味在例如德語裡Fressgier這樣的詞中表現得再明白不過了,因為 fressen更多地指餵食動物而不是人(essen)。
權威的現代詞典給這個詞的發展歷史分出了一系列的階段。首先是貪吃,接下來才是一套緊密相連的有着性的意義的詞語:欲望,貪戀,縱慾。在這個層次上它的含義已和羅曼斯語系例如西班牙語中的voraz和codicia的意思有了交匯。這無疑是“消耗”意義的延伸,指的是性慾滿足上的放縱無度(如德語裡的Fresslust)。[1]至於在英語裡,它的詞源發展則是從貪吃到縱慾,而不是與此相反。如果你要表達得更生動,你可以貪求一塊巧克力鬆餅或是向一塊蛋糕發起進攻,但更大的可能性是你會在性慾快樂中放縱自己。[2]
貪婪比較原始的意義都圍繞着消耗,而較近的則是關於物質積累。從權威現代詞典中對貪婪的描述我們能夠看到其意義從無意識的原始獸性逐漸轉變為一項更加自覺的物質方面的罪惡:“對財富或收益過度的渴求或嚮往……過多或貪求的欲望”(《牛津英語詞典》)。同樣地,這種語義上的延伸在其他很多種語言裡也能找到對照。[3] 《讀者文摘字典》中對這種現代意義上的交疊做了描述:
貪婪(名詞)對於物品———特別是金錢———自私和貪得無厭的占有欲;貪心;渴求。
貪婪的(形容詞)(1)對占有或收益過度渴望的;貪心的;一味攫取的。(2)暴飲暴食的;如饑似渴的;貪吃的(古英語中為graedig)。[4]
這一層新添的含義是與歐洲的商業和工業化社會相伴而來的。儘管如此,大部分新編詞典仍然認為原來那個表示本能反應的意義並非遠古歷史在語義上留下的殘跡,而是貪婪在其現代意義中不可分割的,活生生的感官基礎。貪婪在我們的肚腹上的重心並未減弱(“貪婪的本能”)。儘管如今我們可能會更多地說到某人對於金錢而非食物的貪婪,但這個意思卻是從貪吃轉到貪心上而非從貪心到貪吃。這個詞的定義似乎是從人體的內部擴展到了外部,從肚腹之欲轉到了社會名譽。[5]當我們指責一個受賄政客貪婪(而不僅僅是“貪心”或“縱慾”)的時候,說的仍然是他的人性而非他的錢包、衣櫥或是住所。
詞典給出了貪婪的兩個本質性特徵:罪惡(vice)和過度(excess)。你可以對幾乎任何事抱有貪婪之心;而重要的是你到底有多想得到它以及你到底想得到它的多大部分。正是這一點為貪婪塗上了道德色彩並把它和其他更為溫和的欲望區分開來。食物、性或金錢本身並非生來即壞,但對它們追求過甚則無疑是不好的。對於貪婪的意義———總是不斷要求得到更多———的這種最基本的相對理論為它的定義增加了複雜性。[6]過度的定義並不僅僅是一個數量上的問題———第三份晚餐,第八位嬪妃———它首先是對人作出的比較性判斷:這是怎樣的人,他與周圍人的關係如何。
本能
現代化為貪婪的喻義增添了新的內容並改善了我們對它的解釋方式,但它最基本的意思始終保持了鮮活。貪婪所帶有的本能上的力量最終仍是無法言傳的,這就使得訴諸文字成了詞典編纂中一項有趣的挑戰。在日常用語中貪婪指的不僅是自私的偏好或不理智的衝動,它也是令人憎惡的。許多個世紀以來它都保持着這樣的狀態:它是種本能,激發起其他諸如憤怒、嫉妒或是羞恥等感受———它們一度被稱為強烈的情感衝動(passions)。這個詞帶着如此眾多的感官效應,難怪它很難被排擠在日常用語之外了。
貪婪的根系深深植於感覺之中,特別是兩種:飢餓(hunger)和作嘔(disgust)。它們之所以是本能的,是因為我們總是把它們與胃部的感受聯繫在一起:一個是進,一個是出;一個極端是吞吃,而另一個極端則是嘔吐。貪婪最直接的生理信號就是吃得過飽後產生的噁心感,此時的解決方法就是一帖強力催吐劑。在12世紀法國貢克修道院前門上關於最後審判日的浮雕圖案中,貪吃者頭下腳上,被三個魔鬼逼着吐出所有的東西。從標誌着羅馬帝國窮奢極欲的催吐劑,到芒第·派松的系列電影《生命的意義》,貪婪無疑是亙古不變的主題。不過要論這種本能反應風格的獨特性,恐怕很難有什麼比得上龐圖斯國王米斯里達斯的事跡了:他在公元前88年將融化的金汁澆入馬涅斯·阿克琉斯的喉嚨里,以此來回答這位羅馬將軍的貪婪奢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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