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頒農村土改新政,允土地自由流轉和從嚴徵用 信源:大公報
馬浩亮北京十九日電/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制定的農村改革綱領19日在北京公布。作為農村改革最關鍵的一環,土地制度改革邁出新步伐。國家將放寬農民對土地的控制權,賦予農民更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農民自由流轉土地經營權。同時改革徵地制度,嚴格控制政府徵地,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土改新政吹響農村改革號角。
《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綱領性文件分為六大部分。詳細規定了農村改革涉及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重大原則、制度創新、現代農業、公共事業、黨的建設等諸多方面。
中國將放寬農民對土地的控制權,賦予農民更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農民自由流轉土地經營權。(資料圖片)
《決定》指出,農村改革要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戰略任務,把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作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作為根本要求,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
允土地承包權流轉
土地制度是農村的基礎制度,有關土地制度的改革,成為《決定》最受關注的亮點。國家明確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
《決定》指出,按照“產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
長期禁止農村土地自由流轉的政策也出現鬆動。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今後國家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國家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嚴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
徵地及時足額補償
在放寬農村對土地支配權的同時,《決定》收緊了地方政府在徵用土地方面的權力,以防止徵地傷害農民權益。《決定》指出,改革徵地制度,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徵地範圍,完善徵地補償機制。依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解決好被徵地農民就業、住房、社會保障。
為避免再出現失地農民無保障的情況,《決定》明確要求,做好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做到先保後征,使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長期有保障。
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外,經批准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非公益性項目,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從嚴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
劃定永久基本農田
中央還提出,將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範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
《決定》強調,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堅決守住十八億畝耕地紅線。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繼續推進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耕地實行先補後占,不得跨省區市進行占補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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