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公民的權利太籠統。強姦犯還得有人權呢. |
送交者: 高蛋白 2008月10月31日15:22:0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這裡是討論同性戀作為公民的權利,不是同性戀本身是否有害。 由 西岸 於 2008-10-31 15:02:05 |
不能自我選擇,這也是我不太同意的一點。
難道基因里就帶了嗎?我認為後天的可能性比較大。 而且人具有雙性練的開關,在合適的條件下,什麼都可以練,只要道德門檻越來越低。那些人獸聯難道基因里也帶了嗎? 你為什末把華人和同性練聯繫在一起? 那在中國你就不支持同性練合法了? |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07: | 保險和遺囑 | |
2007: | 談一下打老婆的問題 - 續 (7) | |
2006: | 教育就是洗腦,視立場而定。 | |
2006: | 奇怪的阿新 | |
2005: | 八分之六:遠飛的大雁 | |
2005: | 職業:工體的牛B | |
2004: | 要不要打開那扇窗 | |
2003: | 愛經不起懷疑 | |
2003: | 老酷鷹:懷念傑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