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没有公民权 |
送交者: 西岸 2008月11月01日12:38:10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说公民的权利太笼统。强奸犯还得有人权呢. 由 高蛋白 于 2008-10-31 15:22:04 |
关于同性恋的生理机制,医学界早有结论,当然是根据科学的研究。你不同意是你的知识面的问题,现在GOOGLE很容易,大概有不少的文章介绍。
器质性同性恋没有双性行为,只有心理性同性恋有可能有双性行为,根据环境,比如监狱等单一性别的环境。即便是心理性的,那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比如有些女孩选择同性作为性伙伴是因为被男人伤害太大,失去对男人的兴趣,那你是否尊重她们的选择? “你为什末把华人和同性练联系在一起?” 这句话有意思,很挑衅的含义。 你认为在中国没有同性恋吗?过去中国曾经把同性恋当作精神病处理,现在至少不认为是病人。 历史上比较著名的另一个把同性恋当作病人的国家是纳粹德国。 如果你觉得中国没有同性恋,那就可以和伊朗总统作伴了,他也说伊朗没有同性恋。 同性恋没有什么合法不合法的问题,那是两个人之间的性关系,就如同两个未婚的男女有性关系一样,在文明国家都不算犯法。 涉及到法律问题的是婚姻。 |
|
|
|
实用资讯 | |
|
|
一周点击热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复热帖 |
|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
2007: | 保险和遗嘱 | |
2007: | 谈一下打老婆的问题 - 续 (7) | |
2006: | 教育就是洗脑,视立场而定。 | |
2006: | 奇怪的阿新 | |
2005: | 八分之六:远飞的大雁 | |
2005: | 职业:工体的牛B | |
2004: | 要不要打开那扇窗 | |
2003: | 爱经不起怀疑 | |
2003: | 老酷鹰:怀念杰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