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還是利益問題。 |
送交者: 西西里檸檬 2008月11月16日19:44:3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事實上美國在這樣做,但不是從政府的角度,因為 由 西岸 於 2008-11-16 18:55:34 |
其實槍不殺人是個概念,但並不一定是事實,關鍵看怎麼論證。從槍不殺人一步跳
到人殺人是詭辯,其實人用槍殺人並不能簡單還原成槍不殺人和人殺人這兩個結論, 因為這屬於偷換概念。槍殺案和殺人案的區別,在於強調殺人手段,是比較殺人工 具的危害性,而美國槍殺犯罪應該遠遠高於其它殺人案。另外如果沒有槍,很多案子 既使有殺人動機最後也並不構成殺人的後果,比如想殺人往往是一時衝動,沒有槍 也許後來就自行化解了,而有槍則一時性起而殺人。所以從原因、條件、結果來論 證,也不能簡單說成槍不殺人,人殺人。所以法律這個東西也是雙刃的。 |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07: | 玉膠龍:《談畫錄 ── 我眼中的列維坦 | |
2007: | 19世紀俄羅斯最傑出的風景畫大師:列維 | |
2006: | 我的肝炎之路 | |
2006: | 早年廈門遊記(四)惠安女及其奇特的婚 | |
2005: | 刁民張國安 | |
2005: | BBS:一場遊戲一場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