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中競標文物多數是為了投資,不是為了自己欣賞。當然也有當門面在樓里掛出來的,有大公司這樣做,但保險費也很高,是個成本計算的概念。也有LOAN給博物館的,免保險費,總之基本就是個投資的概念。
拍賣行是按賣價抽頭,所以價格越高越好,這就需要拍賣行把東西的底細弄清楚,能形成傳奇效果更好,因為所謂文物就是能代表歷史故事的物件。拿波倫在滑鐵盧佩戴的那把劍就與在皇宮儀式上帶的意義就不同,價格也不同。製造故事或把沒什麼大事的事炒成故事就是拍賣行的本事。
一般有經驗的投資人會僱傭專業人員自己做功課,定義自己的底線,但老中的大款許多沒有這樣的經驗,因為都是剛開始在這個行當投資,所以經驗不足,有的人入這個市場就是鬥富,所以成為拍賣行的MARK,其實就是凱子。另外把中國的文物帶上政治色彩,有老中因為中國情結勢在必得,因為事情傳出,在中國人圈子裡是“義舉”,對擴大社交圈子意義很大,不是吃虧。
現在大概意識到這東西很難算國寶級的文物,因為沒有文化和文明歷史價值,開始反悔了。
至於毀約,在這個行當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為不過就是點定金,沒幾個錢。再說損失幾個錢總比在圈子裡被人看成凱子要好,而且沒有不好的PR,有人也許喜歡你這樣做,至少在圈子裡成了知名人士。。。
什麼信用之類的,根本就不是個事,因為拍賣行只認錢,競標可以不自己出面,就是代理,下次誰知道你是誰啊?任何人都可以進場,錢是從哪裡出來的只有事後才知道。從拍賣行的角度講,如今沒人願意得罪老中,就與80年代沒人願意得罪日本人一樣。快速致富的人里凱子多,因為即不懂行業潛規則,有沒有相應的文物知識。要是這個拍賣行說以後禁止老中競標,那是自砸飯碗,何況也不知道誰是老中。
流拍這種事總的說來對拍賣行不好,如果第一家不要,如果有什麼理由,第二家或第三家多數也不會要,而等待重拍,一般會有更好的價格,因為只要流拍,就是有問題,就是有投資風險,除非是特喜歡這個藝術品相自己欣賞的人。拍賣行不會有經濟損失,但有聲譽損失,畢竟是不成功的拍賣。
這種事情大概會成為個對流出文物拍賣的信號。中國政府有文物分級標準,但沒有針對海外非法流失文物的處理方法。所謂非法,你說他非法他就是非法,沒什麼國際裁定,因為相應的懲罰條例可以是只適用於中國的法律,自己定義就行了,並不直接涉及其他國家。只要中國政府認為你是拍賣非法流出有級別的中國文物,就可以根據中國法律懲罰任何與其有關的海外個人或企業有生意的中國公司和個人,禁止生意在中國權限範圍內進行,儘管生意是可能完全在海外進行的。這種生意上的損失沒什麼人願意承擔,最終會轉嫁到海外涉及的人和企業,就成了個生意上的考量。如今中國即是市場,也是唯一有錢能投資的大款,斷了與中國有關的生意沒有董事會會點頭。
這樣這類文物就很難公開拍賣,價格上不去,投資意義折打扣,出路就很有限了。
這種事沒有必要去外國法院去告,除非有很強的個人利益(即文物是個人物品)在其中而國家沒有權利和義務出面。這個CASE顯然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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