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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書法史(一):趙本山劉德華的字是書法嗎
送交者: Charls叔叔 2014年12月20日07:16:2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你的終究是你的,不是你的終將失去---《舊約》
紐約堂叔

作者按:書法日益普及,習書者懂一點書法史可以避免走彎路。
一組書法斷代史,從先秦說起,惶惶然幾百萬字,普通人走避不及。
我之《趣味》專欄一番苦心,讀者可以明鑑了。


趙大爺的毛筆字






華仔的字

王獻之,王羲之第七子,書法史上與他老子齊名,是為“兩王”。
有一次,獻寫了一篇文字,自覺得意,就拿去給當朝的大官謝安看,想讓謝安表揚表揚,不料謝看了一眼就撂在一邊,說這樣的字以後不要再拿來了,弄得獻臉紅耳赤的。

最近一篇有關“書法欣賞”的萬言雄文在微信上流傳。這篇文章面面俱到,
包羅萬象,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會讀下去。

國運昌盛,同時也為名利所驅,國內的書法熱已行多年了,難免魚沙俱下;
國家豢養的所謂書法協會書畫院多如牛毛,名人騷客官員趨之若鶩,他們的”書法作品“賣出了天價。說堂叔我嫉妒也未必不可,或曰性格使然,俺今天就要來說道說道。

古狗一下中國書法的定義,都說是: 漢字的書寫方法。照這樣的說法,無疑,
趙本山劉德華的毛筆字自然也屬於書法的範疇。

”書法“一詞最早見於宋梁時的著述,隨着書法藝術的發展,
其意義愈深。至魏晉而唐,中國書法的法度已經由這一時期的書法大家們定格了,特別是在行草和楷書方面。後世的書法活動基本上約定成俗地離不開魏晉唐時代所形成的法則,並陸續出現了所謂的法書和法帖。書法,漢字書寫之法度也,亦即規律。書法只有在這種定義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接着談書法作品,書法藝術,書法美學以至書法的方法論等衍生書法函義。

因此,看一個人的字,首先要看其中的法度;當然,
你可以標榜自己是大書法家,揚言要豎立你自己的法度,可那是要由歷史來決定的。

然而,一個書者的書法水平光是符合法度是遠遠不夠的,
因為大家都拼命臨摹古帖,可是出人頭地者卻尿尿,這就不但關繫到法度的高低,也關繫到書者的藝術個性。所以,從大的方面講,書法欣賞首先要求欣賞者有一定的書法知識和水準,再就是從字本身的法度和書家的藝術個性入手來鑑賞和評判,才是唯一的標準,否則便是“內行看道道,外行看熱鬧”。但即使如此,對於藝術作品而言,仍然是見仁見智的事情。這就回到本文開頭王獻之的故事。


堂叔點評:擁有趙本山劉德華“書法作品”的朋友,如果你們看了我的文章,立馬緊把他們的字從地下室扔到垃圾桶去。

堂叔 地溝油詩曰:

忽悠寨主趙本山
萬眾情人劉德華
日行坐地三千里
唱歌跳舞有人夸

人生如戲非莫屬
揮毫疑似鬼打架
一字千金賽妲己
勸君不為彼昏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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